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话语,也只是为了试探一下元正公子的深浅罢了,兴许我的舍弟说的话有些不合适,可现在嘛,大家都已经开诚布公了,打打杀杀的,总归是有伤和气。”
“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几人合力,在大争之世里,何愁不能建下万世功勋。”
黑雪不屑的冷哼了一声。
元正也不介意趁火打劫,说道:“如此,两位前辈,是铁了心要追随本座?”
两条泰坦巨蟒,这会儿是没有一丁点脾气,说话之间,就来了两位天境高手,更让他们毛骨悚然的地方在于,暗中,好像还有两个天境高手。
一个是独孤信,一个是元铁山。
只是那两人没有露面罢了,人未到,风声先来。
万里之外,元铁山就知道正儿遇到了硬点子,穿越虚空而来,便看到了眼前这一幕。
独孤信,更是在遥远的东海,察觉到了正儿遇到了危险,于是乎,放下手中的茶杯,也来到了这里。
不过有白卫,有蒙金,有黑雪,元正稳稳地,无需独孤信和元铁山亲自出面了。
泰坦巨蟒一族,永不为奴。
黑衣男子说道:“能够追随主上,也是我们兄弟二人的荣幸,主上气运惊天,我等甘拜下风,遇明主,也是造化,我们兄弟两人,日后定会大力辅佐主上。”
云游四海的读书人,这会儿也傻眼了。
在钟南的想象之中,天境高手,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可哪里想得到,立场转变的如此之快,快到瞠目结舌。
元正道:“给你们三日时间,腾出操练兵马的地方。”
黑衣男子微鞠一躬道:“遵命。”
至此,元正转身而去,本来还想要和黑雪说说话的,结果黑雪自己遁入虚空,返回秦岭了。
白卫倒是跟在元正的身边,元正古怪笑道:“前辈来了,也不提前通知一下,刚才可是吓死我了。”
白卫道:“突然间来了,才有戏剧性,是不是?”
元正:“……”
钟南心里微微合计了一下,如今操练兵马的地方是有了,还有两条泰坦巨蟒镇守此地,稳稳当当的。
这个江南,果然是一个好地方啊。
回去的路上,几人也没有说说笑笑,很平静,一切都在不言中。
独孤信和元铁山,从头到尾没有露面,也从头到尾没有相遇,看这里无恙之后,也偷偷走了。
元正傻乎乎的,拿下了两条泰坦巨蟒,还是强势降服的。
这会儿是不后悔过早的拔出狱魔了。
第三百二十三章 人心
这些年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无人问津。全本小说网https://。
落寞的古道,凋零的落叶,还有那大江大河,名山大川,风月美人,曾志同都曾见识过,但不曾拥有过。
是什么时候来到霸州的,曾志同不知道。
但依稀记得,自己刚来到霸州的时候,一穷二白,一无所有,每日都靠着土地庙里的供奉过日子,混完这个土地庙,就去另外一个土地庙,如此周而复始,勉强活了三个月。
随后,在一家酒楼里当了一个店小二,有了一份还算是体面地差事。
那家酒楼也的确颇为盛大,曾志同的店小二生涯,是他最为珍贵的生涯。
酒楼里,形形色色的人,有世家公子,有黑道豪强,曾志同也是潜移默化的学会了察言观色,什么样的人,喜欢喝什么样的酒,吃什么样的饭。
曾志同都记在心里。
前三年时间,曾志同不敢花钱,每个月的工钱都积攒下来,也在酒楼里算是结交了一些人脉。
本想着,用自己的钱,去做点小生意,自己当掌柜的,那样会更加体面地。
可是啊,见得越多,识的越广,才会越发觉得人生的艰难。
三年来的辛苦钱,根本不够给官府里孝敬,做点小生意,也需要上下打点,他虽然有人脉,可是却没有钱去运用自己的人脉。
不过曾志同还是一个破有远见的,他不会读书写字,斗大的字都不认识一个。
某日,他结交了一个寒门士子,曾志同每天都给那个寒门士子管一顿饭,那个寒门士子也都每天给他教导一个时辰。
如今周而复始了五年时间,曾志同虽然没有养出一股书生气,可许多学问,曾志同还是体会到了。
附庸风雅这等事情,曾志同很少去做,只是偶尔。
读书写字,并不是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是说对自己的一个交代,掌握一个技能,总比不会强的很多。
会读书写字以后,和上层人士交流起来,曾志强也能做到侃侃而谈,偶尔,还能和人家谈天说地一番,哪怕他只是一个店小二,可这么长时间了,积攒的人脉也比以往更加深厚了许多。
本来以为,八年时间过去了,曾志同觉得自己应该能够立身了。
心里想着,立业择家,手里的银子,虽说不多,可开一个小一点的客栈,还是足够的。
什么都准备好了,就在酒楼开业的当天,原来的酒楼掌柜的,叫来了官府中的人,砸了曾志同的酒楼,顺带还给曾志同加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
人生百般无奈,若是曾志同当时的人脉足够过硬,恐怕还要经历几年牢狱之灾。
可那件事过后,八年来所积攒得东西,也基本上一无所有了,再度回到了以前一穷二白的地步。
他依然记得当初那个县令在自己面前是如何的飞扬跋扈,原本的掌柜又是何等的刁钻刻薄。
曾志同的命还是很硬的。
一无所有之后,人脉还在,有好心人暗中出了一笔银子,让曾志同重新开了一家酒楼,还是一家大酒楼,不过分成这件事上,曾志同只能占到三分。
七三分成,曾志同吃小头。
长年以来的历练,也让曾志同在经营酒楼的事情上颇有心得,三五年时间,让酒楼的生意翻了几番,暗中,也购买了一座宅院。
原来的那个县令和掌柜的,还想要给曾志同找麻烦,不过已经不好找了。
因为曾志同背后的人,和某位郡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破家的县令,遮天的郡守。
如此一来,曾志同也算是成了气候,外加会做人的缘故,主动将分成降成了八二分成,背后的那个人,也没有拒绝。
从一家酒楼,开到了二十家酒楼,虽然是八二分成,可是曾志同的入账,也不在少数,也逐渐的成了一个大户人家。
他就总结出来了一个道理,天道酬勤,勤快的人,终归可以小成一二。
赌机会的人,兴许还能蒙上两把。
可将二者结合,才是正途,虽说赌机会,涉及到了一个赌字,可整个人生,何尝又不是一场轰轰烈烈或是平平淡淡的赌博。
霸州的城门破了之后,大秦铁骑烧杀抢掠,那也是相对而言的。
烧杀抢掠只是针对于官身加持的人,主要还是官府,至于寻常百姓,本身都是渴的吃雪呢,也没有值得去烧杀抢掠的价值。
曾志同依然记得那个夜晚,霸州官兵,约莫十五万之众,被聚集在城中最中心的地方,一把大火,焚烧殆尽。
大火可以祛除阴气,哪怕是屠城,可整个屠城是轰热的,并非想象之中的阴气森森。
老百姓们,倒也没有什么怨念。
和官府多少有些横向关系的老百姓,心中倒是怨气滔天,因为断了财路和前程。
可大多数老百姓们,也没有反感这件事。
当官的,哪里有不贪的,除了少数文官之外,霸州其余官身加持的人,基本上都被大秦铁骑给屠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曾志同才搞清楚,当初支持自己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第一次和那个人见面,那个人虽然不曾锦衣玉带,可看上去,仍然是一个体面人。
哪怕和那个人见过了很多次,可是当亲眼看见那个人身边跟着一条大黑狗,周围的人都称呼他为亲王殿下的时候,曾志同心里还是有些吃惊。
原来资助自己的人,一直都是大秦的风亲王。
夜色里的渔火,明亮而又脆弱,经不起西北风。
船头上,玄风和曾志同围坐一桌,这样的变故,让曾志同很是不适应。
玄风问道:“我一直都在欺骗你,也一直都在利用你,如今更是屠城,还是你们魏人的城,难道,你不会恨我吗?”
这个问题,玄风问的非常认真。
兴许是认识的时间长了,曾志同看到玄风亲王,也不会那么的拘谨,这些年来,虽然不是经常见面,可一年到头来,还是要见上那么一两次的。
曾志同仔细的想了想,说道:“我很感谢您愿意利用我,如果您不利用我的话,我想,我现在还是和当初一样,郁郁不得志,日子贫苦,也没有银子去买宅院,去买女人,也不会给家里传宗接代。”
“我虽然是魏人,可在我自己的国家里,我受了很多委屈,也经历了许多磨难。”
“这样说虽然显得我这个人很势力,可我也没有办法,底层没有生活,只有生存,比较起那些与野狗争食的人,我还算是一个体面人。”
“屠城,屠的大魏的城,又不是我自己的城,我的城,也是您出的银子,给我修建起来的。”
玄风亲王淡然一笑道:“这倒也是。”
很多年前,大秦就制定了进攻大魏的想法,玄风亲王,是大秦皇室里的头号冲锋大将,表面上,玄风亲王只是知道打仗,不在乎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
实际上,玄风亲王非常在意这一点。
大魏和大秦还是不一样的,很多地方上都不一样。
玄风和拜月山庄打交道,那也是的确是因为拜月山庄的地缘关系不错,可以做些文章,至于拜月山庄的分红,玄风亲王从来都不曾在意过。
和曾志同打交道,算是玄风亲王随手下的一笔闲棋。
他想要从长远的角度上来看待一个魏人的心理历程,人生起伏,再来断定魏人的人性。
曾志同属于那种要什么没什么的人,别人都是靠天靠地靠父母,曾志同只能靠自己。
一个靠自己的人,多年来的醒悟与觉悟,反而最有观赏价值和研究价值。
玄风也从曾志同这里得到了答案。
其实所有人都一样,只是想要活的更好一点,有制度完善的国家,有清正廉洁的官府,有老婆孩子,有自己的土地和遮风避雨的地方。
这是每一个人心中都梦寐以求的事情。
这个世道,其实有很多人心里都觉得,我很爱国,可是国不爱我。
苦难的人,依旧苦难,富贵的人,只要不出太大的乱子,终归还是难以撼动其根基。
玄风亲王道:“霸州的酒楼生意,你若是想要垄断就去垄断,若是想要百花齐放,那就去百花齐放,那个县令的性命我还留着,他虽然不是一个好人,可作为一个县令来说,他的能力还是值得赞赏的。”
“你的心里,难道就没有任何的想法,当年那个县令,可是差一点让你家破人亡,在阴暗苦闷的牢狱里度过自己的一生。”
曾志同释然的笑道:“人总会经历一些事情,在心里沉淀下来即可,无需挂在嘴上,我不会恨那个县令,异地而处的话,兴许,我会比那个县令更加的心狠手辣,所处的位置不同,所干的事情也不同。”
“仇恨比激情来的更加长久,可我想,若是我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想来也不会走到今时今日这一步。”
“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玄风嗯了一声,笑道:“其实那个县令,被我的犬儿给吃了,我问你,只是想要知道你的答案。”
曾志同心中古井无波。
最简单幼稚办法,其实最能够窥探人心。
第三百二十四章 善恶
永安村,就在霸州城外,临近城邦。全本小说网;HTTPS://щщщ。m;
虽说地缘关系颇好,可永安村的百姓们,并不是多么的富裕。
村霸,自古有之。
村子里,有一个霸主,名曰安永乐。
多年前,也是混迹于市井街道,黑道里的一个小喽啰,但其自身颇有本事,懂得察言观色,也懂得日鬼弄棒槌,熟悉了黑白两道的游戏法则之后。
便干了几件惊心动魄的大案子,很快其地位,便在帮会里水涨船高了起来。
在慢慢的,每年给官府孝敬不少银子,潜移默化的,成了整个帮会的主人。
有些人,一辈子都记挂着自己的村庄。
可安永乐不是那样的人,能够混迹于市井的人,在村庄里的口碑自然不会很好,幼年时期,家家户户都嫌弃着安永乐。
父亲早亡,母亲寒心如苦的将其养到了舞象之年,也就是十五岁。
本来家里还有一亩三分地的,母子两人在地里倒腾,一年到头,虽然存粮不是很多,可也能吃饱饭,日子不体面归不体面,起码饿不死。
可安永乐的人生,是非常不幸运的。
舞象之年过了不久之后,三叔家里,便看上了安永乐家中的一亩三分地。
说是安永乐的母亲不恪守妇道,安永乐父亲死了之后,其母亲曾在包谷地里和别人的男人幽会。
这件事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其实不是那么的重要。
重要的那一亩三分地,本来很早之前就想动手了,可安永乐父亲生前,口碑不错,村子里的人也都向着安永乐的父亲。
眼看着安永乐要成年了,三叔家里就开始计划这件事了。
先是口头争执,扯了一大堆伦理道德。
最后就成了拳脚相加,安永乐的母亲,终归是一个女子,一个不小心当中,被安永乐的三叔用锄头砸在了脑门上,当天夜里,就死了。
家里没钱,三叔家里又是人多势众的。
安永乐斗不过自己的三叔,至于二叔那里,也是两眼不看,不闻不问。
从那时候起,安永乐就清楚,客观上,自己在家族里已经属于多余的那一个人了。
母亲死了之后,安永乐挨家挨户的跪拜乞讨,要一笔给母亲买棺木的银子。
除了安永乐当时的玩伴,偷偷摸摸的给了安永乐两吊钱之外,其余的人街坊邻居,也都是闭门不见。
依然记得,那是一个夜晚,安永乐磕破了头,磕了上百户人家。
只有三五个玩伴给了几吊钱,剩下的人,都视而不见。
那时候,也是安永乐明志的时候。
孤儿寡母好欺负,这话也不是说说而已的。
没有银子给母亲买棺木,安永乐就背着自己母亲的尸体,披麻戴孝进入了城中,沿街乞讨,城里的人,相对而言要比村子里的人大气很多,给的份额也很大。
只是两三天时间,安永乐便乞讨够了给母亲买棺木的银子。
买了棺木之后,安永乐又背着自己的母亲,去了城外的某座大山脚下,将母亲安葬。
安永乐一辈子都记得,母亲出殡的时候,家族里没有来一个人,母亲娘家那里,也没有来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是安永乐自己操持。
跪拜在母亲的坟前,安永乐将头插入稀松蓬勃的泥土之中,哽咽良久,却没有哭。
安永乐知道,自己没有哭泣的权力了。
跪了三天三夜之后,安永乐就再度返回了城中,成了一个混子,加入了一个帮派。
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胆大心细,得势之后,安永乐坐着八抬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