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又因为一些原因,在叶家借宿了一个晚上。
但当时的她,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今天——她会以这样的身份出现在这里的。
下车的时候叶昇下意识地握紧了她的手,
“我父母虽然有些严格,但不至于故意刁难你,所以别害怕。”
天书点了点头,原本她确实有点紧张,但是自从男人的手坚定有力地包裹住她以后,她突然就不那么的害怕了。
叶家。
天书进来了才发现原来今天一起吃晚餐的,不只只有叶家一家人,颜欢今天也坐在这里。
颜欢坐在温莎夫人旁边,
天书看了她一眼,只见她垂着眸子,兴致看起来没有多高,但也没多低沉。
再看一眼,江子昂今天却不在这里。
“爸,妈,天书来了。”
叶昇说着随即领着曲天书落座,几个尊贵的位子都已经被占用了,
只有颜欢旁边还有一个位置,一看就是留给叶昇的,
叶昇下意识和曲天书一起坐在了下位,
“吃饭吧,天书肚子不能饿着。”
叶昇说着就提起筷子,给曲天书夹了一块她喜欢吃的菜肴。
温莎夫人不轻不重地把筷子放在了桌子上。
“叶昇,”
她忍了又忍,还是觉得忍不下去,直接开口,
“你不觉得你欠欢儿一个解释吗?”
餐桌上的气氛一下子就有些冷了下来,
颜欢坐在原地,原本就极力克制住的平静表情,终于开始有些绷不住,啪嗒啪嗒掉下泪来,
叶昇表情很冷,“解释什么?”
“上次在医院的事,忘了?”
天书从始至终都低着头,吃饭,不说话。
她知道虽然现在矛头还没有指向她,但换句话说,之所以会有这么多问题,全都是因为她的存在。
天书默默埋头吃饭降低自己存在感,
叶昇一把把她的下巴从碗边上抬起来,
“别光顾着吃饭,吃菜。”
他知道她尴尬,这可不,一口气干吃白饭都把三分之一的饭给吃下去了。
曲天书一下子脸红成个苹果,低着头,又夹了一点菜。
一旁的叶老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他看了一眼年轻漂亮,看起来低眉顺眼,但性格绝对不可能是这样的女孩子,
又看了一眼旁边看似冷酷无情,其实事事体贴着她,关注着他的儿子,吸了一口气,挑了挑眉,
“行了,吃饭,都先吃饭。”
“温莎,你也先吃饭。”
叶母虽出身显赫,但毕竟是个女人。这么多年来习惯了听丈夫的话,叶老表态,她也不敢多说了。
一顿饭吃的各有各的想法。
到了后来,曲天书几乎就是坐在那里拖延时间。她看了一眼手机,已经九点了,这个时间不上不下,搞不好今晚就要在叶家留宿。
果然,这个想法一出来,就听见叶老已经发话。
“叶昇,你平时工作忙,很少回家。既然今天来了,两个人就一起在家里住一晚吧。你的卧室我已经叫佣人打扫好了。”
这句话出来曲天书眼睛立马瞪得很大,住他家?才几个小时,她就已经快要喘不过气了,这还要住一晚上,她要怎么睡觉?
“不用了,”不等她开口,男人直接拒绝,“明天还要上班,司机在外面等着。”
“班可以不上,司机也可以住客房。”叶老这一次的态度很坚决。
叶昇没有急着开口,只是沉默着看着他。
“就这样吧。”说完,叶老推开椅子起身。
“我想……”
“就住家里吧!”
曲天书在叶昇再一次准备开口拒绝的时候率先出声,她觉得,自己要是再不表态,恐怕叶家全家仇恨的眼神都要把她钉成一个筛子了,
“赶来赶去也很累,你平时已经很辛苦了。”
天书浅笑着对叶昇这么说,但直到真正的这么说的时候,她才发现,原来甜言蜜语,甚至都算不上是甜言蜜语——一句关心的话语,不要说是对叶昇这样本就冷峻坚毅的男人,就连是她这样的女人,她都觉得难以启齿。
是……太久没谈恋爱了么?
所以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
……
天书躺在叶昇的主卧里,抚着自己的小腹。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事实就是这样,她觉得自己的肚子好像已经有一点点弧度了,她能感觉到,自己身体里,是如此真实的在孕育一个小生命。
叶昇说的果然没错,
他爸妈虽然严格,但都没有刁难她。
然而话虽这么说,刚才餐桌上那个气氛,就足够让人凌迟。
就连这么一顿饭都让人精疲力竭呢,就更不要说生活一辈子了……
曲天书想着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慢慢就睡着了。
临睡前,不知道为什么,她又想起了一个女人。可她却不知道是谁,
朦朦胧胧中她觉得是秋叶,清清淡淡的,纤瘦高挑,温和的眉眼里藏着一点点的傲慢,
然而等她走近了,那个女人却对她说,
“遇到这种事的次数多了,当然就有经验了。”
……
黛珂?
曲天书一联想出这个名字,就更加确信,眼前的人是黛珂而不是秋叶无误。女人躺在床上眉毛紧紧皱着,殊不知,同时不同地,她梦里的人,同时也在思索着她。
……
“曲天书是叶昇的人,那天我只是陈述事实而已,根本没有别的意思。”
“哦,是吗?”
书房里,落地灯昏黄的光线笼罩着两个人。男人压迫感极强的坐在书桌前,女人站着。
“那么,当赵全威胁你的时候,你怎么没想过要拿出我的名字来吓唬他,嗯?”
男人说着,一双平静如午夜深海的眸子无声无息的看着她,平静无波,深不可测,仿佛一眼要看到她心底。
“我没有资格。”
这一次,黛珂说的冰冷无情。
宋卿笑,“为什么。”
“因为我已经不是你的人了,宋先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黛珂已经可以做到心无波澜,
要有多绝望,要经历多少岁月,才能把曾经最依赖,最爱,最痛的执念,做到就连说出来的时候,甚至连瞳孔的纹路都没有一丝丝的改变,
黛珂淡淡的说,声音就像远方高楼上飘渺的音律,
“自从那年我被你送到监狱”
“大门关上我哭喊你的名字,你却连头都没回一下的时候,”
“我就知道,我们彻底结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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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番外81:天书尖叫,一只狗咬上她的长裙(三更,4000)
(全本小说网,。)
女人走后,书房里一度陷入沉寂。
宋卿坐在暗不透光的空间里,没有开灯,也没有拉开窗帘。
这么多年过去了,所有人都以为他很平静,
只有他一个人在房间的时候,他才会透露出,那种深入骨髓的寂寥偿。
宋卿坐在桌前。
像一口终日不见天日的古井,
森冷,阴寒,孤坟。
手里的是她小时候在日记本封面上写的一行字,
[下雨天,大家都在躲雨,你说,雨会不会很难过?]
……
宋卿捏着纸条的手慢慢攥紧。
那时她多大了?
九岁?或者十岁?那天他以她父亲贵宾的身份去林宅做客,一下车,就看到一个背着黑色高档皮质复古双肩包,梳着马尾辫的女生,抱着一个课本,从黑色奔驰车上下来。
当年宋卿二十岁出头,第一次见她,当时他对她并没有多少兴趣,
只是早有听说,林家这位九代单传的大小姐相当受宠,相当优秀,也相当傲慢,
但是就这么一个照面留下的一个冰冷的目光对视,他只感受到了她身上的一个特质,
那就是,
相当做作。
男人轻笑了一声,就从车上抬脚下来。
林恣珂没有多看他一眼,而是抱着书本,匆匆的就往房间里走去。
不知道怎么的,那个背影,看在宋卿眼里,颇有一点紧张焦虑的影子。
果然。
“砰——”
没出几秒,女孩就因为走得太急摔倒了。
几个佣人见状立马惊呼匆忙的跑过去,然而还没跑进,就听见女孩清脆的声音,
“别过来!”
女孩跌在地上,因为很痛,一时半会站不起来,但是,她的模样依然看不出有一丝狼狈,
手里的书本也因为这么一摔摔出去了,与另外几个怕她的佣人不同,穿着黑色西装高高在上的男人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
十岁,已经能看出是个国色天香的美人胚子。女孩白净的脸一下子爬上绯红,声音更加尖细,
“我说别过来!你听不懂人话……”
“三十三分?”
宋卿高级手工黑色私人定制的皮鞋站在她地上那张崭新的数学试卷旁边,垂眸冷漠的看了一眼,俊美的唇角,噙着玩味的似笑非笑,
那时年轻,二十多岁,刚好是夹杂着倨傲和狂肆的年纪,
刚才下车时这个女孩给她的眼神太过于清高,作为一个正值鼎盛意气风发的男人,骨子里当然不喜欢这样傲慢的女孩子,
下意识地本能地就想去讽刺她,
“想不到,传闻中天才一般的堂堂林家大小姐,竟然是个小学数学就能考33分的数学白痴。”
“你闭嘴!”
林恣珂挣扎着用最快的速度把试卷收起来,
十岁的女孩子,已经知道了什么是难堪,什么是自尊心,以及什么叫讽刺自尊心被践踏,所以当年对于这个男人的第一印象——是极其厌恶的。
以至于,在将来很多次的家族会面之中,她对于这个男人表现出来的态度,都异常排斥。
……
曲天书在下半夜的时候忽然做了噩梦。
“啊啊——”
女人尖锐的尖叫把身侧的男人也彻底唤醒,叶昇确实被惊得不轻,但表现出来的也只是皱眉,
“怎么了。”
曲天书还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没说话,就是不断挣扎。
叶昇这次把她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包裹在自己的手心里,
“曲天书。”
女人这下醒了,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整个人都都发着抖,
一睁眼感觉自己在男人怀里,声音有些仓促,
“这是哪里?!”
“叶家。”
叶家。
哦,对。
她今晚住在叶家。
曲天书从小有点认床的小毛病,再加上叶家可能历史也比较重,虽然也很豪华高档,但终究是比市区里星河湾、不夜城,这样最新的楼盘要古老很多,
古老的地方,就是容易让人觉得不安全的。
天书抬手抹了抹自己额头上的冷汗,“我刚才是不是尖叫了,没有吓着你吧?”
“习惯了。”
天书,“……”
她经常在睡觉的时候大喊大叫么?
忽然在这个时候,敲门声响了。
“咚咚咚。”
“谁?”
“叶昇,是我。”
温莎夫人的声音从门口飘进来,光听声音,听不出女人现在是什么情绪,
没有不悦,也没有担心,就只是平静,
“怎么了,是有什么事么?”
曲天书刚才那一声尖叫,本来声音就不小。
温莎夫人又在他们隔壁,因为常年的压力大、焦虑,她睡觉也向来很轻,
所以,肯定一下子就被惊醒了。
“没事,妈,你回去继续睡吧。”
温莎夫人听到儿子这么说,门板外的眉毛轻轻皱起来,
这个女人还真是讨厌,大晚上的做噩梦,儿子平时白天工作压力已经很大了,这要是平时晚上每天她都这么喊,叶昇以后还要怎么休息?
想到这里,温莎夫人刚想指责,手就被身后另一只手拉住。
叶老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了,穿着一身睡衣,站在她身后,
“走吧。”
“可是……”
“走吧,没什么好说的。”
比起温莎夫人的挑剔,叶老,更采取一种无为而治的态度。
他太了解叶昇这个人,管不住,也不想管。
温莎夫人扭不过他,最后,恨恨哼了一声,转身回去继续睡了。
……
天书从此之后就没有睡好,
一想着,这里是叶昇爸妈的家,她就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像平时一样一觉睡到大中午然后就赖在床上的。
虽然还是未过门的媳妇,但是表面功夫,总要做足。
这么一想,天书就更加不敢睡了。
六七点钟天蒙蒙亮的时候,女人就已经从卧室里走出来。
整个叶宅总体还陷在沉睡之中,但是佣人和管家已经十分勤奋地起床,准备开始新的一天的工作,
天书走到厨房,果然,早餐已经开始准备,她走过去,
“我来帮忙吧。”
几个佣人一看,是她,立马有些受宠若惊,
“不用了,不用了曲小姐,您继续回去休息吧!早餐还要一两个小时才能做好呢!”
曲天书已经没有心情睡觉了。
“没事,你告诉我应该做什么,我看看我会不会。”
……
就这样,曲天书在厨房里忙活了一早上。
叶昇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身侧的女人不见了,伸手一捞,也全是一片空荡。
第一反应就是很紧张,男人立马顾不得那么多直接披上一件浴袍下楼,沉着俊脸,声音也很冷,
“曲天书呢?”
佣人一看三少起了,立马上前,
“曲小姐很早就起来了,帮忙做了早餐,现在在花园里散步。”
在花园里散步。
叶昇听到她还在视线范围,脸上的神情慢慢开始有些缓和。
但很快随即又想起了什么,二话不说直接朝花园里走去。
……
花园。
天书穿着一条白色的薄长裙,外面披着一件卡其色的风衣。女人两只手插在兜里,素颜,很随意,沿着花园草坪旁边的小道上一步一步走着。
时而抬头看看天看看房子,时而又低头看看地,看看草坪,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也没有人看得出她在想什么。
就在这时,草坪忽然传来狗叫声!
曲天书第一反应就是吓了一跳,猛的抬头,就看见草丛里一下子窜出来五条黑色大小不同的烈性犬!
天书从小怕狗,尤其是这种没有绳子的狗。
更不要说是现在这样五只齐齐没有绳子还留着口水眼睛发红天性凶残的德国黑贝,
女人一下子尖叫,不敢跑,也不敢就这么原地站着,
有那么一瞬她以为要被疯狗乱咬致死了,那种恐惧,真的不亚于一群人拿着手枪横穿枪林弹雨的感觉,甚至,这种天性与生具来的恐惧,要比这些枪支弹药还要恐怖,
天书在这样的惊吓下只觉得神经都要断掉疯掉,就在这时,不远处,草坪上拿着狗绳的颜欢慢慢走了出来,
叶家院子大,后院花园就是养着大型烈性犬,除了有客人来,这些烈性犬都是放养,以防小偷,
昨天天书要来做客,下人们肯定提前都把狗关好了。
只是现在,又重新被她放了出来而已。
颜欢冷蔑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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