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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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宦官-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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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宦官一瞥(1)
“干儿义子拜盈门,妙语流传最断魂。强欲为儿无那老,捋须自叹不如孙。”——这是近人岳鸿举写的一首诗[1]。说的是:明末天启年间臭名昭著的宦官魏忠贤把持朝政,百官中的一些宵小,拜倒在其名下,充当干儿,时已老态龙钟的礼部尚书顾秉谦,捋着长须对魏忠贤说:“本欲为儿,惜须已白。”故命其子拜为孙。魏忠贤心花怒放,赏给他纹银二百两[2]。这是晚明政治史上一幕小小的丑剧。但是,透过这幕丑剧,我们不难看出,魏忠贤之流的宦官掌权时,政治上是何等的乌烟瘴气。
  当然,宦官并不是明朝末年的“特产”,宦官是中国古老而又漫长的封建专制主义政治肌体上孕育出来的怪胎,考其来源,亦可谓久矣。
  《诗经·小雅》中,有一篇诗名叫《巷伯》,汉代经学大师郑康成解释说,“巷伯,奄官寺人,内小臣也。奄官,上士四人,掌皇后之命,于宫中为近,故谓之巷伯。”据说,这首诗是一个名叫孟子的寺人,因被谗受宫刑,愤而作此诗以讽刺周幽王的。这里的奄官、寺人,都是“内小臣”,也就是宫中内臣——宦官的别称。在《左传》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宦官的历史踪迹。此书襄公二年(前571)记载谓,“令司宫巷伯儆宫。”晋代学者杜预注道:“司宫,奄臣。巷伯,寺人。皆掌宫内之事。”如此看来,远在周代,宦官就已经出现在深宫内廷之中了。但是,这个时期的宦官,对国家政治生活并没有发生多大影响。近代学者龙文彬据《周礼·周官》推测,当时的小臣、阍人、寺人之类,“皆内宰统之,上隶于冢宰(即后世宰相)。”因此他认为,在西汉以前的漫长岁月里,宦官从未兴风作浪,“宰相制之也”[3]。即以西汉而论,“汉承秦制”,在制度上仍然不失为“古色古香”,三公总九卿,“而少府之官,内臣皆属焉”,仍然隶属于外庭,惟其如此,宦官们的命运,掌握在大臣手中,他们也就不可能肆无忌惮地作威作福。这个看法是不错的。早在清初,顾炎武即曾指出:“阍人、寺人属于冢宰,则内廷无乱政之人。”[4]这个时期,多数宦官也并非由“刑余之人”担任,而是由正常人充当,人数也比较少。
  宦官成为一种严重干预国家政治生活的特殊政治势力,活跃在政治舞台上,严格地说,是东汉以后的事。刘秀“光武中兴”,重用宦官,后来愈演愈烈,到了东汉末年,已不可收拾。这表明,宦官势力的日渐膨胀,是封建专制主义不断发展、强化的产物。清初思想家黄宗羲曾经慨乎言之:“奄宦之如毒蛇猛兽,数千年来,人尽知之,乃卒至裂肝碎首者,何欤?则由于人主之多欲也。”[5]这是一个很好的揭露。历代封建帝王没有一个不是“多欲”——人欲横流的。但是,在他们的无数欲望中,有两点最为强烈:第一,希望皇位能传之千秋万世,好让家天下地久天长。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封建专制政治的根本特点之一——皇位的不可转让性。这一来,如何确保帝王一系血统的纯洁性,便成为封建帝王的头等大事。惟一的途径是,在深宫内院中,除了皇帝一人而外,不让第二个男人出现。但这在事实上又是无法做到的。因为,如果在宫中真的除了皇帝一人外,没有第二个男人,那么,谁来为皇帝办事呢?光是后、妃那些娘儿们显然不行。最稳妥的办法,是让既是男人,却因生殖器官被阉割而成了“半个女人”[6]的人在宫内当差,这种不男不女、半雌半雄的人,就是宦官。第二,希望最大限度地将君权、夫权合而为一。还是黄宗羲说得好:“岂知后世之君,乃以天下为娱乐之具。崇其宫室,不得不以女谒充之;盛其女谒,不得不以奄寺守之。此固必然之势也。”[7]封建统治者几乎没有一个不追求妻妾成群的淫逸生活。最高统治者皇帝更毋庸论,他既是全国最高政治权力的代表者,也是夫权的最大代表者。对于封建帝王来说,维护其夫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当然也是至为重要的。汉代仲长统说过:“宦竖傅近房卧之内,交错妇人之间。”[8]因为只有经过腐刑成了特种男人、“半个女人”的宦官,在与宫中妇女接触中,才不会发生大的问题。惟其如此,随着君权的发展,宦官的数字不仅日益庞大,而且全部都由被阉割过的阉人组成。秦和西汉的宦官,固然多数是阉人,但也还杂用一部分士人,而从东汉开始,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9]。从此,阉人、宦官,浑然一体,已成了标准意义上的同义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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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宦官一瞥(2)
清代乾隆年间的史学家赵翼曾经指出:“东汉及唐、明三代,宦官之祸最烈。”[10]这个论断是完全符合历史实际的。东汉及唐朝宦官干政、祸国殃民的情况,不属于本书的论述范围,我们不拟涉及。本书论述的,只是明朝宦官在皇权的卵翼下,是如何逞凶肆虐,闹得天下鸡飞狗跳,河决鱼烂,“把人的血肉廉耻当馒头似的吞噬”[11],直到明朝灭亡的。
  

二、明朝宦官的发展(1)
任何事物都有个发生发展的过程,明代的宦官也是这样。明太祖朱元璋坐上大明王朝的交椅后,“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12],以历史上宦官祸国乱政为鉴戒,曾感慨系之地说:“吾见史传所书,汉唐末世皆为宦官败蠹,不可拯救,未尝不为之惋叹。”[13]因此他对宦官作了种种限制,明确规定宦官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穿戴外臣衣服、帽子,官阶不得超过四品,政府各部门不得与宦官公文往来,等等。朱元璋仍不放心,又特地在一块铁牌上刻“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14]这十几个大字,以示震慑。洪武四年(1371)五月,有个宦官因久侍内廷,仗着老资格,议论政事,结果当天就被朱元璋打发回老家,下令终身永不叙用[15]。
  但是,宦官的发展,是不以朱元璋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宦官是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产物,只要封建专制主义存在,皇帝继续搞个人独裁的寡头政治,迟早会走上重用宦官、使刑余之人干政的道路,当然,这是重蹈覆辙的回头路。朱元璋正是这样,特别是当他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制后,成为空前——当然不是绝后——的封建专制独裁者,对功臣宿将、包括自己的亲侄子与外甥都心怀疑忌,必欲一网打尽、斩尽杀绝而后快。这样以朝夕与共的宦官作为心腹,则显然是意料中事。如果说,洪武初年,朱元璋对宦官严加防范,宦官主要服务于宫廷生活,其活动很难越出森严的宫墙之外,那么,在朱元璋执政的中后期,特别是在他的晚年,宦官就又重新走上政治舞台,扮演着各类干预国家大事的角色了。如:洪武八年(1375)五月,朱元璋派宦官赵成往河州市马。朱元璋知道“西番”向来产马,曾派人去买,但因使用的货币不同,买到的马很少。这次,他让赵成带了很多罗绮绫帛及四川的茶叶去换马,并命令河州守将对番人善加抚慰,“以通互市”,买到的马逐渐多起来[16]。洪武十年(1377)三月,户部奏请派宦官、国子生及部委官各一人,到“天下税课司局征商不如额者一百七十八处”,加以核实,确立定额,朱元璋“从之”[17]。这是宦官参与税务的明证。洪武十六年(1383)九月,奉旨去琉球买马的宦官梁珉返京,共买马983匹[18]。洪武二十五年(1392)二月,朱元璋派尚膳太监而聂、司礼太监庆童赍敕到陕西、河州等卫,向所属番族宣谕,命令他们卖马,给以茶叶。结果,这次得马10340余匹,交换出去的茶叶达30余万斤。这些马后来被分配给河南、山西、陕西卫所的骑士[19]。这些都清楚地表明,早在洪武中,宦官便已被委以重任,如到边疆从事对明代国防至关紧要的茶马贸易。
  不仅如此,宦官还不断被朱元璋派为特使,参与国内、国外的一些重大政治活动。如:洪武十二年(1379)三月,朱元璋派宦官陈景及校尉,向靖江王朱守谦宣读谕旨,告诫他乃父朱文正当年在江西“恣意放纵,视人如草木,作孽无休。其不仁者甚,夺人之妻,杀人之夫,灭人之子,害人之父,强取人财。事觉,教之不听。未几,谋奔敌国,又觉,而方囚之,然后而殁”[20],要他“再休与一个小人闲戏”,致蹈乃父覆辙,并当场逮捕了朱守谦身边一些为非作歹的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发生蓝玉谋反大案,三月,朱元璋派宦官而聂与驸马梅殷去山西,传旨晋王朱:“说与王,把那三个侯砍碎了,家人、火者、成丁男子都砍了。家财头###与王府。妇女,王府差内使起解。钦此。”[21]由此可见,宦官已经参与了多么重大的政治机密!至于让宦官飘洋过海,奉使外国,成了外交上的要人,更是屡见不鲜。如:早在洪武二年(1369)四月,即派宦官送高丽流寓之人归国;洪武十一年(1378)正月,派宦官陈能至安南国吊祭国王陈之丧;洪武十六年(1383)正月,派宦官梁民等人至琉球国,赐给中山王察度镀金银印;洪武二十八年(1395)十二月,派宦官赵达、朱福等使暹罗斛国,祭奠已故国王,并赐给新登大宝的国王文绮四匹,以示祝贺。如此等等,都明确记载于《明太祖实录》中,是毋庸置疑的事实。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在宦官问题上,打破朱元璋种种禁令的不是别人,正是朱元璋自己。惟其如此,洪武时期宦官的人数,在不断地明显增多。洪武十五年(1382)十月,一次便“增设内使三百六十人”[22],而洪武二十四年(1391),竟向高丽国要阉人达二百名之多[23],安南国也不断向朱元璋进贡阉人,每次动辄几十人,总数虽无确切数字可查,但为数肯定相当可观。朱元璋还曾亲笔谕安南国王,指出他不允许安南进贡的阉宦回国,是错误的,提出“今后凡有省亲怀旧欲归者”,应当允许他们回安南[24]。也正因为宦官人数日益增多,需要加强管理,洪武十七年(1384),朱元璋才特地更定内官诸监库局品职,设下九监、二库、六局,即:内官监、神宫监、尚宝监、尚衣监、尚膳监、司设监、司礼监、御马监、直殿监;内承运库、司钥库;巾帽局、针工局、织染局、颜料局、司苑局、司牧局,另设宫门承制等官。这就为后来管理宦官的庞大机构二十四衙门——十二监、四司、八局,奠定了基础。
  

二、明朝宦官的发展(2)
明成祖朱棣时,宦官愈益受到重用,权势越来越大。洪武时期的宦官虽已干政,但尚未专权,而永乐时期,宦官的地位越来越高,逐步开始专权。
  这是有深刻的历史背景的。朱棣起兵从亲侄儿建文帝手中夺权,按当时的标准是犯上作乱,属于谋逆性质,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窃取朝廷的种种机密,当时建文帝身边的一些宦官,恰恰充当了朱棣的走卒。这就是史料所载的朱棣起兵,“刺探宫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为耳目”[25],而朱棣自己的宦官如狗儿等,在“靖难”之役中,更是出生入死,在战场上立过大功,成了朱棣的开国功臣。因此,朱棣当上皇帝后,对宦官的态度比起乃父朱元璋,不但继承衣钵,更加“多所委任”[26]。首先,在名称上让宦官高升一步,使他们顿时抖了起来。原来,历史上宦官的职务,秦有中车府令,汉唐时沿袭不变,至于中谒者、中常侍、中尉之类,都是以中字名宦官,而明代洪武初年,只以监正、监副、监丞名门正、门副之类,永乐初年,“始改监正曰太监”。这就是说,宦官由“中”字一跃而跻身为“太”字辈了。明朝人对此事曾有评论说:“夫天子之亲,乃以太称。今中人之职亦曰太,其视汉、唐、宋止以中名者却盛矣!”[27]永乐三年(1405),太监郑和率领庞大的船队下西洋;永乐八年(1410),都督谭青营内又派有内官王安等人,从而开始了宦官监军;又命宦官马靖镇守甘肃,从而为宦官分镇地方开了先例;更严重的是,永乐十八年(1420),置东厂,令宦官刺探臣民隐事,这就为宦官的特务活动开了方便之门。
  永乐年间宦官插手经济领域的影响力,更是洪武时期所不能比拟的。洪武年间,在苏州天心桥东建织造局,着地方官督造。而到永乐时,督造者便由宦官充任,萧月、阮礼都担任过苏、杭织造,从此“祖制始变。嗣后岁以为常,末造祸更烈”,本来那种织造归地方官管理,“民不扰也”[28]的局面,一去不复返。永乐时,宦官还至西北地区索买驼,“且令专业者给官料织造五十匹,自后岁以为常”[29],加重了百姓的负担。永乐元年(1403),“命内臣齐喜提督广东市舶”[30]。这样,宦官便掌握了市舶大权。宦官手中的权力既已越来越大,横行不法便接踵而至。假传圣旨,屡有发生。如:永乐五年(1407),内使李进在山西以采天花为名,“诈传诏旨,伪作勘合……假公营私,大为军民害”,致使朱棣派御史往山西鞫问李进[31]。永乐二十二年(1424)十月,内官马骐伪传旨谕翰林院出敕,再次往交趾闸办金银珠香。朱棣得知后,怒曰:“朕安得有此言,卿等不闻渠前在交趾荼毒生民乎?交趾自此人归,人方如解倒悬,今又可遣耶?”[32]有个大宦官到苏州织染局上任,下车伊始,便借故制造冤狱,致使###名无辜百姓在囚室活活饿死[33]。
  宣德年间,皇帝不断派出宦官到各地采办,如苏州一处就经常有五六个宦官坐镇,其中罗太监呆的时间更长,“或织造,或采促织,或买禽鸟花木,皆倚以剥民,祈求无艾”[34]。有的太监,备受恩宠。如司礼监太监金英、范弘,均在宣德七年(1432)被赐以免死诏。给范弘的诏书中,有谓:“免尔死罪于将来,著朕至意于久远。”[35]御用监太监王瑾,宣德四年(1429)时,明宣宗朱瞻基曾挖空心思,用回文诗体,做了一首题曰《偶成》的诗送给他[36]。其后,又赐给他银记四块,上面刻的字是“忠肝义胆”、“金貂贵客”、“忠诚自励”、“心迹双清”[37]。当然,比较而言,朱瞻基在明朝皇帝中,头脑还算是清醒的,宣德四年(1429)十二月,他下令召还采办中官。这是因为山东泰安州税课局大使郝智上疏,揭发京师派出的宦官采天麻、野味,“民被虐害,兼妨农务”,朱瞻基遂下令“悉召还治之,自今更不许辄遣人”。宣德六年(1431)十二月,朱瞻基还下令处死指使内使阮巨队等在广东“以采办为名,虐取军民财物”的内官袁琦,用的是凌迟这一极刑;次年正月,他还敕谕南京、应天等府,今后“凡出差内官内使,其寄附赃物在官员人等之家,许令出首归官,与免本罪。若隐匿不首,事发,与犯人罪同”[38]。因此,宣德时期,宦官虽受宠,但还不敢太放肆,故未形成专权的局面。
  

二、明朝宦官的发展(3)
明宣宗行乐图中的宦官
  故宫博物院藏
  这是明初宦官的大致情形。到了明中叶,也就是从成化至万历时期,宦官的情况比起明初来,就大不相同了:把持国柄,专权误国,横行无忌,已是愈演愈烈。
  英宗朱祁镇登上九五之尊时,才是个年仅九岁的娃娃。太皇太后张氏委托著名的###三杨——内阁大学士杨荣、杨溥、杨士奇辅政。三老德高望重,大权在握,宦官畏惧,尚不敢张牙舞爪。但随着张氏、杨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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