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开封府混个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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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开封府混个差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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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开封府混个差事  欧阳墨心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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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时间: 2012…03…12 18:07:31



'到开封府混个差事 正文 序章一、时间机器显身手一跃荡回哪年朝'

  云隐山,山如其名,终年云雾缭绕,不见人烟。山分两峰,一为阴峰,一为阳峰。阴峰常年不见阳光,终年潮湿阴冷,由此孕育出世上罕见之毒物毒草,尽数江湖阴毒难解之蛊;阳峰间奇花异布满草山谷,多世间难得疗伤救命之圣品,正与那阴峰之毒生生相克。
  两峰交汇之处,乃一沟谷。谷内毒瘴药物弥漫,凡飞禽走兽、蛇虫鼠蚁,无一可存活其中。据此,人称“无物之谷”。
  十年之前,此无物之谷来了两个怪人。一人视谷中毒瘴药物如无物;一人一见此谷,跪地拜天,喜不自收。从此,分谷而居,两所草房对立而建,定居于此。
  此日,正是这对怪人到达谷中整十年之日。
  “毒老头,今天十年之期已满,你准备了什么来对阵?”
  说话的是一个白衫老者,银发银须、鹤发童颜,一双白眉尤其特别,几乎长到腰间。此时正站在阳峰山坡旁,面对阴峰直直而立,身后奇花异卉阵阵异香,确像那仙人下界一般。
  “哼,药老头,别以为你上次胜了我就可以从此不败。我告诉你,今日我定要叫你好看!哼哼!”
  站在对面阴峰山坡上的另一位老者冷笑着回道。与对面的老者不同,此老一身装扮比起那妖孽之物也毫不逊色:一袭暗紫色长袍,里配暗红里衣,随风飞荡,透出妖异之气。同样是长须长眉,却是暗绿之色,同样是童颜不老,却面带青白。
  “好好好,我等了十年,就是等今日,放马过来!”
  白衫老者一挥衣袖,指间赫然多出数个棕色药丸,个个如鸟蛋大小。
  “怕你不成?!”
  紫袍老者同样抽出数个弹丸夹于指尖,只是药丸颜色鲜艳夺目,形如三角。
  两人同时挥动手臂,将手中的弹丸尽数抛出。一时间,无物之谷内紫气飞涨,白烟翻滚,如雷之声遍处轰响,好不热闹。
  待浓烟散去,再看山谷内的两人,正是活脱脱来了个对调。
  被称为“药老头”的老者一袭白衫如同披上了华彩,五色缤纷。脸色更是丰富,以两道长眉为例,前三分呈大红色、中三分呈翠绿色、后三分却呈明黄色,正像一只色彩斑斓的异兽。
  而被称为“毒老头”的老者却刚好相反:整个人都如同从面缸里捞出来一般,全身上下,连同舌头、睫毛,都被染成了雪白。
  两人同时对视片刻,然后同时开怀大笑。
  “哈哈哈,毒老头,你不愧是武林中人人闻风丧胆的‘鬼神毒圣’,这种莫名其妙的毒药,都能让你想到。想必我这两条眉毛从此就要难现原形了!”
  “哼哼哼,药老头,你这‘医仙鬼见愁’的名号也不是浪得虚名!想我费尽心机才染出这头绿发,居然这么容易就被你给打回原形。”
  说罢,两人又相顾大笑。
  许久,二人笑罢,又同时相顾一叹。
  “唉,想你我二人自从十年前一役,从此惺惺相惜。结伴退隐江湖,在此无物之谷中比邻而居,倒也逍遥自在。只是……”颜色艳丽的医仙轻轻摇了摇头,不忍再语。
  “只是……只是可惜了你我二人这旷世的毒术和医术,却连个可心的传人都没有。”雪白的毒圣接口道。
  二人又是同时一叹。
  “茫茫野外,我们应该到何处去寻一个好徒儿来?”
  “我们隐居于此,自是不愿再见故人。可这云隐山从不见人烟,难道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不成?”
  话音未落,二人突然听见头顶空中一阵异响,如同有百十闪电霹雳在半空中轰鸣。抬头望去,只见万里晴空竟无故划过数道闪电,更怪异的是,闪电居然汇聚一处,生生在半空中扯出一个暗蓝色圆洞来。暗蓝色圆洞慢慢变形,最后竟然变成一个人形,直直掉在发呆的二人脚边。
  “医仙”、“毒圣”乃是武林中泰山北斗的人物,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可此时之景,莫说是见过,恐怕连做梦都未曾梦过。
  地上平躺一人,服饰怪异,未着长衫,只穿长裤,一件里衣却失了袖子。长发披散,面容苍白,浓眉圆脸,一双长眼紧闭。看样子是已经昏厥。
  “药老头,”毒圣摸了摸雪白的长须,笑弯了一对眼,“这回你不服我可不成了。我不过是随便说两句,这老天爷还真的给咱们送了一个好徒儿来。”
  医仙已没有心情和老对头斗嘴。此时,号称武林医术出神入化的他,正在考虑怎么安排好徒儿的习艺计划。
  而那位躺在地上的仁兄,甚至没有上诉的权利,就已经被这两个怪人收做了入室弟子。
  不知是幸运还是霉运?
  金虔知道自己在做梦,而且是噩梦。
  自从参加完高考后,那六个用来做证明题,上下翻滚的小点就成了自己难以忘怀的噩梦源泉。甚至直到自己大学毕业,午夜梦回,还能体会到那几个小点的刻骨铭心。
  直到有一天,当金虔终于无法忍受飘零的打工生活,而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后,那段高考的数学噩梦终于成为了过去,取而代之的是永远也写不完的申论。枕头上的噩梦还衍生出了现实,在第四次被隔离在公务员大军的队伍外后,金虔终于鼓起勇气敲响了那位损友的大门。
  说起这位年纪轻轻就有物理化学数学三项博士后功名的损友,金虔实在是不屑与之为伍。不为别的,就只为当时自己告诉她要去考公务员后,她流露出的表情和所说的话,就可以让自己把她列入“不屑交往的前三甲”。
  “你要考公务员?就你这浓眉细眼,蛇背鼠腰的形象?要是面试能过,我跟你姓!什么,笔试过了?真不知道,像你这种贪财好色的家伙写出来的文章对了谁的胃口!”
  这段话简直可以名列金虔此生最愤恨的评语之首。
  浓眉?那是表示自己毛发茂盛。细眼?那是丹凤眼,古人标准的美人眼。蛇背鼠腰?那表示咱的身高标准,身材苗条!贪财?什么贪财?虽然自己姓金名虔,但那只是说明自己对金钱有一种虔诚而纯洁的崇拜之情,怎么可以用贪财这种俗语来评断?至于好色……那就更谈不上了,就算杨贵妃在自己面前宽衣解带,自己也会目不斜视,绝不偷看。
  “废话!杨贵妃你当然不会看了!”那位损友嗤之以鼻地继续说道,“换成郑元畅在你面前露个胳膊试试?我打赌你的口水肯定能淹到北京城去!”
  面对这条恶舌,金虔实在懒得辩解——当然,也不排除她还是有实事求是的一面。
  是的,平心而论,金虔的确有点贪财,还有点好色。
  不过,是好男色。
  请不要误会,这对于金虔来说,很正常。
  因为金虔是个蛇背鼠腰,浓眉细眼的女性生物。
  现在,金虔决定依靠科学的力量,依靠伟大的爱因斯坦大人来改变命运。依靠损友尽心竭力制造的时间机器!
  金虔伟大而崇高的理想是这样的:
  首先,利用时间机器回到第四次公务员考试之前,给过去的自己透露考题,稳操胜券地考个笔试第一。然后,顺利进入公务员大军,端个铁饭碗(至少目前看是)过一辈子。
  可现在问题出现了。
  自从找了那个三料博士后,乘上了她制造的时间机器,然后在剧烈的冲击下晕倒,然后……就开始了现在的噩梦。
  不是金虔臭屁,这的确是有史以来最标新立异的噩梦。
  一个连眉毛都染成凤尾鸡的老头站在自己的左侧,双眼放光。另一个堪比雪山飞狐的老头站在自己的右侧,同样双眼放光。四道镭射光射得金虔整个脊背阵阵发凉。
  “好徒儿,你终于醒了。”凤尾鸡说。
  金虔的眼睛大了一圈。
  “好徒儿,没事吧?”雪山飞狐说。
  金虔的眼睛又大了一圈。
  “好徒儿,快跟我们学本事吧。”凤尾鸡加雪山飞狐同时说。
  两只胳膊被两个老头同时拉起,金虔只觉得身体好像要散架了,每个骨头缝都在叫唤。
  会痛,所以,不是做梦,大概是时间旅行的后遗症。再看着两个老头的谈吐穿戴,再看看周围的环境,还有这顶破草房,金虔终于得出了结论:那个该死的三料博士后,时间回过头啦!


'到开封府混个差事 正文 序章二、仙山学艺苦不堪成果既成回人间'

  金虔莫名其妙回到这个不知道是什么时代的古代,已三个月有余。除了从两位怪师傅的服饰和发型(没有留辫子)推测出这里不是清朝之外,她目前对自己所处的时代还是一无所知。
  而最崩溃的是,那个本应该套在自己手腕上,如同手表模样的时间机器信号接收器,也在自己到达这个世界的同时,不翼而飞。不知道是掉在了这个时代,还是迷失在爱因斯坦的时空黑洞中。
  但现在,金虔每天能用来烦恼这个问题的时间实在是少得可怜,她现在简直比过年加班的超市收银员还要劳累。
  每天天没亮,金虔就要被大师傅——就是那个凤尾鸡,据说是什么“医仙”的老头,从床上抓起来摸黑练习什么“九**飞针”、“十八**御针法”、“三十六**镇针决”、“七十二**回魂针灵技”,还有最后的“一百零八**天外飞仙针阵”。总之,就是拿着数根银针,在一个人形的布偶身上戳来戳去。如果稍微错那么一两毫米,就会被旁边的大师傅刺成刺猬。
  当太阳挂到门口的树梢时,二师傅——就是那个雪山飞狐,据说是“毒圣”的家伙,就会来上第二堂课。说起来,第一次险些把金虔吓得灵魂出窍。毒蘑菇、毒药(如砒霜、鹤顶红之流)完全登不上台面,在两天之内就结束了课程。之后的两个月内研究的是西域奇毒、苗疆蛊毒、唐门家传异毒……如此等等,个个听起来都让人发指。
  午饭后,又换回大师傅的课堂。各类草药的名称比起朗文英文字典的单词量,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别提要将它们的名称和形象相对应。简直比考托福加日语一级还要恐怖。到傍晚,金虔还要跟着二师傅去他那间密室,跟一大群外表十分对不起观众的众多毒物们进行亲密接触。好不容易熬到晚上,还要挑灯夜读什么《经络总经》、《医经》、《天毒经》、《地毒经》、《水毒经》……乱七八糟的。
  临睡前,还要给大师傅、二师傅同时来一段“望闻问切”的集体汇演,要是对这两个师傅的身体状况没有诊断清晰,那唯一的下场就是这一晚都得摸着二人的手腕睡觉。
  最终的后遗症就是,噩梦中无休止的公务员申论考试,终于换成了无边无际的草药和毒蝎子。而被损友称为“蛇背鼠腰”的标准身材也迅速缩水,更是变成了那种只要站在电子秤上,就一定会引起“忒瘦、忒瘦”尖叫结论的单薄排骨。然后,在即将到达第四个月的时候,金虔终于做出了一个险些断送自己小命的决定——逃跑。
  当晚,金虔做了十分完备的准备。她带上可以坚持一个星期的食物与清水,装备着可以中和“无物之谷”毒瘴的解药,揣着可以换钱的银针,趁着夜色飞逃而去。
  但是,还没走出五百米,金虔就发现自己的腿如同生了根一样,再也无法向前一步。
  “哼哼,好徒儿,这么晚了,你还要辨认毒草吗?”一个带着冷笑且阴阳怪气的声音几乎是从自己的耳朵后根发出的。
  毒圣笔直地站在金虔的身后,幽幽的身形好像鬼魅。
  “二、二师傅……”金虔现在感觉腿脚发软。因为她看见二师傅手上拿着的那朵花,长得跟那朵据说是天下奇毒、无药可医的“牡丹草”有几分神似。
  “哈哈,好徒儿,想不到你竟如此好学,为师幸甚幸甚。”爽朗的笑声前一句还在远处,等到话音结束时,声音已到耳边。
  “大、大师傅……”金虔目前膝盖僵硬。
  医仙执针的手势怎么好似“奇脉断命针”的起手式。
  “嗯?”
  两个加起来快两百岁的老者,同时背着手闷声哼道。
  “徒儿是看这月色撩人,禁不住出来散散步,哈、哈,散步、散步……”
  非常华丽地趴在地上,金虔眼前似乎又闪过博士后损友的笑脸:
  “看来你不仅是贪财好色,还是一个贪生怕死的家伙。”
  呸呸呸,我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时间飞逝,光阴荏苒。不知不觉金虔已经在云隐山上待了一年有余。自上次八个月前逃跑未遂后,金虔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再试一回,只能老老实实地在山上跟着两位师傅读医书、做毒药。时间一久,倒也觉得这医术、毒术还算有几分趣味。想到自己也没什么糊口的本事,再想想“技不压身”的名言,渐渐竟也能静下心来,开始认真学习,自此医术、毒术大长,让两位师傅欣喜非常。虽然有时会想念来这之前的未来世界,但云隐山的日子也算安乐。
  这日,天未亮,金虔依规矩来到大师傅屋内,准备练习针**之术。却发现两位师傅同时扑倒在地。金虔急忙翻过二位师傅的身体一看,不禁大吃一惊。
  两人脸色红润异常,呼吸无声,从气息中隐隐透出牡丹花香。再搭腕把脉,两人脉搏微弱,似有似无,似断似续,竟是中毒之征兆。
  而且是据称无药可解的“牡丹草”之毒。
  金虔虽不是特别聪慧的家伙,但也是经过上千年进化后,才回到古代的现代未来人,脑容量怎么也比古代的这些家伙多出几毫升。何况,自己还是从小被历史、武侠外加八点档言情剧熏陶长大的一代四有新人。这种小阵仗,怎么能瞒过金虔的法眼?
  蹲在地上,看了看一尘不染的屋内摆设,又注视着两位朝夕相处的师傅,金虔实在是很无语。
  想不到这两个怪老头居然用这招来试自己的医术。
  以身试毒。然后逼自己为他们解毒。
  金虔翻了个白眼。
  这算什么狗血剧情,难道编剧已经黔驴技穷了吗?
  等等,这不是逃跑的大好机会?这两个臭老头,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自己困在这个荒山上,害自己赚钱的机会没有,看帅哥的机会没有,回到现代的机会更是没有。如今两个老家伙都快死翘翘了,难道还能拦着自己不成?哼哼,这可真是媳妇熬成婆——自己终于熬到头了!
  慢着,自己的手在做什么?为什么会拿起银针?等等,为什么自己摆出“一百零八**天外飞仙针阵”的起手式?那个针阵自己还不太熟啊……等等啊……
  三柱香后,金虔满头大汗地坐在了地上。
  两个老头已经恢复了神智,十分欣慰地看着眼前唯一的徒弟。
  “‘一百零八**天外飞仙针阵’,看来徒儿已经运用自如。那其他的针法定然无碍。”医仙捻着眉毛道。
  “徒儿居然想到用苗疆蛊毒吞噬‘牡丹草’之毒,看来为师的本事徒儿已经尽数学得。”毒圣搓着胡子道。
  “你们两个臭老头!要是我没办法救你们,该怎么办?”金虔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叫道。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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