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趾高气扬地说:“我们不需要梁上君子”!
我们暂且不管站在关键军事职位上——不仅限于国防军统帅部——的人,在关于未来对俄作战的快速进程问题上与希特勒的观点是否一致,这里再一次说明,仅仅被视为希特勒军事工作班子的国防军指挥参谋部、在作战指挥的基本问题上,不可能提出与希特勒相悖的观点。因此,统帅部包括海军总司令部在那时期的全部言论,都是关于这些盟友支持德国即将到来的对英战争、以及必要时的对美战争。1941 年3 月5 日国防军统帅部的第24 号指令,在海军一份备忘录和此后国防处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将这些观点总结为基本方针。它的最后一句话是:“关于巴巴罗萨行动不允许对日本有丝毫暗示。”
最后的指挥措施
国防处在约德尔的领导下,在对俄战局的最后准备阶段,除完成所受领的指挥领域的任务外,还负责汇总陆、海、空三军每日上报的侦察情报,以及向陆军总司令部传达希特勒对展开和最初进攻目标的大大小小的反复变动;在涉及国防军统帅部芬兰战场”的问题上,则与挪成集团军司令部联系,希特勒的一切言词,都来源于他个人的孜孜不倦的脑力劳动,而且不但被他的亲信——首先是国防军指挥参谋部参谋长,而且被有关的军种总司令部作为命令,无条件地加以接受。最突出的事例是1941 年7 月14 日在柏林总理府举行的。一次“大型会商会”。在这次会上,希特勒打破一切惯例,向到会的集团军群、集团军、装甲集群司令;海、空军与此相当的将领;以及国防军统帅部首脑及其最亲密同僚了解关于任务和企图的全部细节。出于伪装的缘故,这一大批高级军官在希特勒的副官的周密安排下,通过新、老总理府的各条人口,并按不同时间准时到会。报告按各条战线,分组举行。被点名的成员。按指定时间,到老总理府的议会大厅集合。在这里他们受到了希特勒无拘束的欢迎。14 时,会商结束。在共进午餐的宴度上,希特勒发表了一次“包罗万象的政治讲话”。讲话中,他再一次说明进攻俄闺的理由,并反复解释说,俄国的覆灭将促使英国放弃战争。从外表上看在与会者中,信任的气氛占绝对优势。
“大事年表”对指挥参谋部的准备工作,起了巨大作用。鉴于作战规模之大和范围之广,以及在东线、西线、北线所采取的措施的相互依赖性,“大事年表”按照料各军种的愿望,将大量的困难问题汇编起来。由于巴尔干战局,推迟了进攻时间,因此需在5 月份拟制第二份“大事年表”。此外,还需要与卡纳里斯情报局的有关部安排好边界和消息封锁问题,以保证突然袭击的达成。但另一方面,要保证满载贵重的战时经济物资的俄国列车源源不断地运往德国,直至进攻发起前的最后几分钟。
国防处终于受领了一项特殊任务,即以外交部照会的形式、将俄军在近几个月内侵犯德国边界和领空以及类似事件归纳整理出来。这种文件要根据其内容在国际法上的重要程度。按不同级别签字上报。不太严重的事件由国防处长签字,中等严重的事件由约德尔将军签字,重大、严重事件则由统帅部参谋长签字。其目的是十分清楚的。正如6 月19 日,外交部驻统帅部联络官通知国防处长时说的:“对于国防军统帅部。。截止今晚前向元首所作的关于俄闰侵犯边界的报告,元首昨晚已委托外交部长发出最后警告,意在表明德国对俄国军队展开所造成的威胁不能再继续犹豫不决了。”
据回忆当时要求拟制的这一报告,基本是一份以事实为依据并有大量数据的文件。说到这里,似乎通过前文讲述的事实,已经揭示了“非正义战争”的实质。然而,“非正义战争”这个词汇对于当时每个军官来说都还前所未闻!后来,从边境会战中俘虏的大量苏俄战俘口中,以及从苏俄在边界附近新建大量机场一事中得知,俄国人在军事上的充分准备,远远超出德的意料,然而,即使如此也无法改变德国战争的“非正义”性。最后,只能到它自己的所谓“国家至上”论中去寻找答案。
“罪恶的命令”
对于希特勒的、已为大家所熟知的“罪恶”命令,国防军指挥参谋和国防处肯定有过密切接触。详细地描述一下事情经过,以及此项命令在德国大本营里的产生过程,比仅仅依靠纽伦堡判决所作的描述要重要得多,况且对于一个参与者的见证也是不应当忽视的。在我们一件一件地列举一些文件和其他资料之前,首先回忆一下两个情况:
1、居于国家最高位置上的独裁者拥有无限的权力,受到了德国人民几乎一致的拥戴他的“十字军东征思想”,至少也不亚于他后来的几个敌对国。在这种状况下,任何公开的异议都行不通,只能暗地里秘密地阻挠他的企图的实现;
2、军官们习惯干将服从、法制和荣誉,以普鲁士德国国家历史上的典范,作为他们的自然观念,但由于他们在能力施展上所受到的局限以及现实与义务之间的矛盾,特别是看到希特勒政府犯下的种种罪行,促使他们在战争的生死存亡的关头,毅然起来反抗。因为国家和政府元首所发出的命令,与他们军人的伦理极不吻合。
除此而外,还有一个客观情况尤其需要说明和加以考虑:在入侵俄国一事上,陆军总司令比在其他任何场合都能够更多地坚持履行所谓“执行权”;至少在“作战地域”和所属的“后方地域”。除了陆军总司令和由他授权的陆军高级指挥机构外,再没有任何其他机构能脱离陆军而独自下达任务。但陆军总司令却在希特勒的压力下,不得不与本不属国防军的“保安局”和警察特种部队达成必要的协议,然而他却没有意识到特别行动队”的本来任务是什么。
人们可以今大的观点,去看待1941 年3 月3 日约德尔将军对他交付给国防处拟制的“第21 号指令(‘巴巴罗萨,行动)在特别地区的方针”草案的批语。这份草案的前言部分称,此草案已经约德尔亲自加工修改,并已呈送元首过目”,接着他将希特勒对“最后文本”所提出的“方针”归纳如下:
“这场即将到来的战局,不仅仅是一场武装斗争;它还是两种世界观的搏斗。在幅员辽阔的地域里,只击败敌人的国防军还不足以结束战争。必须解散整个地区的国家体制,建立它们自己的、可与我们进行和谈的政府。
这些政府的组建需要极大的政治灵活性和制定审慎周到的原则。
每一次大规模的革命,都会造成不可磨灭的既成事实,社会主义思想,已无法从今天的俄国除掉。它能够成为建立新的国家和政府的内政基础。作为迄今的人民的“压迫者”的犹太布尔什维克的知识分子,必须予以铲除,流亡国外的那些尚存的资产阶级贵族知识分子,也同样予以铲除。他们将被俄国人民所抛弃,他们终究是仇视德国的,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也适用于当初的波罗的海沿岸国家。
此外,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避免一个民族的俄国取代布尔什维克的俄国。因为,正如历史所证明的那样这样的国家最终仍将成为仇视德国的国家。
我们的任务是尽快、以最低限度的军事力量,重建一个依附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机构。
该任务十分艰巨,仅靠陆军无法完成。”
继续写道:“根据元首确定的方针,约德尔指令必须作如下修改:
1、陆军需要一块作战地域。但其纵深,必须尽可能加以限制:在其后方不应设立军事管制机构,而是向一些根据民族特点而划分的较大地区派遣帝国全权代表,负责在那里迅速建立新的国家政治机构。此外,应派遗“国防军司令”作帝国全权代表的助手,仅处理与继续作战有关的纯军事问题,隶属于陆军总司令和国防军统帅部。在这个班子里,应设立能处理国防军事务的各种组织机构,(如国防经济、通讯谍报等)警察主力也将由帝国全权代表指挥。
2、边界封锁只能在作战地区实施。除秘密野战警察外,有无必要在这些地区设立党卫队领袖的机构,须由党卫队领袖酌定。有必要将一切布尔什维克头目和政治委员除掉。对此类问题,军事法庭不须审理,军事法庭只负责审理部队内部事宜。
3、草案的第3 部分(对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匈牙利和芬兰)的方针应采纳这一指示,即陆军总司令拥有在必要时对这些国家的问题,向统帅部提出建议的特殊权力,再由统帅部与外交部取得联系。陆军可向驻这些国家的德国公使提出“直接请求”。
此后,“特别地区的方针”由国防处重新修改,1941 年3 月13 日经国防军指挥参谋部参谋长签字,其全文如下。关于第21 号指令(巴巴罗萨行动)中特别地区的方针1、作战地区和执行权1)在东普鲁士和总督辖区内,国防军内部的、对作战区域指挥权和补给规定,应最迟于作战行动开始前一周年国防军统帅部宣布生效。陆军总司令部应在与空军总司令取得一致意见后,及时提出建议。
宣布东普鲁士和总98 督辖区为陆军作战区域不是有意的。相反陆军总司令有权根据1939 年10 月19 日和21 日未发布的元首敕令,对实施其军事任务和保证部队安全所有必要的措施作出规定陆军总司令可授于其集团军群司令和集团军司令以同样权利。陆军总司令部的这种规定。优先于其他一切职责规定和地方当局的指示。2)一旦作战进程允许,凡在作战中占领的俄国地区,都要按照特别方针,将其国家机构解体,建立自己的政府。由此,特作如下规定:a)由于陆军越过帝国和邻国边界向前推进而形成的陆军作战区域,要尽量限制其纵深。陆军,总司令有权在这一地区行使权力,也可授权于集团军群司令和集团军司令。
b)在陆军作战区域里,党卫队领袖为准备实行政治管理,受元首委托,接受由于两种对立的政治体制的最后斗争而产生的特殊任务。在这些任务范围内,党卫队领袖可自主行事,自己对自己负责。但陆军总司令和受其委托的勤务机构所行使的执行权,不能因此受到触动。党卫队领袖应注意,在执行任务时,不得干扰作战。具体规定,陆军总司令部可直接与党卫队领袖磋商作出。
c)一旦作战区域达到足够纵深,其后方区域将受到局限。在新占领区的作战区域后方,要建立自己的政治管理机构。它的划分,要依据民族条件,以及在北方(波罗地海沿岸)、中央(白俄罗斯)和南方(乌克兰)的集团军群的分界线而定。在这些地区里,由帝国全权代表实施政治管理,他们将从元首那里接受实施方针。
3)在作战区域后面的政治管理地区,将由国防军的司令官们实施全部军事任务,他们隶属于国防军统帅部参谋长。国防军司令官是国防军在有关地区的最高代表,行使军事主权,他负有地方司令的
任务,行使集团军司令或军长的权限。他的主要任务是:a)与帝国全权代表紧密配合,支持他履行其政治任务。b)利用和保护该国的经济财富为德国的经济服务。c)按照陆军总司令部的要求,利用该国条件,为部队提供补给。
d)保障整个地区的军事安全,尤其是要保障机场运输公路和补给设施免遭暴乱、破坏分子和敌伞乓部队的袭击。e)整顿交通秩序。f)负责为在其管理区逗留的国防军、警察、各种组织和战俘安排住宿。对于地方机关,国防军司令有权采取为完成军事任务所必要的措施。在这一地区内,
任何人包括帝国全权代表都要服从于他所作出的决定。有关乓力分配的勤务条例、编成命令和指令,以后将加以区分。在不干扰作战的情况下,一旦军事态势允许指挥关系的转换,国防军司令便可受命
行使指挥权。
4)对作战区域和政治管理区域里的经济管理的统一领导,元首己委托帝国元帅担负。帝国元帅将这一任务交付经济、军备局长完成。有关该方面的特别方针,将由国防军统帅部经济、军备局颁发。
5)警察力量由帝国全权代表领导。在作战区域内,若要求转隶警察力量,陆军总司令部应提前向统帅部国防军指挥参谋部国防处提出请求。6)部队对居民的态度和国防军军事法庭的任务将分别作出规定。并下达命令。Ⅱ、人员物贡和消息的交往7)作战开始前,为控制与俄国的人员。物资和消息交往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已由统帅部国防军指挥参谋部发布了特别方针。
8)随着作战的开始,陆军总司令应对德、苏边界,以及尔后的作战区域的后方边界,实施封锁,禁止任何非军事人员,非军事物资和消息的交往,党卫队领袖按照元首指示安排的警察组织除外。这些组织的食宿由陆军总司令部总军需长负责安排。他也可在党卫队领袖处设置联络官。
边界封锁也适用于帝国最高当局和党的机关的领导人和特派员。国防军统帅部指挥参谋部将对此向帝国最高当局和党的机关作相应通告。边境封锁的例外情况。由陆军总司令及其委托的机构决定。
除对党卫队领袖的警察组织所作的必要的特殊安排外,入境许可的审批权完全由陆军总司令掌握。Ⅲ、对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匈牙利和芬兰的方针9)与这些国家达成的必要协议,是根据国防军三军总司令部的动议,由统帅部和外交部一起经办的。在作战进程中表明,国防军统帅部有必要提出特殊的权力。10)为直接保护部队所采取的警方措施,可不依据授予的特殊权力而实施。其他规定待以后作出。11)对这些国家的下述领域的特殊规定以后作出:给养和饲料的筹措宿营地和器材、货物的采购和寄发,货币的筹措和支付规定,薪金,索赔权。邮电业。交通业。审判权。
国防军三军和统帅部机关,关于在上述领域对这些国家政府的愿望,应于1941 年3月27 日前报告国防军统帅部指挥参谋部国防处。Ⅳ、对瑞典的方针政策12)由于瑞典只能作为开进经过区,因此德军部队司令在这一地区没有特殊权限。
只有保障铁路运输免遭破环和攻击的权力和义务。
国防军统帅部参谋长(签字)凯特尔
1941年3月13日
关于“特别任务”的规定'(I。2)b)',仅从内容上就可以肯定地看出,希特勒在第三稿中,作了这样的补充:他将任务委托给党卫队领袖,只有他能有权充任“德国警察头目”,有权独立自主行事。对于当时的情况知之甚少的人来说,似乎有必要指出下列几点由此而带来的结果:
1、按3月3日“方针”才需进行审查的问题,即党卫队领袖是否在陆军作战区域内活动的问题,在此期间已成为既成事实,而没有就统帅部或陆军总司令部进行合作作出任何决定。
2、“特别任务”的形式和范围都没有详加阐述。只是就政治警察的使用,作了较多的解释。这种方法所产生的结果是,处在前线的国防军如同国内的国防军一样几乎无所事事。另一方面,鉴于俄国境内的情况,增加警察力量以保障战线背后的安全,也是必要的。
3、从该命令最后的签发顺序上,也不能说明党卫队领袖与陆军总司令部的任务已作出了具体安排。而更多的是让两者就允许党卫队领袖的机关在陆军作战区域内自由活动,以及设立营地,进行补给等,达成必要的协议。
国防处对这一“方针”持批评态度。因为它极大地侵犯了陆军总司令在作战区域的主权,将给陆军总司令部带来新的困难。然而,出乎预料之外,人们很快接受了希特勒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