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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正如商家越来越喜欢拉美女做广告一样,在国人的习惯里,即使事实跟美女相差十万八千里,也总要想方设法让它和美女有一腿才行。分析起来,其心理期待值无非是:上者,产品美女相互映衬锦上添花;中者,为王麻子豆腐抢注个西施的商标;下者,让人饱餐秀色的同时捎带点假冒伪劣;等而下之,也可用美女转移视线,达到一美遮百丑的效果;最末者,却是打定了主意,要把一切罪过都推给美女才会满意。
第二十一章 我更爱的是谁
文姜站在城楼上,呆呆地望着尘土飞扬中渐行渐远的那匹白马。马背上那个没有回头的英俊少年的挺拔背影,也渐渐地模糊起来……
忽,你真的就这样走了吗?忽,我永远恨你!
文姜接过侍女送上的丝巾,轻轻地擦了一下脸,慢慢转过头去,说:我们回宫。
这出场景,发生在我们前边说过的郑太子忽辞婚回国之时。
如果放到现在,这件事一定会是另一个结局吧。
我们知道,太子忽的拒婚理由是“齐大非偶”。而在今人看来,这简直就是傻瓜才会相信的流言。就凭你一个臭小子,别说公主,就是XX长的千金看上了你,那也是祖坟冒青烟了才会有的好事。求之不得,哪里还会有什么辞婚之举?女人傍大款,男人傍富婆,多少人做梦都在想着呢。别看那么多人在冷嘲热讽诗人被包养事件,其实不难闻到话里充斥着的那股酸味。用现在的话说,郑忽竟然不识抬举拒绝了这种比“天上掉馅饼”还美的事儿,那不是脑袋里进水了么?
可郑忽不是现代人,所以他楞是不识相地用“齐大非偶”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拒绝做齐侯的女婿。
也许,那时的附马热还没有如今这样厉害。也许,年少英雄的郑忽真的只想自立功业。反正在这件事上,文姜跟她老爸就是剃头担子一头热。如今,我们已无从得知忽的真实想法,但我们可以揣测,骄傲的忽一定在想:你大你的,我小我的,我郑忽难道一定要有你齐国做背景才行吗?“岂其娶妻,必齐之姜?”(《诗经&;#8226;陈风&;#8226;衡门》)难道我们娶妻子,不娶齐姜就不风光么?
一个能够大败犬戎的少年英雄,产生这种年少气盛的想法,我们是可以理解的。而齐釐公(也就是齐僖公)可就生气了,大怒道:“小子真不识抬举,我有女如此,何患无夫?咱们走着瞧,你后悔的日子就在后头。”
史书上没见着郑忽后悔的记载,不过,就他后来的轨迹来看,他也再没什么出色表现了。归国后,他按照祭仲的策划,遣使如陈求婚并亲至陈国迎回妫氏。郑庄公在位四十三年后去世,祭仲拥立太子忽继位,是为郑昭公。此后,他就成了一个玩具:上台一年,祭仲为宋国所迫,立他弟弟突为君(厉公),忽只好到卫国避难;厉公四年,祭仲又把他迎回郑国重新即位;可安稳的日子只过了一年,就在野外打猎时被大臣高渠弥所杀。不过,他绝对想不到,自己的仇,竟然是文姜让诸儿给报的。(鲁桓公十八年秋,齐人杀死子亹,车裂高渠弥。)
其实,在那个婚姻跟爱情无关的时代里,为了政治,娶谁不是娶呢?那么,郑忽娶了文姜又如何?我们不妨试想一下,有了齐国这个强助,不说对郑国有多大的帮助,至少他可以免除失位丧身之忧吧。当然,也许他会活在大国的阴影下,也许他还得受大国公主的气,不过,正如今人所说,找一个你爱的不如找一个爱你的,文姜对自己看中的少年英雄白马王子,应该不会坏到哪儿去。
那么,郑忽错了吗?没有。相反,他身上体现出来的精神,倒值得我们学习。老百姓有句话,叫做“穷得新鲜,饿得硬扎。”如果我们都能像忽那样自立,也许N多的钙广告就可以停播了。
只是郑忽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辞婚之举,对文姜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那天,文姜跟侍女怏怏不乐地回到宫里,晚饭也没吃就躺下了。白马王子的决绝离开,让她的心“啪”的一声散成碎片。
姜家的女儿,还从来没有受到如此不堪的待遇呢。
“岂其娶妻,必齐之姜?”这种酸葡萄诗句,正说明了当时的男子是以娶姜家的女儿为荣的,何况文姜还是姜家女儿中的佼佼者啊!
即使抛开公主的尊贵身份不论,文姜也绝对算得上一个优秀的女孩儿。容貌上,她“生得秋水为神,芙蓉如面,比花花解语,比玉玉生香,真乃绝世佳人,古今国色。”文才上,她“通今博古,出口成文,因此号为文姜。”这样的女孩儿,岂是当今那些有脑无胸有胸(也许是赝品)无脑的花瓶可比?
而且,这样的女孩儿必定有点心高气傲,一般的男子她还看不上哩。文姜就是做梦也想不到,郑忽凭着一点战功,竟然对送货上门的美女不屑一顾,她能不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独自伤心吗?
就在这种又爱又恨郁闷恍惚的煎熬中,文姜公主终于撑不住卧床不起了。
这一病,便生出一段孽情,让一个本来冰清玉洁的女孩儿变成了荡妇淫娃的代名词。
文姜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唤姜诸儿,只长文姜两岁,所以“自小在宫中同行同坐,觑耍顽皮。”如今,文姜“出落得如花似玉”,那诸儿也“生得长身伟干,粉面朱唇,天生的美男子,与文姜倒是一对人品。可惜产于一家,分为兄妹,不得配合成双。”
我们知道,那时还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禁令,二人兄妹情深,平时在宫中也经常“并肩携手”,现在诸儿听得文姜生病,当然天天赶过来挨坐床头牵手问疾。
终于有一天,在半睡半醒的状态里,文姜的眼前出现了郑忽的那张脸。她紧紧握住为自己拭泪的那双手,轻声说道:忽,你终于来了吗?!
其间的具体情节如今已不得而知,但事实上,兄妹二人从此便有了男女私情。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儿终于也传到了齐釐公的耳朵里。此时,正好鲁桓公派公子翚前来求婚,于是许之。约定鲁桓公三年九月,公子翚到齐国迎接文姜。
诸儿闻讯,大急,“使宫人假送花朵于文姜”,并写了一首诗:桃有华,灿灿其霞。当户不折,飘而为苴。吁嗟兮复吁嗟!(桃花般美丽的你就要嫁到鲁国去了,我只能反复叹息啊!)
文姜得诗,明白哥哥的意思,于是回诗道:桃有英,烨烨其灵。今兹不折,讵无来春?叮咛兮复叮咛!(你一定要记住: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桃花美丽不长在,不快折取待何时?)
如此强烈的激情,终于让二人在文姜出嫁前夕,上演了齐国宫廷里这出兄妹乱伦的丑闻。
按司马迁的说法,二人乱伦的时间应在文姜出嫁之前;但在《左传》里,也许为鲁国讳,直到桓公十八年里才说齐侯跟文姜私通。不过,在桓公三年中,也记载了齐釐公违反国际惯例自送文姜至鲁成婚的事实,这肯定是不放心让诸儿去送的缘故。可见,桓公对这两个给自己脸上抹黑的子女的私情,心里清楚得很。所以他把文姜嫁出去后就下了一道禁令,不让女儿回娘家探亲。
直到十五年后(鲁桓公十八年),文姜才随着丈夫一起回到了久别的齐国。此时,釐公已逝,诸儿已做了四年齐襄公,更像一个男人了;而文姜呢,虽然已生了两个孩子,但身上那股成熟美妇的韵味,也使她更像一个女人了。在心旌摇曳的一刹那对视中,他们都明白,这段畸情今生再也断不了了。
于是,襄公以妃嫔想见文姜的借口,将她带进了后宫。在再也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形下,二人旧情复炽。而鲁桓公呢,却被丢在宫外的宾馆里听那些风言风语。
于是,当文姜满面春色地出现在桓公面前时,恼羞成怒的他再也顾不上这是人家的地盘,一个耳光掴去,没掴掉自己的绿帽子,却掴掉了自己的性命。
齐襄公闻知事泄,杀机顿现,下令设筵宴请鲁桓公。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桓公只得强忍着心头怒火去赴宴,结果被灌得大醉,在回程中被公子彭生折断肋骨而亡。
不知道文姜是否料到这种结局,也许,被桓公掴晕了的她本来只是想让诸儿想办法帮助自己改变一下处境而已。毕竟是十几年的夫妻了,还有两个可爱的儿子,她一定不想让丈夫死在这里的。但不管怎么说,这种背叛的后果够可怕的,也不能全怪诸儿的狠心。
对于弑君事件的处理,其实很老套,就是把彭生抛出来结案。据说彭生死前对诸儿大呼道:淫妹杀夫,都是你这无道昏君所为,如今却把罪名推到我的头上。我死后,必定化为厉鬼来取你性命!“襄公遽自掩其耳,左右皆笑。”
而文姜呢,也许是怀着对桓公的愧疚,也许是想更方便地与襄公相会,当回国的马车行到齐鲁之间的禚地时,她便再也不走了,说:“这个地方不齐不鲁,正好是我的家。”儿子鲁庄公只得在那里筑了一座宫殿,让文姜住在那里。诸儿呢,便也在旁边盖了一座行宫,其意不言自明。
后来的事实证明,世上没有回头路,如果没有极强的自制力,坏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文姜在为鲁桓公守孝一年后,便再也耐不住寂寞,于鲁庄公二年冬天跟齐侯会于禚。此后,文姜跟诸儿多次相会,直到庄公八年诸儿为公孙无知所弑。
此时,丈夫没了,情夫也没了,白马王子呢?在他们之前(桓公十七年)就没了。文姜的心里空荡荡的,静静地在禚地思想着自己过来的路。晴朗的晚上,她也会在宫楼上,默默地望着夜空里那三颗在自己心里最亮的星星。
在极安静的时候,你可以听到一个美妇人反复在问:哪一颗更亮呢?
第二十二章 救谁都有问题
话说郑庄公薨,世子忽即位为昭公,使祭仲聘宋,察其弟子突之变。不料,宋公欲助子突归国夺位,乃拘执祭仲,胁立公子突。而且宋公怕他反悔,要求祭仲将未出嫁的女儿许配给突的母家雍氏之子雍纠,强迫他带雍纠回郑国成亲,并仕以大夫之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祭仲无奈,只得“许宋,与宋盟。”于是归国,行逐忽立突之事。因其有拥立之功,故仍专郑权。
我们知道,祭仲素以贤称,又是大臣中的###,如今独专郑权也就没人敢跳出来唱反调,就是厉公,也不敢不给他面子。
不过,厉公毕竟是一国之君,虽然表面上对祭仲言听计从,心里却十二分的不乐意。在他看来,自己简直比天空中的小鸟儿都不如——天高云淡,连鸟儿都能“飞鸣自繇”,全不受制于人;自己身为国君,却还要时时按祭仲那老匹夫的意思行事。随着两人意见相左而厉公又不得不作出让步的次数增多,他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愤怒,决意要去除眼前的这个障碍了。
可是满朝文武对祭仲非惧即敬,自己身边也布满了祭仲的耳目。而此事又只能一击即中,否则必遭反噬。那么,厉公能找谁帮忙呢?
一个春日融融的下午,厉公闷闷不乐地带着雍纠在后花园里散步。雍纠见主子对着飞鸟“凄然而叹”,连忙关切地问其缘由。厉公幽然道:我现在连一只鸟都不如啊!雍纠明白厉公的意思,连忙表忠心道:我听说“君犹父也,臣犹子也。”做儿子的不能为父分忧,那就是不孝;为臣子的不能为国君解难,那就是不忠。如果主公认为我值得信任,把事情交给我,我一定竭尽全力万死不辞!
厉公见他言词恳切,于是试探道:你可是祭仲的爱婿呢。雍纠说:我是他女婿不假,却谈不上“爱”字。他把女儿嫁给我,完全是宋君所迫,并非出于他的本意。他平日在家提到旧君昭公的时候,总还流露出很依恋的神色,只是不敢逆强宋之意罢了。厉公听得此言,知道雍纠可以一用,于是说:如果爱卿能够杀掉这老匹夫,他的职位就归你了,只是不知爱卿有何妙计?
雍纠道:东郊往日为宋国侵坏,民居至今尚未修复。主公哪天派祭仲前往东郊抚慰难民,我就在那里设宴,用鸩酒款待他。
君臣二人又商议了一些细节,厉公再三嘱咐道:你办事我放心,但此事关乎你我二人性命,爱卿一定要注意保密,细心行事方可。雍纠答应道:请主公放心,我保证万无一失。
俗语道:家贼难防。祭仲想不到,女婿竟然会胳膊肘儿往外拐,要伙同厉公那小子来算计自己。幸好女儿够聪明,替自己捡回了一条性命。
当然,也是雍纠这个“家贼”不够老练,这才让老婆发现了蛛丝马迹。
也许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的缘由吧,心里有鬼便不能如往日一般镇定自若了。因此雍纠回家后见到祭氏,脸上便不由现出“皇遽之色”来。
由此可见,要做到“笑里藏刀”也不是那么容易。别看雍纠在厉公面前似乎胸有成竹坚定不移,但他要对付的毕竟是自己的岳父大人,是妻子的父亲。无论他对祭仲是不是有翁婿之情,即使他贪图老丈人的官位而动杀机,但从他醉后所说的“事若成,吾代其位,于尔亦有荣也。”来看,对于妻子祭氏,他应该是有夫妇之情的。所以面对祭氏时,他理所当然地有点慌乱。
细心的祭氏,看到丈夫表现异常,当然要问个水落石出。用她的话说,就是“妾未察其言,先观其色,今日朝中,必无无事之理。夫妇同体,事无大小,妾当与知。”未察其颜先观其色,证明此女实在是很聪慧的;而“夫妇同体”一句,本是常情,放在这件事上却成了对雍纠的致命诱惑,也才引出他后面“于尔亦有荣也”的梦呓。
此时的雍纠还未完全缴械,他隐去以鸩酒“毒之”的阴谋,只说自己将奉君命在东郊设宴款待前去安抚居民的岳父。祭氏心中愈加疑惑,女婿设宴款待岳父用得着在郊外么?便进酒醉之,然后乘其昏睡而问:“君命汝杀祭仲,汝忘之耶?”于是,真相在雍纠的半梦半醒之间大白。
如果是寻常女子,恐怕要么一哭二闹三上吊,要么早就乘夜跑回娘家告密去了。可是祭氏知道,这样的话,厉公和雍纠肯定会改变主意,当然也不会承认有这个阴谋;而且他们肯定还会进行新的策划,到时事情就很难控制了。另外,在丈夫和父亲之间,自己的砝码到底应该放在哪一边,现在也还拿不定主意,只能先稳定一下事态再说。所以她很镇定,在早起时平静地对雍纠说:“你的秘密我已经知道了,是你喝醉了自己告诉我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然我已嫁给了你,夫妇同体,我们便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了。我父亲恐怕行止无定,他去东郊慰问居民的时候,我先一天回娘家,怂恿他按时出发吧。”
一番话说得雍纠心下大定,抱着祭氏亲个不够,并感动得差点流下眼泪来:我的好老婆,此事如若成功,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啊!放心吧,今生我一定不负你!
祭仲成行前一日,祭氏果然回了娘家。
一边是父亲,一边是丈夫,都是自己最亲最近的人!无论是破坏还是促成(或者装着不知道)阴谋,自己都将失去其中的一个亲人。那么,说还是不说?
真是为难了这个小女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