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下来。现在这样真好,我为你高兴,你……真的很好,我觉得自己面对你的时候,都有点儿抬不起头来了。美国的生活也没什么舍不得的,一早去实验室,里面一堆中国人,忙一天,晚上十一点才回公寓。累得不想说话也不想动,就在自己的房间里吃林杨他们做的剩饭,一边吃一边看pps,真的,”他笑,“在美国看pps,想起来都觉得荒谬。真没什么舍不得的。我再过下去也还是会迷茫的,你看,现在我们两个人颠倒过来了。”
不要再说下去了,不要再说下去了。
我突然不敢看他。
我不知道心里那种铺天盖地的失落到底是什么。
“你别介意,”我听到自己冷冰冰的声音,“我自作主张跑过来找你,不是来给你难堪的。”
“我知道,”余淮说,“这是我自己心里的一道坎儿。你别误会,我不是说想看到你还是比我差,崇拜我,我心里就高兴了。我不是那种人。”
我当然知道你是什么人!
我咬着嘴唇,不知道这场不伦不类的谈话的走向到底会是怎样。我们把一切话就这样像成年人一样摊开了说,两个高中生要花一个星期的时间断断续续地说完的心声,现在长大坚强了,学会说话和伪装的艺术了,都能在五分钟内剖白完毕。
多利索,多干脆。
“那天晚上在你家……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说那些话伤你的。可能面对你的时候,我还是有种落差感吧,讲话就会很难听,做事也变得很差劲儿。见到你的时候,会觉得以前的生活都回来了,更显得现在的我无能,没精神。所以我会反弹得很厉害,你别生我的气。”
我知道,这些我都知道,余淮,你能不这么平静地说出来吗?
我像是能看到我们两个之间的土地在生长,将这张长椅拉得越来越长、越来越远。
“其实……我去找过你。在北京。”他忽然说。
我浑浑噩噩地听到这里,猛然转头看他。
余淮全程都看着我讲话,特坦荡、特有担当、特淡然的样子。
说到这句话,然在我转头看他的时候,回避了我的目光。
“我刚决定不去清华了的时候,心里特难受。说不难受是假的,我现在还回忆得起来那个滋味。我在家挺过了清华的开学时间,才算是好了点儿,就像断头台上那把铡刀终于落下来一样,心里再也不慌了。在这边上了大半年学,也接受现实了,想起自己跑得无影无踪,还换手机号这些王八蛋事儿,觉得真丢脸,怎么也要去北京给你个交代。”
“我偷偷跟徐延亮打听过你。连徐延亮都不知道我压根儿没去清华的事儿。我打你们宿舍电话,她们说你不在,我就一直在楼下等,等到天快亮了,看到你牵着一个男生的手,和一群人滑着旱冰回来。”
我本能地想解释,却忍住了。
闭上眼睛继续听他说。
“你看上去挺开心的。我觉得就够了。”
我终于打断他:“你怎么知道我开心啊?笑就代表开心吗?”
他忽然拍了拍我的头,手的温度比太阳还暖。
“耿耿,我不再坐在你旁边了,也不能为你做什么了。以前的生活结束了,我们不是同桌了,我没有以前的余淮那么好,你却比高中时候更好了。你别这么倔了,你……都过去了。”
你别这么倔。
我睁开眼睛,看到他站起身,摆出道别的架势。
“余淮?”
“啊?”
“你以前,喜欢我吗?”
他温柔地看着我,扑哧一声笑了,低下头挠了挠后脑勺,像十七岁的高中生。
也好,高中生耿耿要问的问题,高中生余淮来回答。
很久之后,余淮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瞬间泪流满面。
“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他笑着说。
“那现在呢?”
他没回答,却看着我,反问:“你呢?你现在呢?你自己知道吗?”
我知道吗。
他没有给我思考的时间,转身匆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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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最好的我们(No。356 … No。357)
我没有告诉洛枳我心中的方案,只是说,我猜她一定会满意。
第一个景取在教室里。
洛枳,端坐在桌前写着作文,白色婚纱的裙摆一直沿着小组之间的走道蔓延。新娘用戴着白色蕾丝手套的右手执笔,微微歪着头,咬唇写得无比认真。
而在她背后,一身西装的盛淮南,像个好奇的大男孩一样,伸长脖子往纸上张望着。
第二个景在盛淮南原来的班级教室门外。
我也出镜了,一把年纪还没羞没臊地穿着校服,在班级门口将一本笔记本双手递给新郎打扮的盛淮南。
而在远处,侧身对着摄影师的洛枳,正扭过头看着我们,以一个角落里陌生人的身份默默地、卑微地偷窥着,身上的婚纱让她成了整个画面里最骄傲和昂扬的焦点。
第三个景在升旗台上,新嫁娘扶着旗杆,朝着台下仰头看她的男人,轻轻地伸出手。
再也不会因为紧张而把国旗升成那个样子了吧?
再也不会了吧。
……
最后一个景在行政楼的顶楼。
洛枳是最后一个在助理和化妆师的陪伴下慢慢地走上来的。
她抬起头,一眼就望见了站在早已被粉刷得雪白的留言墙前的盛淮南。
背后的墙上,是他刚刚用最大号的油性笔写下的一句话。
“盛淮南爱洛枳,全世界都知道。”
我正在摆弄遮光板,一抬头就看到洛枳哭得花容失色。
我那个永远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学姐,到底还是在这一行字前面哭花了妆,提着裙角,踩着高跟鞋,像个十六岁的少女一样,不顾在场的所有陌生人,飞奔上楼梯,扑进了那个她倾心爱了十年的人的怀抱。
余淮。
那一刻,我只想到了余淮。
我想起那个夜里,曾经一把将师兄推开的耿耿,也像此刻的洛枳一样,不管不顾地扑向了旁边的余淮,没羞没臊地亲他。
他没有拒绝我。
吻他的人不是那个坐同桌的怂包耿耿,那个耿耿没有这种勇气。
是我。想要亲他,想要拥抱他,想要和他在一起,心疼他的坚持和妥协,想和他每一天一起面对未知的一切的,是我。
过去和未来真的可以分得那么清楚吗?
我低头看我的手掌,这只手算不对数学题,却拍得下似水流年,我从未将自己割裂成两部分,为什么要我算清楚爱的来源?
我想念他,这么多年从未断绝的想念。时间改变了我们,却没有改变爱。
我拿起手机,给余淮发了一条短信。
“我在晚秋高地。”
领高考答案的那天上午,我给他发的最后一条短信,今天我用新的手机号重新发给他。
我们的故事从那条短信之后中断,今天我要从这里,重新开始。
那一年的夏天我没有等到的人,我今天一定会等到。
关于我们的事情,错乱地浮现在眼前。
他假装看不到我惨不忍睹的卷子,嘲笑我包书皮,拎着一兜子书送我回家,拉着流鼻血的我在操场上狂奔,连夜订正田字方格上的函数笔记,拎着一棵树苗跨越半个城市……最终留下一句没能做到的;有我呢,别怕。
他曾经喜欢这样平凡的一个我。
现在轮到我了。
余淮,有我呢。不管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一直在你身边,别怕。
爱情的意义本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扭转命运的手腕。
我们在一起,就是最好的。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不枉我耿耿于怀这么多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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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振华中学,毕业快乐
在写下这篇后记之前,我刚刚和一位小学同学k通完电话。
我和k自从小学毕业就没有再联络过,他这次通过网络找到我,打来电话问候近况。
其实“近况”是很难讲的,信息要从小学毕业之后开始更新,跨度十二年。每件事情都需要谈及背景,背景里套着更多背景,陌生人之间联系着更多陌生人。现状实在无从说起,所以就讲起过去。
但发现过去更难讲。因为他不记得了。
最后只能扯闲话。他开始推荐我平时要多喝功夫茶,这时我忽然冒出一句:“是啊,你奶奶是茶叶世家出身嘛。”
连我自己都有些惊讶。
更别提我的同学了,他斩钉截铁地表示,她奶奶做了一辈子家庭妇女,绝对不可能出身于什么茶叶世家。
可我记得,那么清晰,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事。
小学高年级的夏天,午休时我在学校外面的小超市遇见他。我犯困,想要买一袋速溶咖啡冲来喝,偏偏店主将咖啡都放在了货架最下面的一排,我蹲在地上找。他从旁边过来,一不留神就把我像球一样踢了。
平时我坐在第二排,是个假正经讨人厌的小班长;k坐在倒数第二排,每天罚站,不是因为上课说话就是因为作业忘带了。我们在学校不讲话,偶尔在校外碰见也只是点个头。
那天不知为什么,也许是踢了我之后他很不好意思,就主动搭讪了几句话来给自己解围。
“你要喝咖啡?”
“是啊,困,雀巢好喝吗?长条袋装的和方形袋装的有区别吗?”
我还记得k瞪圆眼睛的样子。
“咖啡要喝现磨的啊,不能喝现磨的也不喝雀巢,雀巢烂大街,麦斯威尔多好。”他一脸理所当然。
的确好。我们那个城市都不卖麦斯威尔。
k在这方面早有名声,他喜欢的东西都是我们家乡的商店里不卖的。不过我小时候也是一样的,一旦知道了某些在那个年代有点儿偏门的东西,就会本能地喜欢上。
凡是其他人没听说过的东西,都是如此天然地值得喜爱。
在我排队结账的这几分钟内,k打开了话匣子。我因此知道了他家里有三台咖啡机,他平时只喝麦斯威尔的咖啡。他爸妈的朋友给他家送了特别多的咖啡,多到喝不完,都发霉了。
我也不甘示弱,可是绞尽脑汁也不知道怎么反击回去,只能另辟蹊径地说:“我还是比较喜欢喝茶。”
喝茶多高级,多有文化,多符合我副大队长的身份。
我也不算撒谎,至少我外公每天都会用茶杯泡茶喝,这也算家风。总有一天。我也会继承这么高级的爱好。
k立刻吃瘪了。
过了半分钟,他忽然一梗脖子,说:“喝茶也好啊。我家里的茶叶都喝不完,我奶奶可是茶叶世家的。”
“什么茶叶世家?”
“我奶奶是从福建嫁过来的,茶叶世家,大小姐。而且我爷爷是军阀。”
……我输了。一败涂地。
当时我根本没想过,他爷爷最早最早也要1930年之后才会出生,等成长到能做军阀的年纪,解放战争都打响了,国共激战时,他爷爷到底是在哪个省割据的?
但我记得k高兴的神情。如果我忽然就变成了茶叶世家和军阀的嫡孙,我也会很高兴的吧。
他高兴地抢着付了钱,请我喝了人生中第一袋雀巢咖啡,并矜持地表示,真的还是麦斯威尔比较好喝,有机会一定请我喝。
我通过电话把这个小插曲声情并茂地演给了k,他在那边笑得岔气,一个劲儿表示这绝对是他的诬蔑。
k在“满嘴跑火车”这方面至今都很有名。笑完了之后,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种事情,他是非常干得出来的。
“但是你怎么可能记得这么清楚?”他讶异。
是啊,为什么。
我和k此前此后都毫无交集,甚至在他打来电话之前,我都从未想起过他,我记得他小时候的脸,却记不起他的名字。
可是我记得。
我记得茶叶世家的k最喜欢麦斯威尔;
我记得小学文文静静的班花在暗恋她的男生的同学录上莫名其妙地写“少吃萝卜,吃萝卜放屁”;
我记得体育委员被撤职是因为他在广播操大赛的台上嚼泡泡糖,“伸展运动”那一节时他吹出了个巨大无比的泡泡,迎风糊了自己一脸,又不敢乱动,只好顶着泡泡糖面具做完了一整套广播操;
我记得我将自己的钢笔笔尖对准同桌的笔尖,轻轻挤压墨水囊,给他的钢笔“渡真气”,因为后桌女生一句“哇你俩这算亲嘴啦”而激动地指尖用力,钢笔水滴得满桌布都是;
我记得相貌平平的隔壁班中队长在大队辅导员表扬她的那一刻,低下头去,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脖颈曲线被阳光镀了色,在微尘漂浮的室内,美得不可思议;
我记得高一放学回家的路上,从我背后经过的某个陌生男生突然自言自语道“今天晚上蹲坑拉屎的时候应该能背得完”;
又或者是高二的一个秋高气爽的晴天下午,我抱着书穿过升旗广场去艺体中心上音乐课,抬起头,看天,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总有一天,会飞起来,像鸟一样,想去哪里去哪里,没有人能阻挡。
我的脑海像是一个容量巨大的硬盘,层级完整的文件夹和孤零零的图片、视频混在一起,没有种类的划分,没有创建时间的排序。
不知道记忆的鼠标会在什么时候碰到哪一个图标,毫无预兆地,一段来自过去的资料就跳了出来,不可思议,却又不容置疑。
这算不上什么特殊的才能。
谁没有回忆,谁不会怀旧。
然而我真心感激上帝让我在这方面如此敏锐。毫无预兆地想起一个名字都记不得的人,毫无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