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我想我会遇见你
作者:巫芸
文案
我想我会遇见你,或早或晚。
纯爱短篇集,用来放蠢作者的突发脑洞。
食用说明:
1。这些短篇的内容没有必然联系,但是作者会尽量写成一个系列的!
2。因为第一篇是现代纯爱,所以选了这个分类和这些标签,不代表之后的全部都是现代文。
3。每篇短篇完结前会尽快更新完,每篇短篇完结后下一篇就遥遥无期了,入坑慎!
4。欢迎吐槽,友好讨论,请不要随意打负分。每篇的雷点都会标出,自己不看还跑进去踩雷的就不要怨作者了。
内容标签:因缘邂逅 天作之和 现代架空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恋爱尝试01
每每回想起自己向段均表白的那一幕,戚从都觉得自己那个时候一定是疯了。
那时他和段均不过是比较熟悉的陌生人,彼此知晓对方的名字,偶尔遇见了会打招呼,聊天的内容也不过是“今天天气真好”或是“吃饭了吗”这种陌生人之间用来寒暄的最最常见的话语。
那时的段均眼里心里装着的都只有一个侯永安,而他呢?他也不过是羡慕那两个人的亲密无间罢了。
和爱情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戚从一开始对段均是没有丝毫非分之想的,那时段均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个偶尔一见的同事,如果某天对方出车祸死了,他大概也只会是惊讶一声,然后自顾自地去做自己的事情。那时的戚从生活虽然算不上富裕,但胜在安稳,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好,大约就是太过冷清。
一个人的日子,当然是冷冷清清的。
戚从是从孤儿院里出来的。他原本性子就比较冷淡、没几个朋友,后来到十多岁、知晓了自己的性向异于常人之后,他就把最后还联系着的几个朋友也断了,每天形单影只地过着,虽然寂寞,却也自由。可命运偏偏不愿让他的日子这样平淡下去,这才让他看到了那一幕。
那是最最普通的一天,戚从的工作比平常完成得早了一些,于是他也就在比平时早的时间点到达了食堂。那时正是食堂里人最多的时候,戚从买好了饭菜端着盘子绕着食堂走了快一周,才凭借着自己出色的视力在一个偏僻角落里面找到了座位。他快步走到那个座位边上将盘子放下,坐下后才发现自己边上坐着的就是段均,而段均对面坐着一个面容清秀的男人,看起来年龄很小,如果不是对方身上穿着本公司的制服,戚从都要将他当作在校的中学生了。
这个人就是侯永安。
那时戚从还不认识侯永安,所以他只是象征性地朝段均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就开始自顾自地大快朵颐了。食堂里很热闹,而他们这桌却安静得很,戚从饭吃到一半正打算喝口汤,忽而听到耳边传来一声糯糯的男声:“段均,这肉太肥了,我吃不下。”
戚从不经意地朝边上瞥了一眼,正好就看到段均伸出筷子去将对面那人碗里的肥肉夹到了自己碗里,然后又将自己盘子里的瘦肉夹了过去,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早就告诉过你,红烧肉里面大多都是肥肉,你偏不信。喏,先吃我的吧!”
从戚从的角度看过去,恰好可以看到段均的眼睛,那双黑眸仿佛无底的深渊,里面装的满满全是宠溺。
戚从顿时觉得自己的心跳仿佛漏了一拍,仿佛是窥见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有人说,当你开始注意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常常见到他。
那天之后,戚从就开始频繁地见到段均,在食堂、在车库、在茶水间里,在交材料的时候、在休息的时候、在上下班的时候。在绝大多数的遇见里,段均都是和那个男人走在一起,戚从也得以偷窥到了段均更多的温柔和宠溺:他会为他泡好一定要加两包糖和炼乳的咖啡,他会记得帮他买好限量发售的纪念品,他会每天载他一起上下班,他会帮他解决完成不了的工作。
而戚从也终于知道了那个男人的名字。
侯永安。
永安永安,永远安康。
单是听名字就能想象,为他取名的人是怎样地爱着他。
更何况,侯永安的单纯和不谙世事,一看知道是从小便被人宠爱着养到大的。
戚从自然是羡慕侯永安的。他自小到大,虽然也曾有过好友,虽然也曾遇见过资助他的好心人,可是何曾被人那样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记在心上呢?他自立惯了,要强惯了,和他相熟的人也就渐渐习惯了他那种坚强的姿态,遇到了困难其他人也只会说:“他呀,不用担心!他能解决的!”连句慰问都不会有。
即使一个人过了那么多年,即使他看起来那么坚强,他终究还是渴望温情的。
就像是同寂寞过了那么多年,他也依旧无法习惯寂寞一样。
所以在看到段均连续三天都一个人以后,在看到段均神情越来越憔悴、黑眼圈越来越重以后,在车库里看到段均独自一人对着侯永安平日里坐的副驾驶座发呆的时候,戚从脑子一热,快步走了过去,然后看着段均的眼睛,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段均回过神,就见到自己那个似乎是叫戚从的同事站在自己面前,认认真真地对自己说:“段均,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
******
在段均答应了戚从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戚从都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他怎么就答应了呢?!他不是应该一脸情深不悔地说“对不起可是我心里只有永安一个人”么?!他那天是脑袋被门夹了么?!然后戚从就想起了自己在段均答应后大义凛然地补上去的那段话。
戚从说:“我知道你喜欢侯永安,没关系的,我不在意。总有一天你会忘了他的。”
如果老天再给他一个机会,戚从一定会冲上前去抽死自己:人家段均提都没提起侯永安,你还去补一刀干什么?!你脑子也和段均一样被门夹了么?!
可不管戚从如何悔不当初,事实就是这样,在戚从表白那天,他和段均的脑袋都频率十分一致地被门夹了,于是他们俩这关系就这样愉快地被定了下来。
段均也不明白自己是为何那么轻易就答应了戚从没头没脑的表白,如果戚从再站在他面前向他表白一次,段均可以肯定地说自己是一定会拒绝的。不过既然事情发生了,再去后悔不迭显然不是段均的风格,事实上,在理智短暂下线又重新上线后,段均迅速地分析了一下自己现在的处境,居然觉得就这样下去也不错。
段均和侯永安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高中都是同班,大学同校,毕业后又进入了同一家公司工作,如果不是因为段均对侯永安的那点小心思不小心被暴露了出来,以他们俩的感情,就算是段均出柜了侯永安也会是那个站在他背后挺他的人。
是的,对于侯永安来说,兄弟的性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兄弟对自己不能起那种不该起的心思。
而被发现了小心思的段均,自然也就稳稳地被挂在了侯永安的黑名单上。
对于段均而言,从发现自己的性向的那年开始到现在,他暗恋了侯永安整整十二年。他知道永安是个直男,也不曾奢望对方能够接受自己的这份感情,他想要的不过是一个能够留在对方身边对他好的借口罢了,兄弟也好,发小也好,他不在乎。
他只是没想到,侯永安会如此绝情,连个解释的机会都没给他。
那天段均从宿醉中清醒过来以后,原本还是怀着一丝期待的。每天都要小心翼翼地收敛起自己日趋浓烈的感情不让对方发现,每天都只有趁着对方不注意的时候才能贪婪地凝视对方的侧脸,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样的日子实在是让他累极了。他不求永安能接受他的这份爱,只要让他呆在永安身边对他好,他就已经很知足了。
只可惜,连这也是奢望。
手机关机,工作也辞了,回到家的时候,曾经两个人一起布置的温馨小窝已经被搬得半空了,玄关处的花瓶下面压着侯永安留给他的纸条。
“段均:我想我们还是不要再联系了,我不会和叔叔阿姨说,你不用担心。”
这是侯永安对他最后的情谊。
之后的几天,段均一直过得浑浑噩噩的,侯永安的离开仿佛将他的心都撕了一半去似的,他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直到戚从的出现。
那个明明和自己只见过几面的男人站在那里,认认真真地对自己说:“段均,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段均不知怎么脑子一抽,就点了点头。
对面的男人见他答应了,顿时笑眯了眼,眼睛也亮晶晶的,仿佛里面藏了一整条银河似的。段均想起来这个男人似乎是叫戚从,正想对他解释自己是一时昏了头,就听见对方说:
“我知道你喜欢侯永安,没关系的,我不在意。总有一天你会忘了他的。”
那台词拙劣得像三流言情小说里面的话语,段均抬头,恰好对上对方的眼睛。
戚从一直看着段均的眼睛,见他看过来目光也毫不闪躲,反而还把眼睛睁得大了些;段均眨眨眼,能从那银河里看到自己的倒影,那么清晰,映在那片星光里。
他忽而心中一动,露出了这三天里的头一个微笑——即使只是稍稍勾了一下唇角——然后伸手轻轻拥住了戚从:“好。”
作者有话要说: 内容不多,计划是1W5以内完结,按照作者的黑历史来看很可能不到1W就完结了。
如果攻受没有CP感,绝对不是作者没有谈过恋爱的缘故!
☆、恋爱尝试02
第二天中午,段均来叫戚从一起去吃午餐时,戚从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只能愣愣地跟在段均后面,段均一个指令他一个动作,等到两个人都买好了饭菜面对面坐下了他才回过神来,恰好听见段均问:“没看出来你喜欢吃甜食?”
戚从一愣,看了眼自己面前装着满满一盘糖醋排骨的盘子,有些欲哭无泪。
段均看他一脸沮丧的表情,笑着问:“怎么?不喜欢吃?”
戚从一张脸涨得通红,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段均笑着将两个人的盘子调换了一下:“喏,你吃我的,正好我喜欢吃糖醋排骨。”
戚从抬眼看段均,对方脸上带着温和的微笑将自己的盘子推到他面前,然后自然而然地端过那盘糖醋排骨开始吃起来,吃了两口见他不动,又问:“怎么?这些也都不喜欢么?”
戚从忙摇摇头,开始认认真真吃起饭来。
戚从并不挑食,而且段均盘子里的菜又恰好都是他爱吃的,这若是放在平常,他早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了,可今天也不知怎么的,他只能笨手笨脚地拿着筷子,机械地将饭菜往嘴里送,再僵硬地咀嚼几下,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份量不算多的一盘菜硬是被他剩下了一大半。
段均此刻早就将自己的那份饭菜吃完了,见他放下筷子,诧异地问:“你这就吃饱了?今天的饭菜都不合口味么?”
戚从讷讷不知如何回答,只能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然后在段均饱含笑意的目送下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下午的工作还是一如既往的多,等到傍晚下班的时候戚从的脑子里依然装满了工作上的事情,几乎就要将中午吃饭时的窘状给抛在脑后了。
如果不是在车库遇见了段均的话。
段均靠在戚从的车边,见他下来了,朝他一笑:“来啦?今天恐怕得让你送我一程了。我的车开去隔壁市保养了,估计得要周末才能去开回来。”
戚从呆呆地看了他一眼:“哦。”然后等到车开出车库了以后才想起来问:“你家住哪儿?”
段均道:“云麓庄园。”
戚从一愣,然后十分不好意思地说:“那个,我不知道怎么走。”
段均道:“没事,我给你指路。”
此时正值上下班高峰期,立交桥上堵了长长的一大段,于是等到戚从开着车从城北的公司到达城南的云麓山庄小区时,时间已经从下午五点快进到了晚上七点。段均一脸歉意地看着戚从:“抱歉,没想到路上会这么堵。不然我请你吃晚餐吧,不过只能在我家里吃我做的菜了,怎么样?赏个脸呗!”
戚从摇摇头,忽然问:“那……你明天怎么去上班?”
段均顿了一下,指了指不远处的公交站台:“坐公交车就好啦,不用担心。”
戚从点点头,尽量不露痕迹地把嘴边的话语咽了下去。
他们,大概还没有熟到可以接送对方上下班的地步。
第二天段均并没有再让戚从送他回家,之后也没有。等周末过去之后,周一下班戚从再见到段均的时候,对方正坐在车子里朝他招手。戚从将刚刚从口袋里掏出来的车钥匙又收了回去,走到段均的车前敲了敲窗户,段均将车窗摇下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戚从说,“你的车好了?”这算是怎么回事呢?这样的语气,这样的对话,与其说是情侣,倒更像是相熟的朋友。
“嗯,昨天开回来了。”段均说着,打开了副驾驶座的门,“上车,我请你车晚餐。”
戚从摆摆手,指了指自己的车子:“你带路,我开自己的车跟在后面就成,不然明早来上班就得去挤地铁了。”
段均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将车门关上,缓缓将车子开出了车库。
段均开车的速度不快,戚从跟在他后面,自嘲地想:这也算是约会么?两个人开着车一前一后地往目的地赶,然后一起吃餐饭,再各开各车、各回各家?他们这样的关系,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只可惜他还贪恋着那一点点虚假的温暖舍不得放手,而段均呢?
戚从不确定段均是否正在从伤痛中走出来,但他能确定,段均并不爱他。
哈,那是当然!戚从想。那么痴情的一个人,又怎么会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变心呢?他们不过是彼此的浮木,各取所需罢了,无关情爱。
段均选的地方离着公司并不算远,开车十来分钟就到了,戚从将车停好,跟着段均上了楼。
这家店并不是什么特别高档的西餐厅,而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家常菜馆,段均将菜单递给戚从,戚从摆摆手:“你来点就好,我不会点菜。你随便点什么都行,我不挑食。”这是大实话,他平日里根本也没有什么在外面吃饭的经历,对于点菜这件事情可以说是毫无经验可言。
段均见他说得诚恳,也就没有再坚持,叫过服务员来点了几个菜,然后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他们两个人经过这么几天一起吃中餐时的闲聊,对于对方多少也算有些了解了,如今再聊起来气氛倒是不错,段均有意识地将话题往戚从感兴趣的方面引,两人一直聊到菜端上来也没有感到尴尬。
这倒算是个大进步吧!戚从想。
饭菜上了之后,聊天自然也就被中止了。他们两个都是不喜欢在吃饭时说话的人,一时间餐桌上安安静静的,只余下小小的咀嚼声和吞咽声。
服务员端上来一盘孜然牛肉,切得碎碎的红椒和蒜苗、牛肉炒成一盘,三种颜色夹杂在一起,看得人食欲大振。戚从还在同碗里的大骨奋斗,见有新的菜上来也没有伸筷子;段均拿过一个没用过的小碟子,装了一碟孜然牛肉,一点一点将里面的红椒选了出来,轻轻推到戚从面前。
戚从一愣,看了看那碟孜然牛肉,心中不知是何滋味。他将大骨上剩下的肉一点点剔完了,端起碟子将牛肉和蒜苗倒进碗里,小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