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疯了吧?”
“仙儿小姐千金之躯,给他磨墨?”
杰瑞更是怒斥道:“你这么做,还有半分绅士风度吗?”
“你们蛮夷的绅士风度,朕并不感兴趣。朕让她磨墨,是看得起她。你以为,什么人都可以为朕磨墨吗?”
洛仙儿旋即走到了秦君身旁,提起袖子,为他磨墨。
“磨墨要用九分力,七分蛮,两分巧,还有一分余力。讲究的是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
“明白。”
堂堂国内一线大明星洛仙儿亲自磨墨,放眼全华夏,也没几个人能享受到这待遇。
“哼,样子倒是做足了,倒要看你有什么本事。”
“牛皮你是吹上天了,始皇圣谕呢?”
秦君转过身,眼眸带着些许杀气,这些人瞬间被吓得向后退了两步。
这眼神,宛若掌握着无数子民的生死那般……
“写毛笔字,讲究动静结合,乃是修身养性之举。”
洛仙儿正好已经磨好,秦君右手猛地一提,足有七寸长的毛笔便笔直的竖了起来。
“笔是青狼毫,纸是清湖绸缎,文房四宝,你的勉强算是过关。”
洛辰带着几分苦笑,这一套山水笔墨可是他好友所增,价值不知几何,落在秦君嘴里,倒是勉强过关了?
些许微风扑面而来,地面上的小草都在微微摆动。
只看到秦君腰杆子站的笔直,右手呈独特的握姿,写出来的字,皆是秦朝小篆。
笔锋入木三分,苍劲有力。
没有丝毫停顿,宛若行云流水那般,一气呵成。
回忆起昔日写下这圣谕,秦君下意识的便朝右边准备拿起传国玉玺,可是……传国玉玺早就没了。
不过,其余宾客已是目瞪口呆。
“这……”
“这一手书法,放眼华夏书法大师,无一人能做到!”
“铁画银钩,一气呵成,这小篆更是毫无瑕疵。”
纵然这些宾客皆是赞美,然秦君却根本不在意。
昔日在他身旁溜须拍马的王侯数不胜数,他会在意这些人的?
“今日是你六十大寿,这便是朕送你的贺礼。”
纵然他们都知道,这始皇圣谕是秦君现场所写,但能临摹到这种地步,论价值远超杰瑞的赝品。
“就算我这是赝品,他写的不也是吗?我这最起码好歹还有着国印,装裱过的,他呢?”
杰瑞一副闷闷不乐的模样,对比了半天,也没看出来个所以然来。
洛辰注视着他,摇了摇头,冷声道:“告诉你,他的这份圣谕,乃是真正意义上的无价之宝!放眼华夏,能找出这样的笔锋,还是写昔日的秦朝小篆,寥寥无几!”
“只要加以栽培,将来必然是响彻华夏的国学大师,你说,比不比的过你这用电脑合成的赝品?”
杰瑞顿时哑口无言,愣在了原地。
堂堂王子,却遭受如此待遇,他也是无话可说。
洛辰长舒了口气,看着秦君的圣谕,摆了摆手,“将它装裱起来,挂在我书房上。”
“是。”
“今天你们能赏脸参加我的寿宴,已经令我这蓬荜生辉,所以,寿礼就不需要送了,送客!”
洛辰一向不喜欢要人家的礼物,这不是什么秘密。
但是,他却收下了秦君的礼物,而且,还专门装裱起来,放在书房。
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洛辰看着秦君,一字一句道:“秦先生,您能否告诉我。您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因为,朕便是千古一帝!”
第二更送到,有些晚了,不好意思哈~
第25章 药王要拜师!
“咳咳!”
洛辰顿时剧烈的咳嗽起来,秦君虽然一直都是自称为朕,可洛辰也是将他当做个中二少年罢了。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之中,鬼神之说洛辰是向来不会相信。
结果倒好,秦君竟然说自己是两千多年前的千古一帝?
别说他了,就算是个小学生,只怕都不会相信这种鬼话。
洛仙儿更是因此捧腹笑了起来,笑的是上气不接下气,到最后眼泪都因此笑了出来。
“不行了……笑死我了……”
“哈哈,你太逗了!”
“能这么一本正经的开玩笑,我还是头一次看到。”
秦君叹了口气,就知道他们肯定不会相信。
而洛辰则是颇为尴尬,感觉是秦君不想说出其中的真相,所以故意用这话搪塞他。
实际上,秦君可是认真的……
“秦先生,不知道您师从何人?不仅仅会失传已久的摘星手法,拥有可以治愈天下一切寒毒的九阳补气散,还能有方才能写出如此霸气的秦朝小篆。”
洛辰还是头一遭对人如此好奇,想要知晓秦君的真正来历。
没办法,他手上虽然有着秦君的所有资料,可是却从未提及秦君会有如此神奇的能力。
“普天之下,还无人有资格,成为朕的师父!”
秦君傲然转过身来,声音冷漠,充斥着一股帝王威严。
宛若君临天下的君主,漠视一切。
摘星手法,乃是秦君自《神农百草集》得来,秦朝小篆本就是他一手所创,他又怎会不会?
“咳咳!难不成,秦先生您是无师自通不成?”
“的确。”
无师自通?!
“摘星手法失传千年已久,你能无师自通,习得摘星手法?”
紧接着,便看到药王孙思圣缓缓走了出来。
作为如今华夏中医界的泰山北斗,他致力于中医研究已经有几十年的光景。
今年已经有八十多岁的高龄,可气色却和洛辰相差无几。
这些年来,洛仙儿之所以能活下来,全都是靠着孙思圣的救助。
这次他专程赶来,就是准备救洛仙儿的,可谁料到,洛仙儿竟然完全康复了!
从洛辰嘴里得知了真相之后,对秦君自然是非常的感兴趣。
将来把他培养成华夏中医的接班人,都不成问题。
“你既然说了失传千年之久,试问朕若不是无师自通,找谁学这摘星手法?”
“这……”
秦君的话是噎的孙思圣哑口无言,见他口气如此之狂妄,也是冷声道:“年轻人,你可知道我是什么人?”
“那你又知道,朕是什么人吗?”
“……”
孙思圣气的是吹胡子瞪眼睛,就差把自己的胡子给拔下来了,旁边的洛辰则是哭笑不得看着眼前这幕。
他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敢这么和孙思圣说话的。
作为顶尖的中医,哪怕是一些富豪对他都得客客气气的,全都靠着他治病救命。
可秦君倒好,寸步不让,针锋相对!
“你说话客气点啊,孙爷爷可是咱们华夏中医界泰山北斗级别的人物。”
洛仙儿声音都软了下来,寻思着好言相劝,让秦君别这么冲。
谁曾想,秦君只是瞥了她眼,依旧是冷漠道:“与朕何干?”
“……”
“……”
“……”
孙思圣长舒了口气,强压下了内心的怒火,“年轻人,口气这么狂妄,可不好!”
“呵。”
秦君只是轻蔑一笑,转过身来,冷漠道:“这是自信!”
孙思圣也见识过不少口气猖狂之辈,可像秦君这般的,真是第一次看到。
好在这些客人都已经离去,否则不得被吓死?
“天地尚无停息,且日月有盈亏,况区区人世,能事事圆满,而时时暇逸乎?”
秦君缓缓开口,低诵古文,“治风先治血,血行风自灭。治风先治血,血足风自熄。人之所病病疾,医之所病病道少。”
“这……这是……”
孙思圣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接连向后退去了数步,“《神农百草集》上的话?”
这话,可是华夏中医之精髓。
他曾经在机缘巧合之下,偶然得到了百草集残缺的一角,上面恰好就是这段话。
秦君点了点头,淡然道:“没错。”
“你难道掌握上面所有的药方?”
这些年来,中医始终被西医压了一头,便是有太多的药方流失。
而秦君若是能够将药方公布出来,必定会在中医界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当然。”
“快,快将药方给我。”
孙思圣就如同是看到了个全身赤裸的美女那般,直接朝着秦君抓了过去。
但很可惜,却被秦君轻松躲开,冷然道:“朕,为何要给你?”
听到这话,孙思圣没有丝毫犹豫,想都不想便道:“我……我可以当你的徒弟!”
药王当徒弟?
洛辰都看傻眼了,连忙道:“孙老,你可要想清楚了。”
“想个屁!你知道百草集里面的药方有多珍贵吗?这九阳补气散,不过只是最低级的而已。相传,千古一帝便在百草集之中找到了长生不老仙丹的炼制方法。”
秦君这下子倒是来了兴趣,对方能知道这么多,倒是不简单。
随后,挥了挥手,“朕不会收你这样的人当徒弟,至于药方,朕也不会给你。”
声音冷漠,带着不容拒绝。
“为什么?”
“你太老了。”
“……”
太老了?
孙思圣差点被气的一口血喷出来,这还怪自己岁数大了不成?
秦君看向了洛辰,淡然道:“今天你的宴会,也不过如此。告辞了……”
“慢着!”
洛辰连忙开口,同时将一张金光闪闪的名片递了过来,“这是我的名片,上面留的是我私人电话。”
“若是有任何事情,随时都可以打给我。”
这可是洛辰的私人名片!
全华夏,有这名片的,不足百人。
秦君扫了眼,旋即将其收了起来。
也许,用得上呢?
在蓝星市内,乃至整个华夏,洛辰的一句话都能为他省去不少麻烦。
看到他离开之后,洛仙儿当即噘着嘴,嘟囔道:“爷爷,我要去上学!而且,还要和他一个班!”
求下推荐票啦~
第26章 尖酸刻薄的女人
铃声响起……
一周的学习生活暂时告一段落,迎来了难得的休息时间。
秦君背上书包,没理会身后同学的低声议论,走出了教室。
从早上讨论到了中午,这些人是没停下来过。
而刘年的脸色更是颇为难堪,他老爸昨天连宴会都没去成,直接被人拦在了门口。
说是他没资格……
至于这些学生,自然是非常想要了解宴会上发生的事情,特别是秦君和洛仙儿的关系还这么好,更加让他们羡慕不已。
只可惜,秦君从头至尾,整整一个上午没说过一句话。
蓝星高中对高三学生的要求还算是比较严格,每个星期都只有周日下午半天的休息时间。
学校里并不是非常的热闹,只能够看到少男少女穿着校服,在学校里走动。
因为只有半天的缘故,比较远的学生就没有回家的打算。
“哥哥!”
秦君才走出校门,一股香风便扑面而来,柔软的娇躯直接扑到了他的怀抱之中。
他的妹妹,秦舞瑶!
此时的她穿着身简单的蓝色背带牛仔裙,长发飘飘,别着个简单的粉色发卡,显得更加可爱。
如藕的两截小腿,宛若凝脂那般,不带丝毫瑕疵。
按理来说,秦舞瑶是高一的学生,并不需要补课。
她之所以来这里,自然是为了接秦君。
“快看快看,是咱们学校的校花,秦舞瑶!”
“虽然才高一,发育的可不比一些高三的差。”
“对!”
“说起来,真是羡慕这个书呆子。不仅仅有这么漂亮的妹妹,还有林一涵当女朋友,而且昨天洛仙儿这样的大明星,都亲自来邀请他。”
“玛德,人比人,简直想跳楼啊!”
一些身后的高三学生,羡慕的眼睛都变成了红色,一个个的恨不得把秦君给吃了。
“嘻嘻,我们回家吧,哥哥?”
“嗯。”
秦君对家并没有太大的概念,生于帝王之家,为了王位,勾心斗角。
前身准确的来说也并不是秦舞瑶的亲哥哥,本来是个弃子,后来被秦松收养。
当时,在他身上就只有一张字条。
字条上也就只有两个字,“秦君!”
秦松的为人自然是不用多说,对秦君是好的没话说,完全就把他当做亲儿子来养的。
反倒是他的老婆,王玉芬是真的尖酸刻薄,十足的势利眼。
当初秦君考上蓝星高中的时候,王玉芬就死活不让他上,说这么贵的学校,上了有啥用?
就算考上了大学,出来也得给人家打工干活,还不如直接打工呢。
当然了,最后在秦松的坚持下,秦君还是如愿以偿的成为了蓝星的一员。
再加上他自己比较争气,每学期都能拿到一大笔的奖学金,自己的生活费和学费也能够负担得起。
偶尔还能拿出点钱出来,给秦舞瑶买衣服和零食。
“哥哥,你还记得,你当初我做过的约定吗?”
“什么?”
走在路上,秦舞瑶却突然停了下来,听到这话顿时噘着嘴,闷闷不乐道:“就知道哥哥你忘记了!”
“哼,你现在有了林一涵,还有洛仙儿亲自邀请你去宴会,你就忘记你这个妹妹了!”
秦君带着些许不解,不明所以的看着她。
“哼!你答应过我的,只要大学毕业了,你就要和我结婚的!”
“……”
???
!!!
秦君眨了眨眼,记忆宛若潮水涌来,这不是当初八岁时候的玩笑话吗?
那个时候的话,能当真吗?
“哼哼,反正我不管!”
秦君摸了摸她的头,叹了口气,没有回答。
“走吧。”
他就这么半天的休息时间,晚上的时候可还得回学校呢。
“那哥哥你背我!”
秦舞瑶张开双臂,秦君颇为无奈,只得答应下来。
“嘻嘻!”
秦舞瑶轻轻一跃,跳到了他的身后。
哪怕是隔着衣服,秦君也能感受到那吹弹可破的肌肤。
秦舞瑶嘴角挂着笑容,小脑袋靠在肩膀上面,心里却是无比满足。
不管哥哥和谁在一起,反正现在你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
秦家住在偏僻的郊区外面,秦松干了这么多年,还是租的房子,可见家里有多么困难了。
当然,也和他老婆王玉芬有关系。
平日里就喜欢和街坊四邻玩麻将,也不去工作,家也不管。
就这,还嫌弃秦松没本事,赚不到钱。
其实,秦松今年已经五十多了,但为了家,还得在炎炎夏日去工地干活。
还未走进家门,便听到了个尖酸刻薄的女人声音。
“你说你,都五十多了,有什么本事?”
“别人家老李,做生意都发财了,现在都住豪宅了!你呢,一个破房子,租到了现在。”
“没事逞什么能?大马路上碰到个没人要的弃婴,你就把他抱起来养?我说你怎么这么蠢呢?”
狭小的院子内,堆满了一些生活用品。
略显残破的柳树下,一个中年汉子,蹲在地上,抽着劣质烟,一言不发。
王玉芬得寸进尺,继续抨击,“我跟了你这么多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