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抽奖人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娱乐抽奖人生- 第15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底下的张姐就不爱听了,气呼呼的说道:“小杨老师一定可以的,他什么时候没创造纪录啊,你说是不是吧,小刘?”

    那边的小刘擦了擦汗水,随意的敷衍着,他的心里其实更加没底。

    杨帆的这些同事心中都没底,那就更不用说那些观众了,一个个也都是抱着怀疑的态度看着杨帆。

    至于坐在前面,最显眼的那两个人,也都是一副看杨帆笑话的表情。

    可是台上的杨帆,却已经抛弃了所有的想法,等到那些工作人员将这里再次布置之后,他试了一下自己的耳麦,然后歉意的对大家笑了笑,说道:“现场的朋友们,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你们好!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从此以后呢,将由我来给大家讲法律知识。另外啊,这个节目的名字咱们也得换一换,呃……就叫《今日说法》吧!”

    “在讲述案例之前,我首先得告诉大家,法律的变化,是根据时代的不同而不断调整的,所以在不同的时间段,法律能够有不同的解释,但是,在一些本质的问题上面,法律也有绝对不姑息的永恒点,这一点,身为一个有些法律常识的人,都必须能够分清楚。”

    他说的这句话,明显就是在针对台下的周元华,把这老头子气得直跺脚,这东西可是要播出去的,要是到时候有人深究的话,他的面子不要了?

    台下响起掌声,不过都是一些零零星星的东西,毕竟他说的这些场面话,好多人似乎都不感兴趣。

    台下的导播台上,小李有些慌了,不过杨帆浑然不惧,给了齐鲁一个手势,齐鲁得到信号之后,向一旁的摄像使了个眼色,录制就开始了!

    杨帆脸上的笑容猛然展开,一副流利的开场白出来,底下的观众就是一惊。

    “点滴记录,华夏法治进程,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全力打造华夏人的法律午餐,大家好,我是主持人杨帆!”

    这小子也太狂了吧?还以服务百姓为宗旨,你这个马屁也不怕拍到马腿上。

    周元华和石律师两人相视一笑,眼中都露出了不屑之色。

    杨帆当然看到这两人的不屑,却是丝毫不理会,继续开始说道:“今天我们要讲的第一个案例,《火车站偷包致人死案》。”

    “受害人小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看到之后,便去追赶,但无奈小偷跑得实在是太快,他追了大概有200米的路程之后,竟然就直接猝死了。”

    “而且,大家得注意到,小偷并没有与小兵有任何的身体接触,也就是说,小偷并没有对受害人造成直接性的身体伤害。最后,经过医学专家分析,说小兵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发疾病致使当场死亡,那案件发生到这里,我们就必须确定一个问题,小兵的死亡,是否应该将全部的罪过都归究在这个小偷上面。”

    “但是我认为其实不应该这样,从我国民事法来讲,小兵和小偷并没有直接性的肢体接触,小兵的猝死,是因为自身的身体原因而导致的,至于小偷偷包的行为,只能成为一个*,作为从重量刑的标准……”

    杨帆说法的同时,不仅引经据典,而且把每一个法律条款说的都是非常细致,给人一种深信不疑的样子,还有一种难以辩驳的感觉。

    这下子,一些本来对杨帆不抱希望的观众,眼睛慢慢亮了起来,这小伙子说的真不错啊,听着还真是有那么一番道理。

    而能够懂得一些法律知识的人,听到则是更加的真切,有人甚至已经在网上开始查杨帆刚刚说的那些法律条款了,查到的结果就是,没有一处错误。

    这就有点太牛逼了吧,要知道法律相关的知识书,那可是能和医学方面的书籍相媲美的存在,这小子眼看着也就刚刚20岁吧,这个年纪居然能把法律学的这么透,说是天才也不为过了吧。

    可是,周元华还是死鸭子嘴,你小子知道什么啊,就算你把那些法律书都记住了,又能怎么样?

    这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你怎么进行判决,你要是一个不遵守法律,不遵守华夏的国情,就很容易引发关注的不满,到时候看你这个小子怎么收场。

    而杨帆接下来要说的,当然就是这个案例接下来的判决了,不过他说的也仅仅只是判决的一个自身的看法,并没有很绝对的认为就应该这么判。

    “根据我的相关分析,再根据我国的刑法第235条来看,小偷的盗窃行为与小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但并不构成直接性的关系。而且,小偷的行为仅仅只能构成盗窃罪,而致使小兵猝死的原因,可以作为一个量刑时酌情加重的一个情节。”

    “当然我们可以看到,小偷对小兵的死有过错,但并不能构成我国刑法处罚,而小兵的家人,也并没有对小偷进行民事赔偿,尽管这样,小偷最终也只以盗窃未遂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3000元。”

    “这也证明了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也再一次佐证了,法律的不断发展之中,很多事情都可能作为法律发展的依据,而正是因为不断发展的高科技,法律要随着不断的更新换代,而约束更多想要违法的人。”

    底下,很多观众都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杨帆,则是开始顺着自己的节奏,继续讲下一个案例。

    “老吴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查出来,最后在南京一家医院确诊为隐球菌肺炎。”

    “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而老吴的楼上老丁养了很多鸽子,老丁把这些鸽子当宝贝一样,老吴与老丁交涉多次,让他把鸽棚拆了,老丁却不同意。”

    “双方各执一词,无奈老吴将老丁告上法院,老丁拿出一份鉴定材料,说他的鸽子粪里不含隐球菌,而法院也认为本案一方为个人兴趣爱好,一方为人的身体健康,两权相争,应更重视人的身体健康,所以法院判决老经限期内拆掉鸽棚,现在老丁家的鸽子暂时在朋友家寄养。”

    ……

    杨帆的法律讲述开始渐入佳境,他的嘴皮子本来就非常的溜,再加上这几天,都看了法律相关的书籍,又得到了系统的《今日说法》节目全部资料,对付起这种案例来,当然是游刃有余。

    “讲的都是什么啊,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也好意思拿出来?”周元华在底下小声的嘀咕着,身为政法系的教授,他虽然本心之中非常不想承认,但这小子,这也是讲得头头是道。

    引经据典,信手拈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把法律背得滚瓜烂熟呢。

    而一旁的石律师,嘴巴也是这样的老大,这小子实在是太厉害了,当律师需要什么?

    那当然是丰富的法律知识加上绝妙的口才,而这两点,杨帆刚好都拥有,那自然而然可以很轻易的带起节奏,把观众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件事情的判决上面。

    “其实吧,虽然大家觉得我讲的也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但是我认为,我们国家的法律不断的进行变化的同时,就是因为有这么多微小的事情,他们构建在一起,和一些比较恶劣的事情纠缠在一起,大家可以好好想想,要是老丁执意不肯拆呢,要是老吴因为这个事情没有把老丁告上法院,而是去找人把老丁打了一顿呢?”

    “那么事情这么发展下去的话,又会变成怎样的一种事态呢,我希望大家可以好好的思考一下,当然,这也是我们这个节目的初衷,那就是为人民服务,讲好我们的法,使人民群众明白,了解法律,更加深层次的为人民服务,在法律的不断变迁之中,找到最重要的一个点,不断用各种鲜活的例子,来引导人民群众,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优秀华夏公民!”

 第二百二十五章 法律和道德的探究!

    “当然啊,我们剖析这起案件的深层次条件,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起非常典型的侵权事件。(全本小说网,https://。)当然,我说的侵权,是说侵犯了老吴的人身生命安全,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

    “所以法律的判决,是针对一场典型的侵权案件来进行的,我知道大家可能想说老丁那边有一份材料,但是刚刚我也点出来了,像这种材料,老丁无法承认他这个材料的开具机关,是否具有鉴定的资格,也就是说完全可以进行假冒伪劣,二来啊,就算是具备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这份材料的权利,也必须要视案情而定,而现在的老丁,完全是因为养鸽子的行为,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利,孰轻孰重自然可以分辨!”

    啊?

    杨帆把这个案例讲完之后,底下的一些观众顿时就炸开了锅。

    像这种养宠物侵犯别人权利的行为,大家心中也却是十分窝火,但是往往像这种行为,大家不知道找到合法的法律途径去控告,比如说是被邻居的猫挠了一下,邻居却是死不承认,又或者说人家养狗,吵到了你的休息,你却只能忍下去之类的。

    往常大家根本没有这样的法律思想,对于那所谓的侵权行为,脑子里的固化思想也只认为是什么知识侵权呀,版权侵权啊之类的东西,可从来没有听说过侵犯人的健康权的,这其实是因为在这个世界,大家脑子里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意识,往往是被别人欺负了之后,根本就找不到相关的法律来进行反击。

    不过完全没有关系,现在有了小杨啊,有了杨帆的《今日说法》栏目,以后肯定有这么多的案例,他们还愁没有办法找到说法吗?

    “所以说啊,法律并不是大家心目中的那么严厉,虽然它不近人情,但是它能根据时代的不断发展,而变得越发的公正,所以刚才有人说,法律是一成不变的,从千古制定以来就是这样,那么我想问一下,古代的法律,现在可以用吗?”

    这又是一个当众打周教授脸的行为,好多观众的目光停留在周元华的身上,发现这老头子此时脸色通红,整个人已经气得要死了。

    心想这杨帆也真是够毒的,不愧是学播音主持的话里话外,虽然看似笑眯眯的,但是总是透露着一股令人嗜血的滋味。

    “当然不行啊,我记得,古代的朝代有一个法律好像说,偷钱的人要被砍掉四肢,然后沉江的。法律要真的是一成不变的话,那么刚刚的那个小偷,就应该被打断四肢,然后扔到河里,去喂鲨鱼了……”

    “就是啊,这才叫法律嘛,刚刚讲的,那到底是什么玩意啊!”

    底下的观众们都叫出了声,杨帆刚刚讲的两个案例,都是十分典型的案例。一个看起来似乎是很严重,但是涉事者却并没有那么大的刑事责任。另一个看起来是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但却侵犯了对方的健康权。

    “那么接下来,我开始讲第三个案例,说起我这个第三个案例,名字就叫做《你在哪里》。”

    “一个18岁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来到了沈阳,小孩子当然闲不住了,某一天啊,他和一个小伙伴们去丁香湖边玩,却意外被淹死在湖中了。而事情的发展远远没有这么简单,听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说,他是为了救人才跳进湖里的,而案件到这里进行了反转,那个小男孩冒死救上来的人,在上岸之后,居然对这个男人还不管不顾,然后就跑掉了。”

    说完这一段,底下有些人恨恨的咬着嘴唇,却是一言不发,但心底对那个恩将仇报的家伙,却是10分的不忿,而且现在网上也曝光出好多这样的事情,法律上却总是不了了之,你总不能说因为人家把你救上来,然后他死了,你就要养对方父母一辈子吧,按照道义上来讲的话,你应该这样做,可是按照法律上来说,却没有这个义务,这也就让想做好事的人十分尴尬了,万一自己下去,好不容易把人救上来,最后却落了个自己死了,家人哭泣的场面,这也划不来啊!

    “那个男孩因为救人耗费完了力气,这个时候又因为有一个大浪打了过来,那个男孩没有扛住冲击,从此以后就没有上来。而那个时候,这个男孩的小伙伴们只顾去救这个男孩,也没看清那个逃跑的人的相貌,更不用说用手机拍下视频或者图片了。”

    听说没有照片和图片,底下的观众都是沉默了,这一没有证据,二没有口供的,应该怎么做呢,这官司也没地方打吧?

    就听杨帆继续说道:“这个孩子家里的条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唯一的依靠。而他父亲咨询了民政机构,说可以申请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来作证。他们一家人寻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后来有几个湖边的工人愿意为孩子作证。”

    事件到这里,已经介绍完毕了,但底下却是全情激愤,一个个怒骂那个临时逃跑的人,就是让你出来做个证,你都不敢?

    人家豁出性命去救你,要是知道最后落下这么个结果,那心里有多心寒啊?

    而且这样的行为,也给社会的道德环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有了这样的反面教材,这以后还敢去救人做好事啊?

    “这人也太恶心了吧,这种人就应该让他淹死算了,救他起来也是浪费社会资源!”

    “是啊,可惜法律上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也没有相关的证据,那怎么办?只能不了了之的吗?”

    “唉,国家的不幸啊,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既然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出去救人啊?”

    底下群情激奋,杨帆脸色很严肃,道:“或许大家觉得那个被救上岸的人逃跑,是一个非常不要脸的行为,但是对于这个事件,我要说的是,他确实做的非常过分,但并不构成触犯了国家法律,顶多是在道德上面失了势,而针对这种行为,国家虽然不能用法律来打击,但可以进行相关方面的政治审核。”

    “也就是说,这件事情的方方面面和结果都会被记录在这个人的档案上面,以后的录用公司,也会根据这相关的结果来进行筛选。”

    杨帆把这句话说完,底下的观众们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意见也太具有建设性了吧。

    想想,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具有实用性法律程序,虽然不能用法律来限制这些人,但可以用诚信道德的枷锁,来束缚住这群人啊!

    大家都能够想象出来,要是这种人进入公司,老板一看你的简历,然后发现你竟然是别人救了你,你临阵逃跑,最后竟然连人家申请烈士,你也不出来作证,像这种丝毫没有善心的人,哪个公司会收你啊?

    同理,有了这样的道德枷锁的限制之后,那些想要做好事的人,也就有了做好事的底气。从此之后也不用担惊受怕的,害怕自己做了好事之后,要是真的出现个什么问题,最后会给家人留下遗难。

    这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社会道德运行上来说,是一个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方案,是一个非常具有可行性的行为。

    杨帆则继续宣布接下来的结果:“最终这件事情的结果是,对于见义勇为者,首先应该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他们的补偿,而被救者承担的义务比较少。同时吧,国家也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由纳税人拿出一部分的税金用来做这个基金。”

    前两个案例,周元华一时之间还想不到反驳的条件,但是从这个案例上,他找到了一个突破口。

    然后,竟然当场就站了起来,语气非常不善的说道:“照你刚才说的,那个被救上来的人不用负任何责任了?法律不会制裁他了?”

    杨帆愣了一下,没想到这家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