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建国之后就拼命招徕四川人才,并发布“三年不征钱粮”的政治号召。很难想象他一边建国,一边又大肆屠杀民众而自毁长城。
其二,1644年,张献忠进军成都时,明朝守土官员曾问张献忠入川的意图何在。使者回答说:“暂取巴蜀为根,然后兴师平定天下。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即老幼不留。”如果不是明朝官僚拒绝投降,张献忠绝无攻杀和屠城之理。
他在攻打泸州的檄文中说:“凡我军士,如有借故滋扰,株连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务须从严查办,赔偿损失。”
保存至今的大顺二年(1645)《大西驳骑营都督府刘(进忠)禁约碑》郑重声明:“本府秉公奉法,号令森严,务期兵民守分相安,断不虚假……不许擅自招兵,扰害地方;不许往来差舍擅动铺递马匹兵夫;不许地方武职擅受民词;不许假借天兵名色扰害地方;不许无赖棍徒具词诈告,妄害良民;不许文武官员擅娶本土妇女为妻妾。”违者按碑律斩杀。这是张献忠起义军注意纪律的铁证。
其三,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名曰“七杀碑”。相传,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养人,
人无一善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读了这段碑文,人们对张献忠虐杀之狂,肯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1934年一位英国传教士在四川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找到了一块张献忠立下的“圣谕碑”。碑文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是劝人畏天行善的,根本就没有一点杀气。而某些御用文人,把前两句留下,后面加上七个“杀”字,来凸显张献忠的残暴,其污蔑、泼粪之意,不言自明。
其四,在梓潼七曲山大庙内,有一座张献忠家庙。张献忠死后,当地人为寄托怀念之情,于七曲山风洞楼上,为他塑像,绿袍金脸,甚为威武,香火不绝三百余年。乾隆初年,此庙曾经遭地方官砸毁,其后,又有人重塑,但又被官方捣毁,几经反复。张献忠如果屠蜀,当地百姓为何对他如此崇拜?
其五,清朝的“文字狱”,自康熙五十年(1711)戴名世的《南山集》案起,历时一百多年,士大夫和老百姓慑于法令的残酷,都不敢私自藏匿张献忠的真实史料,因而那些能证实张献忠生平的翔实材料均被统治者收缴殆尽。《明史?张献忠传》,是根据《绥寇纪略》、《蜀碧》等野史炮制而成。《绥寇纪略》的作者吴伟业,是投诚张献忠后又因罪被张所杀的吴继善的本家;《蜀碧》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7)进士,官居御林院编修。他们的书究竟有多大可信度,是很值得怀疑的。
其六,1646年,即清人入关后第三年,张献忠在西充县凤凰山多宝寺前中箭身亡后,满人即宣布四川平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直到张献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战斗。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必然采用了残酷的屠杀来征服。“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就是再确凿不过的证据。据《四川通史》,1647年清将张德胜攻入成都被杀后,相继进攻四川的清军有高民瞻、吴三桂、李化龙等部。直到1660年,巡抚佟凤彩始在成都建立官署;直到1663年,清军才真正拿下重庆;直到1665年,川境战事结束,全蜀才完全归于清廷统治。如果张献忠在1646年11月前,就已将四川人几乎杀光,何需清军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千里已无人烟的四川,又何能抵抗清军十多年?
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锐减的推手,清初张烺的《烬余录》说了一大半实话。他在“顺治五年”一项下记载:“蜀民至是殆尽矣。今统以十分而计之,其死于献贼之屠戮者三,死于姚黄之掳掠者二,因乱而自相残杀者又二,饥而死者又二,其一则死于病矣。”“献贼”即张献忠,“姚黄”是另一支农民武装势力——姚天动、黄龙的部队,“因乱而自相残杀者”,则是指四川地方土豪之间的攻伐。当然,由于这本书是献给康熙皇帝看的,作者不敢指认清军残害川民的状况。
《圣教入川记》却率直地写道:“张献忠灭后,旗(清)兵在川,一时未能设官治理。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他处,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年。迨至1660年(顺治十七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所有官长,皆无一定地点居住,亦无衙署,东来西往,如委员然。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1667年(康熙六年),至1681年(康熙二十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哀哉川民,无处不被劫掠,殊云惨矣!幸至1681年,匪党盗寇,悉为殄灭。然四川际此兵燹之后,地广人稀,除少数人避迹山寨者,余皆无人迹。所有地土,无人耕种,不啻荒郊旷野,一望无际。”
由上述可见,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锐减之“人祸”,实是张献忠、姚黄农民武装、残明军队、清军、地方土豪、吴三桂叛军等战乱共同肆虐之结果。此外,还有大旱、大饥、大疫、虎害……
六、文化六大悬案
4.《水浒传》:作者之谜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又名《忠义水浒传》。它的作者是谁?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在明、清两代的文人笔记和刻本、书目中,主要说法有三:一是施耐庵撰;二是罗贯中撰;三是施耐庵、罗贯中合撰。但一直都没有定论。
施耐庵说
“作者施耐庵”是流传较广的说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文革”前,《水浒传》最权威的版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整理本,它所题署的作者就是施耐庵。同时,在中学语文课本及许多文学史中,也把施耐庵署名为唯一的作者。
历史上确有宋江其人。北宋徽宗宣和年间以宋江等三十六人为首的农民起义,是水浒故事的历史起点。宋江起义,史书有载。《宋史?徽宗本纪》宣和三年(1121)二月,“淮南盗宋江等犯淮阳军,遣将讨捕;又犯东京、河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宋史?张叔夜传》载:“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官兵莫敢撄其锋。声言将至,叔夜使间者觇所向:贼径趋海濒,劫巨舟十余,载掳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设伏近城,而出轻兵距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贼,江乃降。”
宋末元初的《大宋宣和遗事》,是第一部说宋江、方腊故事的讲史话本,从杨志卖刀、智取生辰纲、宋江杀阎婆惜等故事,讲到张叔夜招安、征方腊、宋江封节度使的结局,表明“水浒”故事已经从各自独立的短篇“小说”走向了联为一体的长篇“讲史”,为章回体长篇小说的《水浒传》提供了蓝本。到了元末明初,施耐庵将长期流传于民间的故事、话本进行艺术加工和创造,完成了百回本《水浒传》。
施耐庵著《水浒》,首见于明人笔记。明嘉靖十九年(1540),高儒《百川书志》载:“《忠义水浒传》一百卷,钱塘施耐庵的本。”嘉靖四十五年(1566),郎瑛在《七修类稿》中也说:“……《宋江》,又曰钱塘施耐庵的本。”两说皆强调“的本”,亦即是“真本”、“原本”。要注意的是,“的本”之说,仅用于施耐庵,而不见于罗贯中或其他人。
万历年间,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中说:“元人武林施某所编《水浒传》,特为盛行。……其门人罗本亦效为《三国志演义》。”另一明人林瀚在《杨升庵批点隋唐两朝志传?序》中说:“《三国志》罗贯中所编,《水浒》则钱塘施耐庵集成。”这两位记述的特点是,把《水浒》与《三国》的著作权区分得清清楚楚。
直到明崇祯末年,金圣叹删《水浒》为七十回本,直署为施耐庵著,随着七十回本的流传,施耐庵著《水浒》几成定论。
20世纪20年代以来,今江苏省兴化、大丰、盐都等地陆续发现了一些有关施耐庵的材料,其中主要有《施氏族谱》、《施氏长门谱》、《兴化县续志》等,其中《兴化县续志》之补遗载有《施耐庵传》和《施耐庵墓志》。
根据这些史料推断,施耐庵确有其人,其生平大略为,原籍苏州兴化,元朝至顺年间进士,曾在钱塘为官两年。张士诚起兵抗元、据苏称王时,施氏曾在其幕下参与谋划。张士诚兵败,为避祸迁居淮安,卒于明洪武初年,年七十五岁。现在的江苏省大丰县白驹镇(原属兴化),是施氏故居和宗族所在地。
元末明初,兴化白驹有过一位名叫施彦端的人。手抄本《施氏长门谱》载,“始祖彦端公”,旁注有“字耐庵”三字。
但也有人认为,《水浒传》的作者不是施耐庵。其理由有三:
其一,《施氏长门谱》乾隆四十二年(1777)序言说,自明迄清所传族谱已消亡,此谱系“访诸老,考诸各家实录”修辑而成。有人经仔细辨认,行外旁注“字耐庵”三字笔迹墨色与他字有异,可能是抄录后增添的。又根据此谱体例讳(名)、字排列分明的特点,原文应为“讳彦端,字耐庵”,而不会写成“彦端公,字耐庵”。证之《故处士施公墓志铭》,文曰“讳让,字以谦”,而称其父也是“先公彦端”,可见,施彦端实在是有“名”无“字”,后人窜入之“字耐庵”三字,实与施彦端无关。
其二,据考证,明代嘉靖年间还没有公开在小说卷首署上作者真名的惯例,所以《水浒传》上所署的施耐庵也并非真实姓名。
其三,《水浒传》中的不少地名都是明朝的建制,这是元末明初人不可能写出来的。可见,《水浒传》不是元末人施耐庵的所品。
所以,胡适先生有言:“施耐庵大概是‘乌有先生’、‘亡是公’一流的人,是一个假托的名字。”
罗贯中说
罗贯中说见于郎瑛《七修类稿》、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王圻《续文献通考》及《稗史汇编》、许自昌《樗斋漫录》、阮葵生《茶余客话》等书的记载。
郎瑛(1487—1566)是明代成化至嘉靖时人,他在《七修类稿》中说:“《三国》、《宋江》二书,乃杭人罗贯中所编。予意旧必有本,故曰‘编’。《宋江》,又曰钱塘施耐庵的本。”
这是最早的一种说法。“意旧必有本”,只是一种推测,并且根据主观推测强行加了个“编”字。反过来说,罗贯中作《三国》、《宋江》(即《水浒》),则是当时的实传。
明朝嘉靖年间的汪道昆托名“天都外臣”,在《水浒传叙》中指出,“越人罗氏……为此书,共一百回”。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余氏双峰堂刊《京本增补校正全像忠义水浒传评林》二十五卷本,则直接署为“中原贯中罗道本名卿父编集”。
其后,许多明清人士都相继指出罗贯中是《水浒传》作者。直到民国年间,鲁迅、俞平伯也认为,简本先于繁本,简本是罗贯中所作,施耐庵乃演为繁本者之托名。
反对者认为:
其一,从《水浒传》版本的题署看,这种说法不见于现存的明代版本。一百十五回《水浒传》,曾署“东原罗贯中编辑”,但它的单行本失传,只有明崇祯末年与《三国演义》合刻的《英雄谱》传世。
其二,罗贯中是《三国志演义》的作者。在这一点上,不存在争议。而《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两部小说,在语言风格上完全不同。前者用的是浅近的文言,后者却出之以通俗的白话。说它们出于同一作者笔下,实在很难叫人认同。
其三,两本书的写作水平也不在一个档次。惠康野叟在《识馀》中说:“二书深浅工拙,如天壤之悬,讵有出一手之理?”
施耐庵、罗贯中合撰说
这种说法首见于高儒的《百川书志》。高儒的生卒年不详,但《百川书志》卷首有高儒嘉靖十九年(1540)自序,可知他与郎瑛同时,也是嘉靖时人。高儒的《百川志书》中说:“《忠义水浒传》一百卷,钱塘施耐庵的本,罗本贯中编次。”
“的本”是宋、元、明时代出版读书界的常用语,意即“真本”;“编次”就是“编辑”的意思。也就是说,施耐庵是作者,是执笔人;罗贯中是编辑者或整理者、加工者。
有这种题署的版本多见于明嘉靖、万历年间。嘉靖年间出版的郭勋家刻的《忠义水浒传》一百回本、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袁无涯刊《忠义水浒传》一百二十回本,署的就是“施耐庵集撰、罗贯中纂修”。与之相近的还有明万历三十年(1602)前后容与堂刻本《水浒传》,署名是“施耐庵撰,罗贯中纂修”。李贽《忠义水浒传?序》中提到作者,也说是“施、罗二公”。
金圣叹也认为,《水浒传》是施耐庵和罗贯中合著的。不过他认为前七十回是施耐庵写的,后五十回才是罗贯中续的。所以他要“腰斩”《水浒》,并在第七十回正文后面发表这样的评论:一部书七十回,可谓大铺排,此一回可谓大结束。读之正如千里群龙,一齐入海,更无丝毫未了之憾。笑杀罗贯中横添狗尾,徒见其丑也。——不过金圣叹并没有讲明他作此结论的根据是什么。
反对者认为:
其一,施耐庵辞官不做,开始著述的年龄是四十二岁左右,思想水平和文字水平都已经成熟了;这时候罗贯中还是个三岁的小孩儿。等到罗贯中成人,施耐庵的小说已经写了近二十年,早应该定稿了。
其二,罗贯中的《三国》,战争场面写得十分生动,地理位置也大都与实际相符,而《水浒》所写的战争场面大都出于想象,有的近似儿戏,地理位置更是错误百出,是名副其实的“纸上谈兵”;《水浒传》如果经过罗贯中编辑整理,至少在地理方位上不至于如此混乱。作为学生,而且参与“编次”,总不会眼睁睁地看见老师的作品中错误百出而无动于衷吧?
集体创作说
一部分学者在研究了全书特点及诸多不足之处后认定,该书应该是一部集体创作。
首先,从结构上看,此书以“聚义梁山”为框架,由许多相对独立的小故事拼合而成,有的故事完整,洋洋洒洒;有的则鸡零狗碎,干瘪苍白。但真正精彩的篇章,都集中在前四十回的几个主要人物,如鲁智深、林冲、宋江、武松、李逵等人身上。这四十回,无论是情节安排、人物塑造,乃至语言风格,都是一个整体,是《水浒传》不断发展的核心。其后的许多情节、人物,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赘加而成,显示出松散零乱,不断地拉长、拼凑的特点。倘是一人或两人创作,决不会出现如此状况。即使是江郎才尽,他也会把那些已经写出的精彩篇章分布于全书的前、中、后各处,以形成“凤头、猪肚、豹尾”和高潮迭起的格局,而决不会像现在这样:前重后轻,前精后粗,前部分雅俗兼备,后续部分则俗不可耐。
其次,从写作水平来看,全书可以划分成若干片段,其中有的极佳,有的平平,有的极差。从语言习惯来看,既有北方方言,也有南方特别是江浙一带方言。从叙述风格来看,既有市井文学的特点,如潘金莲、王婆及“捉奸”段;也有艺人说书的特点,如鲁智深拳打镇关西;还有文人创作和加工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