木柜,埋头翻了一阵,拿出一口朱红色的小木匣子,捧在手中,望着。一阵炮声轰隆隆地从遥远的天边滚过来。木匣子从大爷颤抖的手中滚落在地。春杏急忙奔过来,拾起小木匣,扶他坐在虎皮椅上。他直起身板,夺过木匣,双手微微颤抖。
“啥呀?”
春杏声音柔柔地问。
大爷不语。
“也要带走?”
大爷不吱声。
“值钱的东西,八姐不是都……”
大爷抬起头,望着春杏迷惑而美丽的眼睛,有顷,伸出一只带着发亮黄金戒指的手,把歪在她头上的黄布军帽,摘下扔了。春杏细软的秀发像水一样地流泻下来,淌在微凸的胸脯上。
“不要穿它,不要穿它!我要看看你不穿军装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此刻,大爷的声音尖利而沙哑,没有了往日发号施令时的洪亮与威严。他把小木匣放在桌上,急忙忙地伸手去解春杏胸前的纽扣。
春杏微微往后退了退,远处的炮声,轰隆隆地响起来。他的双手停在了她的胸前,回望着桌上的小木匣,泛黑的瞳仁里射出两道寒光。
这是一个生命。遥远的逝去了的、也像春杏一样载着和风细雨的春天般的生命。从柳荫下的弱冠少年,到此刻,轰开这座城门炮声中的犹斗困兽,这个水一样柔顺的生命,伴随着大爷戎马倥偬的一生。
的确,自记事起,大爷都在这种炮声中度过。
那时,他刚从那座城市的讲武堂速成班炮兵科匆匆毕业。穿了青布绿边的红色好褂,头上包着青布套头,稀里糊涂地被总兵吆喝着上路。一路翻山越岭,穿过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翻过雪山,趟过大河,到遥远的雪域高原,同头扎花翎的干瘦洋人作战。总兵姓庞,五短身材,细眼大嘴,拖着一条比我们的小大爷更长的辫子,声如洪钟,走路似摇摆的企鹅,立着如一堵粗壮的墙。总兵的队伍和英军在一条深深的山谷相遇。大爷手握毛瑟枪指挥的弟兄,那时只有一个排。那是秋天。辽阔的高原还长着淡淡的青草。站在喇嘛寺的断墙后面,绿旗在他们的头上迎风飘舞。庞总兵叉着腰,粗犷地吼叫了一声:“干喽!弟兄们,掏那些猪猡们的老窝子!”喊声未落,一排炮弹从天而降,打得喇嘛寺前面的石崖烟雾弥漫,乱石横飞。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第一次听到来自要他命的敌人发过来的炮弹砸地的声音。炮声初响,大爷的脑袋嗡地懵了,还没有长成熟的不高的身子,野兔一样灵活地钻了半截在断墙后的石洞里,正好石洞底角有个窟窿。窟窿对着不远处英军发射小钢炮的炮台。愤怒、窃喜、仇恨涌上心头,大爷掏出了毛瑟枪。英军的炮火接二连三地在他们周围炸响。他感到翘在外面的屁股挨了几击。缩回头一看,那是总兵。他不动,细眯着一只眼,把长辫子甩到脑后,先是毛瑟枪,后是九子响,一阵点射,小钢炮台上的炮声停息了。总兵带着队伍冲进山谷。他从洞里退出来,挥舞双枪,招呼他的一拨人马,且打且冲。枪弹从炮台背后的山崖间射来。他的卫兵,队伍从半路上捡来的小藏人,“哇呀”叫了一声倒在他脚下。他抱起小藏人,贴在怀里使劲摇晃。小藏人的胸前和嘴里,咕咕喷出鲜血。他满脸涨红,放下小藏人,踩着冒烟的岩石,躲闪着前进,奔突如飞。他们缴过敌人的钢炮,对准英军峡谷中的老巢猛烈开火。总兵的队伍蚂蚁一样攀上山头,把炸药包塞进了英军炮台后的石洞。那是一场完全值不得夸耀的战斗。英军的队伍总共全歼,也只有十二,不,准确地说,也只有十三人。总兵的人马,毛算起来上千,死伤者过百。第一次出征,也是大爷第一次参战,总算是一场彻底的胜利。大爷在战斗中表现出的机智勇猛受到了总兵赞扬,并提拔他做总兵身边的贴身副官。总兵的队伍是那个快灭亡的朝代最后一批辫子军。他们在雪域高原转战数月。总兵所带几千人马,和英军作战,战斗中死伤一些,被藏兵的土枪射杀一些,饿死冻死相互残杀逃跑一些,最后也只有一两百人,回到了他们出发时的黑围墙军营。而那时,他们为之打仗的朝代即将灭亡。队伍被新军收编。总兵被撤职,带着他从高原上弄来的一个名叫蛛蛛的外国女人,逃到更远的南方边境。那是一个盛产鸦片和美女的国度。大爷则提着沉甸甸的金银财宝回到家乡,那座萦绕着袅袅雾气的江边小镇。第一次出征的经历,教会了他勇敢、机智、惟命是从、投机钻营的同时,还教会了他如何像总兵那样克扣军饷,吃队伍的空额。当兵是苦的,当官是幸运的。贡生祖父把大爷送进军营,就为让他能够在未来改朝换代不可避免的流血征战中坚忍不拔,不被人欺。在混乱的军营捞到大把金钱,并没有算计在父亲对他的希望之中。但这笔巨款,对大爷当时的家庭不算多余。父亲死后,大江边小镇上的老屋里,祖传的田产和江中渔船上的收入,已消失殆尽。几个嗷嗷待哺的弟妹,在大爷这笔征战高原的外快滋润下,如包谷棒、青林一样蓬蓬勃勃地生长起来。男的强壮又多情,女的温柔而暴烈。尽管,他的那些弟妹,后来,有的和他一起征战,有的,却把手中的枪杆对准了他。
……
辽阔的蓝天。滚滚硝烟弥漫着高原战场。大爷的上司——总兵,满脸胡茬又矮又壮的庞总兵,不仅教会了他怎样打仗怎样发财,还教会了他怎样在战争中征服女人。长辫子军从高原往回撤的时候,总兵带回军营中的那个肮脏的英国女人蛛蛛,金发碧眼,坐在五头牦牛拖着的战车上瑟瑟发抖。那是第一场战斗,总兵挥舞着毛瑟枪,冲进英军老巢,射杀了弹尽粮绝的光头英军首领之后抢来的女人。那时,庞总兵浑身是血。他从崖缝里拖出抱头哆嗦的蛛蛛,按倒在牦牛毡子上几把脱光了她的身子,顺手几枪,把一同冲进洞内的弟兄打出去,就开始施暴。总兵立在喇嘛寺断墙后高喊的一声“干啦”,可不是闹着玩的。据说,他每次打了胜仗,哪怕是并不起眼的胜仗之后,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捉弄女人。所以,总兵帐中的女人总是走马灯似地变换不断,而这个外国女人蛛蛛,虽然是英军从国内招来的军妓,虽然军妓在这里服务已经数年,且染上了梅毒,毕竟是外国女人。总兵用特效藏药治好了蛛蛛的梅毒,然后独自享用。蛛蛛虽然面容肮脏,但皮肤很白,身材很高,无论躺在怀里还是扑在身下缠来绕去,总兵都感到很性感很风情。虽然总兵的帐中还来过其他女人,女汉人,女……这个看起来有点肮脏的英国女人,一直没有离开过他。当副官的时候,大爷多次看到庞总兵抽足大烟后,搂着蛛蛛在毡炕上用劲。有时在炕上抱着蛛蛛的裸身,向立在炕前的统兵参将排兵布阵。似乎在用他那矮壮的身躯告诉他的官佐,在战场上不顾命地冲锋陷阵和在女人身上用的力气是一样的。身为副官,那时大爷还小。在雪域高原上作战,他没有沾过女人。不是没有机会,而是,他只有十七岁,正好是他哥哥文秀山被那群黑人白人流氓恶少扔进罗斯金大桥下的年龄。
后来,军阀混战,大爷把庞总兵的队伍全部收拾干净。枪炮,地盘,女人,黄金,全部据为己有。原来,乱枪打死当年县令,他那拖着长辫子老父亲文贡生的革命党,正是被他追得无路可逃后开枪自杀的披着一头齐耳散发的总兵——庞达勋!
“有仇报仇,有冤伸冤!”
兵强马壮的愣头青,国民革命军新编第某军军长,军阀大爷文秀水,那年,正好二十五岁,已结婚三次,儿女一群,战功累累。他把手叉在挂着盒子炮的腰间,队前训话,威风凛凛,气壮山河。他尝到了战争带来的甜头。
……
炮声越来越响,越来越近。等待着他逃跑的汽车在车棚里静静肃立。他不需要卫兵再来给他开车。大爷自己能开,盐商的女儿春杏也学会了开车。外面兵荒马乱,大爷叫春杏多学会两手。而此刻,他自己也没有多少手来对付他占领的这座城市土崩瓦解的局面。这双手,连解开眼前这个小女人胸前纽扣的力气也没有了。
这不是他的手。
此刻,隆隆炮声中,望着桌上的朱红色檀木匣子,春杏画眉一样清亮的眼睛蒙上了一层朦胧的光影。那不是恐惧。腰缠万贯的父亲带着一窝姨太太和弟兄姊妹离她而去,她已经历了生死离别,尽管她还小。她知道这种岁月,死亡每时每刻都可能发生。恐惧,对处于战争漩涡中的人们,没有任何意义。也许,她真已把自己的命运系在了眼前这位穿过无数次枪林弹雨的男人?春杏知道,大爷身上留下了多处战斗的伤疤。他洪亮的嗓音千百次在无比险恶的混战恶战中回响。他横枪跃马,翻过高山,过大河,难道他真不知道眼前的这座高山已不能翻过?她将怎样陪伴他趟过他们共同的生命中即将出现的大江大河?她镇静,难道真的相信他们有汽车可以逃跑?他真的能从兵荒马乱中闯出一条血路来?……她微微挺了挺身子,细小的手轻轻把胸前的衣扣一颗颗松开。伴随炮声,大爷把壮硕的头颅,贴在春杏的小腹上。他似乎嗅到了姑娘体内散发出的嫩绿的生命气息。他那贼亮的双眼立即溢出梦幻般的潮水。春杏是他第几个女人?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枪炮声中和女人在一起,曾经弹奏出无数美妙的钢铁与生命旋律,像悲怆的音乐,冷艳,壮美!那就是女人与战争。
山青水秀的江边小镇,老黄桷树下,张着鱼网的小溪边,翠竹掩映的瓦屋里,走出一个拖小辫子的矮小孩童文秀水。母亲文庄氏把秀水送进舅父开的私学学堂紫竹书院,摇头晃脑地读孔子、孟子,读《三字经》和《千字文》。我们不知道秀水大爷学习成绩的好坏,不过,后来,经几十年征战岁月的磨砺,大爷学会了写诗。采访的时候,梓茕曾读到过他写的诗。那是在大爷攻下一座座城池修筑公馆时挥毫落墨的痕迹。每座公馆,他都要题写一副对联。“山风入袖洗征衣,画栋雕梁映马蹄”、“深谷含翠染戈戟,浅丘吐绿濯旗旌”……等等。那些对联,是大爷征战岁月的诗意记录。泄露出他当时的心境,描绘着公馆的地形物形。古奥苍苍,对仗工整。
……
枪炮声中,舅父紫竹书院里的朗朗书声或已远去,或已浸进他的血液中。小学堂边上有一池碧水,碧水青青,环绕着绿荷点点的堤岸。岸上那排柳树林中,终年溅出清脆的鸟鸣。每天早上,秀水大爷都要到柳树林中等他的表妹桃子。那又是一位眼睛像画眉一样清亮的姑娘。秀水和桃子曾在柳树林中嬉戏,捉迷藏,用柳树的嫩枝追赶翩翩起舞的蝴蝶,用纱套扑捉停在碧绿荷叶上红红的蜻蜓。画眉的清唱,时常在他征战岁月中清脆地响起。池塘绿水,终年四季微波荡漾。池水边,春天的桃花,夏天的荷花,秋天的菊花,冬天的梅花,那时,他还不知道表妹的名字,也许,桃花、荷花、菊花、梅花,都是她表妹的名字。桃子表妹,本可做他第一个女人,但是,他在紫竹书院上学不到两年,就被舅父送到了省城讲武堂读炮兵预科班。军事学堂本不是他当时惟一的选择,谁都知道他的大哥文秀山,一位拖着长辫子的秀才,正是读满这个班,被官派到美国留学,学习军事,被一群白人黑人流氓恶少揪住长辫子,一阵乱打,然后把他抬到那座城市的大桥上,扔到雪水滔滔的河水里淹死了。
消息传到家乡,老学究、拖着长辫子的舅父,二话没说,就去说服他母亲文庄氏,把秀水送进省城讲武学堂。从紫竹书院,到讲武学堂,从《三字经》、骆宾王,到毛瑟枪、九子响,他说不清哥哥的死同他眼前生活变故的联系。洋务、新军、同盟会,秀水大爷感觉得到属于他生活的舞台正在眼前展开。据资料记载,他在讲武堂的功课不好也不坏。他基本上不是一个胸怀着什么理想来安排每天生活的人。他曾偷偷摸进较场附近的天主教堂去袭击那位来自美国的传教士,连开了三枪,没有打死他。大爷被抓回较场的黑墙关了禁闭。大爷还想在天主教堂找到一个能替他哥哥报仇的外国女人,杀掉,或者强暴她,但他失望了。当他第一次看到总兵把那个肮脏的外国女人蛛蛛,拖上战车,拖回军营去凌辱的时候,心中的那种幸灾乐祸,可想而知。大爷后来一生究竟有没有凌辱哪一个外国女人?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他打了千百次恶战。每次恶战之后,他都会得到一笔财产,其中包括自己抢来的和别人送来的女人。从排长、连长、团长到司令,大爷的官越做越大,财产越来越多。真正的大爷文秀山死后,本该做二爷的文秀水成了这个家族名副其实的大爷。大爷身边的女人令他周围的官佐眼花缭乱。采访的时候,梓茕曾在他家乡,那座新兴江边小城的历史档案馆里看到一张他和无数女人儿子女儿的合影。照片上,大爷身着笔挺军装,瘦高个子,站在右边,满脸得意而慈祥,根本不像一个杀人魔王。他的身旁站着密密麻麻的女人和小孩。那些女人,有商会的、银行的、唱戏的、船主的,还有一些军阀的女儿。那些都是他的妻子,或者姨太太,居然没有一个老太婆。男孩、女孩,好几十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一副公子哥儿、少爷小姐派头。大爷把老婆孩子,根据来源和出产出生地分门别类。尽管如此,大爷对她们还是混淆不清。吃饭的时候,他家偌大的院子里闹哄哄的一大帮红男绿女,鸡群似地飞来扑去。他大咳一声,威严地出现在儿女们面前,女人孩子立即安静下来。于是,他拖着浑厚的嗓音,领着各色人等诵读一首关于吃饭的诗: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于是,满院花蝴蝶异口同声唱颂,之后,便大吃大喝,狼吞虎咽。这就是那个军人!军阀大爷文秀水!我们完全可以把大爷和他女人孩子们曲曲折折的故事编成一本书,也可以把他由一个腰间别着毛瑟枪的小伙子,到征战南北几十年,硝烟,炮火,阴谋,绝处逢生,被抓,差点被杀,抽大烟,贩毒,卖军火,送军火,修公馆,修铁路,修街道,办学校,办军校等等,编出一部丰富多彩的人生舞台精彩悲喜剧,但这一切描绘,可能又是另一本书了。梓茕想,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真是一件无比奇妙的事情。有时觉得自己做什么事情都很清醒,事情一过,搔搔头,又觉得所有的事情都做得稀里糊涂。但作为生命,作为人的生命,大爷的创造力都很旺盛很强盛,无论扛枪打仗,还是繁衍后代,征服女人。
……
生命的火光在那座山头上燃烧。盐商的女儿春杏轻轻推开他那双力拔千钧的手。在那些个有人就有枪,有枪就有权,有权就有地,有地就有钱,有钱就有女人的年代,大爷凭借这双手,带出了千军万马。几起几落,纵横千里,战功赫赫。此刻,在解放大军炮火轰鸣声中,这支队伍在他的心目中渐渐远去,像一朵飘逝的远云。远云的游丝深深地扯动他的心,生生地痛。那晚,秋风瑟瑟。沿江十里的山崖上战马嘶鸣,混乱的码头人叫车拥。他把手上这支溃不成军的队伍召集拢来,交给他的大儿子,跟随他十几年南征北战的文汉军。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在此生死存亡之秋,只有把队伍交到儿子手上最安全。他叫汉军连夜用军舰轮船把队伍运往他的家乡,那一带是进可攻退可守的崇山峻岭,驻扎在终年碧波荡漾的
天池。那曾是他无数次和土匪、游击队反复征战过争夺过的风水宝地。解放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