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的国家变为全民的国家。在苏共二十大和二十二大两次代表大
会之间,苏联完成了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变为苏维埃社会主义
全民国家的过程,开始了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发展的第三阶段,向国
家的完全消亡又跨出了一步。
“全民国家”的理论给苏共提出了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这个
国家怎么办,掌握着国家政权的共产党怎么办?因为按照马克思
主义原理,在共产主义条件下,阶级完全没有了,国家的主要职能
镇压的职能没有了,于是国家就要走向消亡。在这种情况下,
政党的存在也就失去了合法的理由。苏共当然不希望得出这样的
结论,它不可能取消自己的存在。既然如此,那就需要对共产党的
地位和作用给予新的解释。赫鲁晓夫和苏共是这样自圆其说的:
随着苏维埃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的建成和向建设共产主义的高
级阶段的过渡,随着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转变为依靠社会所有阶
级和阶层的社会主义的全民的国家,作为社会全体劳动阶级和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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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利益体现者的苏共的人民性愈加强烈地表现出来了。由于消灭
了剥削阶级和逐渐地消除了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之间的社会差
别,在苏联形成了人民紧密的、牢不可破的社会政治和思想上的一
致,工人阶级的思想就成为全体居民阶层的思想,而工人阶级建成
共产主义的历史使命也变成了全民的任务。作为工人阶级政党而
产生的共产党,如今已成为全体苏联人民的党,它在自己的队伍中
联合着先进的、最有觉悟和积极性的人们,是所有居民阶层的代
表。这就是“全民党
”理论的由来。
可见
“,全民党
”的提出,并非像以前我们普遍认为的那样,是
在故意抹杀党的阶级性,取消党的先进性,是要改变党的性质。相
反“,全民党
”是苏共在对苏联发展阶段“左”的估计基础上为继续
保持党包揽一切的地位所寻找的一个理论依据,是为继续强化党
对整个社会的控制、维持以党代政体制的合法性寻找的一个理由。
因此
“,全民党
”不是像它的字面意思所表达的那样,是要贬低和
淡化党的概念,是“右倾
”,而是“左”的思想的典型表现。它表明,
赫鲁晓夫在思考党的建设问题时,并没有摆脱在传统党建模式中
一以贯之的那种“左”的思维,很难说是什么创新和突破。
当然
“,全民党
”理论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理论缺陷,给党的建
设带来了消极的影响,这也是事实。它客观上淡化了党的阶级性
和先进性,忽视了党内斗争和党内矛盾,并使党赖以存在的理论根
基发生了动摇。这种消极影响也反映到了其他国家共产党的理论
和实践中。但是,过分夸大这一观点在苏共走向衰败中的作用也
是不对的。在实践中我们看到,苏共在苏联社会中的决定性地位
并没有因为使用“全民党”的提法而发生丝毫动摇。对于苏共变
成“全民党”之后是否还在苏联社会中起领导作用和先锋作用的
问题,赫鲁晓夫和苏共的回答是肯定的。苏共二十二大通过的党
纲党章都进一步明确规定苏共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指导力
量,并且强调,由于共产主义建设任务日益复杂,由于更多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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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参加国家事务和生产管理,由于社会组织和地方机关的作用不
断提高,由于新的任务要求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科学共产主义理
论,党的领导不能削弱,只能进一步加强。这四条理由,比斯大林
时期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的解释还多了一条。因此,说苏共最后变
质与“全民党”理论有必然的联系,缺乏足够的有说服力的依据。
落脚点:加强党的领导
赫鲁晓夫不认为苏共在斯大林时期发生的问题和错误很大程
度上是党过度集权、党政不分和党内缺乏民主造成的,而是把问题
归结为,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和国家安全机关凌驾于党之上削弱了
党的领导。这讲出了一部分真理,但深究起来,造成这种状况的原
因还是因为权力过度集中的体制。赫鲁晓夫没有深究一步。因
此,他把解决问题的落脚点放在了加强党的领导上。
赫鲁晓夫和苏共提出了旨在强化党的领导的一系列措施。
第一,强调集体领导制度。鉴于斯大林个人崇拜的教训,赫鲁
晓夫和苏共强调在党和国家各个环节中实行集体领导原则,认为
这是防止个人崇拜的可靠保障。苏共二十二大把“苏共的最高组
织原则是集体领导制”明确写进了党章。作为集体领导制的一个
体现,此后的党代表大会、中央全会、主席团会议都做到了如期召
开。苏共二十二大指出: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领导的集体性,它
保证党及一切党的机关不致采取片面的、主观的决定和行动。只
有集体领导才能为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创造条件,保证
正确地教育干部。当然,集体领导不等于个人可以推脱职责。苏
共强调,领导的集体性丝毫也不削弱工作人员对委托给他的工作,
对执行集体通过的决议的个人责任。党内生活的列宁主义准则、
领导集体性的原则、经常地更换党的机关成员,能防止权力过分集
中在个别工作人员手中的可能性以及个别工作人员脱离集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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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保证新生力量源源不断地注入党的领导机关,把老干部和
青年干部正确地结合起来。
要保证集体领导,就必须加强监督。苏共二十二大决议指出
了监督的重要意义:监督制度是在真正民主原则基础上完善共产
主义建设的领导工作的有效手段,是同官僚主义、拖拉作风作斗争
的可靠武器,是对群众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的学校。为了加强监督
工作,必须建立地方党机关向上级党机关和党员群众汇报党的决
议执行情况的严格报告制度。当然,文件的规定是一回事,能不能
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问题的关键在有没有形成相应的体制和机
制。在赫鲁晓夫时期进一步得到完善的无所不在的监督,从本质
上说和斯大林时代的监督没有区别,仍然是自上而下的监督,而非
自下而上的监督,因而仍然是加强集中的工具。例如,由仍由中央
全会选出的监察委员会来监督中央委员会,任何时候都会是一张
空头支票。
第二,推行领导干部定期更换制。苏共认为,干部废除领导职
务终身制,实行定期和按比例更换,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的发展
规律,是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好办法。赫鲁晓夫强
调,经常更换党的领导机关的成员应成为一种制度,政府和社会团
体由选举产生的机关组成也采取更换的原则。向这种制度过渡,
将是发展民主制的一大步骤,在这基础上,为更彻底地实现集体领
导制原则创造新的可能性。为此,苏共二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在
第
条中对每次选举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基层党组织书记
的更换率、任职届数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领导干部定期更换制有如下主要内容:“在选举党的机关的
时候,应遵守经常更换其成员同时又保持领导的继承性的原则。
在每次例行选举的时候,苏共中央委员及其主席团的成员至少更
换四分之一。主席团委员一般最多只能连续当选三届。某些党的
活动家,由于他们享有公认的威信,具有高度的政治品质、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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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和其他品质,可以在更长的时期内连续选人领导机关。在这
样的情况下,有关的候选人在不记名(秘密)投票方式下至少有四
分之三的参加者投票赞成方可当选。加盟共和国共产党中央、边
疆区委会、州委会的成员在每次例行选举时至少更换三分之一;党
的专区委、市委、区委、基层党组织的党委会或支委会的成员至少
更换一半。同时,这些党的领导机关的成员可以连续当选,但最多
不得超过三届。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可以连续当选,但最多不得超
过两届。全体大会、代表会议、代表大会根据政治品质和业务能
力,可以更长期地将某一工作人员选人领导机关。在这种情况下,
至少须有参加投票的四分之三的共产党员投票赞成,方可当选。
由于期满而不再是党的领导机关成员的党员,可以在以后选举时
重新当选。
”①
任期制的确是赫鲁晓夫的一个重大举措。根据任期制,赫鲁
晓夫时期的干部更新率是相当高的。据统计,这一时期中央委员
的更换率,二十大为,二十二大为年当选的中
央委员
人,到
年二十二大只有
的人继续当选。中
央部一级领导干部在这个时期更换率高达。基层党组织
书记的更换率最高每年更换
。根据苏共
年的统计,在
党的州委员会和加盟共和国第一书记中,担任这一职务不到三年
的占,党的区委会和市委会的书记,工作不到三年的占
。干部大规模更新的积极意义在于,它使干部知识化专业化
水平有了提高。据统计,年,半数以上的集体农庄主席和
的国营农场场长受到专门教育。到
年,在边疆区和州一
级,有的工业书记、的农业书记受过高等教育。不
过,赫鲁晓夫的这一着棋也产生了负效应。它明显侵犯了干部们
的特权,在干部中产生了强烈的不稳定感。受这一条款打击最重
①《苏联共产党第
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人民出版社
年版,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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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召开一次,因而任何中
央委员或中央主席团委员的最长任期都有
的是中层干部。因为党的代表大会每
年之久,而区委、市
委和州委的改选按规定每
年举行一次,因此这些机关及其下属
组织中的任职期限最多只有
年。这导致了这层干部的不满,是
促使他们起来推翻赫鲁晓夫的一个重要原因。
实际上,赫鲁晓夫改革了任期制,却没有触动斯大林时期形成
的变相任命制。这使得改革不配套,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效的
机制。所以有人把赫鲁晓夫称做“穿歪鞋走路的人”。
第三,改组党对国民经济的领导。赫鲁晓夫和苏共不觉得党
直接管理经济有什么不对。在他们看来,关键在于要管得具体和
科学。只是从这个角度认识,苏共才认为,旧的党组织形式在某种
意义上已成为党领导生产的障碍。苏共认定,为“保证对工农业
生产的更具体的领导”,应当以生产原则为基础自下而上地改组
党的领导机构。
根据这一思路,年
月,苏共中央召开全会,决定对党
的领导体制进行改革。全会认为,在全面展开共产主义建设的条
件下,党的作用无比增长,对国民经济的领导进行组织上的改革具
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因此,“必须过渡到自下而上地建立党的领
导机关的原则”
“,自下而上地改组党的领导机构”。这项改革的
具体内容是:在边疆区、州的范围内成立两个独立的党组织领
导工业生产的党委会和领导农业生产的党委会。在苏共中央和各
加盟共和国中央则成立相应的中央工业生产领导局和农业生产领
导局。为了解决具有全共和国意义的问题和协调两个专业局的工
作,在加盟共和国的党中央选出中央主席团。这一改革的中心内
容是为了便于对经济进行直接的具体领导,仅仅按生产的原则建
立党的领导机构,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党的机构要兼管某一地区的
全部行政和生产工作。在原各级党组织基础上分别设立领导工业
的党委和领导农业的党委后,党组织被人为地分成了“工业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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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党”两个部分。
这种设置使领导工作完全乱了套。它至少带来了如下问题:
第一,造成了难以克服的不协调。集体农庄自然归农业党委管,随
之而来,农庄里为它们提供服务或加工农产品的工厂党组织和党
员也要归农业党委管。与此同时,既为农庄农场、也为城市提供师
资的师范学校,以及既为工业、也为农业提供用品和服务的工厂则
要归工业党委管。一旦涉及双方的问题,只有两个党委进行协调
才能解决。第二,机构不可避免地臃肿起来。跟着两个党委的建
立,也建立了两个苏维埃执委会。下面的附属机构随之产生:两个
卫生局,两个教育局,两个财政局,两个文化局,甚至还有两个民兵
指挥部等。各州党政机关和干部的数目大量增加,工作程序更加
繁琐。两套机构运作不是给工作带来了效率,而是使官僚机构相
互扯皮的现象更为严重。米高扬在回忆录中谈到这种情况:一个
人要办工作证或其他证件,需要乘车到设在很远的生产管理处去;
一个人病了,由于管辖部门不同而不能就近治疗;在某个地方居
住,但所属单位不在本地,享受附近的文化设施就要受到限制;甚
至有了事情也不能找不是本系统的民警;等等。
用这样一个所谓重大措施来加强党的领导,其效果只能适得
其反。
改革,还是沿袭?
如果说,在上面所述的若干方面,赫鲁晓夫想改变斯大林时期
的某些做法,却没有找到更科学的替代物的话,那么,在另外许多
方面,赫鲁晓夫则完全没有摆脱传统模式的束缚。其思路仍然是
斯大林式的。
例如,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路线问题上,赫鲁晓夫和苏共没有得
出新的结论。正是在批判斯大林的苏共二十大上,赫鲁晓夫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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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斯大林工业化和集体化路线持充分肯定的态度。他强调:“试
设想一下,倘若年指望靠‘印花布的工业化’、依靠富
农的右倾政治路线在党内取得胜利,那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呢?那
我们就不会有强大的工业,不会有集体农庄,我们在资本主义包围
下就会手无寸铁、束手无策。
”当然,赫鲁晓夫也对斯大林的某些
过火行为进行了纠正。例如,他指出,由于农业领导中的缺点,违
反了物质利益的原则,农业的发展速度显然落后于工业发展和居
民对日用品需要的增长速度:年到
年,工业产量增加了
倍,农业总产量只增加了
。因此他提出要重新确定一系
列重要原则来保证农民的利益,如“在集体农庄内,除主要的具有
决定意义的公有经济外,每一个集体农户都有权保有小规模的经
济作为个人财产”;提高畜产品、马铃薯和蔬菜的征购和收购价
格,并降低义务交售的定额;等等。他甚至认为,斯大林时期的粮
食收购政策带有“余粮收集制的性质”,对农村经济起着破坏作
用。
在用行政命令方式领导经济方面,赫鲁晓夫没有离开斯大林
的基本观点。国家制定计划,农民完成计划,仍然是赫鲁晓夫思考
农民问题的基本思路。所以,到后来农业形势稍有好转的时候,特
别是
年和
年农业取得大丰收之后,他就头脑发热了,一
味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当高指标变成了对各级党组织的死命
令后,弄虚作假的现象便愈演愈烈。于是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梁赞
州的州委书记拉里奥诺夫,为了迎合赫鲁晓夫,提出了比计划要求
更高的指标,保证州内各农庄将肉类产量提高
倍,其中国营农场
提高
倍,出售给国家的肉类增加
倍。为了达到目标,州党委下
令,不仅肉用牲畜,而且奶牛和种畜也一律宰杀。从农民手里买牲
畜,只打欠条,不付现金。各农庄和国营农场在这种强大压力下,
不得不到别的州购买牲畜,然后低价卖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