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从三号门的事情被他发现之后,他就一直在纠结,那三号门里到底有什么。
他们所在的农场只是天谴的分部而已,那有分部,肯定是有总部的,连分部里都有不能让他知道的东西,那总部呢?林宇不知道,他只知道他有必要去查清楚。
金蜜的存在,对天谴来说,毕竟是一大危害,他活着,天谴就无法高枕无忧。
如果换了是他面对这样的敌人的话,短时间内,他肯定也会选择跟他交好,然后暗中研究可以消灭他或者压制他的绝对武器,在那之前,就控制他的家人,这很好理解。
林宇绝对不相信天谴会安于现状,天谴肯定在寻找灭掉他的方法。
可以安枕无忧的话,谁会愿意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呢?控制家人,那也不是长久之计,天谴是必须传承下去的,要是在那漫长的时间里,林宇的家人出了什么意外,那……
所以,现在成为活佛,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重点,还是在于桑兰。
神迹当然是必须创造的,那是见到桑兰的最好方法,也是可以让他在天谴之前和桑兰接触的方法,如果被天谴捷足先登的话,只是一个单纯的小女孩,指不定就被忽悠走了。
“这件事,以后我可能会考虑一下,现在的重点,还是在于桑兰,天谴有太多的未知数我们都没弄清楚,而且我跟天谴之间还是只能活一个,更别说许夫子还没找到了。”
林宇这么说,詹美儿也是表示理解,他说的完全没错。
“林宇,你说许夫子是不是也是超能力者,他怎么对你那么有兴趣,而且他这次消失了那么久都没有来找你的麻烦,他是不是放弃了?还是说,他被车撞死了?”
詹美儿前面的话,还让林宇思索了片刻,后面的话,却让他忍不住笑出来。
那么牛逼的人,要是被车撞死了的话,那倒是好笑了,这种可能性基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他更愿意相信,连说话都感觉有些费劲的许夫子,估计是寿终正寝挂掉了。
“应该是超能力者,或者是觊觎帝蜂,想要用金蜜长生不老的老骨头,他那声音,估计两三百岁都有了,现在猜测这些也没有用,等见到他,自然就知道了。”林宇说道。
“见到他?”詹美儿有些疑惑,林宇怎么那么肯定能和许夫子见面。
林宇点点头,说:“没错,我相信,他早晚会来见我的,他不想让我活着,又杀不死我,所以我们之间只会有一个结局,那就是他继续对我下手,或者跟我来个面对面。”
“不过现在时机还没成熟,跟天谴一样,在没有一定的力量之前,他是不可能找上我的,所以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必须增强力量,只有那样才能对抗更强强大的敌人。”
詹美儿没有说话,不过林宇确定,他知道自己的意思。
既然打算要展示神迹,那能力有,地点也有了,唯独就差一个时间了,毕竟宗教这东西对时间也是很看中的,在合适的时间出现的神迹,那才叫神迹。
如果林宇随便来,万一就在恶魔出世的时间,他做了,那他就成恶魔了。
想知道黄晨几日,还不简单,上网搜索一下就ok了,没多久,詹美儿就找到了在往后半个月内的适合出现神迹的日子,那就是在朝拜大会的七天之前,也就是七天之后。
为了更显得真实,这些天,林宇必须到高僧坐禅的地方去沾沾佛气,而且在制造神迹的时候,也必须是在圣地里,在圣僧们的目睹下,这才是有效的。
林宇无所谓,反正在哪里待着都是待着,只要在花田里就可以,他这些天原本的任务就是来闭关让全能蜂采蜜的,只要全能蜂采蜜的效率不要掉下来,在哪里待着都一样。
第二天一早,林宇换上一身宽松的衣服,往传说中的圣地走去。
这个私人花田,占地数十亩,那叫一个辽阔,里面种植的全都是热带的花,这时候华夏已经是秋天了,然而得天独厚的热带环境,却让这里百花争艳,仿佛还是盛夏当头。
循着花田里的鹅卵石路,林宇一路漫步,往传说中的圣地走去。
昨天晚上林宇并没有把全能蜂收回蜂巢,在他睡觉的时候,全能蜂也是在不断工作,不过吞噬蜂蜜的状况还是没有半点缓解,早上打开蜂巢看了一眼,里面还是没金蜜。
全能蜂就在远处兢兢业业地工作,当初林宇还在想,这采蜜的工作蜂太少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677章 酒肉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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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现在,要是其他的帝蜂能醒过来,再来三个专业采蜜的,他也无所谓了,天知道这蜂巢还能吃下去多少,最近他倒是没怎么用到金蜜,但是没有蜂蜜,寸步难行啊!
再说了,林宇很有理由相信,帝蜂的进化速度减缓,跟蜂巢有绝对的关系。
要是不让蜂巢停下来的话,估计那几个还在沉睡的帝蜂是别想醒过来了,全能蜂倒是什么都能做,召唤蜂群也行,但是只有一个,要是遇到什么危险,他也会捉襟见肘。
蜂巢里一阵冰凉,林宇也懒得去看,反正再看,也是空空如也。
现在最关键的,还是蜂巢,他必须在一个礼拜内搞定,否则的话,无法储藏金蜜,他现在的金蜜存量也没多少了,要是被两颗子弹打中,差不多也要用掉,必须尽快提升存量。
点上一根烟,一路上烟雾缭绕,林宇远远地就看到了那个圣地。
说是圣地,其实那地方的风景跟别的地方比起来,还真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那地方显然不是让一般人进去的,周围的花田里还有人在掘地浇水,那边,却只坐着几个和尚。
连个凉棚都没有,只有几个和尚坐在地上,双手合十,默念着佛经。
幸好,那地方是用石子铺起来的,而且地上也有几个蒲团,附近有一条水流通过,微风徐徐,倒也不会很热,只是到了中午肯定也难以坐人,林宇丢掉烟头,走了过去。
说是圣地,其实就是一个地上铺着鹅卵石的小场子,大概四五十平方米的样子,在这场子的正中央,生长着一棵大概只有一人高的小树,小树上开着花,颜色十分鲜艳。
场子只有一条路通过去,在场子里,六个和尚围着中间的花树双目微闭,打坐入定,而在路的尽头,则站在一个脑袋能当镜子的年轻和尚,黄皮肤,倒是和别的和尚有些不同。
林宇走了过去,双手合十,对那年轻和尚唱了个佛号:“阿米陀佛……”
“施主,是阿弥陀佛,不是啊米托福,你这佛号都不能好好说,还是回去吧。”
林宇没想到的是,那和尚居然对着他一阵数落,见林宇没回答,马上接着说道:“而且这地方是我们庙里的,一般人不给进,你要是看看热闹,在外面拍拍照片就好了。”
这小和尚的话,让林宇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年头居然还有这样的出家人。
而且他是用华夏语在说话,显然是跟他来自同一个地方,大家都是老乡,身在异国他乡的怎么也不照顾一下呢,这和尚,有意思,比当初在南湾市遇到的那个大和尚还有意思。
“佛主面前,人人平等,你这和尚,怎么这么说话呢,信不信我告佛主啊!”
“施主,你可就别扯淡了,佛主早死了,还听你告呢?”小和尚嗤之以鼻,这句话,倒是让林宇无法淡定了,这家伙不会是假和尚吧,有哪个和尚敢说佛主死了的?
“师父跟师兄都说了,佛主死了一千多年了,我们和尚修行的,那是佛主的精神,是佛主的层次……”小和尚继续说着,不过这次他没有一直说下去,而是说到一半就转过话锋,有些嫌弃地看了林宇一眼:“你一个凡夫俗子,和尚我跟你说你也听不懂,走吧走吧。”
“我说和尚,咱们都是华夏人,你这样对老乡可不太好吧?”林宇笑着说。
和尚却懒得管林宇怎么说,就是堵着路,管你什么老乡不老乡的,要不是师兄昨天晚上喝啤酒喝多了,今天他也不用自己来站岗,要是我师兄来了,那块头,把你吓死。
这些个老和尚,一个个都是得道高僧,就等着一朝顿悟了,这地方闲杂人等不能来,就算是我现在跟你讲话,也已经打扰到他们了,要不是那个鸟寺里没人,让我来照顾这几个糟老头子,我都懒得来,又不管肉不管酒的,工资都没得发,你可别再给我找晦气。
小和尚的话说得有理有据,让林宇有些无法反驳,但是林宇的注意力却不在他后面的这些话上,而是那个喝啤酒,赶紧看向小和尚,问:“你师兄不是和尚么,还喝啤酒?”
林宇见过的和尚不多,会喝酒的和尚,也不多,就一个,南湾市的大和尚。
当初在南湾因为被天谴的雇佣兵追杀,林宇也顾不上和大和尚多聊聊就走了,后来偶尔还会想起那个憨态可掬的酒肉和尚,不会这么巧吧,在这地方,也能碰上个老熟人?
“谁说和尚不能喝酒了,再说了,啤酒能叫就吗?你吃个老婆饼里面有老婆?你买个雪碧还真能透心凉?透心凉那就是死人了!”小和尚字句珠玑,说得林宇无言以对。
果然是玩宗教的,这嘴巴一般人根本说不过,反正林宇甘拜下风。
看来想过小和尚这关,不容易了,林宇眼珠子一转,却是马上有了计较。
“走吧,赶紧的,不然等我师兄来了,他可会打人啊。”小和尚见林宇转身走,马上笑了起来,说了半天,也就是个软蛋,连他一个小和尚都不敢闯,还想进什么圣地。
林宇没有理会小和尚,反正跟他耍嘴皮子没意思,他总不能打他啊。
回到驿站之后,林宇马上找到老板,让他给弄点儿啤酒,美金拍下去,老板倒是好说话得很,但是一看到林宇搬着酒就往外面走,却马上就不乐意了,这怎么行啊。
老板那蹩脚的国际通用语,着实让林宇纠结了好一会儿,不过一阵连说带比划,林宇也就明白了,这酒只好在里面喝,在附近喝也可以,但是就是不能带到圣地去喝。
圣地那是啥地方,佛主他老人家当初顿悟的地方,酒一过去,就不神圣了。
林宇都不知道老板是怎么看出来的,不过看来,这酒是不能过去了,不过他也懒得去管老板,拍着胸脯保证自己就在边上晃悠一下,不去圣地,老板自然也就乖乖松手了。
你不让去老子就不去啊,圣地又不是你家的圣地,老子偏偏就飞去不可了呢!(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678章 林宇的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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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抱着一箱酒,后来发现,有些太明显了,而且没有下酒菜也不行啊,把啤酒往车后座一丢,开着车就离开了花田,等到再次回来,下了车,从后备箱里取出一个背包。
那背包里装着的,除了刚才那一箱子啤酒,其他的,就是他刚才到外面扫荡的成果了,什么干果花生牛肉干,都是方便携带的下酒菜,背着背包,他再次往圣地的方向走去。
远远的,林宇就看到那小和尚从地上站起来,显然是发现他来了。
不过这次,林宇并没有靠近圣地,而是就在圣地外边二十米开外停下来,冲那小和尚招了招手,然后就取下背包放在地上,大大咧咧地坐下,把背包里的东西都取出来。
先拆开那些下酒菜的包装,林宇拿起一块牛肉干,闻了闻,丢在嘴巴里。
十二瓶啤酒整齐地一字排开,下酒菜就放在面前,林宇掏出开酒器,一瓶瓶地把啤酒全部打开,然后就抓起其中一瓶猛灌了一口,在花田里喝着冰镇啤酒,那叫一个透心凉。
林宇没有去看小和尚,不过这时候,全能蜂却飞了过去,小和尚的反应,他通过全能蜂看得清清楚楚,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小和尚,现在看着那一排啤酒,已经在吞口水了。
让他有些意外的是,小和尚并没有走过来,而是看着他,从他的黄色和尚服里掏出一部手机,好家伙,还是苹果七代的,这小和尚的经济实力倒是不错,他马上拨通一个号码。
师兄,我在圣地这边呢,快过来,有个咱们华夏的小子就在边上喝酒,别废话了,昨晚上你喝了那么多,老弟我现在酒瘾犯了,你可不能不管,不然回国后我告师父去。
行行行,不要多说了,赶紧过来,那小子诱惑我呢,我了个去!
小和尚的声音压得很低,林宇却通过全能蜂听得清清楚楚,等小和尚把手机收起来,林宇也让全能蜂继续到边上采蜜去了,林宇喝着啤酒,吃这花生米,抽着香烟,爽!
看来这小和尚还真是个酒肉和尚,和他在南湾看到的大和尚是一类的,这个方法兴许还真的管用,林宇心中暗笑,却是不动声色地享受他的美酒,那叫一个舒坦。
这时候,太阳已经上了三竿,别说是穿着长袖长裤外边还包着黄布的和尚,就连喝着冰镇啤酒的林宇也是开始冒汗,这啤酒是治热的良药,越喝越好喝,越喝越滋味。
又干掉一瓶啤酒,林宇打了一个酒嗝,转过头去,小和尚正冲着鼻子扇风呢。
“小和尚,想喝就过来吧,别说老乡不照顾,我可没你们和尚不近人情,再说了,这酒开久了可就苦了,口感也得变差,这牛肉干……”林宇冲着小和尚吆喝了起来。
“老子可不上你的当,我师兄待会儿就来了,还带着好东西,馋死你丫的!”
林宇忍不住一笑,看来这小和尚心眼也多,这都给他看出来了,不过这倒是省得跟小和尚多说了,他今天对圣地的事情倒是不怎么在意了,他更像看看,他师兄是何方神圣。
又是一瓶啤酒下肚,林宇也有些撑不住了,不过这个倒不需要担心,他从贴身的口袋里取出一个不锈钢扁酒壶,从里面取出一些金蜜,马上把啤酒变成了琼浆玉液。
一瓶接着一瓶,林宇也不给小和尚剩下了,反正他那师兄应该快到了。
不一会儿,十二瓶啤酒就被林宇消灭到只剩下一瓶,拿在手里一口一口地品尝,让林宇纠结的是,那小和尚的师兄,不会是不来了吧,这都二十几分钟了,还没赶到?
事实证明,小和尚的师兄估计还真不怎么靠谱,不但是他觉得不对劲,小和尚好像也有些着急了,掏出手机又是一阵打,但是打了半天好像都没人接电话,急得他一头的大汉。
“哈哈,小和尚,丢人不,你说你丢人不,还你师兄呢?人都不管你,就把你丢这儿晒和尚干,指不定他这会儿就在外边儿喝啤酒吃肉呢。”林宇大声笑了起来。
林宇却没想到,这小和尚对他师兄还是挺信任的,当下对着他吐了口水。
“娘希匹,小子,我师兄去弄牛肉了,印度这边可不好买牛肉,要是没大块牛肉吃,啤酒算个鸡毛玩意儿啊!你小子不懂享受,小和尚懒得跟你啰嗦。”小和尚说着吞了吞口水。
“嘴巴倒是挺硬的。”林宇笑着站起来,走过去,将啤酒瓶举在他面前。
小和尚站了一个早上了,还被太阳晒了这么好一会儿,现在正是口干舌燥,本来喝点儿水还能压一压,但是在林宇打开酒瓶子,闻到啤酒的味道之后,水哪里还能喝得下?
“施主,你可别逼和尚犯罪啊,赶紧一边儿去,我跟你说,今天你要是乖乖上供,和尚一高兴,兴许还让你进去了,但是你诱惑和尚,和尚不高兴了,赶紧滚滚滚,边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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