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微微道,神色和举止都依旧云淡风轻。
血拔?!
听到这个称呼,蝶恋顿时心弦一紧,对付无涯不安道,“无涯,既然她能知道你的身份,一定不简单,你要当心。”
这赌场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你放心就好了。”
付无涯对蝶恋投去一个宽慰的笑意,不以为然道,“只是一个称呼而已,知道了又能如何。”
说话的同时,付无涯全身透着无比强大的自信,接着对木子轻轻一笑,道,“如果我没猜错,你是三井家族的人吧。”
“此话怎讲?”木子轻问。
她喝的是茉莉花茶,而且绝对是极品,只是这一会,就让整个房间都萦绕着妙曼的香味,很好的将鲜血的腥味掩盖下去。
男人喜欢喝龙井,女人喜欢和茉莉花。
“首先,你是太阳国的人,我对太阳国也比较了解,因为人口稀少,自然的修炼条件也相对匮乏,在一般的势力里,辰级高手绝对已经算得上不错的存在,地位至少也要中等以上,而你们却用来看场子,而且随便拿出手就这么多,在太阳国,能有如此实力的也只有三井家族了。”
付无涯淡淡道,扶着身旁的蝶恋轻轻坐下。
既来之,则安之。
付无涯自问实力不错,并不在乎三井家族会不会偷袭。
他们不敢。
“素问血拔大人聪明无比,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木子轻笑,接着道,“不过血拔大人不要误会,这次哥哥送我前来华夏国,并非故意针对血拔大人,也没有针对蝶恋小姐银盟的意思,木子只是从小喜欢华夏国文化,羡慕已久,所以就忍不住想要生活一段时间,血拔大人,您大可以把我当成一个退休养老的老人,不必放在心上。”
“傻子才会相信……”
付无涯心中冷笑。
如果只是简单的想要了解华夏国的文化,你大可以游遍华夏国的千山万水,干嘛偏偏选择傲来市,还开什么狗屁赌场。
不过木子隐藏的确实很深,而且洛克也并没有向他报告傲来市最近有什么异样,所以付无涯一时间也分析不出三井家族到底用意何为。
现在只希望三井家族不要搞事情,要不然,后果很严重……
此时的蝶恋再无面对付无涯时的温柔多情,瞬间恢复成黑道女皇的霸道状态,冷道。
“既然木子小姐喜欢华夏国的文化,也就要遵守华夏国的规律,你这样肆无忌惮在我的地盘上开赌场,连声招呼都不大,让我银盟颜面何存,或者说,你太阳国的人天生都没什么教养!!”
“蝶恋小姐息怒,这是个误会。”
即使面对蝶恋的大声呵斥,木子依旧表现的很轻松,没有任何神色的波动。
不得不说,仅仅这种淡定的心态,就让多少人望尘莫及。
看来这个表面上弱不禁风的女人,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呵呵,又是误会,你们太阳国还真喜欢制造误会啊。”
蝶恋冷笑,“我记得当初你们发动七七卢沟桥事变,理由也是个误会。”
太阳国人,向来奸诈。
“樱花赌场虽然是日本风格,但背后的老板却是个华夏人。”
木子淡淡道,“在来之前,哥哥和华夏国的一个势力达成共识,让他帮忙照顾我的一切,也就是说,我在这里也只是一个客人而已,一切的安排,都出自那个华夏人之手,至于那个华夏人遵没遵守规定,我就不得而知了。”
接着木子话锋一转,冷笑道,“看来,你们有的华夏人也喜欢误会嘛……”
看似平静的木子,却将蝶恋的咄咄逼人圆滑的推了回去。
“龙生九子,各不相同嘛,华夏人虽然大部分都还不错,但谁也不能避免出几个败类不是。”
付无涯轻道,接着对木子深意一笑,“我想,木子小姐故意留下我们,并不仅仅是想解释这些东西吧。”
“嘻嘻,又被血拔大人猜中了。”
木子嘴角扯出可爱的笑意,接着放下茶杯,道,“既然这里是赌场,那血拔大人就应该赌尽兴后才能走不是,要不然,哥哥一定责备木子待客不周的。”
“你还想赌?”
付无涯笑问,“既然你知道我的身份,也就应该了解我的能力,所以,你根本不可能赌赢!!”
“可是木子还想和血拔大人赌一下。”
木子眼角的笑意依旧很轻松,道,“这一次,我们都不动用能量,全凭天意,这样多好玩,不管输赢,我以后都可以向别人吹嘘,我木子曾经也和堂堂的血拔战斗过。”
不知道为什么,当说出“全凭天意”四字时,木子口气微微一颤。
仿佛,她向付无涯隐藏了什么。
“好吧,既然你想玩我就陪你,要不然,你肯定还是不放我们走。”
付无涯耸耸肩随意道,“咱们的赌注是什么,提前说明,我对钱可没什么兴趣。”
“如果我输了,便解下面纱,让你看到我的真容。”
木子道。
“我还以为她有多纯洁,原来也是骚狐狸一个。”
蝶恋不满的撇撇嘴。
这哪里是赌博,分明就是和付无涯打情骂俏。
“这个赌注还可以。”
付无涯笑着点头。
既然脚如此美丽,脸蛋,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可……要是血拔大人输了呢,要打算放弃什么?”木子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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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章 都给我滚
“我不会输。”
付无涯狂妄道,目光散发出逼人的寒芒。
“为什么?”
虽然付无涯如此嚣张,不过木子依旧表现的很淡定,并没有生气的意思。
“因为我自信啊。”
付无涯笑道,“你刚才说过,上天总喜欢眷顾自信的人。”
“那血拔大人可知道,上天已经眷顾我十几年了。”
木子微微道,“十几年来,我手中的骰子从来没输过。”
“凡事都有意外嘛。”
付无涯依旧表现的很随意,“*****向外宣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避yun,但最后还不是照样有怀孕的。”
“血拔大人,这了例子可不怎么绅士吆。”
木子调皮的轻笑,接着也不再废话,着拿起骰子,用力晃动起来。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次木子摇晃骰子的手法异常混乱,没有任何规律而言,也就是说,她真的信守了承诺,全凭天意!
“砰砰砰……”
骨头制作的骰子和木盒不停碰撞,发出还算悦耳的声音。
“好久没这样玩过了。”
付无涯也遵守诺言,悄悄封闭自己全部的感官,让自己和普通人一样。
“啪!!”
木盒落在桌上。
空气,瞬间呈现出一抹诡异的安静。
有些诡异。
“血拔大人,请下好离手。”
木子轻道。
“单。”
付无涯随意道。
“血拔大人就不多想一会吗?”
木子轻笑。
不过观察细心的人会发现,在付无涯话音落下时,木子眼角微微眯了几分。
也就是说,她很不满意付无涯的答案,或者说,不满意付无涯散漫的态度。
不过这种轻微变化只是在木子的眼角一闪即逝,再加上有轻纱的遮挡,让人根本很难察觉。
“游戏不就是令人放松的嘛,如果还费着脑筋去想,多没意思。”
付无涯轻笑。
付无涯有些不明白,不就是一场无所谓的赌注吗,这丫头干嘛这么认真?!
“那血拔大人能告诉我,为什么做这个决定吗?”
木子再次问。
一直的追问让人奇怪。
“蝶恋今天不就是一直选单嘛,既然蝶恋是我的妻子,我当然要和她保持同步了。”
付无涯笑着抚摸蝶恋的玉手,“怎么说呢,这也算是一种情操吧。”
虽然由于常年练武,蝶恋的玉手并没有其她女性的那般吹弹可破、柔弱无骨,甚至说还有些轻微的茧子,不过却让人感觉暖暖的,有一种,抚摸母亲的感觉。
这也许就是蝶恋的魅力吧。
“哼,这还差不多。”
蝶恋满意一笑。
对于她这个从小到大孤独无依的灵魂来说,亲情,是最让她享受的东西。
“能成为你的女人,可真让人羡慕。”
木子轻微呢喃了一句,不过还没等付无涯、蝶恋反应过来,就接着问,“血拔大人,我想听一下你自己的判断。”
“我不是说了吗,单!!”
付无涯透着十足的不耐烦。
“那个结果是你根据蝶恋小姐判断的,而我想……”
木子还没说完,就被付无涯没礼貌的打断,“都一样,蝶恋就是我,我就是蝶恋。”
“喂,你这人怎么奇奇怪怪的,到底开不开啊,再不开我们可走了。”蝶恋帮腔道。
不知道为什么,木子虽然一直表现的很柔和,但蝶恋却感觉十分不舒服。
甚至说,还有些危机感。
当然,蝶恋所指的危机感并不是说有什么危险,而是对失去付无涯的恐慌……
“好吧。”
木子也不再犹豫,轻轻的打开木盒。
此时,樱花赌场在,一辆豪华霸气的黑色劳斯莱斯缓缓驶来。
不说别的,就劳斯莱斯车身周围跟着的那十几位魁梧的黑衣保镖,都让无数行人吓的纷纷远离,不敢太过于靠近。
穷人,就要有穷人的姿态。
但这街上这少有的一幕,还是很好的吸引了行人的目光,纷纷停下来注目观望。
穷人,的确很有穷人的姿态。
这阵仗,都快赶上古代皇帝出行了。
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只见黑色的车窗刚打开,接着,就从车内传来一声趾高气扬的叫骂声。
“一群穷鬼,都他妈看什么,快给我滚,就老子这一双鞋的价钱,都是你们辛苦一辈子也买不来的,妈的,老子平常最讨厌的事就是和你们这些下等人打交道,真是掉身价。”
从劳斯莱斯车上下来的是一位三十刚出头的男子,脖子上挂着的一串明晃晃的昂贵玛瑙异常显眼,不过。
更让人眼前一亮的是男子右脸上一道狰狞丑陋的伤疤,让他整个人都显的异常阴森。
观察仔细的人会发现,虽然男子身上的服装没有任何牌子,做工却异常精美,布料也都是最上乘的云锦,也就是说,他应该拥有自己私人的服装设计师和裁缝。
财富,可见一斑。
“我呸,不就是有些屁钱嘛,至于这么嚣张嘛。”
“是啊,世界上的富豪多了去了,我看也没人像他这般狂妄,竟然连看都不让看。”
“哎,现在华夏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了,咱们的确要努力了,以前是落后就要挨打,现在好了,变成没钱就要挨打了。”
…………
旁边的路人议论纷纷。
“妈的,你们的耳朵塞驴毛了,没听到我加贝刃加爷说的话,都他妈给我滚。”
即使面对众人的指责,加贝刃却没有任何悔改的意思,依旧嚣张跋扈,“奶奶的,仅仅是让你们这些穷鬼看到我,我就感觉丢人,华夏国什么都不多,就是他妈的穷鬼多。”
“滚,快点滚。”
“看什么看,信不信我把你们的眼珠子挖掉。”
加贝刃身旁的保镖纷纷行动,对路人进行驱赶。
不过,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加贝刃无理的嚣张顿时引起众怒。
“我们还就不走了,看那家伙能怎么样。”
“对,现在人人平等,我们想站在哪里是我们的自由,难道说就因为他有钱,还能限制我们的权利不成。”
“就算是当初鬼子进村,也没有他这么厉害。”
其中,有几个倔强的老头甚至都拿起拐杖打砸推搡他的黑衣保镖。
人们没想到的是,自己只是简单的想看个热闹围观,没想到还闹出这仿佛动乱的一幕……
第677章 有权有势(三更)
“一群老不死的,真他妈恶心人。”
加贝刃满脸充斥着厌恶的情绪,接着正大光明从怀里掏出一把袖珍的手枪。
这袖珍手枪的质量很轻,仅重8盎司。
不过真正识货的人并不会因为质量轻就轻视了这把手枪,因为它有着辉煌的历史——他就是那柄刺杀了林肯的费城德林格手枪。
1865年4月14日,打赢美国南北战争的林肯总统遭到约翰·维尔克斯·布思枪杀。这是美国最臭名昭著的事件。而用的,就是这把袖珍手枪。
毫无疑问,由于特殊的历史,让这把袖珍手枪早已成了无价之宝,只是没想到,现在他却在加贝刃的手中。
“哎……用这种宝贝去教训面前的这些低等人,真是大材小用了,他们的这些贱命,还他妈不够我一颗子弹的钱。”
加贝刃做出一副心痛的模样,让人看上去异常恶心,“不过老子就行行好,也让他们这些人见识一下,什么叫做高大上。”
“砰!”
因为手枪的体积很小、质量不大,隔音效果相应的也不怎么理想,开枪的声音清脆尖锐。
不过这一点也不影响其子弹的杀伤力。
“啊!!”
同样袖珍的子弹稳稳穿透一名秃顶老头的膝盖。
膝盖骨碎裂,碎肉横飞,鲜血激射。
“啊!!”
老头身体本就年迈,当然承受不住如此剧痛,直接倒在地上,还没来得及惨叫就昏迷不醒。
“老东西,现在终于安静了。”
加贝刃冷笑一声,不慌不忙的收回自己的手枪,仿佛自己刚才只是干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突发的一幕令躁动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很多人都开始偷偷逃跑。
废话,既然见到血了,谁能不害怕!!
“一群没种的东西,刚才不都叫唤的挺响的嘛,现在怎么吓的连个屁都不敢放。”
加贝刃一脸不屑,接着大声道,“我数三声,如果谁还没跑,那就和这个老东西一样的下场,三、二!!”
加贝刃还没数到三,本来黑压压的人群便开始疯狂逃窜,不一会儿就清净了。
比起丢人,他们更不想受这种无妄之灾。
尤其是那几位昏死老先生的朋友,不是想着去救老先生,反而跑的比谁都快。
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华夏人就是这样,从骨子里都是软弱的,真是可悲的民族,难怪徒徒拥有世界上四分之一的人口,却在世界的舞台上没有任何地位,甚至到了现在,还要不停的受到别人的欺负和挑衅。”
加贝刃冷笑连连,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充斥着十足的嚣张。
此时,一个保镖跑到加贝刃身边,请问,“加爷,那个昏死的老东西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凉拌喽~~现在的医疗费用这么贵,难道这个老东西还有救治的价值嘛!”
加贝刃随意的摊开手,道,“随便制造一场车祸,送那个不知死活的老东西上西天,记住,把膝盖那个地方给我砸碎了,不要让警察发现里面的子弹壳。”
“可是公子……我担心那老东西的子女或者亲戚有权有势,要再把事情捅出去,我们恐怕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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