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手下的力量,壮大了至少一倍!
第43章 咱能换个名字么?
“你想去旅行探险?赎罪岛很危险,多带点儿人。全本小说网,HTTPS://。m;”高文看向芬利·莫格顿爵士。
鱼人爵士之所以是传说卡,是因为它有比大多数人类还要高的智慧,这一点非常了不起,能和吟游诗人传颂的鱼人传奇英雄比了。
然后就是丰富的探险经验。
毕竟是探险者协会的爵士,有身份有地位的鱼人,这方面的能力肯定很强。
至于其他?
爵士是个探险家,自身实力在1星随从里还算不错,但也强不到哪儿去,连最普通的2星随从都比不上。
它又不懂统兵作战,又不懂捕鱼建设,留在金沙村也没什么用。
那么,就出去吧,那才是它应该做的!
等它回来,也许会给自己一个惊喜。
高文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不指派人手了,让鱼人爵士自己挑吧。
它经验丰富,这方面要比自己更合适。
鱼人爵士显然早有自己的考虑,抬起红彤彤的小手,不假思索的道:“主人,我要他们几个!”
水文学家和怒鳍猎潮者凑到它身边。
怒鳍猎潮者一招手,小软(软泥怪)摇曳着妖娆的身体,拖着一地湿哒哒的绿色粘液,跟了过去,没露裙底。
然后是暗鳞先知。
两个脑子最好使的带上了,果然欧皇喜欢欧皇,非酋可怜非酋。
不过小软这个有“嘲讽”能力的也带上了,说明欧皇偶尔也会带着非酋炫耀炫耀,顺便让非酋帮忙挡枪。
爵士到底是爵士,考虑很全面。
为什么没带邪鳍审判者?
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了:
欧皇也不喜欢能和自己较上劲的欧皇。
邪鳍审判者脑子比暗鳞先知还好使,偏偏又一直对鱼人爵士有怨念,不想跟在它屁股后面,当然不能带。
不听话的,再怎么聪明,也坚决不能带!
这样一来,邪鳍审判者继续带着剩下的鱼人捕鱼、打捞,继续作威作福,回到没有爵士的快乐日子,挺好。
“主人,等我的好消息吧!等我回来,一定带回来整个赎罪岛所有宝藏的详尽地图!还有,尽快把探险者协会的那些老朋友弄过来啊,还有摩戈尔、老瞎眼、芬杰那些老朋友!对了,还有老鲨嘴那个大怪兽!带着它去探险,谁也不敢惹!”
芬利·莫格顿爵士雷厉风行,没什么好准备的,直接和高文招招手拜拜,消失在金沙河里。
传说随从,每一个都是有尊严的。
虽然叫“高文”一声主人,肯定要服从高文的命令,但也都有自己的傲气和个性,在和高文对话的时候,不像其他随从那样恭恭敬敬。
高文也不在意。
要是哪天把瓦里安·乌瑞恩国王召唤出来,他要是真的对自己低三下四,恐怕还真要破坏他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了。
现在这样,挺好。
邪鳍审判者也耀武扬威的,带着自己的手下去捕鱼、打捞,顺便巡视金沙河——
它俨然已经把金沙河,当成了自己的领地。
那些胆敢侵犯金沙河的土著鱼人,都将面临它的征讨!
高文转头,看向其他人。
是时候了,该走了。
金沙村毕竟是自己唯一的领地,得有人留守,防止豺狼人进攻,或者又有什么居心叵测的人过来。
而高文身边,也得带着足够多的人,保护自己的安全。
兰斯洛特既然跟着自己,那老管家马库斯就得留下来主持大局。
老管家年纪大了,身体又不行,必须得有足够多的手下撑住场面,所以高文让两个闪金镇步兵留下,青玉魔像也留下。
北郡牧师没什么战斗力,而且身体素质也比不算太好,又是女人,带出去太显眼,容易招惹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也留了下来,还能继续传播信仰,积累信仰值。
狗头人地卜师也留下来。
老管家身边还是要有施法者的。
一个被保护、有时间施法的狗头人地卜师,杀伤力很强,也很有威慑力。
精灵弓箭手肯定要带走。
她的视力极好,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能最快发现敌情,她就是安全的第一重保障。
法力浮龙一直跟着高文。
有这样一个能量生物跟着,会给人一种“这家伙是个法爷,不好惹”的印象,平白少了不少麻烦。
三个豺狼人都带着。
2/2的身材,战斗力不错,又有“嘲讽”特效,是高文安全的第二重保障。
白银之手新兵带着。
这一路上,还会召唤几个白银之手新兵,凑一起也是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
小侍女安妮塔没带。
这一次是去换购,还要穿过大半个豺狼人平原,很危险,带着几乎没有战斗力的侍女?
又不是去度假!
而且女人嘛,带一个就够了,何必自找麻烦?
在小侍女眼巴巴的泪眼婆娑中,在老管家关切的张望中,在村民们的目送中,高文渡船过河,渐渐远去。
终于不见了踪影。
…………
豺狼人平原从南到北,差不多得有150公里,占地面积极大,足有3000平方公里,南北长、东西窄,往南一直到赎罪岛最南边,往北是中央平原,往东是贯穿整个赎罪岛的神断山脉,往西是绵延整个赎罪岛的鱼人浅滩。
金沙村几乎在豺狼人平原的最南边。
而赎罪港,位于豺狼人平原的最北面,实际上属于豺狼人平原和中央平原的接壤处,西边临海。
此去赎罪港,超过100公里。
路途艰难,危险众多。
当然不可能真的穿越大半个豺狼人平原,因为那里生活着超过五千头豺狼人,还有数量众多的草原狼,很少有人敢招惹它们。
一旦被发现,几乎很难逃生。
东边沿海的鱼人浅滩,其实属于湿地,是鱼人的地盘,数量远比豺狼人多得多,一群一群的,几百个聚在一起,更不敢招惹。
所以,高文一行人沿着鱼人浅滩和豺狼人平原交汇处,一路往北。
豺狼人一般夜晚猎食,白天很少活动,所以高文等人白天赶路,晚上就要找个较为安全的地方休息,不能赶路。
第一天很顺利。
精灵弓箭手“艾琳”,视力极好,经验丰富。
她能及时发现极远处的风吹草动,也能根据残留的粪便、草地上的痕迹,判断出豺狼人或者草原狼的大致踪迹,提前预判。
野外方面的经验,她比兰斯洛特还要多。
有了她,如有一宝。
高文算了一下,这才半天,艾琳至少让他们避开了三次战斗,功劳很大。
当然,三个豺狼人的功劳更大。
它们更能分辨出同类的气息和痕迹。
如果没有艾琳和豺狼人,想要通过豺狼人平原,真的很难。
“高文,你需要一个化名。”
兰斯洛特忽然道:“你的名字响遍整个千岛公国,连其他国家的人都知道你。你的名字不能用了,得换一个。”
高文苦笑:
百年难得一见的纨绔王子,可不是名扬四海?
早就成所有人茶余饭后的笑谈了!
高文想了想,笑着道:“那就叫安度因吧,安度因·乌瑞恩。”
他的第一副职是牧师,而在“炉石传说”中,第一个牧师英雄就是安度因。
巧的是,安度因也是一位王子,当然后来加冕为王。
吾王之光,永耀艾酱。
千岛公国虽然不是王国,但千岛大公一直有开疆拓土、加冕为王的野心。
也许有一天,高文也会成为王国的王子,甚至国王。
这是他的野心。
身为穿越者,怎么能没有野心?
“安度因吗?很好听的名字。高文,你连姓氏都想好了?乌瑞恩,没听过这个姓氏啊,是某个落魄贵族的姓氏吗?”
兰斯洛特想了想,点头道:“我也需要一个化名。嗯,我就叫瓦里安吧,瓦里安·乌瑞恩。”
第44章 夜幕下的不速之客
(感谢八星级酒店的500打赏,感谢迷失立方的100打赏!早上要带老妈去做手术,可能住院一个星期,所以这一章提前发。全本小说网;HTTPS://щWW。.COm;一天两章不会变,但如果下一章更新晚了,希望大家能原谅,毕竟事多,不知道啥时有空写。)
“乌瑞恩才不是什么落魄贵族,是远古先王的姓氏,出现过很多伟大的国王……等等,你说你叫什么?”高文一口气差点没缓过来,鼻子酸酸的,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瓦里安啊,怎么了?我觉得这个名字不错。我从来没听过有人叫‘瓦里安’,这也是我刚刚想出来的。怎么样?听起来不错吧?”兰斯洛特看了一眼高文,有些疑惑,不明白高文为什么这么大的反应。
不就是一个名字嘛?
当年和你母亲全世界冒险的时候,我们用过的化名多了去了!
不过起名字最牛的,还是马库斯。
那个老家伙,基本上找一个女人就换一个名字,到处留情,生怕出事被揍。
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好像就是被某个雌性生物揍得生活不能自理?
要不是你母亲救了他,他估计早死八百回了!
不过那家伙也厉害,少说得有上百个名字吧?还有那么多雌性生物,居然哪个名字和哪个对应,一清二楚,不会错的!
这记性,简直了!
连你母亲都说过,马库斯脑子太好使了,要是从小学习法术的话,估计早就成高阶法师了,大法师都有可能。
可惜,终究身世决定一切。
高文一阵恍惚。
不错?
你说“瓦里安”这个名字不错?
哪儿不错了?
安度因是小王子,瓦里安可是国王啊!
你取这个化名,怎么带着这么强的暗示意味呢?
问题是,这个名字,我实在是叫不出口啊!
这么狗血的剧情,还是不要了好不好?
“不好听,一点儿都不好听!”
高文连忙摇头如拨浪鼓:“这样吧,我给你取个名字:洛萨,就叫洛萨,怎么样?”
“洛萨?听起来不错,不过我更喜欢瓦里安……好吧你别瞪我,你是王子,听你的。那姓氏呢?一个骑士,总该有个姓氏吧?”兰斯洛特又问道。
高文可没敢说,其实洛萨不是名字,恰恰就是姓氏。
洛萨的全名其实叫“安度因·洛萨”,算是“瓦里安国王”的叔叔了。
小王子安度因的名字,其实就是瓦里安国王为了纪念洛萨起的……
“别管那么多了,一个化名而已,没人问你姓氏的。在外人面前,你就叫洛萨了!”
高文一阵头疼,揉了揉太阳穴,连忙扯开话题:“洛萨骑士,天快黑了,我们该找地方休息了,晚上赶路可不明智!再说,走了半天了,我的腿快断了!”
“豺狼人平原可没地方休息。”
兰斯洛特还在为不能叫“瓦里安”有些遗憾。
不过找地方过夜,的确很重要。
他眯着眼四处张望,忽然指着某个方向道:“看!那边有个小屋!我们去那儿过夜!”
…………
还真有一个小屋。
豺狼人平原虽然很危险,但也不是处处危险的。
毕竟足足3000平方公里,比大多数县区还要大不少,都和一些小一点的地市差不多大了。
五千豺狼人撒在里面,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密集。
常年在这一带活动的冒险者,肯定对这里非常了解,有些歇脚的地方,不足为奇。
靠近之后,高文才发现,这个小屋其实不算太小,居然还有一个破败的院子。
差不多和农村普通人家的院子那么大,风吹雨打,破败不堪,粗略估计也得有上百年的历史了。
里面没人,也没有任何生活物品。
就连遮风暴雨都不行,到处漏风。
但也不错了,总比没有强。
荒郊野外,能有这么个歇脚的地方,安全系数提高了不少。
“艾琳,你先休息,晚上你守夜。”高文吩咐道。
精灵弓箭手的黑暗视觉很强,晚上守夜只能靠她和豺狼人。
艾琳点头,却没有进屋,而是三两步跳到了屋顶,然后抱着弓箭靠在烟囱上,闭上了眼睛。
羽月哨兵有自己的一套野外生存法则。
她们不会真正睡着,时刻保持警惕,但也能恢复精力,和法师的冥想有些相似。
三个豺狼人也窝在墙角假寐。
兰斯洛特带着白银之手新兵,仔细查看小屋,然后选了个合适的位置,保持警戒。
高文叹了口气,找个地方坐下来,按摩小腿和脚。
走了半天的路,他实在受不了。
虽然伤早就痊愈了,但身体素质还很差,连金沙村的村民都比不上。
能走这么长时间,已经很了不起了!
天色渐暗,夜幕降临。
高文也困了,慢慢陷入了沉睡。
忽然,一个低沉的声音将他惊醒。
“有情况!”
是艾琳的声音。
一瞬间,所有人都醒了,高文一骨碌爬起来,一手拿魔杖,一手提剑,紧张戒备。
“有人来了!一共六个人!”
艾琳的声音响起:“东南方向!黑色长袍黑色兜帽,看不清面部!还有一个铁魔像!”
铁魔像?
高文一个激灵。
竟然有铁魔像!
铁魔像可不是好对付的玩意儿!
炼金师和法师喜欢制造魔像来驱使,充当护卫和苦力。
之前邪恶法师的4/4青玉魔像,标准的4阶魔像,就让整个金沙村吃尽了苦头。
如果不是高文想到办法,将它引到了地窖里,怎么爬都爬不上来,想要对付它,恐怕没那么容易!
最后,几十个村民一拥而上,用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砸,才把青玉魔像摧毁。
铁魔像,比青玉魔像更强。
这种用钢铁制作的魔像,足有成年人两倍高,5000磅重,单凭重量就能把人压成肉饼。
它的力量比兽人传奇战士还要大,免疫大多数法术,攻击的准确性非常惊人,攻击速度也很快,很难对付。
当然,也不是真的没有缺点。
铁魔像的速度只有普通人一半,灵活性不行,而且不懂什么战斗技巧,战斗方式直来直往。
如果不是一定要缠斗的话,跑就行了,反正它跑不过你。
而且铁魔像的身体是钢铁做成的,怕包括强酸在内的所有腐蚀性液体、气体。一旦关节或者其他核心部位被腐蚀,基本上就等于报废。
这玩意儿绝对比青玉魔像还要金贵。
单单制作身体的材料,就要差不多1500枚金币,还要有操纵身体的灵魂,还要有各种精妙的内部结构,以及相应的法术,再加上催动魔像的能源核心。
按照兰斯洛特的说法,一尊标准体型的铁魔像,价值至少一万金币,而且有价无市。
如果碰到急需的人,卖个两三万金币,都属正常。
毕竟,制造铁魔像很耗时间的,在没有完善生产线的情况下,法师和炼金师们,一般制作几个自己用,根本不会考虑售卖。
这个世界几乎没有纯粹的炼金师,大多数炼金师都是法师,少数是其他职业者。
一个纯粹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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