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幸福来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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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幸福来敲门-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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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多久,枕头仗就出事了,主要是因为泰瑞在自己的枕套上拴了一大块铅块,接下来,他就把妹妹忆莲伤着了,铅枕头把忆莲的头打破了,然后是尖叫、哭声、并且鲜血直流。

  有个大点的女孩子跑去找保罗·克劳福德,其他人都散开了。保罗是泰瑞的父亲,但人们都习惯称呼他全名。虽然,他没和贝希结婚,但他常来大屋,他是个木匠、装修工人,能四处挣点小钱。住户有事尽可以找他,而且,也总是拿着一口袋一口袋的土豆过来,这样我们虽然手头不宽裕,但是却不至于饿死。

  保罗确实很有做父亲的样子,虽然他是别人的父亲,我甚至希望自己能是他的儿子。他很有型,长得很结实,有那种体力工作型的派头,每天都斜挎着他那满当当的工具腰带,下嘴唇上也总是叼着没点着的雪茄。也只有在儿子泰瑞把妹妹的头弄伤的那天,我才见到他把雪茄点燃。

  把忆莲包扎好送到急诊室后,保罗把我们都叫到大屋的客厅,家居都推到一侧了。那场景和我若干年后看的电影《荒野浪子》出奇的相似。保罗慢慢地摘下他的工具腰带,在地上踱步,看着我们的眼睛,等着我们谁先承认错误。大家都说不是自己的错,包括泰瑞也是这么说。

  “好吧,”保罗开口了,我们一个个胆战心惊,“总得有人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然后他就把皮带解下来,戏剧性地停顿了一下,点着了雪茄。

  这点雪茄的动作和《荒野浪子》的主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如出一辙,只是在电影里,克林特戴了顶牛仔帽,而保罗戴的是工作帽。克林特拎着枪,而保罗拿着的是皮带,那根皮带在他手里仿佛是条怒不可遏随时准备出击的毒蛇。虽然他主要揍的是泰瑞,但我们也没有幸免,因为他要我们都长点记性。

  这也就是我们室内贫民区迪士尼、香烟和枕头仗的大结局。

  后来,等到天气风和日丽的时候,我们琢磨着看能不能找点不大会捅出娄子的事情来,所以觉得在院子里给自己盖一个小木屋,后院有的是没用的木板。

  但没想到的是,却惹着了弗莱迪,他本来打算睡觉的,“烦死了,别他妈给我吵了,”泰瑞在外面叮叮咚咚,我在小屋里敲敲打打,我们根本就没听见。然后,我忽然发现泰瑞不敲了,小木屋四分五裂,然后听到嗖嗖的风声,一抬头,看到弗莱迪手持着长把的斧头,斧头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我所知道的就是我人还在里面,弗莱迪就抡着斧头把小屋给劈了,根本不顾我的死活,而且,有一块劈开的木头就扎进我的小腿,血流成河,我尖声大叫,血滴在搭屋子的木头上到处都是,即便这样,弗莱迪也根本不为所动,仿佛他就是把大电锯,要生生把我们的这个发出噪音的小木屋连同我一起消灭殆尽。

  一边是弗莱迪的斧头虎虎生风,一边是我尖声呼救、鲜血四溅、木片横飞,这时传来妈妈迫切的声音,她在冲着弗莱迪大喊:“住手、住手。”

  弗莱迪咕噜了一声,手中的大斧停顿了片刻,还在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着:“我告诉过他别弄出那该死的声音。”

  妈妈不再理睬弗莱迪歇斯底里的破坏活动,安慰着我,清理着腿伤,又缠上了绷带。本来伤口快要结疤,我却性急地把硬皮掀起,结果伤口很快感染化脓,妈妈又给我换了条绷带,结果有一天,她忙着干活的时候,绷带掉了。

  我认真清洗了伤口,想找块大点的绷带盖上伤口,结果从沙伊店的商品口袋里找到一个又大、又柔软的清洁白绷带,我仔细地把绷带敷在伤口上,系在腿上。我对自己的包扎手艺相当满意,决定到附近走走,炫耀一下自己的超酷绷带。

  结果在街上我碰到了表哥泰瑞,我挺胸抬头,骄傲非常,结果却看到他一脸惊愕,上上下下不停地打量着我。

  “你腿上那是什么东西?”他问道。还没等我回答,他接着说,“没事你带个高洁丝干什么,你疯了么?”

  我一头雾水,搞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恼火。

  泰瑞用手指戳着我:“别让我再抓到你带着女人的高洁丝到处乱跑!拿下来!现在就拿下来!别再让我看到你带着这东西,听到没有!”

  虽然斧子的砍伤留下了永远的疤痕,但是后来当我知道高洁丝为什么绝不能用来当绷带之后,我花了不少时间才从那种羞愧和自责中走了出来。

  这只是让我对弗莱迪的仇恨又多了一分,愈发希望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但一想到要除掉他,那种感觉就像是让几个毫无经验的年轻骑士去杀死一头刀枪不入的喷火恶龙,任务的艰巨和难度可想而知。

  我该怎么办呢?用枪么?这事情一想起来就分外可怕。对弗莱迪而言,他从小就是看着大人靠打猎和捕鱼为生,舞刀弄枪他早已习以为常,这辈子都不会对枪支感到陌生和恐惧。甚至和酗酒一样,玩枪也让他上瘾,仿佛当事情一不如他的意,就只知道拿枪来摆平。只有这样,他内心的愤怒才能平息,这远比不痛不痒地踢别人几脚来的过瘾。

  在我8岁的时候,荷枪实弹的枪械给我带来的感觉只有灰心丧气。几年前,我和一个朋友在雷鸟酒店外面的巷子里玩耍,在一个废弃的炉子里找到一枚0。22口径的手枪。不知这东西是真是假,我们决定拿个什么人试试--现在回想起来都有些后怕。多亏我们打偏了,否则我们瞄准的那姑娘就完了。当弗莱迪接到告状的电话,我猜可能是妈妈打来的,弗莱迪开始破口大骂。我知道自己做了件蠢事,也是件错事,但我不想为此挨打,所以我飞奔到自己的卧室,钻到床下,屏住呼吸,不敢出来。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弗莱迪就过来把整个床都掀了起来,我暴露无遗,像个受惊的小兽哆嗦个不停。挨皮带抽的滋味是不好受,但是感觉他无处不在、无所不在那才更为可怕。
而且,即便此时此刻我有一支枪,我也会用,也无济于事。实际上,一天晚上突然传来消息,他喝多了,在酒吧和人家打了起来,他最好的朋友西蒙·格兰特一枪打中了他的肚子,赞美主啊,感谢神!但是弗莱迪的大肚子似乎是有防弹功能,他是流了不少血,可是当取出子弹,在医院观察了一晚之后,他第二天就直接上班去了。

  因为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做,所以每当有这样那样的意外出现,就愈发证明了我别无选择,只能干掉这个家伙。一天晚上,当他又准备对妈妈无礼的时候,我跑去叫了警察,那一刻我真的起了杀心。

  离沙伊店不远的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的路口,有个酒吧叫做卡西巴。希望能找个人借给我10美分,在酒吧外面的收费电话上报警,看到旁边有个人,我去碰碰运气,他头戴窄边帽,鲨皮套装,带着粉色圆点领带,活像个1962年密尔沃基北部区的球员从明信片上走了下来。

  “先生,打扰一下,”我跑了上去,上气不接下气,“能给我10美分打个电话报警吗?我继父正在使劲儿打我妈妈。”

  这家伙眼睛都没眨一眨,就说了句:“小黑鬼,别挡路。”

  我当时真想杀了这狗娘养的,当然要先干掉弗莱迪再说。

  终于我找到一个人愿意相信妈妈真的性命难保,我终于借到了钱,叫了两个警察过来,两人都是白人。

  等他们到了家,弗莱迪正坐在沙发上,而两个警察显然没想到他是这么个大块头。两人紧张地对视了一下,有人清了清喉咙,说道:“崔普雷特先生,我们可以用下电话吗,得叫辆警车过来。”

  弗莱迪当时的表现居然有些幽默的味道,他前倾了一点,答道:“见鬼,你们甭想用我的电话叫警车来,把老子送到监狱,去你的吧!”

  太滑稽了,两个警察最后连哄带骗地把他送到警局。弗莱迪一走,我就问妈妈,为什么警察人都来了,还要打电话叫警车来?妈妈答道:“也许他们觉得应该叫上几个大个儿警官,才能把他弄出去。”

  有一天更恐怖,为躲避弗莱迪的暴力,妈妈居然逃到第十大道右街的奥多姆街角店。店主奥多姆是我校友的父亲,看到妈妈躺到柜台后面,他也没说什么。

  弗莱迪手里挥着猎枪横着走进了商店,问奥多姆先生:“那婊子在哪儿呢?”

  奥多姆先生耸耸肩:“弗莱迪,她没来过,但别在我的店里摆弄你的猎枪,听到了吗?” 
奥多姆先生可不是吃素的,弗莱迪也知道这点,他这种人其实是吃软怕硬,当遇到比自己还厉害的人时,他立刻就服软了。也没再多说什么,弗莱迪转身走了,在光天化日之下,拎着枪,招摇过市,找寻妈妈的踪影。

  妈妈一直在柜台下躲到傍晚时分,后来弗莱迪好像终于冷静点了。在接下来的几天,弗莱迪体内的“气压阀”似乎放了些气,“气压计”显示暴风雨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爆发。但我和妈妈、12岁的奥菲丽娅、4岁的沙仑以及两岁的金牡,我们几个都如履薄冰,胆战心惊,因为“气压计”这种东西有时也没准儿。

  我知道大家对弗莱迪又恨又怕,但母亲对于我们这种人间地狱般难以忍受的境地是作何考虑,我却不得而知,这个问题就像我生父是谁,人在哪里一样,我无法知晓。直到有一天,我偶然了解到有关她内心世界的些许线索,我才有一点概念。

  就在这次,妈妈才真正提及了那个让我来到人世的男人。之前,弗莱迪刚刚再次提醒了我,他不是我那该死的老爸。为了安慰我,她提到我的生父是在路易斯安那,有一次还给我寄来一封信,里面夹着5美元。我从没见过这封信,也没见过这些钱,更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妈妈说,她总在尽量给我钱花,这倒是没错。但这也没法解释,为什么她会以为我见到生父的信会心如刀割,比对他一无所知还要更加痛苦。

  一天下午,我突然发现屋里除了自己就再没别人,我的脑子里就是在想着这些东西,我决定要翻一翻抽屉,找找有没有这么一封信,或是其他什么东西。可我找到的却是妈妈写的一张纸片,字迹很小心,用词很简单,也没有什么抬头落款,仿佛就是写给自己一个非常信赖的朋友的。我打开她床头的抽屉拿起她那本已经翻阅得很旧的小本《圣经》时,这张纸片就顺势滑落到我的手里。

  我当时就意识到,即便弗莱迪不认字,妈妈也知道他要是看到这么一封信,也会认为这是在背叛。所以,她只能偷偷摸摸的写完这张纸片,并秘密地将它藏在自己的《圣经》里,弗莱迪基本是不会去碰这本书的。

  信里写的很多内容是关于妈妈和一个老人之间的事情,这人我不认识,他们说的是什么我也不大明白。其中还提到他在底特律想做生意,但一直也没能落实。信里的内容很多,写的很费劲,字里行间透着惊慌和失措,特别是开头这样的一句话: 帮帮我,我对生活充满恐惧。

  的确,偷看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但我还是把信从头看到尾,希望了解她心里的真实所想,想知道她到底需要怎样的帮助。接下来的几天内,我都小心观察母亲的反应,确认她并未察觉我动过这封信。连我自己都没有注意,我已经继承了家族保守秘密的这种能力。

  最后,我终于找到一种更为可行的杀死弗莱迪的办法,我开始配制致命的药水,让他误以为是酒喝下去,没人知道会是我干的。首先,我成功地拿到了他的杯子,那是个不锈钢的饮水杯,他喝水就用它,而且爱不释手,仿佛这是个嵌满钻石的银杯。接下来,看到左右无人,我把各种液体倒入其中,有外用酒精、清洁剂、还有那些标有毒副作用的药品,我把这些充分混合后又加入了滚烫的开水。这东西像开了锅一样不停地冒着泡泡,远比电影《科学怪人》里弗兰肯斯坦博士配制怪物药水还要精彩、还要够劲儿。但问题是这味道实在难闻,我怎么才能让弗莱迪把这东西喝下去呢? 
一个办法是把这东西留在洗手间,希望他能出于好奇尝上一口。这办法好是好,我刚进了洗手间,就听到外面有动静。担心他会不会出于好奇,让我把这东西喝下去,这又让我心头一紧。我转念一想,觉得可以骗他这是好喝的烈性饮料。这主意实在荒谬,我随手点燃了一根火柴,扔了进去。“嘭”的一声,弗莱迪的宝贝杯子里窜出了长长的蓝色和橙色火舌,我配制的毒药转瞬化为乌有,连我自己也要被一同点着了。情急之中,我只能把这团火苗和泡沫倒入马桶。杯子底朝上扣在马桶里,总算是化险为夷,但问题是杯子里还冒着烟和火苗子。

  “什么狗屎味道?”传来了弗莱迪的声音。

  我慌忙冲水,居然怪味也一同消失了,而且没有引发爆炸,我和这所房子都幸免于难。我从洗手间溜了出来,把弗莱迪的水杯放回原位,一边若无其事的答道,“哪有什么味道?”

  看到自己所有努力终以失败告终,我还自我宽慰,这不过是练练手,下次一定能成功。我的最新方案是趁他睡着不备,再下手,结果没有想到,妈妈与我不谋而合,而且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她的保密工作实在过于出色。一天晚上,他再次对妈妈大打出手。之后,她大声说道:“他不会再回来了。”但这话似乎不是具体说给谁听的。接着她又说,他若是再这样伤害她或是我们,她就会要了他的命,而且似乎是信誓旦旦:“我会在他睡着的时候要了他的命。”

  如果说妈妈要把自己复仇计划的具体细节严守秘密的话,她有件事却没能瞒过我的眼睛。在她从阿奇舅舅那里把我们接回来三年半之后,她又一次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任何解释和说法。就在她销声匿迹之前,我发现她可以变得超级静止,那是在我发现她写的信后不久,我在客厅里看电视,她在餐桌前读报纸,弗莱迪在一旁仿佛是个斗牛士一般,像要拼命激怒公牛让母亲做出反应,他又喊又叫,大声咆哮,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羞辱她。

  某种程度上,屋里的氛围有些超现实的感觉,弗莱迪仿佛是恐怖片里的斧头杀手,妈妈和我便是寻常百姓过着寻常的生活,我看电视,妈妈读报,弗莱迪的暴风雨愈发的猛烈,妈妈就愈发处乱不惊。

  我以前从未经历过这种阵势,以后也再没机会见过。弗莱迪狂轰滥炸的能量却千万倍地转化为她纹丝不动的定性。这是我这辈子所见过的最坚如磐石的人或事。也许桌椅都无法保持这种一动不动。妈妈坐在那里,就是一尊雕塑。眼睛盯着报纸,也似凝固了一般,不会翻动任何一页,仿佛她完全躲到自己的身体里,不愿对外界作出任何反应,因为她知道,只要她说一个字,翻一页纸,或是眨一下眼睛,甚至一个轻轻的呼吸,弗莱迪的拳头就会雨点般落在她身上。她的沉静居然战胜了暴风骤雨。我万万没想到,他最终选择了放弃,不再怒不可遏,而是突然间换了个人似的,“好了,就这样吧。”
那一夜之后,这种处乱不惊的能力在我身上也扎下了根。似乎它就存在于本能之中,当需要作出斗争与否的选择的时候,它就有可能被激活。面对凶狠的猛兽,妈妈唯一的反抗就是纹丝不动,当猎物面对眼镜蛇或是鲨鱼的攻击时,保持静止仿佛就是就此隐身不见。似乎,在那一刻,她决定作为猎物,保持冷静可以让她有机会实现除掉猛兽的办法,兑现她所说的弗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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