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爱情给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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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爱情给戒了-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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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叙述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

    “这是什么理由啊?”我对着王子喊道。

    “馨儿,真是对不起。演出要开始了,你们就进去看吧。我在外面等你们,反正我也不是很喜欢BEYOND的。”吉丽带着哭腔说。

    “就是,反正BEYOND也确实不适合你。我先进去了。”王子说。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对吉丽说:“我把我的票给你,你们进去看吧。”

    “不、不、不,这样不行。你不是答应了林翊给他录象的吗?还是你进去看吧。”

    “行了。这次我就不录了。下次BEYOND演出的时候,我再和林翊一起去看。反正这次没他陪我,自己看也没什么意思。你们就去看吧。”

    “可是”吉丽犹豫着。

    “没什么可是的,拿着。”我把票塞到吉丽手里,将她送了进去。

    翌日,吉丽约我在“最爱”见面。我带着对昨天发生一切的满腔怒火推开了“最爱”的玻璃门。第一眼就看见了吉丽和那个叫王子的男人。我微笑地向吉丽招手,心里却想着如何制制这个“王子”。

    “馨儿,昨天真是不好意思。”我刚坐下,吉丽就向我道歉。

    “你又没做错什么,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故意的冷眼看着王子。可是那家伙居然头也不抬一下,只顾自己吃着。

    “对了,昨天听你说,你会创作,那你都创作些什么呢?”我对王子说。

    “我?”这家伙终于抬起头来,嘴里还在不停地嚼着,“我当然是在创作音乐,创作艺术,创作理想了。”王子说起激昂的话语来还真是有些象“王子”。

    “王子,他可是我们学校乐队的贝司手噢。”吉丽的口气里充满着崇拜。

    “是吗?真看不出来王子还是一个很有作为的音乐青年啊。对了,可以称你为音乐青年吗?”

    “当然可以,不过我更喜欢别人把我称之为‘黑暗中的王子’。”

    “黑暗中的王子?真是一个很有性格的名字。”我故意的恭维着。

    “谢谢。你知道哈姆雷特吗?就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笔下的那位替父亲报仇的丹麦王子。他真的是一个英雄啊!一个勇于冲破黑暗封建势力束缚的大英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更需要像‘黑暗中的王子’这样的一剂清流。”这家伙把头扬得高高的,说得口沫横飞。

    “看来,你还真是一个理想青年啊。”我讽刺着。

    “对。每个人都应该有理想。”这家伙丝毫没有听出我语气中的讥讽,依然慷慨激昂地说着:“我的理想就是用我自己的音乐让世人可以透过阳光,透过明媚,透过一切光明的假象,看到黑暗的本质,认清是黑暗为资本创造和掩藏了罪恶。于是,为了纯洁,为了被掩藏的一切美好,我要在黑暗中化作象征生命的红点,创作。”

    “那你都创作了什么啊?能给我看看吗?”

    “这个,现在我的一些创作还不成熟。等以后有机会我再给你看。”王子搪塞着我。

    “好,那就下次吧。”我喝了一口绿茶,看着这家伙苍白的脸说道:“不过呢,我一直有个问题,就像哈姆雷特的“生存还是毁灭”一样,让我困惑很久。”我故弄玄虚。

    “什么问题?”

    “就是什么才是理想青年?有些男人用外表来欺骗女人,有些男人用甜言蜜语来哄女人,有些男人用钱来吸引女人,那些既没有外表,也没有钱,又不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就用理想来勾引女人。”我斜眼看着王子。

    “你,你,你这话什么意思?”这家伙被我气得口吃起来。

    “哦,我只是觉得所谓理想青年,就是必有几个伟大的理想傍身。”我带着讥讽与嘲笑不紧不慢的继续说着:“他们这些人一遇上那些追求理想的单纯女人,就大谈自己的理想,譬如救国,为国家民族奉献,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为中国之学做点事,为中国文化献上青春,为艺术牺牲等等。女人一旦遇上这种男人,不禁神为之夺,认定他是俗世清泉,是这个铜臭和现实社会难得一见的有远大怀抱的男人,于是死心塌地的爱着这个有理想的青年。然而,这个理想青年,还真的就是个理想青年,就是除了有个理想,什么都不会的无用之人。”我的口气越来越尖锐。

    “你哼!”那家伙愤然起身,装模做样的挥了挥衣袖,转身离开。

    “王子,王子!”吉丽喊着要追出去。

    我一把拉住吉丽不让她追。

    “馨儿,你放开。王子他不是你所说的那样,他真的很有才华。”说着吉丽甩开我的手,追了出去。

    我起身想要再次去阻止吉丽,这时娇姐走到我面前拦住我。

    “馨儿,别去追了。”

    “可是”

    “坐下吧。”娇姐递给我一杯绿茶。

    我喝了一小口:“为什么不让我追?那个叫什么王子的人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知道。但这是吉丽的选择,你应该尊重她,相信她。情爱是很难规范的,不论对方是好是坏,不管是发生或结束,都只能让爱自主,外人不应干涉。”娇姐柔柔的说着。

    “可是,那家伙一定会伤害吉丽的。吉丽的心就像玻璃杯一样,单纯得透明如水,但那轻轻巧巧的玻璃杯,总是太容易破碎。”

    “在爱情中没有谁伤害谁,每一段爱情,都要经历期盼和失落,犹豫和肯定,微笑和心碎,痛苦和幸福。哭泣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这段经历。在这些经历中长大。学会爱自己,爱别人。并认识到谁才是你生命中的主题曲,而谁又只是生命中的一段小插曲。馨儿,让吉丽自己去找寻吧。”娇姐的眼中闪着睿智迷人的光芒,空灵的语调让我愤愤不平的心渐渐安静下来。

    我看着绿色的茶叶在水中慢慢舒展开来,心中默默的为吉丽祈祷。
7
    六月的最后一天,当我走出期末考试的考场时,夕阳已经无处可寻,街道两边的路灯泛着昏黄的光晕,安静得像一盏居室里的落地台灯。我骑着脚踏车,一瞬间的景致,消失在飞快的车速里。

    我心里计划着接下来两个月的暑假。林翊两个礼拜前,就已经放假了。不过他在八月初就得回学校参加军训,也就是说我们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在一起。真的让我有些遗憾。自从和林翊在一起后,我发现自己的个性不再强硬,反而越来越依赖林翊。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让内心柔软。

    在药店门口,我停下来,为林翊买了些感冒药,这次他回来就得了感冒,很久了都没有好。林翊经常会感冒,而且总会拖得很长。寂寞的人,感冒就会拖得特别长,因为他自己也不想好,感冒本来就是一种很伤感的病。

    次日的凌晨,林翊把我从家里拉出来,说是要带我去个神秘而美丽的地方。二十分钟后,我们来到了一个静谧如世外桃园的地方。天开始有点蒙蒙亮,在这个夏日的清晨,空气中有着一股泌人心脾的甜香,山峦与树从之间升起薄薄的雾气,大地寂静无比。

    在我们眼前,有一层轻雾在莲地之间游走,荷花与荷叶在雾中若隐若现。若说世间有所谓“出尘”的绝美,就应属眼前这几朵等待绽放的芙蓉了。我们只能屏息静观,连动弹一下也不敢。

    天色逐渐从灰紫转为粉蓝,四野无人,万物寂然,一切仿佛都在安静地等待,等待荷花一朵一朵慢慢开放。那花苞缓慢绽开地声音,像天籁一般的美丽和无法置信。

    在这样一个清晨,在雾气轻轻游走的莲地之上,初发的芙蓉一朵一朵缓慢地绽放,细微的花开的声音正从地面上传来,远远地,一如天籁。

    阳光终于照出透明的光泽,新舒展开来的荷叶,在早上的阳光里宛如碧玉一样的颜色,一片又一片地绵延过去,亭亭立在水中。池水清澈,倒映着天光云影,风吹过时,闪亮出一些细碎的波纹。

    林翊轻轻地搂着我,我们安静地站在一起,享受着这让人心醉的神迷。

    几天以后;我和林翊坐在“最爱”明亮的落地窗前,窗外的阳光肆无忌惮地倾泻下来。林翊的感冒还没有好,声音有些沙哑。

    “喂,我给你买的感冒药你有吃吗?”

    “当然吃了啊。”

    “那怎么没有任何好转啊?”

    “我怎么知道,你不会是买的假药吧。”

    “你才是假的呢?”

    “好了。我们还来做上次的那个游戏吧。”林翊歪着嘴笑道。

    “啊?好。不过你可不能耍赖啊。”

    我们玩的这个游戏很简单,就是两人定定地望着对方,谁先眨眼,谁就输了。不过我总是输,因为林翊总是把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却不停地做着搞怪的动作,引我发笑。

    现在我们又互相望着对方,在这样一个闷热的午后,我们静静地看着对方,没有甜言蜜语,没有亲密动作,只有彼此深情的眼神。这一刻我不禁觉得青春真美好。

    “馨儿,好巧,你也在这里啊。”顺着话音,我抬起头一看,是天易,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美丽的女孩。

    “天易!好久不见了。”我笑着站起来。

    “馨儿,你不给我介绍一下?”林翊也站了起来。

    “啊,对!这是文天易,我的高中同学。这是林翊,我的初中同学。现在是”“现在是她的男朋友。很高兴认识你。”我话还未说完,林翊就抢先说道。

    我的脸有些微红,“天易,你还没给我们介绍你身边的这位美丽的小姐呢?”

    “哦。她叫张蕴洁,是我的大学同学。”

    “很高兴认识你们。”

    “大家一起坐吧。”林翊拉出旁边的椅子。

    我们四人落坐后,我仔细端详起这位叫张蕴洁的女子来。她有着白鹤似的脖颈,高挑的身段,伶仃的肩膀,她光洁而宽大的前额,恰到好处的骨感轮廓合衬着一张粉红色的樱桃小嘴,谈吐中透出她过人的聪明才智,举手投足间风韵渺渺。我想这样一个气质出众的女子,一定是有着丰富底蕴的吧。

    谈话间,我了解到蕴洁是他们学校的学生会主席,主修的是计算机技术,学习成绩优异,而且是一个做事干练的女子。举办过很多活动,并多次获得各类奖项。在一次同乡会中和天易相识。至于现在的关系,我从天易的眼神里看得出,他对蕴洁是有着仰慕和爱意的。

    看着天易一脸温暖的笑容,我对他曾经的那份愧疚,慢慢的融化在了这充满咖啡香气的午后。
8
    七月中旬的一天,我一个人在家百般无聊的和小白狼四眼相对。小白狼是我养了三年的白猫。之所以叫它小白狼,其一是因为它的毛皮是白色的,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这只白猫真的很奸诈,就象一只白眼狼。

    它最伟大的壮举就是来我家后从未抓过一只老鼠,却把我老爸养了五年的芙蓉鸟给活活的咬死了,然后稼祸给隔壁的斑点狗。虽然我对芙蓉鸟的死很难过也并不太喜欢小白狼的这种借刀杀人的做法,不过我对最后的结局却非常满意。因为从那以后,那只讨厌的斑点狗再也没有踏进我家一步。谁让我从小就不喜欢狗呢!所以这件事后,我越加疼爱起小白狼来。

    现在我瞪着小白狼两只圆咕咕的眼睛,一边想着如何解决今天的吃饭问题。一边大叹老爸老妈的绝情。今天老爸老妈为纪念结婚十八周年,一大清早就狠心的抛下我去旅游了,还美名其约的是为了补偿当年没有度蜜月的遗憾,言下之意就是告诉我,已经将我排除在外了。想着老爸老妈现在正在游山玩水,而我自己却只能任凭肚子呱呱叫,不禁摇头感叹自古红颜多命苦啊。

    这时电话铃响起,我像看到救命稻草似的扑了过去,是林翊。

    “馨儿,饿坏了吧。快到我家吃饭吧。”林翊在电话那头的口气有些幸灾乐祸。

    “去你家?你家不也没人做饭吗?”林翊的爷爷奶奶两天前就去南京参加学术会了。

    “行了,你到底来不来啊?不来可不要后悔啊?”

    虽然满心的疑问,但也顾忌不了那么多了,我已经被饿得七荤八素,吃饭这种头等大事再也不能耽误了。于是我立刻答应,然后出门骑上脚踏车向林翊家奔去。

    走进林翊家大门时,我被眼前的一切给惊呆了,餐桌上摆满了各种美食,长长的泛着热气的海鱼;圆圆的香酥南瓜饼,扁扁的西红柿,切成螺旋的黄瓜,用鸡蛋染成黄色的面条,用菠菜染成绿色的,还有用墨鱼染成深红色的牛排,里头填上奶酪的……众多富有想象力的外形,鲜艳的颜色。如果不是林翊站在我的身边,我想我一定会以为自己是来到了高档的餐厅。

    “天啊,这……这么多好吃的啊!”我吃惊地不会说话了。

    林翊一脸坏笑的看着我,不说话。

    “馨儿?你来了?”蕴洁端着一碗飘香的汤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用更吃惊的眼光看着我。

    “是我叫她的,馨儿家今天也没人,不能让我的宝贝饿坏了肚子啊!”林翊搂着我解释说。

    “这样啊,那一起吃吧。”我听出蕴洁的口气有些失望。

    不过看着这么多美味我没有多想,惊喜地叫着:“蕴洁?这是你做的?”

    “是啊。我听说林翊一个人在家,没人做饭,就过来露一手,也是为了感谢他的帮忙。”蕴洁微笑着说。

    “感谢他?”

    “哦。虽然是刚认识没多久,但林翊他真的对我很好,还替我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啊。”蕴洁感激地看着林翊。

    “工作?”我糊涂起来。

    “哪有那么多话的?”林翊轻拍了一下我的头,“蕴洁是学计算机的,正好她在北京上学,我爸在北京又有办事处。就介绍她到我爸那儿去了。”

    “是啊。所以我今天来特意感谢他,就做了这些东西。你们吃吃看,好不好吃?”

    “噢!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啊?”我咽着口水。准备进攻起来。却又遇到了一个难题,摆在眼前的除了叉子和刀,居然没有筷子。“没拿筷子啊?我去拿!”我刚起身,林翊就又把我按了下来,“笨蛋,这是西餐,不用筷子的。”

    “这是我做的意大利式西餐。要用刀和叉的。”蕴洁向我点头说道。

    “这样啊,好吧。”我拿起了刀叉,敲了敲,却真的不知道如何下手,弄得碟子直响还没有一个东西下肚。一脸的狼狈。

    “怎么?馨儿,你没吃过西餐啊?不会用刀叉吗?”蕴洁很吃惊而夸张地表情看着我说。

    我满脸通红的朝林翊使了使眼色,可这没良心的家伙却只顾着吃自个的,一点也不顾及我。

    “这样吧,我来教你用吧。”蕴洁笑着,“吃西餐时,身体要端正,手肘不要放在桌面上,不可跷足,与餐桌的距离以便于使用餐具为佳。”说着蕴洁瞟了一眼我翘起的二郎腿,我迅速将腿放下。

    “使用刀叉进餐时,从外侧往内侧取用刀叉,要左手持叉,右手持刀;切东西地左手拿叉按住食物,右手执刀将其锯切成小块,然后用叉子送入口中。使用刀时,刀刃不可向外。进餐中放下刀叉时,应摆成“八”字型,分别放在餐盘边上。不用刀时,也可以用右手持叉,但若需要作手势时,就应放下刀叉,千万不可手执刀叉在空中挥舞摇晃,也不要一手拿刀或叉,更不能将刀叉敲出响声。”说着蕴洁优雅娴熟地给我做了一次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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