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笛这个“阴险”的女生欺骗了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她一定会找到报复的机会的!
英语老师欧巴桑黄莹一脸严肃地夹着英语课本和备课本走进了教室,她已经知道了,刘玉芳并没有将她对吴笛的“告状”放在心上,甚至回办公室后,还大肆表扬吴笛在语文课上的突出表现。她是这样形容的——
“吴笛这小女生在早读课上真的花功夫了,我明明只要求学生背诵《荷塘月色》的两段,但她显然把全文都背下来了,这种百分之两百完成任务的学生,真的不多了呐!”
黄莹听了刘玉芳的言论,心中却对吴笛更加不满了,这吴笛是什么意思?
在她的英语晨读课上睡觉、写乱七八糟的小说,却在语文早读课上那样认真,这简直就是对她**裸的打脸啊!
“class_begin!”黄莹面无表情地说道。
“stand_up。”班长朱文玺条件反射地喊道。
“good_morning。s。”
“good_morning,teacher。”
“sit_down。”
一段充满了天朝风的英语上课开始时的对话过后,英语课终于正式开始了。
黄莹早就已经说过,英语课一开始要喊人上去听写,这上黑板听写和在下面听写可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在下面听写的同学,一般听写完后,都是同桌互换着批改。只要同桌关系好,想要多少分那还不是可以控制的事情?
当然。正因为出现了这种情况,老师也有应对的法子,那就是收上去,换组批改,这样想改分数,那就比较难操作了。
其实。如果脸皮厚一些的话,还可以在听写时,偷看“不幸”被叫到黑板上去听写的同学。
这种事情也许只要是没有认真背单词的学生都会去做,这些学生比较喜欢英语老师喊优等生上去听写,这样他们抄了之后。就不必担心重默了。
吴笛此时才记起黄莹今天晨读课批评她时,似乎对她说——
“吴笛!晨读课不好好背单词,居然睡着了?给我站起来清醒清醒!待会英语课上课后让你上去听写,默不到八十分先给我把今天所有的单词都抄五遍,然后晚自习主动到我办公室来重默!别以为长得漂亮就可以懒散任性!”
其实对男人来说,有钱,自然可以任性;而对女人来说,长得漂亮又有钱,更加可以任性。
吴笛这个时候一点都不担心黄莹把她叫上黑板去听写,只因她自己虽然没有背单词,但吴迪这个分身却在这上面花功夫了,只要吴迪记住的东西,她自然也就记住了。
可黄莹也不知怎么了,居然暂时忘记了晨读课那事,她点了“刘墨茹”“李方园”的名字,让这两人上来听写。
李方园实在是太苦逼了,他今天不仅被语文老师喊了,又被英语老师点中,不过谁让他前科累累呢,这厮就是一个极其偏科的男生,属于刘玉芳、黄莹的重点关注对象。
事实上,李方园在听到有刘墨茹这个英语科代表出马,心中顿时一喜,因为这样的话,那他便可以直接在座位上抄起来了,省得默不好再向为他批改的同学打招呼……
可在听到黄莹点了“刘墨茹”后又点了他,他之觉得眼前一黑,真想叹息一声——不幸啊!
就在他自怨自艾,拖拖拉拉磨磨蹭蹭地走向黑板上时,全班都忽然听到一个略显低沉的女声:“黄老师,你晨读课时不是说让吴笛上去听写的嘛?”
插嘴的自然是吴笛的同桌王绮,她摆明了想要找回在语文课上的“耻辱”,她可不信,整节晨读课都浪费了的吴笛,能够达到默写八十分!
王绮的行为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有些像小学时,放学了老师的作业还没布置,然后正准备离开,大家都在窃喜,总有多事的人说——老师你作业还没布置!
李方园都已经在过道上走到一半了,脸上更是带着无限苦逼的神情,像是在赴刑场似的,但听到这话时,立马就停了下来,看向了吴笛,那眼神就像在看救命恩人!
吴笛向他礼貌地笑了笑,让李方园不由心中一跳,大小姐不愧是大小姐,当她展露笑容时,恍若一树花开。
对于王绮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吴笛一点都没放在心上,甚至还要感谢对方,给了她一个再次展现自己的机会,也许能稍稍扭转一下黄莹对她的偏见。
果然,英语老师黄莹被这么一提醒,自然想起了晨读课上睡觉的吴笛,她让李方园下去,换吴笛上来听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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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黑板上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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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笛很淡然地走了上去,自信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就是胸有成竹。
王绮却冷笑地看着对方的背影,和吴笛一起在黑板上听写的,可是英语科代表刘墨茹,对方在英语单词的背诵方面,一向非常扎实,所以这默下来之后,两人一比,吴笛可要丢脸了,估计会被黄老师当成反面教材,因为她吴笛绝对默不到八十分!
吴笛走到了黑板上,黄莹看着她那完美精致的容颜。她必须承认,这个少女确实长得漂亮,不过在发现吴笛那种自信到超然的神情时,她心中自然就有些不爽了,她可是知道,今天英语晨读课,吴笛根本就没背单词,却还装成这种有恃无恐的样子,实在让她觉得非常讨厌!
没错,在同学们眼中的“胸有成竹”,在黄莹看来,就是有恃无恐!
黄莹希望吴笛能够在她面前服软,将那种大小姐的傲气完全收敛起来,作为老派教师,她最看不惯吴笛这种因为出身好,就在学习上马虎懒散的态度!
等着瞧吧,这次英语听写,她要好好地借机狠批吴笛一顿,她甚至都想好说辞了——
“看看人家刘墨茹听写的,再看看你的,同样的背单词,怎么差距就这么大?你现在不好好学英语,将来有你后悔的!刘墨茹长得也不比你差啊,人家怎么可以沉下心来背单词,你就要在英语晨读课上写乱七八糟的小说?”
一想到可以这样在全班面前训斥对方,黄莹心中充满了得意,她绝对不会承认,出身贫寒的她还有那么一点小心思——你吴笛就算是千金大小姐又如何,还不是要被我教训?
黄莹的英语听写,一般都是从要背的单词、词组中随即选取十个。其中单词七到八个,报英文,写出单词本身与词义,而剩下的词组是报中文,然后写出词组。
对吴笛来说,黄莹怎么选都无所谓。因为她的分身吴迪已经将要背的单词全都背好了,退一万步讲,如果一时之间她真的突然想不起来,那也可以让吴迪去翻英语课本。
所以这次听写,根本就没有任何悬念!
“forecast。”黄莹开始报出了第一次要默的单词。
吴笛连反应的时间都不要,直接默出了单词,然后写出中文“预测,预报”,而且她还是下意识用了极为的英文圆体字。这可比大路货的斜体字逼格要高得多。
而且她默写的速度居然比英语科代表刘墨茹都要快!
黄莹一直盯着吴笛,见到对方干净利落的表现,不由微微一愣,显然她没有想到吴笛表现得这么出色,而吴笛笔下的圆体字,更是显得美丽优雅,反正她是写不出这种字体的……
在她生出一丝敬佩之情时,却立马心中冷哼一声。哗众取宠!
吴笛可以听写得这么快,估计是侥幸遇到了这个已经会背的单词。
不过接下来。随着吴笛不假思索地用圆体字正确默写黄莹报出来的单词,连词义都和单词表上一模一样时,没有任何误差时,黄莹的心中略显失望,看来这次没法借题发挥了……她的神色却愈发严肃。
“留心,密切注意。”黄莹报出了最后一个词组的中文意思。
吴笛在黄莹报“留心”时。就把“_for”准确地默写了出来,然后将粉笔往下一放,便迈着优雅的步子,淡定地走了下去,她甚至听到了其他学生在看到黑板上她那如同艺术般的字体时。发出的赞叹之声……
一旁的刘墨茹,则被吴笛的速度小小地影响了一下,顿了起码五秒钟,才将这词组写出来。
刘墨茹放下粉笔时,有些好奇地向吴笛默的单词那儿看了一眼,她瞬间瞪大了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惊异!
说实话,她心中也认定了,这次上黑板默写,她就是被黄莹用来和吴笛比较的,甚至可以说是打击一下吴笛,她对此一点也不排斥,反而乐见其成,英语一向是她的强项,至于听写这种东西,对基础扎实的她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她有着充分的信心,在这一项上胜过吴笛!
再加上吴笛整节英语晨读课,前半节基本上在伏案休眠,后半节又被黄老师喊出去站着了,根本就没有背单词的时间,如此一来,吴笛又怎么可以听写好?刘墨茹在心中为吴笛默哀……
不过无论如何,能胜过吴笛一筹,她的虚荣心自然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可是,吴笛的表现却让她大吃一惊,毫无疑问,对方能够听写那么快,就是因为背得非常熟练,估计正确率会是百分之百,而最让刘墨茹惊讶的,则是吴笛那优雅的英文圆体字以及中文的行草,这字实在是太棒了,完全就是真正书法艺术嘛!
每当吴笛从他前方的过道走向自己的座位时,邹峰都喜欢抬起头看对方的眼睛,如果能够与她对视的话,他都会觉得窃喜,可惜这种事情没发生过几次,大小姐就是大小姐,走起路来都目不斜视,略显盛气凌人。
然而这次他刚刚抬起头,却一下子被黑板上吴笛默写的内容吸引住了,待到他的身边一阵幽香飘过,他才回过神来,下意识嗅了嗅鼻子,然后回头,震惊地看了吴笛一眼,一句话没说,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才再次回过头去。
其实吴笛能够默写满分,并不会让他意外,毕竟对方在语文课上的表现,已经让邹峰心服口服,他觉得吴笛的记忆力一定很好,既然连那么长的《荷塘月色》都能全文背诵,那这不算多的单词,估计扫两眼也就记住了。
可吴笛的字,不论是英文的还是中文的,都实在是太漂亮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书法大家在黑板上写字呢!
邹峰从来不知道,吴笛还有这么一手好字,真是字如其人呐!
王绮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甚至觉得都快要咬破了,尝到了血的味道,盯着黑板上吴笛的那如艺术般的听写,她知道,这次她小小的报复,又落空了,反而成了吴笛展现自己的机会!
为什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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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新奇的宿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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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写完后,黄莹让前后桌交换听写本,然后互相批改,而她则给黑板上俩同学默的批改,大概这次批改她是最快的,因为吴笛与刘墨茹默的,都是正确的,一点也不要她纠正。
尤其是吴笛所写的单词与中文,因为字写得实在太好,黄莹觉得自己都不忍将其擦掉了……
说真的,之前吴笛的表现也让黄莹十分惊讶,不过对方既然能默写满分,说明之后吴笛还是下功夫去背单词的,这一点,黄莹再怎么讨厌这位大小姐,也不能否认。
其实两位同学都默了满分,并不符合她的本意,她叫人上来听写,总是叫一个优等生,一个“差生”(加引号是因为强化班没有典型意义上的差生,只有不认真的学生),然后拿“差生”所默的来当反面教材,给全班同学都加深印象,顺便让“差生”丢丢脸,下次认真背单词。
记得黄莹总是这样痛心疾首地教育没听写好的学生,说:“你们以前都是各个初中的佼佼者啊,脑子肯定没问题的,为什么不能好好地背单词呢,在我看来,强化班的学生,在听写时都应该全是满分!”
很显然,这次黄莹喊吴笛上去的目的,就是让她当个反面教材,不过她的目的没有达成,这无疑让她心里略显不爽,但她强忍着这种不爽,反而故作欣慰地表扬道:“这次听写,看来吴笛同学确实认真准备过了,这中文词义,甚至比我们的英语科代表刘墨茹都写得全,very_good!当然啦,我想说的是,这圆体字虽然很漂亮。考试的时候还是别用为好。”
黄莹觉得自己这种“不计前嫌”的行为,展现了她作为老派教师的师德。
不过她最后还是敲打了一下吴笛,因为她觉得吴笛故意用圆体字就是在特意出风头,作为一个老派教师,她其实一点也不喜欢那种锋芒毕露的学生。
这个时候,英语科代表刘墨茹又飞速向吴笛的方向瞥了一眼。心里有些小小的不平衡,大概是因为吴笛一个晨读课都没认真背单词,但却能听写满分,而且字还写得那么漂亮!
刘墨茹觉得自己的书写已经很棒了,可与吴笛一比,就差得远了,她甚至听到自己前座的两位男生在小声讨论——
“我靠,大小姐就是大小姐,连英文书写都这么有贵族范儿。实在是太有艺术气息了!虽然刘墨茹也是满分,但如果书写也加上的话,她就比不上大小姐了。”
“是啊,如果我也能有这么一手好字就好了,到时候如果被老师叫到黑板上去默写或是解题什么的,那就可以大出风头了!”
“如果是其他人用这种字体的话,我一定会暗暗鄙视这人就是在装逼,但大小姐用了。我却觉得理所应当。”
“弱逼才会装逼,像大小姐这样的牛人。自然是不需要装逼的!”
……
刘墨茹的性子或许没有四班班长张静知那样孤傲,但她终究也是个优秀的女孩,听到别人这样大肆称赞吴笛,自然产生了一些小小的芥蒂。
不过她在英语上的底气还是比较足的,心想不过是一次听写而已,论起英语成绩来。她自认为绝对要比吴笛强!
英语课上,黄莹又故意喊吴笛起来朗读课文,她知道其实吴笛的口语并不怎么样,可是吴笛的表现却再次让她与班上所有的学生震惊,那一口地道的英语。怎么看都是下了苦功的,难不成这一个寒假,吴笛都将功夫下在英语上了?
黄莹忽然真正体会到了一种“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感觉,她自然不知道,此吴笛非彼吴笛,里面可是拥有一个超级学霸的灵魂了,若再用原来的看法对待吴笛,那就大错特错了。
上午的课程很快就过去,中午吴笛用餐完回到学校时,校园中一片安宁,也许这是滨海高级中学唯一人性化的地方,它中午留给学生们自由支配的时间比较多,从十一点半放学,一点五十才会上下午第一节课,寄宿生都是吃完饭直接回宿舍午睡的。
这个时候,她的分身吴迪已经和同学们在食堂吃完午饭回到宿舍了,明明是睡觉的时间,却有不少学生在干其他的事情,比如说孙宁,他就在看新一期的《最小说》,这自然不是他买的,而是他从尹太监那里借来的。
这尹太监人长得比较娘,看的杂志也比较娘,除了郭小四主编的《最小说》以外,还有《萌芽》、《八零后》、《花火》这类青春杂志,里面的文章都是那种“明媚的忧伤”之类的言情虐文,让尹太监看得如痴如醉。
孙宁对言情小说倒不怎么感冒,可惜这年头网文还不像后来那么红火,为了打发时间,他只能看这些娘们书了。
当然,如果隔壁的赵日旭已经看完那十块钱一本的大部头盗版网络小说的话,他一定会将那种大部头小说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