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西惨案大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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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西惨案大揭秘-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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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康生担任*情报部和中央社会部部长后,便直接掌管“肃托”大权,滥杀无辜,其恶劣影响波及到全党。当时,广大干部甚至许多领导“肃托”的人,其实并不懂得托派一词的含义。他们直接间接地受到康生的影响,把“托派”这个词当成“汉奸”,或者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AB团”、“改组派”来理解。

  1939年8月,湖西地区突然掀起了“肃托”的狂风恶浪。湖西区党委下属的湖边地委组织部长王须仁诬指湖西干部学校教员魏定远为“托匪”。在王须仁残酷的肉刑之下,魏定远招认自己是“托派”成员,并且还供出了第一批“托派”成员名单。

  王须仁的“肃托”行动得到了湖西区军政委员会主席王凤鸣的支持。二王又挟持苏鲁豫区党委书记同意他们一起行动。他们刑讯逼供、诱供、串供,然后再根据口供抓人。如此恶性循环,“托派”越“肃”越多。不到两个月,被关押的党员、干部有苏鲁豫副支队长兼四大队长梁兴初、苏鲁豫支队独立大队政委郭影秋等好几百人。区党委宣传部长马霄鹏、*部长王文彬、军事部长张如、社会部长赵万庆等300多人被无辜杀害。二王肆无忌惮,草菅人命。他们不仅不向山东分局和一一五师汇报,而且还向冀鲁豫支队杨得志拍电报,说该支队活动的鲁西南地区党委中也有不少“托派”,要杨将他们逮捕后送到湖西去交给他们处理。杨得志赶紧向上级作了汇报,同时回电严词拒绝了二王的无理要求。不久,杨得志率部经过湖西,当面责问王凤鸣:“你们抓人杀人有没有请示报告?这样搞不行!”而王凤鸣置若罔闻。事后,杨得志将情况向一一五师作了汇报。

  苏鲁豫支队长彭明志得知梁兴初等人被扣押,就从陇海路南赶到湖西,想制止王凤鸣的胡作非为。王凤鸣不但不听劝说,反而想抓彭明志。彭明志已知自己无法扭转这种险恶局面,只得设法脱身并打电报将情况告诉罗荣桓和陈光。

  罗荣桓制止乱抓乱杀的电报很快传到了湖西。王凤鸣慌了手脚。他赶紧派侦察科长到湖东侦察敌情,以便向罗荣桓汇报,同时又伙同王须仁继续编造口供,抓人杀人,企图让罗荣桓承认他们造成的既成事实。

  “肃托”还在蔓延。那位去湖东的侦察科长回来,也被投进了牢房。他给牢房里的蒙难者带来了好消息:“罗政委要来了!”蒙难者们欣喜之余,急切地盼望着:罗政委,你快来吧!

  雪花飘飘,寒风习习。南阳湖结着薄冰,平原披上白衣,好像在为被杀害的烈士带着重孝。罗荣桓心如火焚,率领干部、战士,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向微山湖西的单县飞驰。

  罗荣桓带领一行人马赶到湖西四大队所在地后,随即派朱涤新去通知王凤鸣和区党委书记前来汇报。同时把自己带来的干部分为两组,去访问群众、干部和被害人员家属,以调查事件真相。

  王凤鸣走进罗荣桓的屋子,赶紧向罗荣桓敬礼,同时忐忑不安地观察对方反应。他发现罗荣桓没有向他还礼,罗荣桓皱着眉头,眼镜后面射出愤怒的目光。

  平时非常有耐心的罗荣桓,这时打断了王凤鸣那些漏洞百出的汇报,严厉地问:“你为什么把梁兴初抓起来?”

  “他是托派,和徐州敌人有勾结。”王凤鸣硬着头皮,强词夺理地回答。

  “有什么证据?”罗荣桓进一步追问。

  王凤鸣举了举手里的材料:“有别人的口供。”

  “这口供是怎样弄来的?你打人没有?有没有逼供?有没有用刑?”罗荣桓一阵连珠炮式的发问。

  王凤鸣实在招架不住,只得吞吞吐吐地承认自己对梁兴初等人用了刑罚。

  “用刑罚逼出来的口供,算什么证据!如果别人的历史你不了解,梁兴初的情况你还不知道吗!他爬过雪山、走过草地,身上负了十几处伤,怎么会成为反革命?!”

  王凤鸣还想狡辩,罗荣桓拍案而起:“你抓了那么多人,杀了那么多人,既不请示,又不报告,你无法无天到什么地步!我要不是带着部队来,我看你也会把我抓起来。”

  专横跋扈的王凤鸣终于瘫软在椅子上。

  这时,进来一个警卫员:“报告首长!大队长带来了。”

  进门来的是一位个头细高、面容憔悴的汉子。他穿着灰旧的棉衣,袖子上的“八路”臂章已被扯掉。他就是苏鲁豫支队副支队长兼四大队长梁兴初。他刚从牢房出来,因而对外面的变化一点也不知道。他一看见罗荣桓,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眼泪汪汪地哭叫道:“罗政委!救命呀!救命呀!”

  罗荣桓赶紧搀扶梁兴初坐在椅子上,仔细察看了他的刑伤,愤慨地说:“这简直是犯罪!”接着问了梁兴初一些情况,勉励梁兴初振作精神,好好工作。

  梁兴初走后不久,苏鲁豫支队独立大队政委郭影秋,被带去见了他从未见过面的罗荣桓。罗荣桓询问了郭影秋一些情况后,决定立即释放他。郭影秋当时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地流泪。郭影秋事后回忆道:“罗荣桓同志再晚来四个小时,我和李乾贞、郝中士、梁兴初几位同志,就被拉出枪毙了。罗荣桓同志到了湖西后,所谓‘肃托’斗争才被制止。”

  紧接着,罗荣桓还与张经武、郭洪涛等去牢房看望了李乾贞。李乾贞是最早建立湖西抗日武装的领导人。他受了重刑,躺着不能动弹。罗荣桓亲切地安慰他之后,马上叫人把他抬到卫生队治疗。李乾贞被这突如其来的拯救,感动得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像春潮冲破冰封,像光明突破黑夜,几百名“囚犯”一下子获得了自由。

  两天后,罗荣桓主持召开了*大会。在会上,罗荣桓面对那一双双热泪盈眶的眼睛,大声说道:“同志们,你们受苦了,受委屈了!我代表山东分局和一一五师向你们慰问!慰问受冤枉的同志,慰问无辜受害者的家属!”

  会场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有人用手绢擦着眼泪,有人开始低声哭泣。

  “现在,我向你们正式宣布,所有被关押的人,不管有没有问题,一律释放!从现在起,你们自由了!”

  掌声过后,是一片哭声。哭声越来越大。这哭声,是对党的感激,是对死者的哀痛,是对刽子手的控诉。罗荣桓的眼睛也湿润了。他激动地说:“这不仅是哪一个同志的不幸,这是由于逼供信而造成的又一次惨痛的教训。这是我们党的严重损失!”他沉痛地指出,湖西“肃托的严重错误破坏了党的威信,削弱了山东八路军的战斗力,损害了我党我军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他号召全体同志加倍努力工作,尽快挽回损失,推动党领导的山东抗日革命事业的发展。

  湖西“肃托”冤案被纠正后不久,凶手王须仁畏罪自杀,王凤鸣则乘对他看管不严之机,逃跑投敌。王凤鸣逃跑后,罗荣桓向党中央打报告请求处分自己,并且在一一五师一次政工会议上作了自我批评。

  1963年冬天,罗荣桓与世长辞。郭影秋挥毫写下了四句悼诗:

  沂蒙寇急震人心,亿万心连百战身。

  昨日人经苏鲁皖,四山风雨哭将军。

6、关于湖西‘肃托事件(单县、鱼台、沛县等文史资料综合)
一、苏鲁豫边区的基本情况

  湖酉地区是指微山南阳湖等南四湖以西地当时这个地区的党组织,为苏鲁豫区党委。所辖地区为江苏、山东、河南、安徽四省交界之处,约二十个县。这个地区是华北与中原飞华东地区相连接的枢纽和咽喉要道,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

  抗战开始后,我党在这个地区的党员,根据党的指示,建立了一些零星的人民抗日武装,名称各异,分属以王文彬,郭影秋为领导徐西北特委和以白子明为首的鲁西南工委领导,尚无统一组织。

  一九年五月,徐州失陷,国民党的军队和政府官员仓惶逃跑,我党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发展人民武装,加强对这一地区人民抗日战争的领导,七八月间,将徐西北特委和鲁西南工委合并,组成为苏普豫特委{亦称湖西特委)划归山东省委领导。问时我党在运两个地区所领导的人民抗日武装力量也统—起来,组成为人民抗日义勇军第二总队,李贞乾为总队司令,郭影秋为总队政委,总队下有十三个大队。

  这支由我党领导的人民抗日武装,建立之后不久,就投入了对汉奸王献臣(人称歪鼻子)部队的战斗。王歪鼻子原系旧军伐的旅长,徐州沦陷后当了汉奸,背靠日寇向我人民义勇军进攻。正在这时我八路军——五师685团(一部)根据形势需要,组成苏鲁豫支队,于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达湖西地区,一举在丰县北及单县东的崔庄、韩庄及汪楼等地把汉奸王歪鼻子的军队大部消灭,声威大震,人民群众喜气洋洋,称赞是天上掉下来的八路军,送米送面,送肉慰劳自己的子弟兵,广大抗日青年和爱国知识分子欢喜若狂,参军参政热火朝天,愿为抗日救国贡献自己的力量,流尽最后一滴血,载党领导的人民抗日力量得到了迅速发展。

  一九三九年初山东省委升格,建立*中央山东分局。根据山东分局的指示,苏鲁豫特委于一九三九年五月十四日改为区党委(亦称第五区党委)。苏鲁豫区党委的主要领导成员有:白子明为书记,郝中士为组织部长,马宵鹏为宣传部长,孙衷文为青年部长,陈筹为政

  府工作部副部长,苏鲁豫区党委下辖湖边地委,肖宿永地委、鲁西南地委和单县中心地委、沛县中心地委、丰县直属县委等地区和单位。在这期间,由于各地游击队大部升级,参加主力部队,苏鲁豫支队迅速发展,编为四个大队(相当于团)分散活动。第一大队由支队政委吴法宪率领开赴苏北、铜山、睢宁一带活动,第二大队由支队司令员彭明治率领挺进陇海南路肖县、宿县、永城地区活动。第四大队由支队付司令员梁兴祚(兼大队长),支队政治部主任(兼大队政委)率领,在湖西中心区配合区党委活动,苏鲁豫支队在地方游击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下,打了不少胜仗。苏鲁豫边区局面打开了。随即在党领导下,开始建立抗日*政权,一九三九年五、六月,湖西地委所属的鱼台县建立了第一个抗日*县政府,选举游击第二总队司令李贞乾为县长。正在这时,令人寒心的“肃托事件”发生了,破坏了苏鲁豫边区的大好形势,给我党所领导的抗日救国事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

  二“肃托事件”是怎样发生的

  湖西肃托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康生一九三八年一月所

  写的《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帮》一文,在延安《解放》第二十九和三十期发表,不久这个文件传达到山东和苏鲁豫边区,受此影响,在苏鲁豫边区发生“肃托事件”前后,在山东的其他地区,如临沂、郯城、泰山,胶东等地,都曾发生过‘托派”案件。对这些案件究竟如何评价,笔者没有调查研究,不敢妄加置词。但湖西“肃托事件”却是一个惊心动魄、骇人听闻的冤案。湖西“肃托事件”首先是从湖西地委发生的。

  湖边地委根据区党委的指示,为了适应抗日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的需要,开办了一个干部学校,内分军政队、*队和青年对,干校的负责人是地委宣传部长袁汝哲,实际是挂一个名,并没有管理干校的工作,干校的日常工作交由一个非党员魏定远负责。因此,干校内的政治思想工作相当薄弱,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军政教育较差。来干校学习的学员,绝大多数是爱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他们抗日救国的热情很高,有为国捐躯的志愿,但又缺乏无产阶级和革命队伍必要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思想易于浮动,在学员中组织有文艺团体,写文章,发表自己对时局的看法和志向,并经常向区党委出版的报纸《团结报》投稿。在“七七”事变两周年和临近毕业的时候,他们给在别处工作的同志朋友写信,谈论毕业后到何处工作的问题。这时,有一部分学员在议论要不要服从组织分配,到自己不愿去的地方和单位工作的问题,由于干校平时的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竟然没有人发现这种思想动向,当然也就谈不上及时教育和纠正了。结果这种思想和议论,随着毕业时间的临近,逐渐蔓延开来,特别是从沛县来的学员,不愿留湖边工作,要回沛县去,说那里有新的共产党,也可以加入。同时又发现在学员中有“同乡会”的组织。学员中的这类现象,在当时情况下,并不奇怪。以为我们的党组织处于秘密状态中,他们对共产党并不真正了解,一般说来,不少人对党组织都还有一种神秘感,他们各自按照自己的理解,出现一些奇谈也不足为怪,至于“同乡会”的组织,这在过去在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中很加强对这些学员的教育,使他们能够正确对待这类问题。

  但是,湖边地委的几位领导者,发现这种情况后,却大惊失色,以为出了天大的事,断定这是出于敌人的破坏造成的。在当时民族斗争中阶级斗争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这种可能是存在的,如果失去这种警惕性,那是要吃大亏的。但是作为地委顿领导者,面对已经发生的情况,必须认真地井下调查研究,弄清事实真相,按照事件本来到真实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才能作出正确的处理。可是湖边地委领导者没有这样做,他们在主观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进行了所谓的“调查”。他们发现主持干校工作的教员,魏定远对学员的某些错误言论和行为报支持态度,又加上魏定远过去曾在沛县工作,与某些沛县来的学员较熟,于是就进一步断定魏定远居心不良,一定是这一潮流背后组织者和煽动者。据此,地委经过调查后决定对魏定远进行审查。接着便搜集魏的材料。根据1940年《关于苏鲁豫边区肃托斗争的总结报告》的记载,魏定远的罪恶主要是:

  (1)组织同乡会,在学员中进行秘密活动,使他们不听从学校的分配,煽动回乡运动。

  (2)时常发现他和姚焕敏、郝晓光(均为干部)等人作密秘谈话,别人一来就停止,不说了。

  (3)他本来不是党员,却以党员的面目出现,迷惑群众疑为他是共产党员,以提高他的威信,甚至有的学员说“我不在这里入党,待回到沛县可由魏老师介绍入党。

  (4)自由主义,不经过任何组织,自己找工作,时常换工作,交换地方。在工作中喜欢个人包办,不叫别人插手。

  (5)对于他的妻子刘莹,平时感情不融合,似乎有什么密秘,还不能暴露于妻子。

  (6)曾到沛县去两次,等等。

  上述各条有的能否构成“罪状”是很清楚的;而且是否经过核实也走难以会相信的。例如第一条,说魏组织“同乡会”但魏并不是沛县人,也不是丰县人,而是河南省扶沟人,他怎么能在沛县、丰县学员中组织“同乡会”呢,许多人的回忆材料都说明,回乡工作之风并是魏煽动起来的,而是自发地酝酿起来的,只是魏对此表示同情被罢了。湖边地委报据上述“罪状”决定逮捕魏定远,当时地委在谷亭镇,干校住在大田冢,相距约三十里,地委负责人带着武装人员到了干校,以召开干部会议的名义,派通信员吴德琴把魏定远叫到会场,当即逮捕押回地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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