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就砸到了地上,并如同凶神恶煞般盯着抢劫犯,随后就吼道,“看什么看!没看到抢劫啊!把值钱的都给我交出来!谁他/妈的敢藏着!我就放他的血!”
见大家都盯着自己,抢劫犯更是一脸崇拜,林寻就道:“这就是叫气场,气场是需要好几方面营造的,一方面是环境的烘托,就比如我刚刚摔杯子,杯子碎开的声音是吸引人的注意力,而当他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你身上时,你就要表现得像头老虎,表情要狠,目光要凶,站如松,这样子才能镇住他们,绝对不能像你那样子哆嗦,气场就没有了嘛!”
“高见!继续!”
“我现在举一个例子,就是会让你从心里怕你的,那就是装成一只笑面虎,一边笑,一边吃人。”拿起一块碎瓷片,林寻露出了非常帅气的笑容,并道,“在座的各位,其实我们抢劫犯呢无非就是为了点钱财,所以你们别抵抗,千万别抵抗,因为你们一抵抗,就会发生很不好的事了,对不对?”
走到一个正聚精会神地盯着他的中年男子面前,林寻突然抓住他的衣领,并拿出碎瓷片压在他颈部划向一侧,道:“假装受伤,倒地,配合一下。”
“哦,哦。”附和着的男子就捂着咽喉倒在了地上,还像羊癫疯般滚来滚去。
“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林寻扔掉碎瓷片,满脸堆笑地走向抢劫犯,微笑道,“大家合作点,将值钱的都交出来,劫财不劫色,更不劫命。”
抢劫犯嘴巴张得很大,似懂非懂地点着头,却又戒备地握紧菜刀。
知道抢劫犯还没有完全松懈,林寻就微笑地看着袁若霓,问道:“你愿不愿意当我一天情人?”
林寻话虽然没有说得很明白,可袁若霓知道林寻想干嘛,这让她有些痛苦,因为她不想为了活下去而服从于林寻,履行那十分无理的承诺,不过之前确实是她自愿和林寻打赌,没有人逼她,所以她其实也有错。
可是不管是谁的错,要让袁若霓献出身体,袁若霓还是不愿意,毕竟她不是那种被糜烂社会玷污过的女孩,她甚至就是怕被潜规则才选择了当女董事长的秘书,而不是选择更高薪却是给男总裁经理之类的做秘书,所以要是这男人真的想玷污她,她绝对不会服从。
不过呢,这男人在抢劫犯面前还如此坦然,更是表现得比其他年长的男人还睿智,这是难能可贵的,这也证明这男人其实还是有点英雄潜质的,所以他应该不会做出什么不轨举动吧?
袁若霓想把眼前这男人往好的方向推敲,可她那脆弱的胸还传来阵阵细微疼痛,这让她的表情纠结得就好像站在前有狼后有虎的羊肠小道上,前进后退倒霉的都是她,不过她至少可以选择是被肚子还饱饱的狼捕获,还是被肚子饿扁继续食物的虎捕获。
对于存活时长,袁若霓知道得很清楚,所以她就点了点头,道:“愿意。”
“不许耍赖。”
“这次绝对不会。”
看了眼抢劫犯,林寻就继续往前走。
林寻逼近,抢劫犯就有些害怕了,因为他怕这个男人会突然在他脖子上划出一刀,就像刚刚演示的一样,所以他就抓着袁若霓往后退,并叫道:“不许再往前走!俺已经听够了!俺现在就是要地上那些!”
捡起一串项链,林寻道:“其实我是个穷光蛋,正想着怎么捞钱,没想到地上竟然这么多值钱的,如果都卖出去,估计有二三十万人民币,而我要做的就是捡起来。”
“放下!”
冷笑着,林寻道:“你应该听说过黑吃黑吧?”
“放下!俺叫你放下!”
捡起一个打火机,林寻扬眉道:“纯金,这个值钱,等风头过了,我就把这个当掉换钱花,而你这个抢劫犯就将被抓去坐牢,因为是你挟持了人质,是你逼迫他们交出钱财,我只不过是顺手捞一点而已。所以呢,你这个抢劫犯完全就成了鹬,收获都落在了作为渔翁的我的口袋里。”
看着林寻将打火机塞进口袋,抢劫犯火了,叫道:“如果你再拿俺的东西!俺就给她放血!”
“那就就不是去坐牢,而是直接被枪毙,到时候你的家人,你的亲戚,甚至是你的同学都会以你为耻,更会将你从他们的记忆力抹去,那时候你知道你只剩下什么吗?”咧嘴一笑,目光冷得如同冰山的林寻幽幽道,“虚无,甚至都没有人记得你的存在。”
“不要再说了!如果俺能活下去!我才不会走到这一步!都是这个社会逼的!”
“其实是你自己不知道去争取,只要手脚健全,智商不会太低,都有办法得到一份让自己温饱的工作。”将项链打火机之类的扔到地上,林寻就往前走,道,“社会对每个人都很宽容,除非你对自己不宽容,而你选择抢劫就是对自己,甚至是对你的家人不宽容,所以现在立马把刀放下,我传授一些在社会生存的技巧给你,让你能自力更生。”
“自力更生根本没有用!俺没钱买房子!买不起房就没办法娶媳妇!俺不要让俺媳妇跟了别人!”流出泪水的抢劫犯扔掉了菜刀,哭道,“在这城市买二手房都要三四十万!俺这个打工仔这辈子都买不起!俺不抢劫!俺怎么买得起房和俺媳妇结婚?”
上前将袁若霓拥进怀里,并踩住菜刀,林寻道:“我是农村的,你说的这些我都懂,有空的时候咱们好好聊一聊,咱们都年轻,创业还不迟。”
“手头没有资金,根本没办法开头。”抢劫犯苦笑道。
“抓住他!他是抢劫犯!”
“抓他去警局!真是晦气!”
抢劫犯手里没了武器,大家都像是充满了气的气球般,各个都挺胸收腹地瞪着抢劫犯,仿佛信春哥后原地复活了般的满血满状态。
转身,看着那些穿得仪表堂堂的人们,林寻干干一笑,随后就捡起菜刀往上一掷,菜刀就钉在了天花板上,刀身摇晃还发出嗡嗡声响,这让全场顿时安静下来,他们都像是被林寻放了气般。
“平均工资越来越高,贫富差距却越来越大,而当贫富差距过大时,整个社会都将会崩溃,穷得连温饱都没办法解决的人就会去剥夺富人温饱的权利,甚至剥夺他们的性命,所以请大家对穷人都宽容一点,得饶人处且饶人,要不然到时候被砍死在街上都不知道原因。”
听到这话,在场的人都沉默了。
向小芷招了招手,林寻就左手拉着袁若霓,右手拉着抢劫犯往外走。
而当小芷走出咖啡厅时,菜刀就从空而降,如同定海神针般钉在了地板上。
小芷不能走到光线太亮的地方,所以一走出咖啡厅,她就向不远处的林寻招手,并以先回家为由往另一条路走去,随后就在没有人的地方消失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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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后,原味奶茶店。
奶茶店的角落里坐着三个人,分别是林寻、袁若霓,以及赤瞳,也就是那位不入流的抢劫犯。
赤瞳穿得像个犀利哥,奶茶妹本不愿意让他进来,不过当袁若霓抽出一张百元大钞后,奶茶妹就放行了。
喝着奶茶,袁若霓表情依旧纠结,她真觉得这组合还真是奇怪,一个是袭击了她胸/部的男人,另一个是差点要她命的男人,可这会儿她竟然像朋友一样和他们坐在一块,完全没有戒备。
胳膊压着桌子,低着头的赤瞳就道:“大哥,其实俺爸妈对我都挺好的,俺媳妇对俺也很好,不过俺媳妇是城里人,她爸妈看不起俺这个穷小子,所以俺怕她爸妈会叫俺媳妇去找别人,所以俺就想早点买房子娶她。”
“如果你女朋友愿意和你在一块,你也没必要在乎那么多,反正你还年轻,一步步的来,成功是属于坚持到最后的人。”握着袁若霓那白嫩嫩的手,林寻嬉笑道,“媳妇,你说是不是?”
“谁是你媳妇了?不害臊!”袁若霓白了林寻一眼,不过也没有收回手,任凭林寻那宽而温暖的手摸来摸去,她似乎对这个男人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好感。
第044章 无耻败类
“我救了你,你答应做我一日情人的,所以你现在就是我的媳妇,懂不?”说着,林寻就有些粗鲁地将袁若霓搂进怀里,惹得周围那些喝奶茶聊天的都注视了过来。
“一天后,你是你,我是我,咱们就变成两条平行线,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这点你一定要记住。”
“离一天后还有23个小时,谁知道这23个小时里,你会不会爱上我呢?”
“臭屁!”袁若霓稍稍反抗了下,但感觉到林寻这家伙力气比看上去的还大,徒劳无功的袁若霓就不再反抗,倒是觉得这样子被男人搂着还不错,至少她以前没有体验过。
见赤瞳愁容满面,摸着袁若霓光滑玉肩的林寻就问道:“阿赤,你现在在哪里做事?”
“俺啊?”表情就和王宝强一样呆的赤瞳想了好一下,才道,“之前俺是给申通送快递的,不过因为丢了一个快递,俺就被炒鱿鱼了,所以俺才想去抢劫,要不然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
“那你女朋友呢?”
“在社区医院那边做出纳,这会儿还在上班呢。”看了看手表,赤瞳道,“俺还说十一点半会过去接她。”
“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
这首《好汉歌》是林寻专门给巴哥设的铃声,而知道巴哥要说的一定是他和小洁的事,林寻就接起了电话,并听到了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巴哥那有些夸张的笑声,笑声中还夹杂着小洁的呢喃。
听到笑声,林寻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兄弟之间就是这样子,有时候不需要言语,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能让对方明白自己处境或是想法。
“林寻啊,你有没有在听电话啊?”
“我在听你和小洁甜言蜜语呢!”
“是啊,小洁在我这边,我和她霸占了你的床,莎莎那丫头正在玩电脑呢,她还真是扫雷高手!”顿了顿,巴哥道,“小洁他爸同意我和小洁在一块,不过是因为黑星阁,秦哥是以让我加入黑星阁威胁小洁她爸爸,所以如果我不加入的话,真不知道黑星阁会做出多么可怕的事。”
“那你怎么是怎么想的?”
“我不是墙头草。”
“呵呵,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勾了下袁若霓下巴,惹得袁若霓直瞪眼后,林寻就将今天早上去找地中海的事说了一遍,还让巴哥保密,就算是小洁也不能让她知道,要不然传到地中海耳朵里,他的努力就白费了。
良久,巴哥才道:“林寻,这份恩情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只要有你解决不了的事,就和我说,作为兄弟,我一定第一个冲锋陷阵!”
“咱们都是文明人,惹是生非可不是我们的作风。”喝了口奶茶,手落到袁若霓大/腿上的林寻问道,“打算什么时候去找工作?”
“小洁那边有些积蓄,我手头上还剩一些,所以打算和小洁做点小生意,刚刚我还在和小洁聊什么生意利润大,风险低,投资少呢!”
“行,那有了结果和我说一声,或许我也可以参一脚。”顿了顿,林寻道,“和莎莎说一声,我今天在朋友那边过夜,就没有回去睡了。如果流影问起,你也这么和她说。”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林寻挂断电话后,撇开林寻那只不安分的手的袁若霓就道:“我和你只做一日情人,就到明天早上十点,所以你晚上如果去朋友那里,时间我照算,死活都是到明天早上十点。”
“朋友。”
“啊?”
“朋友。”林寻一脸贱笑地看着一脸茫然的袁若霓。
“什么跟什么啊?”
赤瞳是个直肠子,脑子转得也很慢,但林寻说的是什么意思,他还是领悟了,所以就道:“嫂子,大哥说的朋友就是你,所以大哥晚上是去你那边睡。”
袁若霓顿时石化了,脑子里更是出现无数个贱笑着的林寻,还有两具纠缠在一块的肉/体,这让她的世界都如同世界末日来到了般崩塌,整个人都呆住了。
“赤瞳,时间也差不多了,你快去接你女朋友吧,今天的事就别和你女朋友说了,这两天如果我这边有好的工作,我就给你打电话。如果你有找到合适的,记得也和我打个电话。什么时候有空,我给你介绍我另一个好朋友。”
“行,大哥。”憨厚地笑着,赤瞳道,“俺还要先回去洗个澡,要不然俺媳妇都不认得俺了。”
赤瞳离开后,林寻就继续搂着袁若霓,并打量着这个和小芷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这个女人长得很诱人,不光是她那别致的五官,足以让人窒息的玉女峰,细得一手可握的蜂腰,还有那从她每处肌肤散发出的成熟气息,再加上那如云似雾的幽幽体香,只要是荷尔蒙分泌正常的男人都会忍不住想和她亲近,林寻更是如此。
袁若霓是个事业女性,擅长交际,更能从对方的一言一行中猜到对方心里在想什么,从而对症下药,可一遇到这绝对比她还年轻的男人那热得发烫的目光,袁若霓就很不自在,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让她都不敢和林寻对视。
只要一和这目光如炬的林寻对视,袁若霓就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事,更像是变成了一只可怜巴巴的猫咪,所以就算被林寻搂着,袁若霓也不敢反抗,她都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林寻不是小白脸,不过今天他决定做一回小白脸,所以奶茶以及午饭都是袁若霓付钱,随后林寻还死皮赖脸地要去袁若霓家做客。
让林寻意外的事,袁若霓竟然有一辆售价在三四十万左右的奥迪轿车,这辆轿车一开始就听在咖啡厅附近,不过由于之前袁若霓被赤瞳吓到,所以走出咖啡厅时,袁若霓都忘记了自己有开车出来。
袁若霓家位于繁华地段,三室一厅,外加一个阳光普照的大阳台,她养了一头名为懒懒,专门用来看家的金毛犬,不过这只绝对缺少运动的金毛犬肥得整张脸都快垂到地上了,走起路来整个身体就像是一大块肥肉在地上滚。
更让林寻无语的是,懒懒极度容易和陌生人亲近,所以林寻一走进家门,摇头摆尾的懒懒就扑向了林寻,硬是将正在脱鞋子的林寻扑倒在地,随后林寻的脸上就被懒懒当成骨头来舔,幸好没有咬下去。
洗把脸,走路走得很累的林寻就靠在大沙发上休息,并在袁若霓给那头肥狗喂饭期间仔细观察着客厅。
装修古典,到处都摆满了字画和雕刻,这很容易让人想到这屋子的主人的修养一定很高,而从和袁若霓这两个多小时的相处来看,袁若霓修养确实不错,至少没有因为被林寻吃豆腐而对林寻拳打脚踢的。
让懒懒去休息后,看了林寻一眼的袁若霓就道:“我要去午休了,你自己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好。”
十分钟后。
咚、咚、咚。
“干嘛?”已经钻进被窝的袁若霓有些不满。
“午休。”
“是啊,我是在午休。”
“我也有午休的好习惯。”
“那你就躺在沙发上,或者去另一个房间,那个房间一直都没有人睡,很干净的。”
“一日情人。”
穿着紫色睡裙的袁若霓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