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水塘之后,徐旭生等人又在二里头村的四周作了详细调查,估计此遗址范围东西约长3—3.5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从地理环境和历史渊源以及发现的遗迹、遗物看,这里有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帝都。按照徐旭生在后来发表的调查报告,他认为这里应是商汤时代的都城“西亳”。从文献方面作了论证后,徐旭生又补充道:“此次我们看见此遗址颇广大,但未追求四至,如果乡人所说不虚,那在当时实为一大都会,为商汤都城的可能性很不小。”
第三章 在夏文化迷宫中穿行(2)
尽管当时徐旭生对这处遗址作出的判断后来证明有误,但却由于他的首次发现和随之而来的数十次发掘,使二里头成为国内外学术界最引人瞩目的古文化遗址之一。它不仅成为学者们探索夏史和夏文化的关键所在,也成为探讨中国国家和文明起源无法绕开的圣地。
鉴于二里头遗址在考古学上所具有的巨大潜力和学术价值,赵芝荃等人回到洛阳工作站之后,很快向中国科学院考古所写报告,请求率部移师对二里头遗址进行发掘。此后不久,河南省文管会也得知了二里头发现重大遗址的消息,并决定派队前往发掘。于是,1959年秋,得到批准的中国科学院考古所洛阳工作站以赵芝荃为首的十余人与河南省文管会派出的一个专门由女性组成的“刘胡兰小组”,几乎同时进驻二里头遗址展开发掘。
1960年,考古所的大批人员遵照当时的政策要求,下放山东省曲阜劳动锻炼,赵芝荃也在其列。二里头遗址的发掘工作暂时由北京大学考古系毕业不久、年仅24岁的殷玮璋负责。而这个时候河南省派出的“刘胡兰小组”也由于其他的原因撤出了发掘工地。整个二里头遗址在以后的若干年内,只有中科院考古所下属的二里头工作队独家进行发掘。
1961年,赵芝荃从山东劳动改造的运动中解脱出来,重赴二里头主持发掘工作。此后,在为期40年的时间里,在赵芝荃、方酉生、殷玮璋、郑振香、高天麟、郑光、杜金鹏、张立东等几十位考古学家的不断努力下,二里头遗址的文化面貌基本揭示出来。“所知范围总面积约3平方公里,文化堆积甚厚,内涵十分丰富”。遗址的文化延续时间经历了相当长的岁月,粗略估计前后约400多年。就具体内容而言,文化遗迹中有大、中、小型各类建筑遗址,其中有宫殿、陵寝、台坛、祭祀性设施、各阶层的居室以及手工业如铸铜、制骨等作坊,此外还有陶窑、水井、道路、灰坑、墓葬等。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在遗址中部发现的被称为第一、二号两座宫殿基址,规模宏伟,气势壮观,颇有王者气象。第一号宫殿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其周围有回廊,而东、南、北三面则为复廊,南部有三个门道的庑式大门,院内北部是30。4米×11。4米的大殿台基。第二号宫殿的大殿略大于一号宫殿,殿后有一大墓,从性质上推断这个宫殿当属宗庙、陵寝之类。就整个一、二号宫殿的气势和规模而言,在整个商代考古史上罕有其匹者,“其平面安排开创了我国宫殿建筑的先河”。仅从台基的面积来看,甚至可以与北京故宫的太和殿匹敌。如此规模庞大的宫殿基址,考古学家前后花费了20多年的时间,才使其完整地重见天日。后经研究者推断,这两座宫殿都属于二里头文化三期,在这一时期中,二里头文化进入了它最繁荣辉煌的鼎盛时代。也就在这个非凡时代的遗存中,出土了大量的玉器、铜器和陶器。其玉器多为圭、璋、戈等礼器,这些礼器在整个玉器和礼器发展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开拓作用。而出土的青铜容器和武器形状之独特,皆为中国之首次发现。尤其是镶嵌绿松石的铜牌饰种类繁多,其选料之精、制作技术之高超、纹饰之精美,在整个商代考古史上从未有其先例,堪称国之重宝。
由于二里头遗址的发现和发掘是中国考古学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关于它的时代、文化性质、遗址性质等等问题备受学术界关注。1962年,考古学大师夏鼐把此类文化遗存命名为“二里头类型文化”,之后又根据新的发掘进展,将这一文化遗存命名为“二里头文化”,这一新的考古学文化的命名,更加突出了二里头遗址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从此二里头遗址的影响更为提高和扩大,二里头文化成为考古学上一个十分重要的文化概念。
随着二里头遗址蜚声中外,这个遗址的时代和具体是历史上哪个帝王所在都城的问题,渐渐成为学术界一个无法回避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974年,二里头考古队在发表的一篇题为《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发掘简报》中,根据地层关系和器物形制的变化,明确将二里头遗址分为四期,并对遗址中的宫殿和遗址的性质作了如下结论:“这座宫殿建筑属于二里头遗址三期,并根据放射性碳素测定相当于商代早期。”又说:“二里头遗址西距洛阳汉魏故城仅4公里,距隋唐东城不足20公里,这一带披山带水,形势险要,为历代建都之地。《汉书·地理志》河南郡偃师县下注‘尸乡,殷汤所都’。自此以后,近两千年来,关于汤都西亳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通过对二里头遗址的发掘……进一步确定了遗址中部的夯土台基是座商代早期的宫殿建筑,为汤都西亳说提供了有力的实物证据,从而二里头的性质问题也就清楚了。”
第三章 在夏文化迷宫中穿行(3)
这份简报发表后,得到了大多数考古学家的赞同,当时考古界的主流看法是: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与三、四期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不像是一种连续过渡发展的文化,应当拦腰切断。又因为三、四期出土的文物与郑州二里岗文化特别接近,甚至到了密不可分的程度,所以二里头文化一、二期是夏文化,三、四期是早商文化。鉴于二里头遗址的一号、二号宫殿和大墓多处于三期或者更晚些,就理应是商朝开国之君汤所居的一个被历史文献中称为“亳”的都城所在。而郑州商城应是商朝中期一个叫中丁的王所建的称作“隞”的都城。于是,以二里头遗址的第二和第三期之间树立起一个夏、商分界的标尺。
这个界标树立后,有些考古学家却不以为然,有人感到二里头文化一期和龙山文化相近,而与二、三、四期差别却较大,便把夏、商的分界定在一、二期之间。即河南龙山文化加二里头一期文化等于夏文化。二里头二、三、四期则自然是商文化。
有的考古学家与上述观点几乎完全相背,认为二里头文化一至三期相连,倒是第四期颇为不同,于是定前三期为夏文化,第四期为商文化,夏、商分界在三、四期之间。
有的考古学家感到二里头遗址上限不够早,便在一期之前、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之后又加划了一期文化,形成了五期文化。
以上观点无论谁是谁非,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由于二里头遗址的出现,导致学术界对夏文化探索出现了空前的热烈局面,各种观点、各种主张令人眼花缭乱。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经二里头一、二、三、四期,到郑州商城文化之前,每两者之间都有人试图切上一刀,以作为夏、商的分界。一时间群刀乱飞,争吵声不绝,令人感到刺激又感到眼晕,从每一位操刀切割者的主张和观点来看,似乎都有自己的道理。
正当各路学者挥舞着利刃在豫西这块土地上大显身手,奋力搏击之时,突然从路边树丛中走出一人,此人对众操刀者说:二里头文化是一个整体文化,其性质都是夏文化,根本就没有商文化存在。既然是一个文化,也就用不着切来切去了,诸位,收刀吧。
众操刀者循声望去,见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北京大学考古系教授邹衡。
两座都城的世纪大碰撞
由于安阳殷墟已被学术界证明是商代晚期的都城所在,也就无可争辩地确认了什么是晚商文化。同样地,由于郑州二里岗遗址的发现,学术界认为这座都城的文化早于殷墟文化,而大多数学者认为属于商代中期(商汤之后第10位王)中丁隞都的可能性最大。以此类推,早于郑州二里岗文化的二里头遗址就应是赫赫有名的商王朝的开国之君——汤,打败夏朝最后一个叫桀的王之后,所建立的一座叫“亳”的都城。如果确认二里头遗址就是商汤的亳都,那么就找到了商文化的起点。以这个起点为坐标,早于亳都的就自然是夏文化。但令学者们头痛也放心不下的问题是,郑州商城真的是隞都,二里头遗址真的是亳都吗?邹衡对郑州商文化作了深入研究并给予重新分期后,第一个对上述隞都和亳都之说给予了否定。
按照邹衡的分析推断,郑州商文化延续时期很长,而郑州商城所包含的年代也具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相反的是,商代中期那位叫中丁的王所居隞都不过20来年,无法与都城延续时间相合。而据当时的14C测定,郑州商城的年代最早已达到公元前17世纪,照历史学界的一般估算,此城已接近甚至达到夏朝的记载时期。又据古文献记载,郑州所处的位置与隞都所在的地望不合。因此,邹衡认为郑州商城决不可能是中丁所居的“隞”都。
既然隞都予以否定,那么号称二里头遗址为“亳”都的观点也跟着发生了动摇。邹衡认为,如果二里头遗址是汤都西亳,则与古文献记载完全矛盾。据《吕氏春秋·慎大览》所载,商汤伐桀,“令师从东方出于国,西以进”。也就是说,商汤的军队从所占据的中国东部向西攻打夏朝的最后一个王——桀的武装力量。又据《书·序》云:“汤既黜夏命,复归于亳。”这句话的意思是商汤的军队灭了夏之后,又回到了亳都。这些记载说明,亳和桀住的夏都不在一起,且亳都的方位在桀住的夏都之东。这个“东”在哪里,从文献记载看,应该在豫西之东,不会是在二里头所处的豫西位置。故此,二里头遗址“西亳说”同样得到了否定。
第三章 在夏文化迷宫中穿行(4)
两座都城的性质相继否定,到底商汤所居的“亳”在何处?邹衡根据多方考证,特别是对郑州商城出土的“亳”字陶文的辨认和考释,大胆地提出郑州商城就是商朝的开国之君汤所居的“亳”。
既然郑州商城是“亳”,那就意味着这里应是商文化的起点,而二里头文化又早于郑州商城文化,且两种文化又不相同,因此邹衡认为二里头文化属于夏文化。因为二里头文化是属于一脉相承的同一类型的文化,不存在突然断裂和突然侵入、兴起的外来因素,所以就用不着操刀在这个文化整体上切来切去,大呼小叫地一番乱抡了。也就是说,原来由学术界认可的一、二、三、四期文化是一个整体文化,而这个整体全部属于夏文化。
邹衡的“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与“二里头四期文化都是夏文化说”的提出,如同一块巨石砸进平静的水面,立刻在学术界掀起了巨浪,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由此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争。有关夏文化的探索也相继进入了一个高潮迭起、色彩纷呈的新时代。
正当邹衡引爆的关于夏商文化的争论越演越烈,各种观点、各种理由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甚至越来越乱腾之时,许多有识之士感到这一问题的讨论已形同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处于难分难解的胶着状态。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症结就是各种说法都有证据和理由,又有明显不足的一面。于是,学术界希冀有一天通过地下最新的发现,使这个悬而未决的疑案云消雾散,水落石出。可能这个心愿感动了上苍或者土地庙中的神灵,来了个天、地、人联合大行动,使这个机会很快到来了。
1983年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魏故城工作队段鹏琦等人,在配合河南首阳山火力发电厂基建选址过程中,在偃师县城(今偃师市区)西部,距二里头遗址6公里的地方发现了一段夯土城墙,随即进行了大规模钻探和局部解剖发掘。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初步确认了西、北、东三面城墙的位置、走向、长度、夯筑结构及保存状况,并由此判定城的形状为长方形,其中南北最长达1700米、东西宽约1215米,总面积近200万平方米。城墙宽度一般为17—21米,最宽处竟达28米,但未发现南城墙,据段鹏琦等考古专家推测,此段城墙已被洛河水冲毁。
除此之外,考古人员在北城墙中部发现“城门”一座及由此“城门”向南的大道,并在城内发现数处大型建筑夯土基址群。在编号为第1的建筑群中有一圈围墙,通过考察认为是一座近似方形的小城,应是宫殿区所在。考古人员经过对城墙及其附近试掘,发现了大量具有商代郑州二里岗时期文化特征的遗物,由此初步推断该城的年代与郑州二里岗商代早期相当。
而最令发掘者为之激动和振奋的是,有一条低洼地贯穿城址,显然是早年一条干涸的河道。这条看似不起眼的干河沟,当地土著世代相传唤作“尸乡沟”,而《汉书·地理志》在河南郡偃师县条下明确记载:“尸乡,殷汤所都。”据此,发掘者首次向世人提出了如下三种学术观点:
一、偃师商城具有都城性质,宫殿区分布在城南部。
二、偃师城早于郑州商城,其城址和二里头遗址关系密切,两者同处古洛河的北岸,相距如此之近,若将两者联系起来进行系统研究,“定会有助于二里头文化时代及其性质的问题早日解决,加速夏商文化研究的深入发展”。
三、古文献所言的“尸乡”、“亳坂”等就在偃师商城所在的地域,而偃师商城很可能就是商代前期商王汤率众攻灭夏朝之后所营建的都城——“西亳”。
从发掘者的观点看,既然偃师商城为西亳,那么以前争论不休的二里头和郑州商城遗址都不存在谁是亳都的问题了。
偃师商城的发现,犹如一声震耳的春雷在学术界炸响,与此相关的各色人等都用惊奇的目光注视着这一重大考古新成果。此时,持各种不同观点的学者,不得不暂时停止争吵和辩论而面对这一现实,并以此重新检索、思考自己的观点。
第三章 在夏文化迷宫中穿行(5)
已被偃师商城的发现震懵了的学术界,经过短暂的沉寂之后,最早作出反应的是长期担任二里头考古队队长的赵芝荃。在二里头遗址发掘的早期,他和大多数考古工作人员一样,认为二里头遗址可能是商汤的亳都。但随着发掘的不断深入和拓展,观点也慢慢有所改变,认为二里头遗址一、二、三期是夏文化,四期是商文化。而考古学文化进展到第四期时,最为显赫的中心区一、二号宫殿已经倒塌废弃,这个时候若再把第四期作为汤都已不可能。如果二里头不是汤都西亳,哪里又是西亳呢?正在困惑之时,偃师商城发现了,不久又在二里头遗址中发现了二期宫殿基址的夯土。赵芝荃在实地勘察后,神情大振,认为困惑已久的问题豁然开朗——偃师商城就是历史上真正的商汤所居的西亳。依次推断,当二里头中心区一、二号宫殿倒塌废弃之时,便是偃师商城崛起之日。这样,偃师商城的第一期正好衔接在二里头四期的尾末,中间无半点缺环,可谓一脉承袭而来。为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发现和新的理论推断,兴奋异常的赵芝荃跑到偃师县城,在一家上等酒店,摆了一桌宴席,邀请偃师商城的发掘人员段鹏琦等人,开怀畅饮了一番,以示庆贺。
随着赵芝荃观点的转变,考古界许多学者也开始倾向于“偃师商城即汤都西亳说”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