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师未捷身先死,程岑憋着一口恶气却无处发泄。
白晓乐冲苏阳眨了眨眼然后转过头去,惹得苏阳无声的笑了。
少女之间的友谊其实很简单,只要不是性格和处事相差甚远的两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朋友。
这才开学几天,苏阳就感受到了大家的友好和善意。
十几岁的少年少女大都是涉世未深,相处模式也很简单,可能只是一句话,可能只是因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也可能只是因为你们是同桌或者前后桌,你们都可能成为要好的朋友。
班上只有苏阳和程子傲是转学生,其他的同学差不多都是已经相处了两年多,感情自然不错。最开始苏阳本着“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的想法,还在想要不要主动跟大家打好关系。但上课第一天苏阳就发现自己这种圆滑的想法对初中生来说并不适用,反而有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意思。
能和大家相处得很融洽,苏阳自然是很高兴的。
虽然经历过蒋歆的背叛和伤害,但苏阳并不是那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人,人是不可能缺少朋友而生活的,那样的人生太孤独。
前一世苏阳不懂得珍惜,这一世苏阳已经懂得了友谊的珍贵。
*
终于熬到了放学,下课铃一响程岑就打了个招呼,背着书包一溜烟儿的跑了。那速度不去跑八百简直浪费。
白晓乐也收拾好了东西,问苏阳要不要一起走,苏阳看了一眼墙上的钟,笑着拒绝了。
苏阳跟苏牧是同一所学校,虽然高中部离初中部还是有些距离的,但陈玫不放心刚到新学校的苏阳,每次出门前总是千叮咛万嘱咐,还非要让儿女一起回家才放心。
苏阳对母亲的关心很是理解,也觉得很温暖。
可苏牧却觉得自己老妈真是啰嗦,学校离家并不远,苏阳也不是小孩子,那丫头精着呢,有什么不放心的,为此苏牧曾抱怨多很多次。
话虽如此,苏牧还是每天都会来接苏阳放学。
倒不知道是因为母亲的指令还是其他,总之开学以来,苏牧总是在放学后十分钟左右到苏阳的教室,然后跟她一起回家。(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十章 粉色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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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阳是个成绩优异的学生,却不是个好学生,上课的第一天大家就知道了。
看起来很矛盾。
实际上不会。
那时候正好是数学课,苏阳还没从“同桌是程岑”的惊喜中缓过来,脑子里迅速闪过她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如果说许可是苏阳高中三年的同桌兼好友,那程岑便是苏阳一生的挚友。
从高二分班开始直到高中毕业,三个女生总是一起玩一起疯。不过许可高考后与她们俩渐渐断了联系,程岑和苏阳虽然不是同一所大学,却在大学期间越发的要好起来。
或许是因为两人更能真正的精神交流?说得通俗一点也就是臭味相投般的契合。
而这一世两人在初中就相遇了,怎么想苏阳都有种赚到了的感觉。
数学老师是个人精,眼尖得很,从一进教室就注意到了那个坐在窗边出神的女生。
能来一中的孩子都是成绩优秀的学生,上课专心,学习认真,是好学生的基本要求。数学老师看了几眼苏阳,原本以为讲课后她会认真听课,却低估了她发呆的功力。
一直到上课十几分钟后都没见她回过神来,数学老师不淡定了。
你说你作为一个学生,你怎么能不认真听课呢?
父母辛辛苦苦挣钱给你交学费送你来上学,是让你来学校发呆的么?
显然无论是多少年前,老师的心声大都如此。
于是苏阳在思想游离天外时被老师叫了起来。
“苏阳同学,窗外好看吗?”数学老师的表情很严肃,眼里的怒其不争表达得很明显。
苏阳的表情很淡定,根本没把周围低声嬉笑的声音放在眼里。
“∠ade等于60度。”
……
数学老师被噎住了。
同学也被噎住了。
从此大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好学生常有,而优异的学生不常有,苏阳就是后者。
要是苏阳知道自己在同学们心中的形象变成了“高智商学霸”,估计她会笑出声来。
苏阳聪明是聪明,但学习好却与努力分不开。别人或许看不到,苏牧却了解。
每天放学后,苏牧到初三一班的时候,总能看到自家小妹在看书。
苏牧是一个很懂时间观念的人,他对数字十分敏感,对时间的掌控也很严格。从他每次出行总能把时间精确到分就可以看得出来。
苏牧每次到苏阳教室的时间从来不会超过十五分钟,但也从来不低于十分钟,即使有事他也能把时间控制在十五分钟以内。
从路程上看,十五分钟的时间对于苏牧来说有点久,但从学习上看,十五分钟的时间对于苏阳比较短。
缺无碍苏阳看得认真。
苏牧走到教室门口便看到独自看书的苏阳。
夕阳的余晖洒在少女身上,暖了一屋子的空气。
美好得——让他有种莫名的破坏欲。
苏牧走过去揉揉苏阳的脑袋,打破了一屋子的宁静。
“走了。”
苏阳皱着小脸,忍着想扇死这人的冲动,认命的收拾书包。
苏牧这才发现,她刚看的是英语课本。
他想起每次自己来都见她翻这本书,难道——
“英语不好?”
“恩。”
“你这样光看课本也不是办法,叫声好哥哥,下次我给你找点资料怎么样?”
苏阳白了一眼这个臭不要脸的人,眼里的不屑苏牧没看她都能感受得到。
“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啊……”
苏阳想了想,她对于自家老哥的能力她还是很认同的,要是真的有资料也好过自己一味的看课本好,虽然学校有发辅导资料,但她更相信苏牧。
苏阳看着少年修长的背影,心一横,小跑跟上去。
“哥哥……好哥哥~”
少女软糯的声音带着鼻音,细细柔柔的,绕耳三尺。
一听声音苏牧整个人都酥了一半,天,他其实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哪里知道苏阳还真叫出来了。
他低头看见自己的衣服正被小丫头拽在手里,摇啊摇,晃啊晃的,剩下的一半也酥了。
*
再老成的男孩心中都有这样一个粉色的梦想,柔弱乖巧的妹妹躲在他身后,他雄赳赳气昂昂的去找欺负自己妹妹的人报仇,在妹妹心里哥哥就是她的保护神,眼睛里全是对哥哥的崇拜。
傲娇早熟的苏牧也不例外。他是八岁之后才来的苏家,又与妹妹相差两岁,小时候外表冷冰冰的他其实一直希望跟妹妹一起玩,但那时候小苏阳对他这个“外来者”算不上友好。等到苏阳懂事些了的时候,苏牧已经上了初中,等到苏阳上了初中,苏牧又到市里开始上高中。两人虽然是兄妹,早些年的关系却算不上多好。
苏阳一声软绵绵的“哥哥”极大地满足了苏牧多年来的粉色梦想,那感觉,说有多好就有多好,整颗心都快腾起来。
可是这世上总有不该来的事和不识相的人。
突兀的电话铃声硬生生的把苏牧腾在半空中的心扯回了地面,看到被苏阳松开的衣角——噢,他为嘛觉得衣角都变得孤单了。
苏牧皱着眉,接起了电话。
“喂?”
恶狠狠的声音吓得对方一怔。
“你欲求不满啊?”
电话那端传来少年略显邪气的调笑声。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苏牧现在一点都不想理会这个人。
噢,他可怜的衣角啊……
“出了点问题,你过来一趟吧。”
听到对方难得严肃的语气,他沉了沉眼。
挂了电话,发现苏阳正看着他。
“怎么了?”
“我还有点事,你先回去,跟老妈说我晚上就不回家吃晚饭了。”顿了顿,好似想起了什么,“算了,你跟我一起吧。”
说罢也不管苏阳愿不愿意就拽着她就往外赶。
*
苏阳安静的站在苏牧身后,趁着他按门铃的空档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栋小洋房。
小洋房是米白色为主的欧式建筑,两层楼,不算很大,庭院里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花草和灌木,在周围的别墅群中显得略微简朴,但清新素雅的风格让苏阳很是喜欢。
苏阳欣赏着庭院里即使她活了两世也叫不出名字的花草,心里正感叹贫富差距日益增大,余光却精准的捕捉到了闯入整个画面的入侵者。
少年穿着花白的衬衫和破洞的牛仔裤,眯着狭长的凤眼,薄唇轻扬,在余晖中缓缓走来。
很日漫,很韩剧。
当然也很骚包。(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十一章 精致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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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时候身为在场唯一的女性角色她应该做点什么对吧?
于是苏阳紧了紧衣领。
又在看到少年脚上的人字拖时,收了收脚。
完全是冷的。
苏阳立马联想到亲哥也喜欢在大冬天的时候踩双人字拖就出门,难不成两千年的时候大家流行穿人字拖?
苏阳表示自己很不能理解。
大概正值青春期的孩子们都喜欢装酷吧。
“苏牧,你妹妹很冷?”邪气的声音细腻而平滑,语调微微上扬,竟有几分勾人。
你妹才冷呢!
苏牧瞪了陆景铭一眼。还没等他开口,就听见苏阳说,“因为有风。”
“风?”陆景铭诧异挑眉。
“对,阴风。”苏阳说得面无表情。
“……”陆景铭失语,这是拐弯抹角的骂自己呢。
这丫头果然很有趣。
他笑了起来。
如果有一天有人问苏阳,一个邪气的花美男在你面前笑得妖孽又勾人的时候你会怎么样?
苏阳肯定会说,“无视他,不屑他,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当然如果你好奇为什么,苏阳会告诉你,因为这个人是陆景铭。
*
陆景铭是谁?
或许你不知道,但a市的人一定听说过陆正风。
陆正风的大名在苏阳所在的a市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陆正风是a市的市、委、书记,现年四十九岁,别看他年纪不大,但已经连任三年,用a市市民的话来说,“陆正风啊,是要到省里去的人”。
从一个毫无背景的小小科员到声名远播的市、委、书记,陆正风用了二十五年。下过乡,吃过苦,在市民心中一直是一个兢兢业业为国为民的优秀党员。且不说他这几年在a市的丰功伟绩,陆正风这个人外形亲和正直,家庭温馨和睦,这样完美的人,怎能不获得大家的好感和拥戴?
可是只有少部分人知道,陆正风在完美的光环下一直有一处隐匿的瑕疵。
指的便是陆景铭。
a市的人都知道陆正风为人清廉低调,对妻儿爱护有加,以至于a市鲜有人知道陆景铭其实是陆正风的儿子。
爱护有加么?
看起来的确是这样。
但对陆景铭来说他更像父亲身上杀不死除不了的蛀虫,一点点侵蚀他华丽的光环。
有时候他又觉得他们之间更像是仇敌,争锋相对,如履薄冰。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说缘由要追溯到陆正风与妻子葛俪青的结合。
陆正风还只是个县级副处级时,意外认识了大学刚毕业的葛俪青。那时葛俪青年轻貌美,聪慧过人,不仅是葛家的掌上明珠,还深得葛志云的喜爱。
那时候的葛家早已闻名a市,葛志云便是当时的市长。
那日陆正风跟领导参加一次聚会,地点正好在葛志云家里。这次的聚会不乏优秀人士参与,葛志云对侄女一向宠爱,他又有心为葛俪青铺平道路,便一路为葛俪青引见。
所谓一见钟情么?算是,不过不是陆正风对葛俪青一见钟情。恰恰相反,家世背景人才样貌都是一等一的葛俪青竟然一眼就中意了这个样貌背景都不出挑的男人。
葛俪青是一个集宠爱于一身的女子,她想要的东西,不需要开口自然会有人送到手里边来。
爱情,也是一样。
葛志云对这场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邂逅心里了然,虽然陆正风这个人并不出挑,但能力不差。况且他们葛家政商掺半,在a市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大族,不缺背景,不缺钱财,若是侄女中意,成了这事又何妨。
于是这场各取所需的婚姻,在葛俪青极度盛宠,陆正风半推半就中成了。
但婚后生活并没有葛俪青所幻想的幸福,丈夫早出晚归忙于政事,虽然两人相敬如宾,但更像是同床异梦的陌生人,直到婚后五年才有了陆景铭。
陆景铭从小就对父亲很敬畏。父亲很高大,很严肃,父亲总是很忙——这是陆景铭十岁以前对陆正风的印象。
十岁以后陆景铭渐渐懂事了才知道,原来父母并不幸福,父亲总是拼搏于他的仕途,母亲虽然强颜欢笑但掩盖不住她的郁郁寡欢。后来葛俪青为了转移自己的重心,投身于家族企业,从此这个家更像是两人的旅馆,除了休息睡觉,只剩下来去匆匆的背影。
偌大的房子成了冰冷的牢笼,压在十二岁的陆景铭身上,让他喘不过气来。
除了花不完的零用钱他还有什么?
陆景铭在心里嘲笑自己的可悲,又讽刺着这毫无意义的人生。
原本乖巧懂事的孩子在冰冷的牢笼里学会了厌世和自我放纵。
本就只是个孩子,三观都未成形却要在孤寂中特立独行——所谓叛逆。
对苏阳来说,陆景铭就是一个皮囊精致内在已经开始腐烂的少年。
偏执,疯狂,阴险,狠辣。
无论是前世还是现在,苏阳都不会对这样的人有任何好感。(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十二章 怪异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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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景铭把兄妹俩引进屋子里。
“随便坐。”陆景铭随手指了指沙发,转身走进厨房。不一会儿探出半个身子,问到,“佣人放假了,现在家里只有橙汁和可乐,你们要吗?”
苏牧看了看苏阳,“你要什么?”
苏阳摇摇头,她对橙汁和可乐都不感兴趣。
“我也不用,你先带我去看看测试结果吧。”
“急什么?又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得了的。”陆景铭走出来,把手中的纯净水放到苏阳面前。
苏阳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真是冷淡呐。
陆景铭收回手,摸了摸鼻子,“走吧,不是要看结果么?”
苏牧起身,看着苏阳平静的小脸,“我跟陆景铭还有点事,你先在这里坐一下,可能有一阵子才能回家,要是饿了你就自己找吃的,不用跟这家伙客气。要是无聊去外面转转也可以。”
说到这里苏牧顿了顿,想到苏阳的方向感——“别走太远。”
苏阳看了陆景铭一眼,只见他正看着自己,对苏牧的话也没太大反应,只当是他们两人要好,但自己可不能真这么不客气,不过苏阳还是点了点头。
苏牧见苏阳这么乖巧,也不再多说,跟陆景铭上了二楼。
苏阳拿出作业,在客厅里安安静静的做着,泰然处之的模样全然不像一个刚转学到城市的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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