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诺诺什么,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因为他不知道诺诺心里到底有什么,所以就更加喜欢她。
其诱惑力好比虽然不知道秦始皇陵里面到底有什么,但是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想挖开来看看。有时候恺撒觉得诺诺距离他很近,有时候分明拨个电话就能找到她,却又觉得捉摸不透,最初叫诺诺“小巫女”的就是恺撒,你永远不能理解一个巫女所做的一切,她跟你的世界观完全不同。
她有时候会聚精会神捏整整一个下午的软陶;有时会喝上半瓶威士忌像小疯子一样和苏茜坐在窗台上唱歌;有时候她会独自去酒吧条一整夜的舞,红发摇曳,引得十几个男孩围绕着她;有时候却能扎扎实实地坐一整天啃书本,带着黑色胶框眼镜,好像个完全不懂外面世界的学术妞儿。
暑假的时候恺撒和她旅行去斯德哥尔摩,诺诺摸着窄巷中的高墙,闭着眼睛,漫步而行。她会忽然指着一块被磨光的的地面讲一个故事,说十八世纪曾有一个很老的小贩在这里做生意。
小贩没有了腿,因此总是坐在地上,硬物在地面上滑出的痕迹是因为他双手握着帮助行走的铁板,墙上的细小刻痕则是他计算收入的账单。
她全心全意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总会沉浸在里面,恺撒要陪着她她不会推辞,不管她她也不会生气。
当然,作为一个社团老大,恺撒绝对不能允许女朋友出什么意外,尤其是诺诺没有言灵能力。
于是在诺诺以为自己是独自溜出去跳舞的时候,恺撒带着学生会的小弟坐在二楼的包厢里。恺撒一边赶论文一边喝着苏格兰纯麦芽威士忌,偶尔抽空看一眼舞池中被男人们包围的女友。
他并不担心有人敢借着跳舞上去摸蹭,所有围着诺诺跳舞的男孩已经被小弟们提前请到包厢里和恺撒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老大,听过一种叫‘人格分裂’的病么?”小弟谨慎地提醒,“就是有些人不同时候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样子……那是病,得治。”此刻诺诺正飞跃上吧台,一头暗红色的长发飞舞如火焰。
“有什么不好?”恺撒耸耸肩,“这样就像拥有两个女朋友一样!如果再分裂几次,就能合法拥有后宫了!”
诺诺还未就他的求婚给出答复,每次恺撒问起,诺诺总是说“再让我想想咯”、“喂,这么重要的事情要谋定而后动啦”、“或者,另选黄道吉日再问”……
恺撒也不担心,他是个天生的老大,几乎所有生来的老大都是些“中二病”的患者,他们和初中二年级生一样拥有强大的自我,譬如“我和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同”、“我选中的一定是最好的”、以及“只要自己勇敢去做就一定能做到”……
基于恺撒的中二病症状之严重,他相信诺诺必然穿着婚纱和他踏上红毯,礼服中要包括一套中式嫁衣,他干脆直接买下了。
他打开那张牛皮纸的明北京地图,发现自己正穿越长安街去往西便门。
那张斑驳的单色地图上用很小的字写着各种透着古意的地名,让他明白到车轮下这个城市确实有几千年的历史,遥想数百年之前,街巷两边都是古风的店铺,仆役们扛着轿子大声吆喝着“避让”奔跑,远眺可见黄色琉璃顶的宫城,满街漂亮女孩们都穿着裙摆及地的古装……打开这张图就像打开了一段历史,你穿越了,开着mini oper跑在历史的断层里。
而你心爱的女孩也在这座城市里,她有一头暗红色的长发,戴着一顶棒球帽,吹着泡泡糖,双手抄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漫步在街巷深处,你们隔着高墙,或者在细长胡同的两头无意中错过。
恺撒忽然用力踩下油门,他不喜欢“错过”。这是秋高气爽的一天,就该相逢,他还有闲暇,油箱满满,就该开着快车去找他心爱的女孩。
他相信自己总能找到,没有地址不要紧,他听诺诺讲过北京城里好玩的地方,每一个他都能回忆起来。
mini oper冲破坠落的黄叶,汽车音响中放着sarah brightman的《its a beautiful day》,《美好的一日》:
“ew day;
your prises fade away;
its a fine day for me;
its a beautiful day。
its the last day for me;
its a beautiful day。”
全本欢迎您! t1706231537
第十六幕 宿命
2010年秋,北京
“真漂亮啊,北京的秋天。”薯片妞站在床边,俯瞰落叶中的城市,“感觉一个可以做到一切的季节。”
酒的麻衣捧着一杯热巧克力,从办公桌前起身,走到薯片妞背后和他也一起俯瞰。
“差不多都搞定了吧?”薯片妞问。
“看起来没问题了,68小时后,暴雪将对全世界开放那个新副本。老罗已经把‘路明非ricardo’练到满级,双手单刀,攻击输出已经很不错,按照他的说法,是‘一枚硕士毕业的双刀贼’。但是我要求他让路明非改用长剑,因为他最终会使用七宗罪……‘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连‘七宗罪’也给他复制出来了,没必要那么认真吧?”薯片妞笑笑。
“我是个务求完美的人啦,啦啦啦。”酒的麻衣喝着热巧克力,深呼吸,释放积累了几天的疲倦。
薯片牛沉默片刻,“我们三个里你对老板的命令执行的最认真了。”
“但他最后相信的是你吧,管账的丫鬟,你可管理着机构的几十亿美元。”
“他不相信任何人。”薯片牛耸肩。
“有时候觉得老板那种人,是会带来腥风血雨的……”酒的麻衣沉吟
“你有抄《浪客剑心》的台词吧是啊,可那又增么样?他会带来的无论是奇迹还是末日,计划书早已写好,就像巨大的机器开始运转,我们只是其中的齿轮。”薯片妞轻声说,“他的赌盘开始转动,我们只能选择下注,来不及收拾筹码离场了。”
“而且只能下注在他那一边。”酒的麻衣轻轻点头。
“来,妞儿!一起去做个spa吧!想着么多干什么?先去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准备看这场强无故人的大戏,对不对?”酒的麻衣蹦了起来,伸展身体,一扫刚才对话的沉闷,“68小时后就酸甜塌下来又怎样?老娘受不了了啊!他明天洪水滔天,老娘现在要去血的喷香水滑!”
“好!”薯片妞也赞同,她眺望出去,山脉和天空的交界柔然如少女的曲线,“未来与不会那么糟吧?这么好的秋天里一切都还来得及。”
诺诺坐在长廊里,靠着一根柱子,眺望着浩瀚的昆明湖,喝着自己带进来的啤酒。湖对面就是万寿山,山顶是宏伟佛香阁和排云殿。
他没有告诉凯撒他去了哪里,并不是因为她不知道自己开心或者不开心,她有时候这样,有时候那样,知识因为忽然想到,就去做了。如果今天下午他想少一个陶杯,他就是一个认真的陶艺师傅,儿晚上他又想变成就把里最亮眼的那个女孩,不需要太多原因。
就像那次他在放映厅外无所事事地溜达,看见放映员大叔接过赵孟华递过去的钱和袋子,徐岩岩和徐苗苗穿着黑西装从洗手间出来彼此拍打对方圆滚滚的肚子,赵孟华最后跟兄弟们交待细节,陈雯雯脸色羞红地等待,而某个**还傻呵呵的以为自己是被等待的人他忽然很讨厌很讨厌这种悲剧正在按部就班地上演但是被炮灰掉的那人全不知情的感觉,很想把这个该死的没创意的按部就班的悲剧打断。他总是这样的,小时候讨厌一首歌,不是停止播放,而是会把cd拿出来掰断。于是他就肺泡出去买了那套裙和高跟鞋,打电话叫人吧法拉利开过来。他武装好了飙车返回电影院的时候满心都是快意,就像把cd掰断的瞬间。
他真的不是喜欢路明非,就想帮帮那个衰仔。她不想再次看到他在女厕所里那张糟糕的脸,面对那张糟糕的脸心里真难过好像心里会奔出一个小女孩,要扑出去把那些欺负这小子的家伙都咬一口却让那个衰仔误会了吧?
这能怪自己一直那么疯疯傻傻的她撅着嘴喝了口啤酒。他还没答应凯撒的求婚,其实早该答应的,这世界上实在没有什么还能阻挡他们啊。家族什么就见鬼去吧。凯撒。加图索和陈墨瞳的订婚,是卡塞尔学院里最霸道的社团老大和最疯癫的巫女之间的联盟,这个消息会沿着网络传到全世界所有混血种的耳朵里。其实所有人都预计到了这个将来,凯撒表示他会在自家游艇的泳池里灌满香槟开一次盛大的“香槟泳之夜”,邀请所有帮过他追诺诺的人。
魔王和女巫的宿命婚约,全无破绽!
却被一根发丝般的东西封印住了知识因为他忽然想起来,在三峡水下,那个**奋力的游向他,狰狞的脸,豁尽一切力气的咆哮。
不要死?李嘉图你到底想怎样啊?
难得少有的,小女巫觉得自己大概做错了一些事。
“喂,有没有一个开红色法拉利过来吃饭的女孩?大约170厘米高,头发有点红?”凯撒停车在全聚德门前,大声地问泊车的服务生。
“没有见到,这种女孩要是来一定记得住的,记不住女孩我还记不住红色法拉利么?”服务生笑。
“谢谢啦。”凯撒在笔记本上划掉“全聚德烤鸭店”这一条,他已经花掉了十几条,诺诺喜欢喝下午茶的昆仑饭店、诺诺喜欢投喂狗熊的动物园、诺诺喜欢看电影的ume可那都没有诺诺。
mini oper的涡轮增压引擎发出轰鸣声,凯撒去向下一个目的地。他一点都不着急,在这个漂亮的秋天开跑车在路上,让人觉得只要找,最后总能找到。
楚子航站在试衣镜面前大量镜中的自己,带帽的绒衫让他卡起来有点小孩气,白色的运动鞋更显的幼齿,可除了这一身他就只有一套纯黑色的西装,穿着那一身去夏米家拜访的话,更像参加葬礼,或者一枚cia的特工他试着把自己的头发梳的更整齐一点,但幼稚依然没有改变。
笔记本硬盘嗡嗡地高速地运转,距离结束还有6个小时,窗外阳光灿烂,也许有些闲暇出去买一身新衣服。他想。
芬格尔发出猪一样快乐的哼哼,在床上打了个滚,
此刻窗外外西山叶黄,随风轻落如雪。
夏弥拎着大包小包,在翻飞的落叶中奔跑过。楼道里弥漫着烧鱼晚饭的香气,她鞋跟留下的声音好像一直轻快的音乐。
“我回来啦”他推开门,大声说。
回答他的是吹着树叶的哗哗声,阳光铺面而来,在背后来处修长的影子,
这是2010年的秋天慢些被选择的人有的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有的知道了,去还不愿意服从。那时候北京的天空还晴朗,阳光温暖,仿佛一切阴影都不足以抹去这份平安快乐。
一切都应该还有机会,一切都应该还来得及,所有糟糕的结果都还能改变,在命运的论盘中没有最终停下之前。
2、求婚
“我不知道你到底在犹豫什么唉,你要是和凯撒举行婚礼我还可以去当你的伴娘,你看这样也许能少带这撮合我和伴郎,听起来就非常合理!”苏茜从北美发来短信。
“喂,你已经放弃楚少了么?”诺诺回复
“你听过爱情买卖没有?”
“那首农业重金属风的歌?”诺诺一愣,那首喜气洋洋烂大街的歌似乎不是苏茜的菜。
“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让我挣开,让我明白,防守你的爱。”
“有点难过唉,妞儿,我一直觉得楚子航跟你必定是一对儿的”诺诺默默的读着那句歌词,心里好像有酸楚的液体流出来。好孤独啊,原来这么烂大街的歌词也可以念白的那么伤心,仿佛能感觉到苏茜哪枯槁的语调。
“所以珍惜你和恺撒咯,他真的蛮好的,只是有点二,但是,谁笑的时候喜欢的不是那种二二的男孩呢?只有这种货会在你楼下敲着饭盆。好吧,你家恺撒不用敲饭盆,他会雇一支交响乐团在你的窗下演奏,站在升降机上一身白色西装抱着血红的玫瑰升到你的窗前,二逼兮兮地跟你说公主就算你没有长发公主那么长的头发给我当绳索,我也可以把你从女巫的城堡上就走,来吧,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了。这样的二货不是很可爱么?”
“可我不是长发公主是女巫诶。”
“那么他就是魔王咯,魔王陪女巫,他会为你变成任何样子的。这就是一个二货的唉把?上午制图课,我上课去了,别担心你的闺蜜,现在我这里是早晨九点,暖和的阳光照在我身上,让我觉得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这是苏茜的最后一条短信,跟着一个欠欠的笑脸。
北美中部时间的早晨九点,北京时间是夜里九点。颐和园里面一片漆黑,有人都已经散去了。夜色里只剩长廊上的灯光,像是一条沉睡在昆明湖边的龙,它的鳞闪着微光。颐和园太大了,不像别的公园可以清场,如国游客玩到深夜,守门大爷会给留一扇小边门。但是晚上这里安静得叫人战栗,想想当年慈溪老佛爷晚上住在这里,又没有咸丰皇帝暖脚丫,想必也是很孤单的,难怪会怪里怪气。诺诺以前听说颐和园的守园人深夜里看见穿着旗装衣服的女人们在长廊上走过,手捧香炉和水盆,她还蛮期待的。
她已经喝到第六罐啤酒了,可是没有任何穿着旗装的女人来跟她搭话,她蹦到了一块水中的石头上坐着,脱掉袜子,用脚踢着冰冷的湖水。
她会想自己生日那天和路明非在山顶冷泉旁泡脚,他准备用沾满芥末酱的手帕叠一只手帕船,当做给她的生日礼物……也许那个晚上的独处也让路明非误会了吧?其实那天晚上她有点赌气,学院被入侵,恺撒立刻热血沸腾,指挥学生会的蕾丝白裙少女团就冲了出去,完全没有理会那天晚上是她的生日。她把手机放在岩石上,就是想看看在她出生时刻以前,恺撒会不会记得打电话来。
结果恺撒完全忽略了这个时间点……当然这委实不能怪恺撒,他当时正在和酒德麻衣玩“音乐结束就拔枪对射”
不止一个人说过诺诺是个太过傲娇的女孩,太在意别人是不是喜欢自己,多喜欢自己,一切都是围绕着自己想的。其实是因为她心里很害怕,总希望生命里最终和自己在一起的那个人会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时候出现,不会消失不见更不会背叛,就像一个港湾一样可以容纳自己,让自己偶尔胡闹偶尔发呆。其实她不是什么乐观的人,她心里隐隐约约觉得将来一定会有很糟糕的事情在等着自己,无可逃避,她只是希望自己勇敢一些,希望有人帮她。
说起来那天晚上有人送了她漫天的烟花作为礼物,看着忽然亮起来的夜空眼泪不由自主地就落了下来。恺撒说不是他送的,他准备给诺诺的礼物其实是一件梵克雅宝出品的宝石马赛克胸针。其实她流泪不是因为烟花太美了,而是因为那种“永远在你背后的幕布里看着你”的感觉,因为有了那个人你可以什么都不害怕。那种沉默寡言的强大,让人不由得安心。
她觉得自己的生活里应该是有那么一个人藏在幕后的,常常能感觉他在自己身边,只是永远找不到他。
只有一次她感觉那个人就要出现在她身边了,就是在三峡的水下,她能感觉到那种围绕着她的、强大莫名的力量,完全把她笼罩。她擅长侧写却描绘不出那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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