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悲剧--苏联解体的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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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悲剧--苏联解体的前因后果-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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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八九月间,波罗的海沿岸地区三个共和国在戈尔巴乔夫的“努力”下,以不承担任何义务的无条件的方式,退出了苏联;同年12月,这个伟大强国在叶利钦、克拉夫丘克和舒什凯维奇的“帮助”下,轰然解体。这样,就在1991年的一天,我国有2500万同胞早晨一觉醒来时,竟发现自己已是身处异国。身居祖国边界以外的不仅有1800万俄罗斯人,而且还有独联体其他国家的700万公民。
    统一国家遭到破坏之后,在后苏联许多国家的地域内,掀起了一阵敌视俄罗斯人的民族主义狂潮。这样就引发了向俄罗斯迁徙的移民行动——基本都是高等级工人和工程技术干部。原苏联各加盟共和国的大大小小的工厂如今没有了专家,而俄罗斯人在这些地区科学文化发展中所占的地位,正如人们所说,绝非无足轻重。
    处境最艰难的是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俄罗斯居民。
    谈到俄罗斯人在波罗的海沿岸地区几个国家的处境,我首先要讲一讲他们在拉脱维亚的地位。拉脱维亚的种族歧视已经达到了最可怕的规模——尽管爱沙尼亚和立陶宛也有类似情况。可是,要知道,1990年初这三个共和国曾一致通过独立宣言。那么,宣言里究竟包括了哪些承诺呢?
    我面前摆着一份1990年5月4日由亚?戈尔布诺夫先生签署的拉脱维亚共和国宣布恢复独立的公报。为了使读者能独立作出结论,现把其中的一款逐字援引如下:

    保证拉脱维亚共和国的公民以及长期居住在拉脱维亚领土上的其他国家的公民享有各种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并享有符合公认的国际人权标准的政治自由。这些权利和自由同样完全适用于表示愿意居住在拉脱维亚,但不申请取得其国籍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公民。
    类似的承诺也发表在爱沙尼亚国家独立公报中。1990年2月2日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塔林通过决议:

    ……在宣布爱沙尼亚国家的理想之际,我们知道有几十万非爱沙尼亚人也在支持爱沙尼亚独立的思想。在我们争取恢复独立的爱沙尼亚国家,人权和各族群权利将在共和国传统和民族宽容原则的基础上受到尊重。少数族群以及意识形态上的少数派在意见和方法上的分歧,在爱沙尼亚亦应受到法律保护。

    兰德斯别尔基斯先生于1991年3月11日在有关立陶宛恢复国家独立的法令中,对这个问题的表述最为简短而明确。他有预见地避开了人文的具体性:

    立陶宛国家……保证人权、公民权利和族群权利。

    宣言发布过一年半以后,这些共和国变成了拥有自己对内政策的独立国家。这里不由得出现一个问题:这些国家到底是在退出苏联之后才滋生了不可调和的反俄情绪,还是这种恶劣态度由来已久,只是一时间暗怀于心,非等到一定时机不肯浮出水面?
    某些研究波罗的海问题的专家试图解释这种罕见的稀奇事,他们说多少世纪以来,这些波罗的海国家一直夹在大国中间,或者处于文明边缘,它们的人民被迫与比较强大的民族(瑞典人、丹麦人、波兰人、日耳曼人、俄罗斯人)比邻而居。专家们正是试图用这一点来说明,波罗的海沿岸地区国家一直在为争取主权而斗争——先是为争取经济主权,接着,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又开始为争取政治主权而斗争。
    不过,有些问题至今还是没有答案。日耳曼人用火和剑征服波罗的海各族人民,强制推行自己的宗教信仰,然而二战期间,为什么波罗的海沿岸各共和国居民不仅支持纳粹占领者政权,而且很多人还参加反对苏联的战争,参与推行反俄、反犹、反其他民族的惩罚行动呢?
    为什么在这些国家俄罗斯人成了被仇视的民族?也许是因为波罗的海人习惯了德国人那种坚硬的铁拳,而我们俄罗斯人信奉的则是东正教的心灵主义,力求建立各民族兄弟情谊,并以俄罗斯本土力量来提高周边的福祉?看来还有一个情况也产生了影响: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的土地在13世纪初就被条顿骑士团的骑士所征服,几个世纪过程中它们始终处于日耳曼人的强大影响之下。日穆德人是性格犟强、身体健壮的民族,他们尽自己的能力反抗条顿骑士团的侵略。可以认为,日耳曼人、拉脱维亚人和爱沙尼亚人的宗教信仰接近——这种宗教信仰的基础就是以教会活动形式表现出来的新教教义。宗教信仰的接近成了思想纲领。正是这种纲领,使得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能够组建起纳粹的“党卫军”部队(但在立陶宛不行,因为那里主要信仰天主教)。
    毫无疑问,波罗的海沿岸地区三个加盟共和国在其宣言中宣布的为维护它们境内所有族群权利所承担的义务,至多不过是一种欺世的“烟幕”而已。早在这些宣言发布之前,一切有良知的人就已经知道,“改革中的”波罗的海沿岸地区,正在展开大规模反“外来移民”的运动。
    媒体以“外来移民”和“占领者”这样的标题,毒化了很多人的意识。1989年7月,在考纳斯空军基地附近召开的群众大会,竟发出了这样的号召:“剖开军官老婆的肚皮,不许她们生下占领者!”这样的话竟然出自那些自认为文化高出俄罗斯人一大截的人之口。难道能够想象,俄罗斯人会这样对待波罗的海沿岸地区乃至其他地方的妇女?!川耶鲁大学的斯拉夫学教授、原维尔纽斯大学教师托马斯?文茨洛夫的“贡献”,就在于他能为“俄罗斯败类”绘制肖像:“俄罗斯人被看成是宪兵、酒鬼、冷酷的野蛮人、色鬼,乃至杀人犯。跑到立陶宛来的那些殖民者,尤其是行政官员,多少都能与这些词沾得上边,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除了俄罗斯是“外来移民”这个话题之外,社会意识还被灌输了“图代人”的观念。“图代人”是施虐狂们对生活在该共和国境内的波兰人的蔑称。媒体对人们灌输说,他们根本就不是波兰人,而是波兰化了的立陶宛人。这样,自然就出现了“波兰问题”——波兰居民问题也成了个现实问题了。
    实际上,早在19世纪,尤其是在20世纪的头25年,在最初几次民族战争期间,斯拉夫族的克里维奇人曾被称做“图代人”。克里维奇人从史前时期就在此居住,生活在现在立陶宛领土的东南部,还在当地建起了一座城市——克列沃—维尔努—维尔纽斯城。这座城市的名称首次见于1129年的编年史。波兰人迁入信仰东正教的维尔努时间较晚:部分是在克列沃联合(1385年)以后,还有一部则是在卢布林合并(1569年)以后。
    在“波兰人”居住的各区和各村,所有的社会指标都是共和国内最低的:在立陶宛工作的每1000人当中,受过高等教育的立陶宛人为197人,俄罗斯人为123人,白俄罗斯人为56人,而波兰人则仅为32人。在“波兰”区内,人均住房面积、学龄前儿童设施、学校等,数量都要低些。在丰富多彩、品种众多的出版物当中,专为20万波兰人出版的只有一份《红旗报》,没有任何其他的文化教育刊物。
    遗憾得很,时至今日,波罗的海沿岸地区仍不是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一点。上个世纪80年代,当地几个共和国已明晰可辨地显露出改革口号向民族主义和分离主义转化的倾向,“纳粹”意识形态在扩散。在这种紧张的形势下,莫斯科却以其行动主张的前后不一和态度的模棱两可使人震惊。我们的意识形态领袖雅科夫列夫、梅德维杰夫等人却给政治局和国家总统吃宽心丸,断言“过程”正确无误,言称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仅为改革的深入和发展而已。
    在波罗的海沿岸地区,有些活动家发出比任何人都更为高分贝的呼喊:他们叫嚷苏联“破坏人权”。可是正是这些人,一旦掌握政权之后,在狂热的民族主义浪潮中,不仅最粗暴地迫害自己的政治对手,践踏俄罗斯居民的人权,而且还制定种族隔离制度。几十万在波罗的海沿岸各共和国生活了几十年的人,亲手在当地建立了现代经济,可是转瞬之间,他们的政治权利却丧失殆尽,其原因仅在于他们的母语是俄语,而他们的祖根在俄罗斯。
    如前所说,在践踏俄语居民权利方面起带头作用的,乃是拉脱维亚。由此产生了好多问题:其一是:为什么这种事竟发生在俄罗斯人在居民中占50%的国家?根据自己的经验,我知道过去拉脱维亚领导人为了讨好莫斯科,一向表现得非常恭顺,总是唯命是从。里加被非正式认定为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首府,由此它也占尽了便宜。
    可是在拉脱维亚,却通过了最歧视俄罗斯人的法律,特别是在解决取得公民权的问题上。例如,非公民必须从自己极其微薄的收入中拿出50美元来,这仅仅是缴纳手续费,接踵而来的花费还要多出5倍。
    规定还必须通过考试,科目是:国语——包括书面叙述;历史——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例如,按照这部历史,对于拉脱维亚来说,战争的结束是在……1991年;还有拉脱维亚宪法。此外,必须宣誓,以表忠诚。主持考试的是以民族主义为导向的官员,不能指望他们会发善心。
    人们会理所当然想到一个问题:干嘛要接受一些科目的考试?在这里显然出现了概念的偷换:对待新入籍的人是一回事;而对待长期居民,在这片领土上生活多年的人,是另一回事。对于后者,全世界都有一个不成文的做法:当国家出现分裂或合并时,长期居民就自动成为在这片领土上确立了法权的国家的公民。俄罗斯帝国、奥匈帝国瓦解时,捷克斯洛伐克分裂时,两德联合时,都是这个办法。
    难道当初拉脱维亚加入苏联时,拉脱维亚人被迫参加俄语和苏联历史考试了吗?当然没有:掌握俄语的程度如何,乃是每个人的私事。苏联公民护照无须任何条件就应发放给所有的人。可是,他们对待俄罗斯人,持的却完全是相反的态度。
    在拉脱维亚没有少数民族的定义。在这里有三类居住在该国的法人:公民、外国公民和非公民。根据1995年颁布的公民地位法,属非公民一类的就是原苏联公民,他们是没有取得公民权法律依据的拉脱维亚长期居民。依法可以取得公民权的,必须符合两个原则:继承原则(如果你是战前的拉脱维亚公民的直系后裔)和按普通归化过程走的原则。如前所说,归化必须先通过拉脱维亚语、历史和宪法等科目的考试,而且还要经由议会批准。
    非公民在大选时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权在国家部门担任高级职务;有权但没有义务在军队服役和在警察局任职。非公民在购买土地作为私产时,手续极为复杂烦琐。
    自然,许多俄罗斯人对自己同胞在波罗的海沿岸地区,首先是在拉脱维亚的命运都不能无动于衷,他们在问:这是什么——报复吗?
    为什么报复?为了俄罗斯人拯救拉脱维亚人免遭日耳曼化和完全丧失民族文化?为了在1918年向拉脱维亚和其他两个波罗的海共和国提供了独立国家的地位?为了在1940年事先向他们发出德国法西斯即将入侵的警告?为了在1945年解放了他们,并为此在波罗的海沿岸地区土地上牺牲了14万红军官兵?为了战后倾全苏之努力和资金,在拉脱维亚造起几十座、几百座工厂和桥梁,建起了成千上万栋设备一应俱全的住宅楼,各种医院、疗养院、学校、幼儿园?实际上在所谓的“占领”期间,是重新又建起了一个拉脱维亚。
    在这里理应提醒,在苏维埃年代,拉脱维亚人从来不曾受过任何歧视。不仅如此,而且他们甚至还被提拔到苏联最有威望、最重要的岗位上——执行监察职能,指挥强力机关的岗位(在众多的人当中,我只想提两个名字——阿?佩尔谢和鲍?普戈)。在拉脱维亚的俄罗斯人,一直非常尊重拉脱维亚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看来,俄罗斯人似乎应该有权希望拉脱维亚人同样回报吧?
    拉脱维亚的非公民,人人都有一份奇怪的证件,他们的地位就被这份证件固定下来。在这份证件上,他们被定为“外来族群”,就像是一种具有节肢的外星人,一类硕大无朋的蜘蛛,应该被消灭……
    该国的某些代表证实了这种意图,他们宣称:必须尽快清除非公民。怎么清除?难道还要建一个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吗?
    俄罗斯人是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把他人的尊重看得比物质福利还要重,因此,卑微的地位使他们极其难过。尽管他们不会因为痛苦而到处去大喊大叫,但他们痛在心上。不过,此时此刻他们的心中所想很难猜测。有一句很好的谚语,叫做“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人们之间,各族人民之间的正常关系,只有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至少要做到平等、忍让。这个尽人皆知的道理,政治活动家们应该永远记住。但是,遗憾得很,拉脱维亚当局在对待我们的同胞方面,却绝对无视这个道理。
    我不禁要把“民主的”拉脱维亚同不久以前还是不民主的南非共和国作一个比较。迄今为止,拉脱维亚的长期居民中,有1/3(约为70万人)没有被承认为该国公民,尽管他们从前与该国其他居民处于同等地位。俄罗斯人从 1666年开始,就大批定居拉脱维亚,因为当时在俄罗斯发生了教会分裂,在拉脱维亚有许多古老的信徒派教徒定居。及至18世纪,整个拉脱维亚纳入俄罗斯版图,所以俄语在那里得到了广泛普及。
  1991年拉脱维亚议会作出决议,只承认 1947年 6月 17日以前拥有拉脱维亚国籍的居民及其后裔为拉脱维亚共和国公民。40—50年代出生于拉脱维亚和终身居住在拉脱维亚的“非公民”,有权申请授予只到 2000年为止的公民权。
    这样,拉脱维亚长期居民中,有1/3的人被剥夺了所有政治权利和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工作的可能——确而言之,和1994年以前南非共和国的黑肤色居民一样。
    被剥夺拉脱维亚居民登记权的人(即所谓“圆戳人”——他们首先是少数族群代表),同时也被剥夺了一系列自然的和生活必需的权利,如劳动就业、获得各种社会补贴——包括儿童补贴——的权利。
    由于短时间离开过拉脱维亚,成千上万的人不能重新取得在该国国内定居的合法权利。他们成了必须驱逐出境的“非法人士”,尽管其中往往有出生于拉脱维亚和在当地生活了大半辈子的人。这种状况就是1996年发生众所周知的拉维里?雅古金在陶格夫匹尔斯自焚事件的原因。
    政府当局拒绝给由少数族群代表组成的社会团体注册登记。拉脱维亚的公民与非公民在享有权利方面的差别,举凡由法律及受法律约束的法令所规定的,就有68条之多。这些条款直接禁止非公民从事多种职业,也是从前南非共和国推行过的《工位备用法》(只为白人备用)一类种族隔离法的翻版。
    例如,非公民无权经营药店(难道政府当局担心可怕的俄罗斯人毒害可怜的拉脱维亚人?),禁止充当消防员,不许做私家侦探、武装警卫、律师及助理律师、国家官吏,不准经营和维修飞机等等。除了这些职业禁令之外,还须加上由法律和受法律约束的法令所支配的对非公民的经济和社会权利的侵害。至于土地私有权、议会和地方自治机关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更是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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