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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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医- 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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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门,王少庭从火堆旁站起来,说道:“你们可算回来了。”

    “嗯,这大半夜的,我总得分清到底是女鬼还是她,才敢放心地领回来啊!”为了让他放心,我收了收心绪,开玩笑地说道。

    “啊?”这个书呆子却显得有点不解地问:“怎么分清的?”

    我只好无奈地说:“你别管了,火都快熄了,还不加点柴!”

    “哦,”他转身去添柴,刚添好,一抬头瞪着我说道:“好像该你值后半夜吧!”

    天亮之后,雨也停了,四处都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晨雾,从中走过的时候,皮肤都会沾上一层细密的水珠。

    我坐在马车上,却觉得打不起什么精神。并不仅仅是因为守夜没有睡好,更重要的原因好像是因为心情沉重。

    其实我这个人忘性很大,天大的事不过夜,很少会把烦恼背这么久的。我立刻意识到,这是陶之焕在闹情绪。

    说实话,我的确有些对不起他,不仅抢走了他的身份,还当着他的面放走了杜子峰。他的家人多少也是因为这个人动手脚而出事的,让他情何以堪?

    可是眼下,有什么比解决血矶炉的事情更加重要呢?就算我杀了杜子峰,和岳凝眉分道扬镳,然后呢?

    我心里怎么想,他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再怎么不甘心,他仍然隐忍地吞下了,一句质问的话也没有对我说,只不过这心里的纠结是瞒不了我的。

    而这回再次出现的失控现象,比前一次感觉更加强烈,我隐隐觉得,把这副皮囊还给陶之焕,怕也是早晚的事了。

    再次确认了一下地图,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再过五六天我们就会抵达不咸山了。我也不知道去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但如果不尝试的话,真的没有什么别的办法能让血矶炉这件事就此终结。

    而我自己会变成什么样,我也慢慢变得无所谓了。尘归尘,土归土,我陶勇如果真是游魂野鬼的命,那就随它去吧!

    又走了好久,终于遇到了镇子,虽然缺东少西,我们还是补充了一些水和干粮,更加重要的是置办了一些厚衣服,准备应对东北已经渐冷的天气。

    准备离开的时候,我们的马车后面已经堆满了东西,甚是壮观。我朝芮忧笑道:“买这么多,你是打算在这边长住吗?”

    她却一瞪我说:“你懂什么呀?这都是我专门问了本地人才买的,你是不知道不咸山那边有多冷,穿少了把你冻成冰坨我可不管!”

    我怎么会不知道呢?听老人家说,其实到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东北已经暖和很多了,更早的年代里,冬天气温逼近零下五十度也是很经常的事。

    那个时候东北的三宝还是人参、貂皮和乌拉草,而不是现在所传的人参、貂皮和鹿茸。正是因为乌拉草那时是保暖圣品的缘故。

    我看着这一车的东西,脑中立刻浮现出了一个传统的东北人在冬天时的形象,厚厚的棉衣,毛茸茸的皮帽子,垫着乌拉草的厚实的大棉鞋。

    真是怀念啊!过了这么久,头一次想家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一百七十章 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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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们不断北上,果然天气变得越来越凉,尤其是早上和夜里,不裹上被子已经冷得很难入睡了。

    更糟糕的是,今年似乎降温也比往年更早一些。人是可以多穿点,但一旦路面上结了冰,马车可就寸步难行了!

    所以,尽管有点疲劳,我们还是加快了赶路的速度,只用了三天时间,已经接近了不咸山地区。其间还路过了一个大城,名为国内城,是高句丽部落所辖的一座城,因为靠近东汉,到处都是往来的商贾,甚是热闹。但为了避免事非,我们没有在城里做过多的逗留,只做了简单的补给后就匆匆地离开了。

    然而离开了之后没有太长时间,我就知道这是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前面已经渐渐进入山区,人烟稀少,想找到合适寄宿的地方,那可真是太难了!好在附近的林子里兔子、鹿、狍子之类的小动物非常多,我们又带了弓箭,吃食上倒是不成问题。

    眼见今天太阳又要落山,气温骤降,寒意沁骨,我望着周围一望无际的荒野林地,不禁叹起气来。

    我和王少庭倒是没什么,怎么都能凑合,但是两个姑娘最近确实是吃不好睡不好,难免令我心生愧意。

    “先找个避风的地方停下起火吧,天黑了之后万一碰到野猪就麻烦了。”我提议说。

    “师兄,这两天我看你对这边的环境好像很熟啊?以前来过?”芮忧听我这么说,好奇地问道。

    “嗯,我小时候是在这里长大的,不过那真的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那你不会也是高句丽族人吧?”

    “你看我像吗?”

    高句丽族其实就是现在的朝鲜族人的祖先,虽说也是广义的中国人,但是因为生活的环境不同,饮食结构、风俗习惯、语言、甚至于长相都是有所不同的。

    我陶勇是在东北土生土长的汉族人,而陶之焕更是成长在中原地区的,所以从哪个角度上说,都不会像高句丽人的。

    “我看挺像,吃的时候像。”她却毫不客气地怀疑起我的血统来。

    那是了,朝鲜族的美食也算是东北平民饮食重要的一支了,什么各色泡菜、狗肉酱汤、冷面、粘耗子……样样我都是大爱的。

    “哈哈!我这人不挑食,你要这么说,我什么族人都像了。”

    “是啊,四条腿的不吃板凳,两条腿的不吃人,其余都不在话下。”王少庭突然在旁边插话,揶揄我道。

    “就是,好养活!”我却不以为意,得意地笑道。

    正说笑着,忽听“嗖”的一声,同时我被一只手猛地拉了一下,差点掉到车下去!接着只听“嘭”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撞到了车顶。

    我诧异地抬头一看,竟然是一支羽箭!而且箭尾还拴着个小铃铛,兀自在叮铃作响!

    而拉我的人当然是一直在和我说话的芮忧。但看这箭的高度,却并不像是打算射中我们似的。

    正发愣着,芮忧和岳凝眉已经从车里跳了出来,与我和王少庭并排站在了一起,向箭飞来的方向眺望过去。

    在朦胧的暮色中,刚才似乎空无一人的树林中,突然闪出了数条人影,快速地向我们接近了过来。

    没等我出言喝问,他们之中走在最前的一人已经朗声道:“金铃开路,过客留步;江湖一家亲,越货不杀人!劝你们不要反抗,我们拿完东西自然会走的。”

    这都是什么词儿啊!还不如直接说那句经典的“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呢!

    难道是现在的年代还不流行讲这几句?

    管它呢,反正意思都是一样的,就是想抢劫!

    “看来我们是遇到响马了啊!”我低声对他们三人说。

    王少庭却摇了摇头说:“他们不是响马,是胡人。”

    胡人?我只知道这是古代对一些北方少数民族的别称,但既然也干了劫道的行当,我倒是体会不出他们和响马有什么分别了。

    不管是什么名头吧,我仔细一瞧,发现他们人数还很多,光视野里就有十几人,想必林中暗处应该还藏着一些可以侧应的吧。

    要是可以的话,我还真不想和他们缠斗,毕竟现在我们的目的是尽快赶到不咸山,不横生枝节是最好的。

    “有没有办法避开他们逃掉啊?”我叹道,其实我也知道这是个傻问题,所以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有。”芮忧居然这样答道。

    “什么?”

    “全打晕。”她平静地说。

    我不禁啧舌,芮忧大小姐的摄魂棍可不是吃素的,这帮家伙要是敢轻举枉动,一定会倒大霉的。

    “我看让少庭给他们那边丢个烟雾弹也是行的。”我又提了一个方案。

    “不行,这里太空旷,风又大,效果不会好的。”王少庭马上把这个方案否了。

    “要不凝眉弄出点藤蔓来把他们都缠住?”我又回头对岳凝眉说。

    她知我没个正形,只是笑而不语。

    “那你负责干嘛?”芮忧问道。

    “我啊,现在就让你见识一下。”我说着,走上前一步,冲那人大声说道:“不瞒这位仁兄说,我们是有要事要办,偶然路过贵宝地,一路车马劳顿、吃穿用度,已经是两袖空空,没什么可慰劳各位的了。不如等我们办完事回来时,再特意携厚礼前去拜会如何?”

    “扑”,我明显听到芮忧已经在偷笑了。她倒未必是笑我这套废话,而是笑我这种扯蛋还一本正经的态度。

    果然对方听了也是一脸费解,憋了半天才吼道:“废什么话啊?你说没钱就没钱啊,我们得搜了才知道!”

    我却朝他一拱手说:“君子不打诳语,真的没有了,你看!”说着把钱袋从怀中拿出来托在手上,像是要给他看一样,主动向前走去。

    眼下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我们之间距离足有五六米,他是看不清我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的,直到我走到他身前,他才看出我拿的是钱袋,当即伸手来接。

    有一句老话,叫做一招鲜吃遍天。和芮忧他们三人想比,我会的东西确实太少,但贵在专一,这样交接之间把对方掳为人质,除了当初在秦公公那里吃了鳖之外,还从未失手过。

    尤其是在对方有企图心的时候,效果更好。就像眼前这个家伙,一见到钱袋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你说我不掳他掳谁呢?(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一百七十一章 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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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肯定也不是只想着证明自己是有用之人这么简单,我制住这个人之后,马上朝他其他的同伴喊了句:“你们别轻易妄动啊,只要放我们过去,我保证不伤害他!”

    是的,我只不过想利用这个人质平安地通过这里而已。

    那些人看我一副斯文的打扮,说话也是酸不溜丢,当然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变故,一时之间都愣住了,倒也没敢围过来。

    “少庭,你们先过去!”我回头朝王少庭喊道。让他们先过去,我殿后,以便于观察这班人的异动。

    王少庭当即会意,拉着马车,带着两位姑娘,一边戒备着一边往前走去。

    前面的人不敢擅动,只好犹犹豫豫地闪到路边,让出了一条道来。

    谁知他们才走出没多远,突然树林里传来一个声音,竟然是重复着我刚才的称呼:“少庭?”

    我觉得有点奇怪,朝那边望去,却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林中走了出来。

    我向那人望去,刚有些踌躇要不要警告他不要乱动,却觉得这身影和声音透着那么似曾相识,就没动声色,凝神向那人看了过去。

    果然,当他的脸在暮色中变得逐渐清晰时,没等我说什么,王少庭已经是惊呼了一声:“大哥!”

    大哥?我一下子反应过来了!眼前这个魁梧的大汉不是别人,正是曾经未龙山的大当家,王少庭的结拜兄弟邱未龙!

    “少庭!”邱未龙看出真的是自家兄弟,也是惊喜莫名,两人又是拥抱又是握手又是拍肩膀的,俨然已经成了一家人。

    “家伙都收起来吧,都是自己人!”邱未龙朝身后的手下们喊着。

    呃……这场面之下,最尴尬的恐怕就是我了,眼下我的淬月还抵在人家脖子上,他们那边却突然其乐融融地打成了一片,吸引了全体人的注意,一时间竟然没人再理会我们了!

    好在邱未龙这句“家伙收起来”倒是给了我一个台阶下,我连忙顺势收了匕首,朝这位可怜的兄弟说了句“得罪了”,就向旁边退了开去。

    虽然我和邱未龙是见过的,但那可是以俘虏的身份,现在就像个熟人一样靠上去肯定是不合适的,不如边儿上老实待着好。

    芮忧却是不明就里,侧头低声问我:“这谁啊?”

    “未龙山大当家。”我说。

    她秀眉一蹙,显得不太愉快,估计还记着当年响马给她们村里带来的麻烦吧,对土匪之类的真的是超级没好感。

    “行了,管他是谁,不用大动干戈就让我们过去的话,岂不是省事?”我安慰她说。

    那边王少庭和邱未龙劫后重逢,亲热无比,寒喧了半晌才想起了我们,把邱未龙带过来介绍道:“这位是芮忧姑娘、岳凝眉岳姑娘,这个你认识的,陶公子。”

    邱未龙看见我,眼神中明显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但是在这种气氛下,可能也不太适合直接表示质疑,只好别扭地朝我点了点头,接着就对他兄弟说:“走吧,去我山寨里聊。”

    王少庭回头来看我,我当然没有异议,正愁没地方过夜呢!再说他们二人应该也有不少话要说吧,我怎么能不成人之美?

    就这样,我们四个人跟着这班管它是胡人还是响马的土匪,浩浩荡荡地来到了一座山上。

    与当年的未龙山相比,这里的环境要简陋得多了,连个像样的主帐都没有,蜿蜒地爬上山路,只看到一个洞口,隐隐地透着火光,门口还站着两个护卫,看来就是所谓的聚义厅了。

    想想也是,当年的未龙山,是有王少庭这个书呆子在的,那些建筑风格和装饰,一看就是出自这位之手,透着书卷气,和响马们的粗糙和狂放一点儿都不搭!相比之下,倒不如这样依山而建,浑然天成,显得更野性一些。

    “大哥,你们是怎么到这儿来的?”路上,我听到王少庭这样问道。

    “当时从未龙山撤出来之后,一直被那些黑衣人追杀,我心想他娘的干脆跑远点,就奔这边儿过来了,没想到刚好遇到以前的一个兄弟,带我投了这儿。对了,这山叫千柱山,寨子叫寒峰寨。”邱未龙说。

    “哦?这里原来是谁的地盘?”王少庭问。

    “是个东胡人,叫乌连木合,一会儿带你见见他。”

    看来王少庭的判断是没错的,这些人真的是胡人,仔细看起来,确实装束上也和从前有些变化,没变的只是那种习以为常的匪气而已。

    除了刚才在路上拦截我们的那二十多人之外,这一路上山来,又陆续见到了几十人,看来这山寨的规模还相当不小。邱未龙虽然是后投的这里,但从一路上见到这些人对他的态度来看,明显还是挺有威望的。这是一个男人的世界,也是一个讲实力的世界,如果邱未龙没点真才实料,想在这里立足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他浑身的那些腱子肉上也能看得出来了。

    进到山洞里一看,我又是惊叹了一把,没想到外面的洞口看着不起眼,里面却有如此大的空间!

    我们沿着天然形成的环形通道盘旋向下走,沿路上还看到了不少岔路,想必里面还别有洞天。而这条路的尽头,这座山洞的最中央位置,是一个足足有几百平米的巨型大厅,正中央是一个巨大的台子,正中央放置的当然是土匪窝的标配,虎皮太师椅了,而且是左右斜对的两把。

    但是此时,太师椅上却是空着的,倒是台子下的一张小桌旁坐着一个人,正端着酒杯在那儿自斟自饮。

    邱未龙刚带着我们四人走下环形通道,那人已经看到,立刻站起身迎了过来,口中叫道:“龙大,你回来了!”

    “乌连,今天可是有个天大的喜事,我在路上遇到了之前一直跟你提起的好兄弟,王少庭!”邱未龙大笑着说道。

    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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