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吴笛的横空出世,这位万芳媛,绝对是同龄人中最耀眼的天才作家,虽然她的天才,与她有一个传统作家的母亲不无关系。
万芳媛十六岁时,还是华夏少年作家学会的主席,她与华夏作协的关系也非常密切
这一次。吴笛在拒绝加入华夏作协之后,显然也让华夏作协的某些官员比较恼火,而让人玩味的是,万芳媛这位与吴笛同龄的少女作家。卸任华夏少年作家学会的主席之后,则高调加入华夏作家协会。
这个消息,便被骄御传媒旗下的媒体大肆报导,它们开始故意拿万芳媛与吴笛做对比,并认为在个人品德方面,万芳媛这位少女作家,远远超过吴笛,甚至还批判吴笛现在的所作所为根本就算不上一名作家,只是一个肤浅的偶像而已。
无论怎么看,万芳媛这位根正苗红的少女作家。才算是真正完美的传统天才作家,这一年高三的毕业的她,已经被中都大学破格录取,而且的她的作品还获得了这一届人民文学奖,一个分量还算重的文学奖。当然远远不能与周迅人文学奖相比
万芳媛在这个暑假已经确认,在进入中都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习的同时,还成为了新周刊的一名特约记者,足见她已经越来越受骄御传媒的重视了。
在骄御传媒高层看来,万芳媛最让人无奈的地方便是,若没有吴笛这样的美少女作家在前,还能厚着脸皮吹嘘万芳媛是美女作家。但是有了吴笛做比较,万芳媛那六、七分的容貌,就实在不值一提了。
若是万芳媛能够再漂亮一些的话,脑残米分更多一些的话,其影响力,说不定还真可以与吴笛竞争一番。
有时候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吴笛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固然是因为她的作品确实不错,但她的容貌也起了更大的作用,天才作家并不稀奇,美少女也有很多。可当这二者结合起来时,就产生了很大的化学反应,更不用说,吴笛还多才多艺,不仅仅是作家,她还兼具插画师、原创音乐人、歌手这样的职业。
这样的吴笛,绝对不是万芳媛可以相比的。
在骄御传媒的媒体们别有用心地炒作吴笛与万芳媛这两位即将成为校友的“天才美少女作家”,希望自己旗下的万芳媛也能拥有吴笛那样的影响力时,吴笛却一点也没有将这种事放在心上,她压根就没关注过什么新周刊。
吴笛向来知道人红是非多的道理,她聪明的地方在于,在看对她个人的报导时,她让她的私人助理只筛选出赞美的报导,然后她看了就心情舒畅了,至于那些批评的,她直接命令助理别让这些影响心情的评论出现在她的眼前。
人活在世上一定要快快乐乐的,不要为自己加上一道又一道的枷锁。
当然,对于自己文章的批评,吴笛却总是看得很仔细,她对待写文的态度,一直非常严谨认真。
吴笛不关注这种消息,不代表吴笛的那些米分丝们不关注。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骄御传媒故意将万芳媛与吴笛放在一起比较,也有借用吴笛的名气,让万芳媛的名气更上一层楼的想法。
与吴笛的安静写作不同,万芳媛在网上、传统媒体上都比较活跃,而且她喜欢写时事评论,算是比较著名的“女公知”,在当今华夏,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词汇还是比较中性的,不像吴笛那个世界,公知这两字和砖家、叫兽一样,都已经臭大街了
万芳媛曾公开表示,在当今文坛,她最欣赏的作家,便是姚琼,并非姚琼的文章,而是姚琼那独特的个性,实际上万芳媛的所写的文章也非常具有个性,她作品的内容看上去特别大胆、另类、坦率直白。
在她十一二岁时,她就能够成熟地、平静地谈论着恋爱、月经、性,甚至伟哥,丝毫没有大惊小怪。她也坦白地写出了孩子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对出名,对升官当班干部发财的看法。
翻翻书的内容:你发育了吗、比胸脯、鱼水缠绵真是让人头晕目眩。人们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万芳媛怎么敢这样写她甚至自己在书中公然写到早熟的苹果好卖,我找男朋友,是大大地有标准。要富贵,要潇洒,要浪漫,要健壮
因为万芳媛时有一些妙论出现,便使得她的关注度确实挺高,微博米分丝有将近八百万,虽然比不上吴笛那让人恐怖的八千多万米分丝关注,稳居米分丝榜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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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更新不知道能不能准时……以及大学学霸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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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我在去桂林的飞机上,参加一个作家培训活动,七月四号到七月七号,也不知道这几天有没有时间更新
最近的更新确实不给力,主要便是因为卡文卡得比较厉害,而且创作激情期已经过去,写出来的文章质量自己也觉得不是很高,感觉就像是为了写而写一样。
马上就要进入大学情节了,作为刚刚大学毕业的我,当然对大学生活有很多回忆与感慨,不过我上的大学也就是最水的一本,不是什么名校,而且我感觉我这样混了四年的学渣,肯定写不出大学学霸的感觉,有没有真正的大学学霸提供些好的思路,写在书评区的征集帖中吧,感觉合适的我会采纳的。
上大学吴笛肯定是住女生宿舍的,我又没住过女生宿舍,也不知道女生们作为室友相处起来到底怎样,本书有女读者没提供点比较贴近生活的女生宿舍趣事可以吗
以及,吴笛是中文系的,还会辅修历史系,弄个高逼格的双学位,不过我这个学渣作者是数学系的,完全不搭界啊中文系与历史系的大能多提点意见呗。
最后,厚颜求月票嗯,这句话其实是最重要的,毕竟数据越好,越能让作者有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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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用心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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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吴笛的米分丝可以说成份十分复杂,因为吴笛在文学、绘画、音乐三个领域都有让人瞩目的成就,有人因为文学而成为吴笛的米分丝,有人特爱吴笛那唯美精致的画风,有人则喜欢她那曲风多变、悦耳动听的音乐
还有一些用心险恶的人,则伪装成吴笛的脑残米分,以维护吴笛的名义,去到处给吴笛拉仇恨,这实际上也是吴笛有那么多人讨厌她的原因之一。
这一次,被骄御传媒拉来与吴笛作比较的万芳媛,就被某些混入吴笛米分丝群中的阴险小人盯上了,他们煽动了部分不理智的米分丝,直接去万芳媛的微博下大放厥词,至于度娘吧,因为关注人数才两千多,所以倒也没有爆吧的必要了,人气实在太低
“万芳媛你这婊子还想和我们的小笛子相比,别逗了行不行,你看看你最近上市的不曾沧桑,写的都是什么jb玩意,总销量能超过百万吗连三国系列小说的预定销量都比不上,就这样也好意思叫天才女作家”
“sb万芳媛,sb新周刊,长这么丑也好意思叫美女作家我们家小笛比你不知道漂亮多少倍”
“垃圾作协的走狗,我们家笛笛不加入作协就因为作协太黑暗太垃圾了,你万芳媛加入华夏作协,一定给那些大腹便便的官员艹不少次吧话说你这么丑,也有人要艹你都是什么奇葩审美观”
万芳媛这一次当真是莫名躺枪,事实上,她刚刚从国外拉丁洲某国举办的世界杯看球回来,还准备给新周刊写一些有关足球的采访稿,她挺喜欢足球的,她选择中都大学,除了因为它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之一,还因为中都大学。是华夏豪门俱乐部“皇家中都”的青训营所在地。
而华夏最著名的几个球员、教练都与这个俱乐部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著名教练唐恩、常胜,以及著名球星楚中天、陈英雄、荣光等,都出自这个优秀的青训营。
万芳媛与吴笛没有太多的交集。虽然她其实也看吴笛的言情小说,因为那确实是一种享受,作者比起读者来说,承受能力强得多,不会因为虐心的剧情而动容,反而会思考,如果我来写,会如何做
当然,万芳媛与吴笛就不是一个类型的作家,她更擅长杂文、散文。而在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上,并没有太高的造诣,真正厉害的长篇小说,可不是那么容易写的。
可以说。之前的万芳媛与吴笛完全就是井水不犯河水。
然而这一次,她从国外回来后,看到自己微博上一群喷子,还一副以吴笛脑残米分自居的样子,她本人就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万芳媛怎么说也是一位要强的天才作家,作为一名才女,为人也比较犀利。莫名遭受到这样的对待,她当然要反击,她先是直接发了一个微博:“能不能管一管你的那群疯狗,太恶心了吴笛”
吴笛平日里不怎么玩微博,都是交给她的形象管理团队管理的,他们很快就做出了反应。发现这确实是吴笛米分丝的错误之后,第一时间就进行了道歉,并约束米分丝的行为,但是看她的微博发言,比较官方化。显得没什么诚意。
因为这件事,万芳媛对吴笛的印象也直线下降,其中当然也有一些嫉妒与不服气的原因,毕竟她现在的名气,与吴笛相差实在太大。
她决定写一篇杂文,抨击越来越脑残的米分丝文化,而且她还想要当着吴笛的面,将这篇文章读给吴笛听,反正她和吴笛即将成为校友,总有机会见面的。
而吴笛其实也被阴了,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这件事。
她这个时候,还在网球场和吴迪打网球,这是她两世最喜欢的运动之一。
今日的吴笛,系着马尾辫,戴着网球帽,穿着米分红性感的网球套裙,这是很漂亮的网球服装。
吴迪忍不住瞥了对方那白皙如雪的美腿两眼,然后淡定地拿着网球拍到了另外一块场地,在知道妹妹最喜欢的运动是网球之后,他就基本上不打什么篮球了,而是陪妹妹打网球。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的网球技术还比较一般,算是入门了吧,而吴笛可是真正的高手。
两人并没有来很正式的比赛,而是随便打着玩,就像是乒乓球那样。
“我要发球了哟。”女孩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很开心地说道。
吴迪被这样的笑容所感染,也露出了微笑,他回应道:“我准备好了。”
他的话音刚落,便见到对面的吴笛将网球抛起,一个极为标准的发球动作做了出来,只听到“砰”得一声,球速极快
吴迪根本就没反应过来,他甚至还在看女孩那微微飘起的米分色裙摆,而后网球便从他的身侧飞过,这是一个非常棒的ace球
吴迪忍不住苦笑道:“太厉害了吧,让让啊”
“是你太不专心了”
“好吧,抱歉抱歉,我会认真陪你的。”吴迪翻了翻白眼,心说打网球哪有看妹妹打网球的姿态来得享受更不用说,今日穿着网球套裙的妹妹,相当美丽性感,那完全勾勒出了她匀称曼妙的身材。
在妹妹刚刚大力发球时,她胸前那晃动的玉兔,则让吴迪分了神。
不过在这之后,吴迪的状态也渐入佳境,他的运动天赋本就非常出众,凭借着他不惜体力的奔跑与作为男人的力量,倒是还能挣扎一番,有时候一些高质量的回球,也让吴笛十分棘手。
就在两人沉浸在运动的快乐之中时,却有不速之客到来,在另外一个场地上,一个男人用贪婪的目光看着吴笛那美丽的身影,他终究没有忍住,带着自己的两个跟班,来到吴笛所在场地。
名为高腾的男人,一看身份就颇为不凡,他在手上转着自己的网球拍,懒洋洋地对吴笛吩咐道:“美女,来陪我玩玩怎么样一小时给你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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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五章 我要打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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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腾并不认识的吴笛,而本人的身份,其实是个暴发户家庭出身的富家少爷,因此他当然不知道吴笛真正的身份。
他只知道,他在第一眼看到这个穿着米分色网球套裙的马尾辫女孩时,就觉得有些口干舌燥,而他看了吴笛那打网球时的美丽姿态后,他感觉自己完全被这个颇为英姿飒爽的女孩迷住了
吴笛看到高腾那炽热的目光,眉头微皱,心说这人不是在说胡话吧,她是什么人,难道还会看上对方那点小钱
吴迪走了过来,挡在妹妹的身前,淡淡道:“你是什么人”
高腾上下打量了吴迪一眼,嗤笑一声:“我看上你马子了,给你十万,赶紧滚”
吴迪笑了,没想到他居然还会被人砸钱,而且刚刚他也听到了,说是给吴笛一小时五千元钱陪人家,这简直就是笑话
“笑什么笑你也不打听打听,在这一带我高腾是谁,赶紧滚吧”高腾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吴迪挡着他的视线,实在让他非常不爽
吴迪也懒得废话,一个巴掌就抽了上去,然后往高腾下半身就是一脚,他抓起高腾的头发:“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谁。”
高腾痛哼一声,有些畏惧地看着说动手就动手的吴迪,他大声道:“给我喊保安,打人啦”
高腾的两个跟班赶忙上来帮忙,然而他们哪里是练过格斗术的吴迪的对手,被他三两下就放倒在地,他依然拎着高腾的头发,一只脚还踩在一个跟班的脑袋上,脸上的神情倒是显得挺痛快,似乎很开心有人上门来给他打脸。
吴笛则在一边悠闲地用网球拍玩着球,她刚刚还抽时间报了个警,在谨慎的她看来。这次他与吴笛来的这个网球场是随便找的,没有主场优势,被人家玩人海战术就不好了。
当然,她可不怕什么人海战术。不过吴迪这小子就是个拖累,有鞭子在手,她连枪都不怕。
吴笛的谨慎还是有道理的,过来的保安,分明就与高腾等人是一伙的,他们见到高腾被如此对待,连问话都不问,直接就冲上来想要将吴迪打一顿。
吴迪见到来了十余人,心中微微一凛,头皮也隐隐有些发麻。他这才发现,自己刚刚似乎太冲动了,这地方终究不是他的主场
吴迪在走神的一瞬间,忽然听到一声“小心”,他赶忙将高腾一推。然而他身上却被结结实实地挨了几棍子,让他感觉火辣辣的疼,这些保安下手真他妈的狠
“小子,敢这样对待高公子,我看你是不想活了”为首的保安恶狠狠地说道。
“飞哥说得对,在这里,没人敢惹我们高公子”有手下立马接着说道。
缓过来的高腾。一脸狰狞,他恶狠狠地说道:“妈的给我往死了打,把你打残,然后搞死你马子”
“我艹”吴迪咬牙站起,一股热血涌上心头,一副要拼命的样子
“给我退后”吴笛果断将吴迪往身后一拉。挡在吴迪面前,淡淡道:“我已经报警了,你们还要动手”
“报警哈哈天真,警察来了,也要给我高腾的面子这样吧。你当我马子,我放了这男的”高腾一边这样说,心里却非常窝火,这么好的妞居然被人喝了头汤,他就觉得自己被带了绿帽一样
高腾在这一带横行惯了,不知祸害了多少女人,他最喜欢的就是个雏儿开苞
“哼”吴笛也懒得废话,一鞭子抽了上去,那速度,简直肉眼难辨,她的鞭法,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高腾只觉得脑袋上一股剧痛传来,而一只眼睛更是痛得要人命,他惨叫一声,捂着自己的眼睛跌倒在地,他的右眼上下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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