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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叔闭上眼睛,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没有看到第三个细节:昨天下车前,庄公从身上摸出一个小瓶子,把里面的水全部倒在双手上。当时,考叔好像闻到了一股辣味。如果提供道具的尤知味不是很聪明的话,也许就只有庄公和自己明白,眼泪原来是这样流出的。
后记:颍考叔没有想到,或许正由于他的揣着明白装糊涂,后人多凭着“庄公亲扶武姜登辇,自己执辔随侍”这句话和想当然的美好愿望,把左丘明的“遂为母子如初”解释为“母子关系像从前一样和睦”,却不知这“和睦”二字是与“如初”相左的。
再从后来没有严肃处理祝聃射桓王这件事看,庄公当时并未真正跟上舆论导向而为自己打造出政治优势来。虽然也曾独秉周政,但时不时地露出狐狸尾巴,注定庄公进不了“春秋五霸”的候选名单,永远成不了诸侯中的伟大领袖。
这样,“掘地见母”便成为郑庄公一生中最能让人记住的亮点。
是年,郑庄公荣登年度“感动世界人物”榜首;余乐获联合国年度最佳新闻奖;高笑获评论家协会“最佳评论人”称号;颍考叔呢,也“官赐大夫,与公孙阏同掌兵权”。而事件的另一主人公姜氏,大概只能在后宫默默流泪。
第十三章 我知道你会听我的
在那个闲得无聊的下午,宝玉带着袭人,径直出了贾府,踱上“孔夫子”茶楼。入得门来,却觑见他老子贾政与三四同僚临窗把酒,正慷慨激昂地唾沫横飞,弄得身边几个陪酒的美眉满脸崇敬,一副“I服了YOU”的模样。
宝玉心道:苦矣。正欲溜之大吉,却被老父目中一道慑人心魂的“冰魄寒光”锁住。只得慢慢上前唱了个喏,祝老一辈心情愉快千秋万代。然后依礼退下,与袭人寻了角落里一张桌子,让孔大娘来一壶上好的女儿红,默默喝将起来。耳朵却竖立着,听一干老儒高谈阔论。
不一会儿,宝玉便明白了个大概。皇上决定搞一次轰轰烈烈的政治学习,今日退朝时,给大家留了家庭作业:明日上朝时每人上交一篇关于“文死谏,武死战”的心得体会,并且最低不得少于五千字。
这不,大家正在一边喝酒一边为这“文死谏,武死战”欢呼呢。
只听得贾政说道:文臣应该苦谏圣上,即使被赐死;武将应当以战死沙场为荣,以报圣恩。博得一片“贾兄高见”的附和,美眉们也使劲地鼓起掌来。
偏偏宝玉不信这个,又不敢站起来跟老贾同志叫阵,只能小声对袭人说:
为了你们的眼泪
我静静地死去
让泪水的河流
漂我到幸福的彼岸
阿弥陀佛
善哉善哉
袭人眼一红,强笑道:呸呸呸,乌鸦嘴,又在胡说八道了。
宝玉疯魔既发,可就止不住话头:那些个疏谋少略的须眉浊物,只知道胡谈乱劝,仗血气之勇,邀忠烈之名,枉自送了性命。死了也于事无补,算不得正死。
袭人反驳不得,正好孔子过来赠送本店免费点心茴香豆,便拉住他的袖子说:请圣人来评评。
孔夫子一笑,说这些干嘛?你们且尝尝我的手艺,这茴香豆可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打了两个哈哈,屁颠屁颠地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宝玉连声说好,袭人却在那一楞一楞的。
其实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孔子也找不到更好的理由来反驳宝玉。
他虽然满腹经纶,但在那个无政府主义思想成为时尚的时代,诸侯们“老子天下第一”的作风岂容手无缚鸡之力的孔夫子来说三道四?武力称霸唯我独尊当然比用“仁”的条条框框把自己圈起来爽快多了。可惜孔子年轻气盛,总认为自己足以为帝王师。在武功才是硬道理的时候,夫子偏偏要对他们说“爱人才是力量”,不碰一鼻子灰才怪哩。幸好夫子既没遭遇一言不合即“拖出去砍了”的激情,也没摊上九曲回肠会使借刀杀人之计的角儿,否则,故事的结局绝非驱逐出境那么简单,即使不马上让你人头落地,也会努力寻个黄祖之类的主儿结果了你的性命。
当然,他也并不觉得脑袋长在脖子上碍事。既然死了也于是无补,那么好死不如赖活,于是他餐风宿露地回到鲁国,开始为三斗粮而折腰,同时开始痛苦的反思。
曾经看到一则关于给领导提意见的调查资料,超过百分之九十的被调查者认为:说了也白说,而且说了还怕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所以员工中,有近两成的人选择了徐庶进曹营,“沉默是金”;六成多的人也只是觑机会偶尔说一句;而有了意见就说的不足百分之六。如果孔子在周游列国前看到这则资料的话,大概也会心里没底而取消行程了。
如果不想加入“小鞋队”甚至卷起铺盖滚蛋,对领导的意见岂是那么好提的?别看也有近百分之六的人每次都提,但如果你去档案室翻一下就不难发现,原来这些人大多不是领导的小舅子就是领导的小姨子,外加远远近近的姑表血亲什么的;除此之外,上场的就是“四个一”的“铁哥们”了。这些人不仅每次都敢提意见,而且效果也大都不错。不过,前一类是亲戚关系,旁人羡慕也没用;“四个一”中,可以努力的方面也不多。“一起同过窗”和“一起扛过枪”属于缘份,不可强求。能够努力创造条件达到的,也就“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两项了。虽然这两项的难度也挺大,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嘛。实在不给面子的,不妨学学盯梢法,深挖隐私广积“料”,准保他乖乖就范,让你做个“地下组织部长”。
想来孔子时代还没有如此下作,他只能从历史中总结经验教训。可惜,等他发现“文死谏”只是一顶戴在冤死的忠臣头上的华丽的帽子,发现在油盐不进的主儿面前摆弄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无异于自杀时,他就只能与老妻一道,躲进茶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了。后人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其实也是夸张之语,在天子被晾到一边而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时代,谁还听他一介腐儒之言呀。
除非他能像老前辈颍考叔一般把“意见神功”修炼到最高境界。
可是从他作《春秋》斥责各诸侯无视礼法行径来看,他虽然已知变通,放弃了“死谏”的信念,但也还没完全学会考叔拐着弯儿提意见的高明策略。
考叔当时面对的情形是,郑庄公迫得老弟自杀,再也没人跟自己争王位了,心情便爽得过了头,给自己招了个不孝的罪名。虽然他也后悔得不得了,但谁敢当着他的面说个不是呢?保尔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而且这生命只有一次。咱犯得着拿这吃饭的脑袋去戳庄公的痒痛吗?搞不好就是人头搬家的下场呀。在一个连亲弟弟都能杀的人面前,直通通地死谏是没有出路的;没有人会潇洒地去用生命赌明天,所以偌大的朝廷,竟然没一个人能解决庄公的心病。
这时,颍考叔出场了。这位“意见门”的祖师爷,一手提着一个笼子,里面装着几只猫头鹰——以献野味为名,优哉游哉地进了宫。庄公心里正烦,本不想见他的;但听下人说他“为人正直无私,素有孝友之誉”,怕拒见会加重了自己不孝的罪名,便不得不放下架子,给了他最高规格的待遇,亲自接见了他。于是考叔得以向他陈述猫头鹰的特点:不孝之鸟,故捕而食之。说得庄公黯然无语,但以为这是考叔无心之言,也就不便发作。后来在餐桌上,考叔念及老母无法下咽,欲携肉归作羹进母。这出色的表演终于打动了庄公,使他跟考叔诉起苦来。考叔接下来顺理成章地献上“掘地见母”之计,为庄公挣回了孝名,自己也一跃而为大夫。
在这场知己知彼的有准备之战中,考叔完全掌握了主动权。他装作不知情(这一点很重要,否则便有戏弄君主的嫌疑,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先以物为喻,不轻不重地刺了庄公一下;再以己之行,反证庄公不孝之实,引起庄公反思;最后问清情由,态度诚恳地为庄公献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此举重若轻环环相扣的“三步走”战略,不由得人不佩服。也难怪他在进宫前就充满信心地对着假想的庄公说:我知道你会听我的!
后来,我们还可以看到邹忌和淳于髡讽劝齐威王,他们那炉火纯青的迂回进谏术,大概便传自颍考叔。
可是这种功夫,一般人很难学会。于是现今的人呢,没有前辈们的金刚钻,就干脆不去揽那提意见的瓷器活。当然,也有不少人能另辟蹊径,本着“进谏是为了更好地活着”的原则,将进谏术发扬光大,大胆怒斥领导“起早贪黑,带病工作,听苦在前,享受在后,简直不是人而是神”。只是,如果颍考叔泉下有知,不知会因此欣慰还是会为此叹息;而孔子,大概只会涨红着脸去续写《春秋》了。
第十四章 坚决不娶大国公主
年初,看到一个大学生据说迫于就业压力而想拜个干爹的帖子,起初觉得不可思议。一个身高1米77、五官端正口齿伶俐的大四学生,竟然愿意对一个陌生人尽干儿子孝顺的职责,还真有点让人不可理解。但冷静下来后,回想近年来N多的年轻人不愿努力工作,只想傍款傍官靠权(钱)靠势过舒服日子的事儿,心下便也释然,见怪不怪了。现在,想起几个月前为查阅历史上干爹干儿子那点破事而费劲的模样儿,自己都觉得好笑。而激愤之下所写的那篇短文,如今大概也成了未能与时俱进的见证,只能当做一则落伍的笑料慢慢遗忘了吧。
可是近来看到郑忽辞婚一段,禁不住又想起这件事来。虽然,像郑忽一样的傻瓜也不多,但即使只有一个,便也说明还有人跟此类大学生是道不同志不合的。
据《左传&;#8226;桓公六年》记载:“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婚事终究没有成功,但也由此留下一个“齐大非偶”的成语,表明辞婚者因自己门第或势位卑微而不肯高攀的态度。
其实,郑忽先前就辞过一次婚了。当年郑庄公和齐釐公在石门歃血为盟结为兄弟时,釐公就问过:“你儿子忽还没娶媳妇吧?我有个心爱的女儿,虽然还不到出嫁的年龄,可是很聪明。如果你不嫌弃,等长大了就给你儿子当媳妇吧!”庄公连忙道谢。回国后跟忽说起,没想到儿子说:“丈夫志在自立,岂可仰仗于裙带关系?”釐公闻知,赞叹不已,加上女儿也还小,便决定寻个合适的时机再议。
关于此事,司马迁老先生在《郑世家第十二》里也有记录。郑庄公三十八年,北戎部落入侵齐国,齐国派使臣向郑国请求援助,于是郑庄公派太子忽率领军队去救援。忽英勇善战,只一个回合就把戎兵打得落落大败。齐釐公见太子忽如此年少英雄,大喜,命令专排筵席款待他。席间,釐公旧话重提,亲自议婚,想把自己的小女儿文姜嫁给他,他却再三谦让,婉拒了这份好意。席散之后,釐公又派夷仲年请高渠弥当说客,可是忽仍旧不允。他说,我们是小国,跟齐国不匹配。昔年无事之日,齐侯就提起过这件事。那时我尚且不敢仰攀,何况现在我奉命救齐,虽然幸而成功,但如果答应了齐侯的请婚,外人必然笑话我是挟功求娶,那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次日,釐公又派夷仲年来议婚,忽仍然不答应,并以“未禀父命,私婚有罪”辞之。弄得齐侯热脸贴了个冷屁股,自找没趣,大怒道:“吾有女如此,何患无夫?”确实,文姜与姐姐宣姜可是当时的世界小姐冠亚军,美艳不可方物。忽一再辞婚,对她的伤害太大,以至闹出兄妹乱伦的丑事来。当然,这是后话,先放过不提。
当时,祭仲也劝太子忽说:现在国君有很多宠妾,三位公子(指公子忽、弟弟突、次弟子亹,或者是说除忽之外的公子仪)都在死死盯着这个王位,也都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国君;而你,得不到大国的援助恐怕就不能顺利继位。齐国不主动议婚,你都应该去求婚,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你就答应娶了齐国的文姜公主,不要自剪羽翼啊。可郑忽还是不为所动。
回到郑国,忽将辞婚之事禀报庄公,庄公虽然惋惜,但也喜其有志,赞赏道:大丈夫只要能自立功业,何患无良姻也。
此段故事,足以让想拜干爹的大学生们找个地洞钻进去吧。
当然,你可能说,郑忽的脑袋里不是进了水就是装的一团浆糊;把自动送上门来的大靠山推掉,他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傻瓜。
在一般人的眼里,这也几乎就是定论。放着个大国国君的漂亮女儿不要,偏去小小的陈国娶了妫氏回来,这简直就是没道理。是从时髦的爱情角度出发的吗?郑忽与妫氏也跟爱情靠不上边呀。祭仲给忽的建议也只体现了婚姻的政治性,他让忽结婚于陈修好于卫的目的,就是“陈卫二国方睦,若与郑成鼎足之势,亦足自固。”那么,其中的好处能比得上跟文姜结婚吗?好像不能。按现在的说法,妫氏充其量只是个第三世界的小家碧玉;而文姜就相当于美利坚合众国的公主,天生的既富且贵,娶了她不仅可以锦衣玉食,还能在众人面前风风光光气焰万丈,NB得不能再NB了。而且从郑忽的结局看,也似乎印证了了祭仲的话,因为“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又无忠臣良士,他的王位便坐得艰难万分,仅仅在位三年,最后竟成为郑国第一个被暗杀的君主,为怀恨在心的小人高渠弥所弑。如果我们总是势利地以成败论英雄的话,忽的决策倒真像是失策了。
但郑忽自有他的道理,虽然身为太子便没有爱情而只有政治之婚姻,他也要为自己的婚姻作一回主。正如他回答庄公的:妻者齐也,只有般配,才能称为配偶。如今郑小齐大,一点都不般配,我可不想高攀。《诗经》里说,幸福只能靠自己追求。那么我的幸福生活应该由我自己去创造,靠在大树底下乘凉吃软饭还算什么男子汉呢?
何况,这软饭也是不好吃的。唐代时,附马郭暧因为升平公主在家中老是对公婆摆臭架子而来了场“醉打金枝”,吓得郭子仪立刻捆了儿子去向皇帝亲家谢罪。虽然代宗一句“不痴不聋,不作家翁”就轻描淡写地过去了,但郭子仪这里,却是内衣都汗如水浇。要是换了个头晕的皇帝,很可能马上降旨将郭家满门抄斩。所以他回家后还着实教训了儿子一顿,打得连升平公主都心疼起来。而郑忽这样的少年英雄,本就不想攀龙附凤而只想凭自己的本事吃饭,又怎么能够忍受公主老婆那居高临下的语言和救世主一般的面孔呢!
后来,宋代吕祖谦在《东莱左氏博议》里议论郑忽辞婚一事说:为国者当使人依己,不当使己依人;己不能自立而依人以为重,未有不穷者也。所依者不能常盛,有时而衰;不能常存,有时而亡。一旦骤失所依,将何以恃乎?这大概就是对郑忽较为准确的心理分析。王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