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了我的目光,招手唤我过去。
“摘掉手套,”他说道。我摘下手套,手接触到寻常事物时不由得颤抖起来。那是个寒冷静谧的阴天,那时我在布莱尔已经待了两年,我面颊仍然如孩童般圆润,声调尖细。我还没有开始象女人一样流血。
“好,莫德,”我舅舅说道,“你终于越过那个手指,走到我藏书当中来。你将要了解你职责的真正含义。你害怕吗?”
“有一点,先生。”
“你会做的很好。因为这需要敬畏。你认为我是个学者,嗯?”
“是的,先生。”
“那好,我不仅是个学者。我还是个毒药看护人。这些书——瞧,注意这些书!好好看看这些书!——这就是我所说的毒药。这个——”说着,他手虔诚地放到一大摊纸堆上,那些纸张墨迹斑斑,乱糟糟堆在书桌上——“就是毒药的目录索引。这些索引将指导他人收藏或者做适当研究。当此索引编纂完成,将是此领域中无与伦比的成就。我花费多年心血,进行释义和修订;我还将投入更多时间和心血,因为这项工作需要如此。我在毒药中浸淫多年,早已对此免疫,我打算令你也对此免疫,你可以协助我完成此事。我的眼睛——莫德,看着我的眼睛。”他摘掉眼镜,将脸凑到我面前,一见到他轻柔的毫无遮挡的眼睛,我如往常一般退缩着——不过此时我也看到,他眼睛表面有一层薄膜,乳状物的样子。“我视力变差了,”他戴好眼镜说道,“你的眼睛将代替我的眼睛,你的手也将代替我的手。因为,在普通人的世界里——这屋子以外的寻常世界——掌管胆矾和砒霜的人必须用这些玩意儿做防腐剂,以使肉味保持鲜美,而你保持着最新鲜的触觉来到这儿,你跟他们不同。这里才是你的归属。此事由我一手促成,我已让你尝试过点滴毒药。现在,来点大剂量的吧。”
他转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递给我,把我的手紧紧按在书上。
“这本要跟其他的区分开。记住,我们工作很罕见。在没受过教育的人眼里,这项工作或许有点怪。如果你跟他们说起,他们会认为你思想败坏。你明白吗?我已将毒药点在你嘴唇上了,莫德,要牢记。”
那本书名为《帘幕大开》,又名《劳拉的教育》。我独自坐下,翻开封面,最后终于明白我读过的东西,那些令绅士们热烈鼓掌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世人称之为乐趣。我舅舅收藏这种乐趣——保持整洁,顺序摆放,摆在书架上,防范周全——并不是为了书籍本身,不是,绝不是;而是因为这些书籍对满足一种奇异的欲望,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是说,读书人的占有欲。
“看这儿,莫德,”他会轻声对我说道,拉开他书柜的玻璃门,手指划过他显摆的书的封面,“你注意到吗?这本书纸张上有大理石花纹,书脊是摩洛哥皮,还镶着金边?注意看这个做工,看。”他斜捧着书给我看,却并不让我碰一下,惟恐有失。“还不行还不行!啊,你也看看这个。黑体字的;这些标题,看,用红字标出来。大写字母是花体的,天头、地脚、切口跟版心一样宽。多么奢侈啊!还有这个!普通版式;可是你看这儿,这幅插画”——那插画是一位女子斜靠在沙发上,身边坐个男子,男子的阳物露出来,顶端深红色——“仿波莱尔而作,最为珍贵。我年轻的时候从利物浦的小摊子上买到这本书,花了一先令,现在给我五十镑也不卖。——过来过来!”他见我面红耳赤的。“别象女学生那样矜持!我带你来这儿,传授你藏书之道,难道就是要看你面红耳赤?好了,别再让我看到你这个样子。这是工作,不是玩乐。如果你仔细研究过行文形式,很快就会忘掉那些东西。”
这番话他跟我说了好几次。我才不信他。我十三岁了。刚开始,那些书令我满心恐惧:因为那似乎是件可怕的事,小孩子正成长发育为成年男女,他们会按图索骥,有样儿学样儿——欲望萌发,私处发育,血气方刚,不惜冒险,一门心思只想着追求没完没了的肉体交合。我想象着我的嘴在亲吻中静默下来,想象着我两腿分开,想象着我被手指抚过,我的身体被穿刺……毕竟,正如我所说过的,我十三岁了。这恐惧令我心神不宁:我夜夜躺在芭芭拉身边,她呼呼大睡,而我开始彻夜难眠。
有一回我掀开毯子,观察她胸部的曲线。我还在她洗澡或更衣时偷偷观察她。她的腿——我舅舅书上说应该是光滑的——黑而多毛;她的下身——我舅舅书上说应该是整洁而美好的——却是最黑的。这令我颇为困惑。最后,有一天,她发现我在看她。“你看什么呢?”她说道。
“你的阴部。”我答道。“那儿为什么那么黑?”
她仿佛被吓了一大跳,从我身边跳开,双手护胸,结果裙子落到地上。她双颊通红。“噢!”她叫道。“,你从哪儿学到这些词?”
“从我舅舅那儿。”我说道。
“噢!你说谎!你舅舅是正人君子。我要告诉斯黛尔太太!”她真这么做了。我以为斯黛尔太太要揍我了;谁料,斯黛尔太太跟芭芭拉一样也跳起来了。接下来,她拿了一块肥皂,让芭芭拉按住我,她往我嘴里塞肥皂——她力气好大,她用肥皂在我嘴里前前后后、上上下下地又搅又擦。
“还要说那些脏字吗?”她边塞边说道。“还要学荡妇和畜生说话吗?还要学你那个废物母亲吗?还要吗?还要吗?”
然后她松开我,任我跌落在地,她站在那儿,双手难以抑制地颤抖着,在围裙上擦着手。
那天晚上开始,她让芭芭拉回自己床上睡;让她把房门半开着,还放了盏灯。
“感谢上帝,她至少还戴着手套,”我听她说道。“戴着手套不至于让她错的太远……”
我漱口,洗嘴,一直洗到舌头破了流出血来;我一直哭啊哭;然而我嘴里还是有熏衣草味道。我甚至以为,我的嘴巴中了毒。
可很快,我就不在乎了。我私处发育得跟芭芭拉的一样黑,我明白我舅舅的书里充斥着不实之词,而我居然信以为真,我为此深深鄙视自己。我火烧般的面颊冷却下来,红晕消褪,心神不宁变成了轻蔑不屑。我变成我舅舅希望将我教养成的那个样子。我变成了一个图书管理员。
“那本《淫荡的土耳其人》放在哪儿?”我舅舅会从他的纸堆里抬起头来问我。
“在这儿,舅舅。”我如是说。——不到一年时间,我就对他书架上每本书的位置了如指掌。我知道他想做索引目录的宏伟计划——他的《普瑞艾波斯和维纳斯书目大全》。他把我的青春献给普瑞艾波斯神和维纳斯神,正如别的姑娘把青春献给针头线脑。
我认识了他的朋友们——那些前来拜访并聆听我诵读的绅士们。我现在知道他们都是出版商,藏书家,拍卖人——都是他的狂热支持者。他们给他捎来书籍——每周都有很多书——还有信件来往:“‘李先生:于克里兰德。《巴黎的黑短尾猴》一书中并无不为人知的鸡奸内容,我是否继续寻找此书?’”
“你怎么想?莫德?”他说道。“——好了,现在别管它了。我们得让克里兰德继续折腾下去,希望春天有好消息。那么,那么,让我想想……”他理理桌上的纸堆里的纸片儿。“现在,我们是不是只有从霍粹那儿借来的第二卷?你得把它抄下来,莫德……”
“我会抄的,”我说道。
你觉得我温顺,可我还能如何作答呢?早些时候,有一次,我一时忘形,打了个哈欠。我舅舅盯着我。他从书上拿起笔,慢慢转动着笔尖。最后他说道,“看来你觉得你的职责乏味无趣?或许你想回到你房间里去? ”
我没作声。
“想回房间吗?”
停了片刻,我答道,“有点想,先生。”
“有点想,很好。那就把书放回去,去吧。不过,莫德——”当我朝房门走过去时,他扔出来一句。“告诉斯黛尔太太不要给火添煤了。你不会指望我付钱就是为了让你暖暖和和地什么都不做吧?嗯?”
我稍事犹豫,还是离开了。这回又是冬天。——那儿好像总是冬天!我裹着外套坐在房间里,一直等到换衣裳吃晚饭。然而当我坐到饭桌边,魏先生要往我盘中添菜时,我舅舅阻止了他。“在这所房子里,不做事的人没肉吃。”
于是魏先生把托盘端走了。他的手下查尔斯看上去一脸同情,我真想上去给他两下子。可我不能,我必须老老实实坐着,将心中的怒火一点一点吞下去,正如我曾吞下那些泪珠儿,耳朵里听着肉滑过我舅舅那被墨水染黑的舌头,直到他允许我离开。
第二天早晨八点,我回去继续工作,当心留意着,再没打过哈欠。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长高了。我变苗条了,也更苍白了。我变漂亮了。我的裙子、手套和鞋都小了——我舅舅不动声色地注意到了,他命斯黛尔太太按旧样式给我做新袍子。她照办了,还让我缝那些袍子。遵照他的喜好来装扮我,我相信她定然从中获取了某种恶毒的快感;也许她沉浸在女儿的悲惨遭遇中,忘记了小姑娘会长成大姑娘。总之,我在布莱尔住的太久了,现在对清规戒律已处之泰然。
我渐渐习惯了手套和硬邦邦的袍子,解下胸衣带子会令我畏缩起来。脱下衣裳,我就感觉自己象我舅舅摘下眼镜的眼睛一样,赤裸裸的,没有安全感。
睡觉时,我会被梦。有一回我发烧了,医生来看我。他是我舅舅的朋友,听过我诵读文章。他拨弄着我柔嫩的下巴,大拇指按在我颧骨上,掀掀我的眼皮。“你是不是为一些不同寻常的想法而困惑?”他说道。“好了,我们应该想到这一点,你是个不同寻常的姑娘。”他摸摸我的手,给我开了个药方——一颗药丸,杯水送服——“可以安抚精神的。”芭芭拉把药混到水里,斯黛尔太太在旁边盯着。
后来,芭芭拉离开了我,她结婚了,我又有了个新女仆。她名叫阿格尼斯。她很瘦小,象小鸟一样娇小——那种绅士们捉来关进笼子里的小小鸟。
她一头红发,皮肤很白,上面还有雀斑,就仿佛长了潮斑的纸。她十五岁,如凝脂般纯净。她以为我舅舅是好人,刚开始她以为我也是好人。她让我想到我原先的样子。她让我想到原先的我,让我想起我应当是什么样的,我再也不会是那个我了。因此,我非常厌恶她。
一旦她迟钝,一旦她动作慢了,我就打她。这令她更加笨拙。那我就再打她。我打得她哭哭啼啼。泪水之下,她还保持着那个曾经的我的模样。我出手越重,脑海里就越是浮现出那张相似的面孔。
我的生活就是如此度过的。你也许会认为我会缺乏常识,我会觉得常识都很奇怪。可我也读过我舅舅的其他藏书;我听到很多仆人的议论,注意到他们的目光,于是,由此——由那些礼宾女仆和男仆好奇又怜悯的目光中!——我心知肚明,我变得有多古怪。
我无所不知,又一无所知。接下来的故事中,你得牢记这一点。你得牢记,什么事是我力所不及的,什么事是我闻所未闻的。
比如说,我不会骑马,也不会跳舞。我从没拿着硬币去买过东西。我没看过戏,没见过铁路,没见过高山和大海。
我没去过伦敦;不过我觉得从我舅舅的书里我也了解了伦敦。我知道伦敦坐落在一条河边——就是从他花园外面流过的那条小河,流到下游河面变宽阔了。
我喜欢走在河边,想起这些事。河边有条古旧破败的船,都快烂掉了——船壳上的破洞,对于我,仿佛是在嘲笑我被束手束脚的景遇;不过我喜欢坐在船壳上,凝视着水边的芦苇丛。我记得《圣经》里的故事,一个婴儿裹在毯子里,被一个国王的女儿发现了。我也想发现一个婴儿,我会喜欢这个婴儿,但决不是要抚养他!——而是要代替他躺到毯子里,把他丢在布莱尔,让他长成我。我经常想到,如果我在伦敦会有怎样的生活,有谁会来认领我。
那时我还小,喜欢胡思乱想。后来我年岁稍长,就不再到河边散步,而是站在窗边凝视着我知道有水流的地方。我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前,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而且,有一天,在我舅舅书房那些个刷了黄油漆的窗户上,我用手指抠出一个小而弯的月牙儿,后来我偶尔会把眼睛凑到这个月牙儿上——仿佛一个好奇的妻子,在从秘室的钥匙孔里窥探着其中的秘密。
然而我就是被关在这么一间密室里,渴望出去……
理查德。瑞富斯来到布莱尔时,我时年十七。他带来一个计划,一个承诺,他说了个故事,有个轻信的女孩,她会上当受骗,好帮我逃出去。
第八章
如前所述,我舅舅的一个习惯,是时常请些有同好的绅士朋友来布莱尔,与我们共进晚餐,餐后请众人聆听我的诵读。这天他就安排了一次餐会。
“今晚装扮的妥帖点,莫德。”他对我说道,其时我正立在他书房中,将手套纽儿逐个扣起。“我们要招待几位客人,霍粹,哈斯,还有个年轻人,他是新客人。我想请他整理装订我们的藏画。”
我们的藏画。我舅舅另辟一间书房,其中满是淫秽版画,都是我舅舅伴着书籍零零散散收集而来的。他总说要请人来整理装订这些画,却一直没找到称职的人物。那须是个性情独特的人,方可胜任此事。
他盯着我的眼睛,努了一下嘴唇。“另外,霍粹说要给我们带件礼物来。是一本我们尚未收录的书。”
“这真是个好消息,先生。”
也许我的话有些干巴巴的;不过我舅舅自己就是个干巴巴的人,他根本没留意。他着手整理面前的稿纸,将纸堆分成一高一低两垛。“那么,那么。让我想想……”
“我可以走了吗?舅舅?”
他抬起眼。“敲过钟了?”
“敲过了,我确信敲过了。”
他从口袋里取出怀表,拿近耳朵。他书房的钥匙——钥匙把上包着褪色的绒布——在怀表后面无声地晃荡着。
他说道,“那就去吧,去吧,把老头子丢到他的书里去吧,去吧,耍吧,不过——轻一点,莫德。”
“是的,舅舅。”
有时我会好奇,他以为我会如何消遣掉他用不到我的那些时光呢?我觉得他太沉浸于书本构成的特殊世界了,在那个世界里,时光以奇异的方式流逝着,或者根本就停滞不动了,而我则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有时候我自己也这么想——那短而紧的袍子和天鹅绒腰带,仿佛是中国女人的三寸金莲鞋,将我束缚起来,无法挣脱。至于我舅舅——我估计,他此时年不过五十——我总认为他的年纪是亘古不变的,就好象苍蝇掉进浑浊的松脂中,形态凝固下来,永恒不变了。
我离开时,他正眯缝着眼看文献。我脚穿软底鞋,悄无声息地走开了。我回到我的房间里,阿格尼斯在那儿。
我看到她在做一件针线活儿。她见我回来,随即面露惧色。你知道这样的畏缩神色性情如我者?我站在一旁,看她做针线。她感受到我的注视,开始发抖。她手里针脚变的又粗又歪。最后,我从她夺过手中的针,将针慢慢地扎进她的肉里,再拔出来,再扎进去,如此这般六七回之多,直扎得她手上的雀斑之间冒出许多疹子般的针眼。
“晚上有几位绅士拜访,”我边扎她边说道。“有一位是新客,你觉得他会是个年轻人吗?他会是个英俊潇洒的人吗?”
我以调侃的口吻,若无其事地说出这番话。我根本不在乎她。而可她听了这话,脸上变了颜色。
“我也说不出,小姐。”她答道,目光闪烁,别过头去;她还是没把手抽回去。“可能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