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正式交手,方无邪就有些后悔。
他自小异于常人,无论是力量、眼力、听力、甚至心力都强于普通人,小时候失去双亲的日子,他就是凭借这些“超人”的地方,才能四处流浪而苟活下来。十四岁后在大华市场卖肉,也是凭借超强的心算和超稳的手劲,赢得了“小刀哥”的称号。
虽然他从未把自己当成隐居市井的高人,但在某些时候,他真的是有些小觑天下英雄了。
就比如说这次,方无邪知道小丁能将人一刀枭首,应该是个用刀的好手,却没想到小丁的刀能好到这种地步。
那一把短刀在小丁手中忽如霹雳、闪出耀目光辉,忽如渊海、吞噬日月星辰,刀势连绵不绝,让他几乎认为是同时面对十几人的围攻。
方无邪虽然耍得一口好刀,却都是凭借过人眼力和肌肉控制力自己琢磨玩的,若和普通人比,他的刀就已经很厉害了,可对比小丁用刀,他才明白,原来世间不只有自己这种天生神力,更有传说中的刀法。
惊世骇俗的刀法。
方无邪面对拿刀的小丁,不只短时间拿不下,甚至还有落败的危机。不过,他敢孤身来此,并非要与小丁一决雌雄,而是要寻找到证物下落。
小丁手中的短刀,与方无邪的杀猪刀厚度相似,必是凶器无疑。再观察地上毛巾有隐约的血迹,方无邪能够肯定,那血迹化验后,定然能与刘洋相吻合。
凶器就在此处,那关键的手机,也很可能就在这房间里。
方无邪一边抵挡小刀如狂风般的进攻,一边开口道:“萧炎想从我身上得到那东西,可我与他有旧怨,我死也不会将东西交给他。你和我却只是刚结新仇,并非无法化解。你看看,这世界还有谁没事儿就打打杀杀,你我何不坐下来,寻求双赢呢!”
“双赢,如何双赢法?”
方无邪的话让小丁有些动心,他跟随萧炎多年,知道一些核心机密,如果能先萧炎一步,获得萧炎说的“那东西”,那他就有可能在组织自建派系,别的不说,每年的行动经费,就是八位数呀!
“简单,你给我手机,让我洗脱杀人嫌疑,我便将那东西交给你。”
“你他妈逗我呢。”小丁愣了一下,手中短刀更加凌厉,逼迫得方无邪话都说不出来。
方无邪原本就没想小丁会拿手机和他换“那东西”,毕竟杀人凶手就是小丁,小丁怎么能将自己罪证交给别人。他只是想通过突然间的对话,让小丁下意识的去看手机所在的位置。
只要确定手机在这间屋子,张扬带着队伍进来一搜,一切就都明朗了。
没想到小丁根本不为所动,反倒步步紧逼,让方无邪难以招架。
方无邪猜想,应该是某个环节出了问题,此时的自己,短时间绝对拿不下小丁,而张扬很可能快要过来,还是暂且逃走为妙。他且战且退,就要从窗户跃下时,却见小丁面色陡然变白,右手突然狂抖,短刀铛啷一声跌落在地。
“我擦,这小子羊癫疯犯了,竟然有这么好的机会!”方无邪见状也不逃了,身形一闪,杀猪刀切入中宫,顶在小丁脖子上。
就在此时,小丁突然双目圆睁,浑然无视锋锐刀锋,猛地向前冲去,噗的一声,杀猪刀尽数没入小丁脖子。
方无邪大惊,下意识的抽刀向后退去,小丁脖子一歪,除了一层皮连着,整个脑袋几乎断掉,污血喷了方无邪一脸。
方无邪已经听到了张扬带队前来的声音,更看到了站在门口的萧炎,正朝着他诡异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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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一支穿云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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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一支穿云箭
无边林海莽苍苍,拔地松桦千万章。
出了杨树镇向西,沿着公路走个百余里,横穿过煤矿、大架子山等小地村落,渡过奎勒河、诺敏河等重要分界河流,就算是彻底进入了大兴安岭深处。向西或向北望去,尽是连绵起伏的群山,一望无际的林海。
若是在此旅游,沿着公路走,会遇到大大小小的村落,北地民风既彪悍、又淳朴,受到世俗影响稍轻,吃顿饭、留个宿都算不得什么,或许还不用你掏一分钱。
但方无邪却不敢往有人烟的地方凑,现代资讯发达,想必他的通缉令,早已通过卫星通信,传至每一个人民政府掌控之地。
若是身份被人识破,必然会被警方再次衔住尾巴,免不了又是仓惶逃亡。
好在方无邪身体素质过硬,大兴安岭又是养人的好地方,他还不至于饿死在林地之中。当然,在无边无际的老林子里生存一个多月,还要躲避森林警察直升机的搜捕,护林人和狼狗的追踪,他的状况实在也好不到什么地步。
在逃亡的这段日子里,方无邪深切体会到,为何古代时有人犯了罪,索性笑傲山林。但到了现代,那么多成功逃到深山里的逃犯,要么再次铤而走险试图融入社会,要么悔过自新出去自首,因为在现代逃亡至深山,你不敢轻易用火,否则很快就会被森林警察的直升机发现。
火,是野蛮人与文明人的分界线,没有火,任你有天大本事,也得重新过回原始人的生活。
一个多月里,方无邪只在开始的四天里点过火,且只有第一次幸运的没被发现。后三次只要这面一冒烟,没几分钟就会有直升机飞来,后面就是带着警犬的大部队。
开始的时候,方无邪还不明白警察为何来的那么快,后来点了三次火,被人像狗一样绕着群山辗转逃亡数百里,这才学聪明了,猜想火源是惹得追踪的祸首。再逮到动物后,先是喝热血,然后剥皮、切片,在正午时候放到石头上暴晒个五六分钟,就能有七八分熟,这样吃起来比生吃要好得多。吃完后,还要将剩下的骨架挖坑埋上,防止被有心人追踪。
一个多月辗转流窜,方无邪很难确定自己跑到了哪里,他甚至还曾远远的看到过高楼大厦,也幻想潜入城市吃顿好饭,换身衣服。但他不敢那样做,一个月的时间,还不足以让恶性杀人案在人们心里淡化。
让方无邪稍微轻松一些的是他似乎摆脱了警察的追踪,最起码有十天没发现身后有尾巴了,当然,也不排除警察琢磨出他的行进路线,上前面设伏等着他。
为此,方无邪特意由一直以来的向西北行进,改成直直向北,走了三天,估摸着行进了二百多里,再没发现追击警察的身影,这才真的松了一口气。
他终于可以坐下来休息,在林间小河洗了个澡,然后爬到树上躺着,仔细分析那天宾馆诡异事件,规划自己该何去何从。
那天方无邪潜入宾馆,却无法制住小丁,本想翻窗离开,徐图后计。却不料小丁突然抽风,撞到刀刃上几乎来了个自断脖子,而萧炎则是站在门口,对着他诡异微笑。
方无邪蹂身扑上,要在警察上来之前,将萧炎擒获掠走,猛觉身后劲风袭来,余光一扫,竟是死的不能再死的小丁,右手死命拽住自己的头发,将脑袋砸了过来。
饶是方无邪艺高人胆大,仍是被这诡异的一幕吓到了,险之又险的避开头颅,也来不及在去抓萧炎,翻窗逃走。
在最初逃亡的几天,方无邪脑海中经常回忆起小丁扔出自己脑袋那诡异的一幕,甚至连睡觉都不敢。后来日日茹毛饮血,天天疲累到死,晚上寻到安全地方倒头便睡,那种恐惧感也就慢慢变淡了。
此时方无邪初步摆脱了警方追踪,静下心来,由小丁的诡异想到萧炎的微笑,这才能理智的将二者联系起来,猜想这一切绝非什么妖魔鬼怪,而是萧炎从中作祟。
虽然他还不知道萧炎用的什么方法,却已能肯定,这是萧炎借自己的刀,杀掉小丁的一石二鸟毒计。想必此事一经发生,对自己的通缉令就会马上发出去,且加了一条凶残杀害国家公务人员的恶名。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难道自己真的没有半分反击的机会吗?还是甘于认命,在森林中过茹毛饮血的日子,或是偷偷求助张扬,投奔张扬说的“老领导”?
唉!逃亡一个多月了,可到底是多少天了呢?怎么有些记不清楚。
也不知张扬有没有兑现承诺,保护小丫头的安全。若是一切安好,怕是已经快开学了吧!
方无邪觉得自身摊的麻烦算是没救了,可想到妹妹,心情就比之前好了许多,不知不觉躺在粗壮的树枝上睡着了。
夜幕降临,繁茂的枝叶遮着月华,让树林中更加幽暗。
大兴安岭森林深处,白日里气温能达到三十多度,到了晚上会骤降到十度甚至更低。方无邪逃亡一个多月,对此冷热变换深有体会,即便在睡梦中,他也能熟练的从自制百搭袋里掏出一张狍子皮,虽然未经硝制皮毛硬的像树皮,但夏季保暖还是绰绰有余的。
哗啦哗啦似有什么东西趟过草地,夹杂着闷闷的哼哼声,方无邪不用睁眼也知道是大兴安岭野生林区最霸道的动物,这玩意名为野猪。
东北老林子一直流传“一猪二熊三老虎”这样的老话,这充分证明了野猪的可怕。
不过并非所有的野猪都可怕,野猪喜欢群居,群居的相对温顺,遇到危险只顾着朝一个方向蹿,有时候一人、一马、一杆枪,就能追着群猪漫山遍野的跑。
只有单独行动的公猪才最难对付。
方无邪在逃亡过程中,追过兔子,套过棒鸡,撵过狍子,却从没和野猪斗过,能不能斗过野猪他不知道,但他却知道那玩意肉糙,生吃绝对咽不下去。
此时听到野猪从树下经过,方无邪睡意淡了,却不想醒来,稍微调整下姿势,不让自己掉下去。那野猪侧身瞄了一眼树上的怪东西,哼哼唧唧走远了。
方无邪迷迷瞪瞪的又睡了三五分钟,忽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
“嗖……”
这声音极像儿时的烟花玩具钻天猴,方无邪最初以为是做梦呢。但想到自己如今的逃犯身份,猛地睁开双眼,睡意全无,翻身伏在树上,动作熟练的好似多年猎手。
眼见一道流光直入天际,哨声响彻四野,疑惑自语道:“我去,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这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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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丛林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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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丛林猎手
在这寂静的夜晚,杳无人烟的大山深处,竟然突然响起尖锐又持久的哨声,差点没把迷迷糊糊睡觉的方无邪吓尿了,还以为自己被警察盯上了。
他猛地睁眼、握刀、翻身、伏身,右脚紧紧蹬住树干,做好了飞扑下树的准备,可在看到冲入夜空,声音渐消的穿云箭后,他又放松了下来。
“闹出这么大的声响,绝不会是警察围捕。难不成恰巧遇到了山间村落,孩童在放烟花?”
方无邪摸了摸树叶上冰凉的露水,摇头猜想:“夜半起露,现在估摸着是凌晨左右,又不是逢年过节的,村里孩子早睡觉了,不可能这个点儿还出来放烟花,难不成是跑到深山老林里的驴友?”
想到驴友,方无邪心中一惊。
他忽然想起刚刚睡觉时,有野猪从树下走过,似乎行进的方向,正是穿云箭射出的地方。
大晚上出来的单身野猪,基本上都是饿的睡不着的,这要是遇到野外冒险的驴友,岂不是正好拱翻了果腹!
方无邪虽然被萧炎以杀人罪通缉而被迫逃亡,手上也真的染了刀手“小丁”的血,可他骨子里绝非嗜杀冷血之人。想到可能会有旅人发生了危险,便顾不得许多,把狍子皮往腰间一缠,从高高的树杈上跃了下来,猫着腰在林间急速行走,往射出穿云箭的地方摸去。
那动作轻如狸猫,腾挪纵跃,声响几不可闻。
方无邪向前潜行了五六百米,当他爬上了一处不算高的小岗,耳中听到野猪的高声嚎叫,也看到了小山岗北侧不远处,影影绰绰,似有猛兽来回奔跑,翻腾不休,却并没有听到有人呼救。
“看样子并未得手!”
方无邪略微松了口气,可转念一想,又泛起了嘀咕。
若是一般的驴友,大半夜遇到野猪,定然是四处奔跑求救,怎会有能力与野猪这样纠缠,会不会是萧炎派来抓我的特殊武装呢?
方无邪心有顾虑,却也不能放任危险而不去管。他稍稍放缓了脚步,尽量调整自身状态,让脚步声变得更轻,几乎微不可闻,小心翼翼的向前。
待离“战场”还有四五十米左右,听到一个男童稚声稚气的喊道:“关大哥,这大野猪好厉害,你要真干不过,咱们就跑吧!”
既然有男童,那就不应该是萧炎派来的人。
方无邪心中稍定,又听一个男人哈哈笑道:“跑,开玩笑呢吧!我关宝傲啸山林数十年,何曾逃跑过。小文你等着,关大哥今天晚上请你吃野猪肉。”
小文稚声道:“关大哥又骗人,你还不到三十岁,怎么就能傲啸山林数十年,你当我小,就不识数吗?”
关大哥嘿嘿一笑,似乎要辩驳,但野猪哼哧带喘,追在他屁股后面,逼迫得说不出话来。
方无邪听二人说些没营养的话,料想暂时没有迫切的危险。想那关宝既然吹嘘傲啸山林,即便没有他说的数十年,也应该有一套对付野猪的法子,若对方能轻松解决野猪,就犯不着他出面了。
不说他尴尬的“杀人犯”身份,就说如今衣不蔽体、胡子拉碴的样子,都不适合跳出去吓人。
方无邪抱着这样的心思,潜到“战场”边缘,爬到一棵树上观战。
只见一男子灵巧的在树林里左右奔跑,应该就是自吹自擂的关宝。在其身后不远处,一头巨大的花斑野猪紧追不舍。
就在方无邪藏身的树前不远处,一个四五岁左右的男童,懒懒散散的骑在一匹不算高大的棕黄马上,若不是偶尔对着关宝喊一声“小心”,到让方无邪怀疑他已经睡着了。
关宝身体壮硕,奔跑起来却及其灵活,利用高大的树木阻挡花斑野猪的进攻,每当花斑野猪失去耐性,朝男童“小文”扑去时,关宝就会弯弓搭箭,在野猪身上留下一处喷血的伤口,这时候野猪又会掉头扑向关宝。
如此循环几次,野猪几乎变成了箭猪,气喘吁吁的累得不行。关宝背着的箭囊也射空了,随手将长弓挂在树上,从腰间抽出一把雪亮的短刀。
花斑野猪虽然是猪脑袋,可身上颤颤巍巍扎了近二十支箭,即便都是皮外伤,也是真疼。此时见猎物扔掉了弓箭,却抽出一把亮闪闪的刀子,竟有些不敢冲上去。
“小文,你看看关大哥猛不?能不能配上你小姨。”
关宝持刀朝野猪走去,那野猪或许心中想退缩,但一个“瘦小”的人类,却敢这样直面的挑衅它,心中的愤怒超过了恐惧,硕大的猪头向下一低,粗壮的后腿像牛一样刨着草地。
大招已经在酝酿中。
东北林子里的野猪打斗,翻来覆去就是两招,一个是用獠牙挑,一个是低头拱。但一招鲜,吃遍天,恰恰是这两招,成就了野猪的丛林之王地位。
这头花斑野猪将近四百斤,四个蹄子同时发力,霎那冲撞的力量堪比小型推土机,别说撞到人身上,就是碗口粗的白桦,也能被它一拱而断。
关宝右手挽了个刀花,由正面持刀变成反握,却似乎并不在意花斑野猪的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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