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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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之主-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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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图的伙伴都知道巴图的想法,是想用金丝甲挡住锦衣卫的刀,巴图的刀刺向锦衣卫的脖子,而另外几个鞑子的刀也纷纷刺向锦衣卫的要害。

    眼见,锦衣卫就要被巴图几人刺死,但随即而来的,却不是锦衣卫的鲜血,而是巴图的惨叫。

    长刀落下,巴图竟然被锦衣卫从胸口直接劈开,化作了两截,鲜血肠子留了一地,可以挡住宝刀的金丝甲,在锦衣卫的长刀之下,竟好似纸糊的一般。

    一刀砍死了巴图,这个锦衣卫刀光一转,当即切断了另外几个鞑子的短刀,只见几个大好的头颅飞起,伴随着鲜血狂涌,几个鞑子,立时倒在了地上。

    随手解决了几个鞑子,这个锦衣卫没有任何言语,一个蹿身,便回归了大部队,继续向着金人的大营疾驰而去。

 第两百一十章 短兵相接

    十万锦衣卫都是最差都是后天圆满,从皇城出发,并未走大路,而是翻山越岭,只用了十天功夫,便到了乾阳城这座离皇城最近的大城。全本小说网;HTTPS://。m;

    这使得,直到锦衣卫抵达乾阳城,中原的大族豪强,才觉察到锦衣卫的到来,以致于给金人通风报信的机会都没有。

    待到乾阳城外驻扎的十万金军反应过来,十万锦衣卫已经靠近到了金军的军营五里之地。

    金军扎营的地方,乃是一条大河之畔,以方便取水,周遭的林木尽被砍去,以防重演三国只是,火烧连营的旧事。

    金人的营寨乃是以巨大的横木围城,建有高大五六丈的瞭望塔,方圆数里的一切,纤毫毕现。

    “敌袭!敌袭!”

    伴随着一阵巨大的锣鼓鸣颤声,军营里驻扎的所有金人都行动起来,飞快的穿好衣甲,拿起武器,整队集合,做完这一切,竟然只用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

    金人治军手段可想而知,虽然比不过二十年前天下无敌的岳家军,但比起一般的宋军,却是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大将军,敌人是宋人的锦衣卫,关起声势,怕是有不下十万之数!”

    军列之前,一个斥候正向一个身形高大,气息凶悍的鞑子禀报情况。

    “什么,十万锦衣卫?!”特木伦面色一变,但随即却是释然道,“莫非宋人让普通的士兵穿上了锦衣卫的衣服,据皇爷所言,锦衣卫不过万数,这定是宋人用来打击我等士气的阴谋!”

    “再探!”

    特布伦下令,随即摆手道:“击天鼓!”

    话音落下,八个五大三粗的鞑子,顿时抬了一座巨大的鼓出来,伴随着阵阵轰鸣,声音传十里,好似雷霆震。

    而远在其他地方的十四路大军的军营里,亦有一座同样的鼓响起,声势震天。

    “左路先锋军击响天鼓,不是锦衣卫便是大宗师,传令下去,全军起拔,赶赴乾阳城!”中路大军之中,思汉飞闻见天鼓响起,顿时下令。

    其余各路大军的大将亦是如此,同时发布命令,赶赴乾阳城。

    天鼓,乃是金人的可汗忽必烈打造的一件奇物,一共二十座,只要其中一座响起,其余的十九座亦会跟着鸣颤,在军事上,有重大意义。

    思汉飞如今的战略能够成功实行,全赖此件奇物,若不然,待到消息传来,再加上赶赴的时间,怕是一切都晚了。

    而现在,思汉飞的十五路大军,只要有一路出事,就算是离得最远的赶赴也只消半日光阴,蒙元铁骑,半日可行百里,而最近的增援,更是一个时辰都不要。

    再加之军队之中,有两位大宗师随行,纵使是有敌对大宗师偷袭军营,只消拖住一时三刻,大宗师也难以跑掉。

    对于这个世界的最高武力,千百来,行军打仗,早就找到了克制之法。

    而此刻,乾阳城外。

    “大将军,不能再探了,敌军已经杀到军营门口了!”

    金人的营地,斥候单膝跪地,声音不住的颤抖。

    “这么快?!”特布伦惊诧,再难保持淡然,当即,特伦布下令:“全军听令,结阵迎敌!”

    “火头营,点火焚营,阻断敌路!”

    “弓箭手准备!”

    特伦布熟练的发布一条又一条军令,有条不紊,能做到一路大将军的位置,特伦布自然有对印的才能,并非酒囊饭袋之辈。

    当即,十万大军之中,有两万人两人一组,一人躺地以脚蹬弓,另一人调整角度,齐齐对着天空。

    这是特制的强弓,虽然比不过已经失传的诸葛连弩,但力道却是极大,一个壮硕的鞑子,也只能用脚蹬开,至于用手臂拉,除非天生神力,否则根本无法将弓弦拉动半寸。

    这种强弓,厚实的城墙也能射进十寸,至于人体,碰到便是四分五裂,再无可救。

    以往宋军里,也配备了这般强弓,只不过后来秦桧消减军费,使得宋军失去了这一有力的力量。

    “射!”

    特伦布下令,当即千万只箭齐发,汇做箭雨,越过军营火海,带着狂风携着烈火,恍若是一条不羁的狂龙,暴力的撕碎一切,凶悍壮观到了极点。

    “再射!”

    特伦布继续下令,当即战鼓擂动,声震三军,誓要给锦衣卫难以想象的打击。

    一连五轮箭雨,这才终于停下,这种强弓不是那么好蹬的,以鞑子的体力,一连五轮,也到了极限。

    金军里,只有传说之中最强的惊神营,才能将这种强弓做常规手段,以手拉开,连发百发而气不喘。

    惊神营里,每一个都是万里挑一的精锐,自然不是一般的鞑子可比。

    五轮剑雨之后,烟尘火光遮蔽了一切,而鞑子的军阵也已经布好,十万大军齐动,宛若巨蟒一般,动则山河震动,凌厉到了极点。

    一字长蛇阵,这是中原的十大阵法之一,不过如今却被鞑子学了过去,用的有模有样。

    这座军阵,可攻可守,乃是破敌制胜的不二之法。

    军阵有两种变化,一种用于战场,一种用于匹敌个体高手,战场之阵,乃是数算之道,天干地支,刀兵相击,破敌屠城。

    而匹敌个体高手,乃是气脉相连,意念合一,化作法相,由将领掌控,以此撼动乾坤,御动那苍茫不可测的太虚神力。

    岳飞的破军杀阵满江红,便是最强阵法之一,远比这一字长蛇阵要来的厉害,金人多年来,一直想窥探此法门,不过秦桧也不是蠢人,知晓其厉害,所以严防死守,并未被金人得逞。

    就连曾经李沉舟等一干江湖豪客,动用了无数资源,也只得了满江红的气脉运转之法,以此破解,至于意念合一演化法相的法门,却是无法得到。

    “来了!”

    一阵巨大的脚步声响起,破灭了火光,撕碎了烟尘,好似一只太古巨兽,覆压而来,给人以一种巨大的压力。

    特伦布位于军阵中心,信心满满,并不认为自己的军阵会被轻易攻破,但当他看到阵外满地的断箭后,面色立时一变。

    而下一刻,锦衣卫的作为,更是让特伦布心生恐惧。

    十万锦衣卫分成三波,同时攻向一字长蛇阵的蛇头蛇尾蛇腹,好似三把尖刀,所有与锦衣卫照面的鞑子,都是一个刹那便丢了性命。

    十万锦衣卫,就好像是十万个恐怖的杀人机器,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收割生命!

    “囚特格尔!囚特格尔!”

    特伦布脸色发白,知道自己这次恐怕完了,宋人竟然有一只由恶魔组成的军队。(注:在蒙语里,囚特格尔是恶魔的意思!)

    “陛下还是暂且退兵吧,勿要折损在这里。想要败得金人,须得先想个法子,破了金人的合兵之法,金人悍勇,十万锦衣卫对上十万鞑子,短时间内未必拿得下!”高空之中,王道明与王重阳踏虚而行,王重阳还在劝说,虽然他对宋庭没有半点好感,但为了天下黎民,还是不得不苦头婆心的劝说王道明,希望王道明不要意气用事。

    王道明笑道:“朕有锦衣卫,百万大军又如何,道友若是不信,可看前方!”

    王重阳心里还是不信,当即依言向前望去,这一望,顿时心生骇然,再难平静。

    以他大宗师的心境,也不禁失声:“三万先天,怎么可能?!”

 第两百一十一章 道法自然

    曾经锦衣卫生杀天下,王重阳作为天下有数的大宗师,自然不会不知晓锦衣卫的存在,不过道家无为,真道人多清贫,没有那么多产业,锦衣卫的道也就没有落在道门身上。(全本小说网,https://。)

    虽是如此,对于皇室所掌握的这一股力量,王重阳自然做过探寻,明晓所有锦衣卫都修炼了一门奇异魔功,所以进境极快。

    但在王重阳的料想里,这一切都要归诸于大宋皇庭所拥有的无数资源上,大宋皇庭坐拥天下,作为天下明面上的主宰,纵使如今势微,也不是寻常势力可比。

    武道,法侣财地,无论哪门武功,都需要数之不尽的资源,才能增益进境,有所成就,除了少数万万里挑一的绝世天才,或是天星降世,或是道体天成,否则终究逃不过法侣财地四个字。

    进境越快的武功,也越与资源挂钩,魔道法门速成,也不是凭空速成,王重阳原本以为,王道明是利用皇室坐拥的资源,不惜成本之下,才培养了一批高手。

    但那建立在王重阳原本以为的锦衣不过万的情况下,而现在,王重阳所见却是三万先天,七万后天大圆满。

    王重阳深知,纵使是把全天下所有的资源投入进入,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造就这么多先天。

    而且,十万锦衣卫尽皆修炼的同一种法门,气脉相连,具备非人的默契,十万锦衣卫化作军队,当是一支真正天下无敌的军队,就算是二十年前,岳飞倚以天下无敌的岳家军,也不可能与这支军队相比。

    此刻,王重阳终于明白了王道明那句朕有锦衣卫的意思,无论是谁,只要掌控了这一股力量,便是无法撼动天下之主,纵使残暴过商纣,昏庸过周幽,也无人可以撼动。

    战场之中,十万锦衣卫化作的三把尖刀,直接冲散了金人所组成的一字长蛇阵,两军对阵,原本想要破解一字长蛇阵,非得揪其首,夹其尾,斩其腰,非强军不可破。

    但在锦衣卫面前,任何军阵都做了无用功,只是以最绝对的力量,便将一切碾碎。

    刀光卷起,一时间,战场之中惨叫之声不绝,每一个刹那,都有金人被斩杀,而死在锦衣卫手上的人都莫名的失了精元,肉身干朽,好似干尸一般。

    而杀人的锦衣卫,气息越是越发浑厚,精元四溢,不到十秒的时间,十万鞑子,便死了超过一万,当即便有近百个锦衣卫,借着从鞑子身上吞噬的精元,突破了境界,破入先天。

    以战养战,这是王道明的元魔道傀最可怕的地方,这是一支越战越强的魔军,一开始便找不到敌手,而未来,更不会有!

    战场之外,王重阳注视着战场看着生命不断凋零,默然不语,这已经不是寻常意义上的两军交战,而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杀。

    终于,王重阳看向身旁目光平和,看不出悲喜的王道明,脸皮微微抽搐:“**噬气敲骨吸髓,此门魔功未免太过有伤天和了一点?!”

    他生性仁厚,虽然对鞑子是恨极,但得见锦衣卫的凶戾,心中还是忍不住泛起阵阵涟漪,在他看来,锦衣卫这般作为,已经与吃人无异。

    王道明闻言,面色不变,反问道:“平常你见羊吃草,狼吃羊心中可有波动?!你道门崇尚道法自然万物平等,以此为宗,如此可见万物一,既然如此,人又为何要有所例外?!”

    “何谓天和?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知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朕之锦衣卫,损他人而补己身,于道而言,又与武道练气,取天地精气,又和区别?!”

    “所谓魔道不过于人而言,于天,此道乃是天之正道!”

    王道明的声音平淡而宁静,有如春风化雨,但所言,却无一不是真正的大残忍。

    “凡人不会在意蚂蚁窝里蚂蚁的自相残杀,超脱世界之外的神仙佛陀也不会在意人间的生灭,此,并非凡人无情,仙神无情,只是心不同,道不同,所见之天地亦是不同罢了!”

    “你若站在朕的位置,定然也会与朕一般,人之一世,草木春秋,终有所求,你不懂,只是所求不同,故以所见不同!”

    王道明说着,是说给王重阳听,实际上更是在说给自己听,数世轮回炼法修道,不久前又在宿命通之下,见识众生之相,破碎道果,心灵越发浩瀚莫测,精神意念越发通玄无匹,时时刻刻都有新的感悟生,在心灵深处,好似随时都会都火焰生出,灭尽一切不纯之物。

    “道佛儒魔,道之道法自然,佛之因缘假合,儒之天心人心,魔之随心所欲,若至极尽,其实为同一物,不过是路线不同,但终点却一样,所求无非是心灵无限,破劫超脱!”王道明自语,心神却是陷入了一种玄之又玄的状态。

    数世的记忆,在王道明心中若光点一般闪烁,喜怒哀愁,爱憎恨,红尘百味,铺天盖地的向着王道明涌来。

    有懵懂无知的童年,有十五六岁事独自一人爬上高山仰望星空,觉察天地浩瀚,欲要追求生命真意的念想。

    亦有练武求道,于生死之间磨练武功,誓求性命巅峰的不甘之念。

    更有面对红尘之中苍茫大势的碾压,狂徒磨刀,帝星飘摇的通达!

    他生来便不是一个平凡的人,无力者成己,有力则改世,端是天底下极端自私的一个人,希望一切都如自己的意。

    但这又何尝不是大多数人的愿望,希望万事万物皆按照自己的意志运转,一切都变成自己希望的模样。

    生死幻灭往生轮回,王道明的意念在这一刹那,好似超越了无限的时空,不知何往,不知何终,一缕火焰在王道明心灵深处孕育,好像随时都可以火起燎原。

    王道明察觉到了王道明身上的变化,但心思却依旧放在王道明先前那一番话之上,他感觉王道明说的有道理,但还是无法说服自己认同王道明的理念。

    时间流逝,转眼之间一个时辰已经过去,就在这时,王重阳的心灵却是微微一动,生出了阵阵危机感。

    抬首望去,之前远处两个身着大红袈裟的僧人踏空而来,其中一人肌体干瘦,但眸光璀璨,脑后神环一重又一重,直达无限,好似佛陀降世。

    而另一人,身形高大,好似一座铁搭,古铜色的肌肤给人以意志金铁浇筑的意味,好似有龙象神力在身,一举一动,都带着倾天之力,好似可以令山河倒悬。

    蒙元的两个国师,在这一刻,终于到了!

 第两百一十二章 变天击地

    蒙元的两个国师为防有人声东击西,故以随军而行,并未单独行动,与他们一齐过来的,还有元蒙的六十万大军。全本小说网,HTTPS://。.COm;

    这个世界不同于一般世界,所有的兵士习练武功,军中的武学不是需要日积月累的练功夫法,而是横练功夫,增长力气,提高体能,进境极快,往往两三年便能有所成就。

    这是内家与外家的区别,横练若是有成,战力也不差,只不过是不能养生,内家功夫纵使只是后天境界,年老之后,依旧能打,而外加横练,过了四十岁就会走下坡路,若不经调养,定是五劳七伤,活过五十的都是少有。

    鞑子的体魄天生便比汉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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