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爱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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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爱而生-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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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用筷子卷了三根面条,凑到沈青嘴边:“来,我们小口吃。”

    “我自己来,”沈青恢复了点知觉,缓缓伸出手要接住碗。

    自己吃好吃得快,然后就赶他走吗?他抿唇,用筷子轻敲刚抬高一点的手:“不行,我来喂,不然 我就不走了。”他从来没有这么无赖过,但既然注定要走,何不让时间慢些走。

    听到程游这般说,她果然不再抵抗,顺从地吃着他夹来到嘴边的面条。

    味道的确不错,她最爱的香菜放了一大堆。三鲜面已然变成香菜面。

    可是,程游,对不起。她的心现在是支离破碎的。事实也证明,她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也貌似 本来就没有爱的能力。

    爱,真的是一种天赋。所以没有天赋,再努力也没用吧。

    程游喂得缓慢而认真,沈青的嘴角偶尔不小心沾了点汤汁,他便立马用纸巾轻柔地擦掉。可他越是 这样,对于沈青来说,就越是一种折磨,比身体保持一个姿势久了,像被千万只小虫啃咬,而你只能 僵麻无力,眼睁睁仍由自己被一点一点吞噬的那种感觉,更加折磨。因为,前者磨心,而后者只是磨身。

    他帮她擦去掉在衣服上的最后一小根面条,沉默地把两人的空碗带去厨房清洗。

    这一次,程游却再也不敢制造大点声的响动。这样,她可不可以当作自己不存在,然后留他继续在她身边?

    两个碗而已,会洗那么久吗?不可以,多一秒都不可以。沈青关掉水龙头,声音冰冷到了极点:“程游,我们就到这里吧。”

    就到这里吧,而不是分手吧,是因为他们两个的开始并不成熟。

    秦久的死,其实是一个契机,让她得以跳脱出所有人,所有事,安安静静地与自己相处。她抱着秦久的遗像,第一天守夜的那个晚上,不是回忆秦久与她的过往,而是看见程游突然出现在她背后的那天。

    那天,她并不理智,因为只要面对母亲,沈青就从来没有理智过。她当时刚巧是一只被拔掉刺的刺猬,脆弱无助,急忙想要一件盔甲保护自己。而程游,总是在她这个时候恰到好处的出现,让她几度误以为,她原来还有为一个人心动的能力,以及为一个人卸下面具的勇气。

    错了,她已经错了一次,失去秦久。她不想再错一次,失去他。

    如果不想失去一个人,就不要拥有一个人。为了避免结束,她必须阻止开始。

    可怜的程游,自尊一定被她磨尽了。他是一个多么高傲的人,满腹才华,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比她更好的人在等待他。她没有理由,也没有资格在他们相遇之前就毁掉他。

    所以,她只能控制住自己的身体,让眼睛越发冰冷,让双腿停在原地,让所有的弧度,保持无望的姿态。

    沈青在程游转过身后,才敢把眼睛对焦,然而,他很快消失。

    如自己所愿,不是吗?

    胃有什么好难受的呢?还是……心在难受?

    程游感觉自己的双腿像是被绑了沉重的铅块,他抑制住自己拼命想转身的冲动,终于远离她。如她所愿。

    程游疲惫地躺倒在飞机座上,口袋里的手机已经振动了无数次,他机械地接起,陈雅兰的音调出现了鲜少地焦急和颤动,不知这个电话打了多久,直到空姐过来提醒,他才麻木地挂断。

    沈青,刚不久,他也,他又,失去了一个最重要的亲人。

    不急,沈青,我们慢慢来。他曾经也是这样,失去最重要的人,便选择封闭在自己的躯壳里,抗拒外界的一切。

    现在他又需要重新经历一次,但人生不就是这样吗?

    每一个人从诞生的那一刻,就从一无所有开始被得到,再被失去,再自愿得到,再被失去……

    这几乎是潜意识替他们作出的选择,但潜意识再强大,在时间面前,也不过是蚂蚁与大象。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十四章

    (全本小说网,。)

    他离去的第三个立春,万物又开始复苏。

    破冰,河流涨潮;鸣空,飞鸟抖擞;新绿,野草又生……似乎一切苏醒都是有迹可循的。

    惟独死亡,无踪可寻。

    哦,立春,堵车,人们也苏醒了。

    这可是她第一天正式去杂志社报道,拜托拜托,千万不要迟到。

    沈青默哀,早知道就去挤地铁了。

    她按价表找钱给出租车司机,脱掉高跟鞋,深呼吸,打开车门,在冰凉的高架桥上飞奔。

    微风在耳边轻呼,还夹杂着一些嗤笑和叫喊:

    “小姐,要不要这么生猛?”

    “你管呢?小姑娘投胎事大。”

    “唉,年轻就是好。”

    “要是再往后倒退十年,换我我也跑,可谁能跑得过物价呢?”

    ……

    一辆黑色商务轿车里,副驾驶上的sammy转过头,对后座正在看报纸的人说:“程总,刚刚有个人在 跑,好像是……是沈小姐。”

    报纸微不可察地颤了一下,然后放下来,程游扫了一眼透明的车前窗,只有一辆一辆的车子紧挨在一起,没有……没有他想看到的那个人。

    他轻“嗯”一声,继续看报纸。

    sammy用食指擦了一下鼻子,应该不会看错的,虽然那个女孩的穿衣风格变了,但是模样还是没变 啊,小小巧巧,清清秀秀的。

    她和boss怎么就突然没再联系呢?有联系多好啊,boss就还会和以前一样对他笑,让他准时下班, 呃,不像现在,不分昼夜,让全公司的人陪着他自虐。

    资本主义家世界的构造,不是压榨无产的精力,就是压榨自己的血肉。

    阿弥陀佛,只迟到了三分钟。而规定上迟到不超过五分钟,所以她还在安全区域内。

    杂志社她以前来过一次,所以很快找到许云慧的办公室。

    “许姐,谢谢你没有和我计较,”沈青和许云慧对接入职手续后,满含感激地说道,“也谢谢你,愿意再给我一个机会。”

    两年前,她没有履行和许云慧的约定,而是把自己关在学校里,浑浑噩噩地读到毕业。她在网上盲投简历,竟没想会接到杂志社的面试通知。面试后,许云慧问她:“现在相信自己了吗?”她从容且 果断:“相信。”许云慧拍拍她的肩,从她身边走过。

    当晚,她接到杂志社的录取通知。

    “真想谢谢我,就好好为我工作,”许云慧笑道,“但你要记住,机会不是别人给的,是你自己找的。”

    许云慧是有私心的,她一开始确实是认可沈青是个有点能力的年轻人,她听说了一点关于沈青的故事,当年沈青拒绝她的邀请,她除了同情之外是失望,但如今见到她,她却从沈青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像:一个踉跄爬行的矛盾体,倔强而脆弱,果敢而怯懦。许云慧愿意去相信一个明明自知陷在沼泽里,却仍旧说相信自己的人。因为那也是曾经的自己。

    “是,”沈青颔首,“我现在就去工作。”

    带她熟悉业务的,是同事齐秋,一个微胖界的美女,笑起来时,脸颊上的苹果肌饱满透亮,亲切感十足。她的办公位正好和沈青相邻。

    “我们这一期的财经版面是要在最新的福布斯排行榜里,找出一个最能让女性荷尔蒙飙升的青年才俊,”齐秋冲她俏皮地眨眼,“当然,最重要的是未婚。”

    “为什么,我们不是财经访谈吗?”沈青疑惑,“难道不应该找在经济上最具权威的领袖型人物?”

    “这你就初出茅庐了吧,现在杂志卖什么?”

    “卖……钱?”

    幸好齐秋没有正在喝咖啡,不然铁定喷出来。她翻个白眼,耐心地为沈青讲解,“现在不管什么杂志,首先卖的是封面,特别是我们这种在消费者眼里本应该最枯燥,最高大上的财经杂志。”

    沈青似懂非懂,齐秋继续苦口婆心:“这样说吧,我们既要接地气,又要保持以往的逼格,那么,就只能找福布斯上的单身黄金汉,懂了吗?”

    “嗯,懂了。”

    其实这个原理,沈青是懂的,毕竟这么……这么肤浅,就是不太认同。或许是她读书读得太死板了,思维还保持在本着严肃和专业的框架里。

    齐秋一脸欣慰,如释重负,接着丢了一份名单给沈青,说:“许总给了我们两个人选,你选吧,你是新人,我礼让一下,意思意思。”

    沈青翻开,第一张简历,嗯,长得虽然过于“一帆风顺”了一点,但是履历很有逼格,全是海外的金光。

    翻开第二张,沈青瞳孔放大,照片上,他看似是在一个演讲台上,嘴角轻扬,自信而饱满地进行一场演说。他最终还是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商人,放弃了曾经的音乐梦想吗?

    她依稀记得,他说过:“这只是暂时的。”

    她心下划过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点酸涩,也有点怅然。她本想快速翻过这一页,但齐秋已经一锤定音:“就是他了。”

    什么?不可以!沈青心虚道,“你不是要我选吗?”

    “你的眼睛应该不近视吧?”说着,齐秋凑近沈青的脸,“挺有味道的一双眼睛,审美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他有未婚妻!”

    “对,未~婚!妻。只要不是法定,就还有巨大的性幻想空间。”

    “可是他的履历太简陋了,”沈青咯噔了一下,补充道:“呃,相较来说。”

    “看来你还是不懂我刚才说的那些市场规则,”齐秋摇摇头,“慢慢跟着学吧。”

    沈青泄气,思绪乱飞,耳边匆忙划过齐秋的嘱咐,实际只听清了最后一句:“你是采访记者,我是摄影师,祝我们第一次合作成功,哦不,但求顺利就好。”

    第一天上班,状态就不佳。下班后,沈青先一步来到和陈雅丽约好的餐厅。

    她先点了一杯黑咖啡,热热的苦涩淌过肠道,才感觉又活了过来。陈雅丽发来短信,叫沈青先点 餐,她有事耽搁了,要晚个半小时。

    陈雅丽踩着最后一道菜上来时,一屁股跺在椅子上,猛灌一口水,说:“你猜我姐告诉我什么?”

    “什么?”沈青从包里拿出纸巾,递给陈雅丽,示意她擦干嘴角。她永远都是这样,连喝水都这么粗线条。

    “她说程游要订婚了!”陈雅丽没有察觉对面的人僵滞,边吃边说:“未婚妻叫什么,叫……哦……叫李霜什么的好像。”

    “李爽。”

    “对!”陈雅丽问:“原来你知道了?你认识?”

    “现在知道了,”沈青点头,呐呐道:“认识。”

    “好吧,”陈雅丽又说了些她求职时遇到的奇葩怪事,但是沈青一个字也塞不进心里,只能应答一些万能金词:“是吗?……哦,这样……那倒是……我也觉得……好吧……”

    褪掉白昼的铅尘后,夜晚躺在在床上本该是一天中最轻松享受的时光,可沈青碾转反侧,难以入眠。

    她在想,时隔两年,如果再一次见到他,她应该如何问好?又该如何保持良好的职业素质,面对陌生又熟悉的他呢?

    两年前,她决绝得那么果断匆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刻薄无情的人了吧。

    对秦久如此,对他亦是。

    可是,她那时真的没有气力再去爱一个人。秦久突如其来的死亡,给她带来的打击太沉重,仿佛心脏处被剜走了一块。她对自己产生怀疑,怎么能够有能力再去全心全意地爱一个人,并对一份感情负责任呢?

    何况,程游那么好,好到她不敢爱他。

    现在,李爽这个天真烂漫的女孩,终于得偿所愿,不用牺牲自己的爱情去家族联姻,而是得她所爱。不久,就会忠于所爱了吧。

    他呢?是否也是得所爱?

    想到这,沈青把头缩进被子里,许久没有动弹……

    负责外联的同事一大早就冲到沈青面前,欣喜若狂地告诉她:“小青!程氏答应给我们二十分钟,今天下午五点,急是急了点,但能约到这么大的咖位已经出乎我们意料了,你赶快准备好采访稿哦!”

    一锤重磅猝不及防砸到她身上,真是实打实的痛啊!她怎么可能准备得好!

    她咬着笔杆子,午餐也不去吃了,死守在办公桌前奋笔疾稿。

    她能问他什么呢?翻开他的履历表,全是国内与国外的财富、业绩排行榜的刷新纪录。满满的资本腐朽气味。

    上一次觉得他变了,是时隔两个月。而这一次,竟悄悄两年未相见。

    “嘿!”齐秋猛地从背后拍她的肩膀,把她拉回神,“还有时间发呆,不错,看来你对自己很有信心,准备一下,再二十分钟我们就出发。”

    站在高耸的写字楼前,沈青的脑子还是一片浆糊。

    齐秋忽然叫她等一下,接起电话:“……搞什么,我们都到他们公司门口了……什么意思……行吧……但是车费要帮我们报销哦!”

    “走吧,我们的青年才俊转移根据地了,”齐秋说。

    “转移哪里?”

    “x路x巷x号,”齐秋怨声道,“可是这要怎么找啊?j城的巷子最绕了,路我是知道,但那巷子怎么找?”

    “我知道,走吧。”

    他的工作室,两年里,即使有可能要经过附近,她也从来都是刻意避开。

    此时,却是要刻意……见他。

    sammy还是一脸憨笑,从另一道门将她们请了进来。

    之所以不是原来的门,是因为空间格局变了,应是打通了隔壁的房子,比原来大了数倍,这个倍数 不好估计,因为多了一堵墙,分成里外。

    沈青她们就在隔壁的房子,也就是外室。

    不久,他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的嘴沿处多了点青青的胡渣,给原来英朗的脸添上几许成熟。他深邃的双眸,透不出任何情绪,比以前更加沉静。

    她以为他会西装革履,穿着考究,却没成想是一身休闲装,浅灰的针织衫搭配深灰的牛仔裤,居然踩着一双拖鞋!

    他语气很淡:“不好意思,让您们多走了些路。”

    “呵呵,”齐秋两眼放光,毫不掩饰自己的颜控属性,“是我们叨扰程总了,承蒙您肯屈尊接受我们的访谈,我叫齐秋,举案齐眉,秋水盈盈,她叫沈青,沈是三点水……”

    “我知道,”程游打断道,顿了两秒,又说,“我有你们杂志社的报备。”

    “哦哦,这样啊,呵呵,”齐秋晕乎乎地说。

    沈青只觉得自己脸上布满黑线。自从他出来,她便再也没动过,端正地坐在硬硬的梨花木椅上。

    咦?他什么时候喜欢风格这么老……呃……古典的摆设了?墙上居然还有水墨字画?她以前和袁伯 伯学习过一些毛笔书法,她认识那两个落笔处的柳体字:程游。所以这是他画的?以前怎么从来没见 他在这方面显山露水?

    “沈青,沈青?”齐秋对着面色平淡的程游尴尬一笑,用手肘戳身旁居然在走神的人,加大音量,“沈青!”

    “啊?”沈青回过神,丰富的经验使她立即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又游神了。

    一边懊恼自己的不专业,一边安慰自己,没关系,他知道的。

    她撞到他沉沉地视线,听到他说:“沈小姐,采访开始吧。”

    既见之,则安之。

    她拿出准备好的笔记本,以及一支录音笔。

    “据知,您目前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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