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婚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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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婚随俗- 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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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伴娘,毋庸置疑就是除了慕阳之外的沈君墨、索回妍还有周洲三个!不过在婚礼之前,慕阳都是陪着贺秀林她们在新娘房里说知心话,所以,看孩子的重任的就落到了楼曦身上。

    楼曦不仅要照顾好小翌晨,还得照顾好白璃钰的戒指,因为小翌晨是花童,等会儿要拿戒指的,这个可是个重要的活,重要到一向爱玩的小翌晨安安分分的跟在爸爸身边,不到处乱跑。

    作为家长,潘心心和楼炜烨前前后后的招呼,盯点,和贺爸爸贺妈妈盯着婚礼的流程。全程最闲最郁闷的就数白振东了,他到场了就跟个客人一样,被安置在一角身后站着两个保镖,远处还有四个保镖按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看着他,这样的待遇别提让他有懊恼了。

    不得不说,为了今天,白璃钰煞费苦心,整个婚礼的人员都安排到位,就连宾客带来的保镖都做好了安排,让到场的几个长辈都十分的满意,同时,也非常满意贺秀林这个乖媳妇。

    100个观礼嘉宾,就数白璃钰的姨妈最激动,把一堆一堆的礼物塞到贺秀林怀里,连白璃钰的表嫂都有微词,但因为今天是好日子,而且家里人都知道白璃钰就是个宝,大家都可劲的疼着,想想也就想开了。

    相较于别人的开心,楼曦却是慢慢的打量着整个婚礼现场,暗暗的记下婚礼的流程,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要说用心,楼曦自认为比不上白璃钰,很多细节,连嘉宾带来的孩子都考虑到了,这样的安排让他都觉得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没有丝毫的不适。而且人不多,不会觉得吵闹。

    楼曦之前觉得准备婚礼就是用最好的,但是现在才知道,用心的才是最好的!心里暗暗记下之后也好在自己的婚礼上用上!

    白璃钰的婚礼过后第二天就是楼曦另外一个好友邓守安结婚!

    本来十月一号国庆节是一个好日子,但是因为十月二号是新娘的生日,而且那天也是个好日子,所以就把婚礼定在十月二号那一天。

    楼曦和慕阳参加完白璃钰和贺秀林的婚礼之后就立即搭夜班机敢去西藏参加第二天邓守安的婚礼。

    小翌晨累了一天,沉沉的睡着了,倒是慕阳今天既累又开心,想到好姐妹有个好的归宿心里十分的欣慰,特别是听周洲说她现在和容嘉关系也挺不错不温不火但是很稳定之后。一直以来,慕阳都是这个“小家庭”的大姐姐,像一个家长一样关怀照顾着几个妹妹,所以今天颇有一种嫁女儿的感觉。

    慕阳把这个感觉和楼曦分享之后还被楼曦笑话了好一会儿。

    “我是说真的,你看啊,”慕阳靠近楼曦耳朵边轻声的说,尽量不吵到身边的小翌晨和周围睡觉的人。

    “秀结婚了,再过七个月那样就会生一个宝宝了!而且明天她就和阿璃出去旅游养胎了。周洲和容嘉的关系也很好,而且刚刚周洲还接到了新娘的捧花,这可是个好寓意,后面的就要看容嘉的表现了。”慕阳颇为感叹的细数手指说,说到容嘉的时候还特意抬抬手肘撞了楼曦一下,示意他精明点,提点提点容嘉。

    楼曦自然有接收到这个暗示,可是别人的感情他干嘛要去操心,他现在要操心家里的琐碎事都够了,妻子和岳父僵着的关系还没缓和呢,孩子还没着落呢。再说了,他认识容嘉三十多年了,能不知道容嘉是什么样的人吗。容嘉表面看起来玩世不恭,可是心里可是跟个明镜似的,什么都照得清清楚楚的,如果他觉得他和周洲的关系到了可以组建家庭的地步自然会有所表示,如果他觉得时机还不对,也自有他的安排。

    这些楼曦可不打算告诉慕阳,有些事情他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

    “我就担心妍和墨她们,真希望一下子把她们都嫁出去,都嫁一个好男人!唉,总算是知道作为母亲恨不得把女儿嫁出去的急切心情了。”

    楼曦忍不住的轻笑,这算是哪门子的母亲啊?还恨嫁了?

    “你现在知道父亲母亲那时候有多担心你了?”

    “我不一样,我太过挑剔,太过自我,也太过于渴望所谓的自由,总以为婚姻就是束缚是累赘,是埋葬我的坟墓,我当然抗拒了!而且,我有钱有房有车有工作,无牵无挂的生活多舒服,不用上班担心孩子下班赶回家钻进厨房和锅碗瓢盆奋战。套一句网上的话:我什么都有,什么都会,还结婚干嘛?”

    楼曦看着慕阳一副我很有理由的样子很无奈,她倒是知道自己的缺点,可怎么就不能改改呢?她不知道现在她也很挑剔很自我太过渴望自由了吗?而且,现在也不知道是谁上班担心孩子下班就去做饭和锅碗瓢盆奋战还乐此不疲。

    也好,就这样吧,虽然还改不了她的懒惰和散漫,但是只要她不再心血来潮背上背包说走就走出去旅行,不再不管不顾的玩到忘了回家,还记得家里有他和孩子就够了!家里有一个懒的,他就多勤奋点。她不爱进厨房,他就多做些好吃的,都说男人老得慢,而且他整天日晒雨淋的都没事,被油烟味熏熏也没什么关系,反正是丑是美都得要这样过了,还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从天灰蒙蒙亮就陪着贺秀林,慕阳说着说着也有些累了,不知不觉也靠在楼曦身上睡着了。

    把小翌晨和慕阳身上盖的毛毯都盖好了,飞机越往西边就越冷,虽然机舱里有暖气,但是不盖好被子还是容易着凉的。

    等慕阳和小翌晨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个小旅馆里,房间很狭小,几乎除了两张小床还有一张小桌子两张凳子之外就没有别的大家具了。小桌子上有一个烧水壶和四个消毒过用纸包好的玻璃杯,而整个房间里最高级的用电器——两台手机就放在被子旁边。

    这是到了?怎么都没感觉呢?慕阳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到这的了,凌晨迷迷糊糊的,小翌晨更是迷糊,他是一夜安眠直接睡到这个点。

    “妈妈,爸爸呢?”小翌晨睡眼惺忪的从自己睡的床爬到慕阳的床上,钻进被窝里,用小脚去探妈妈温暖中带着点凉的脚。可惜,肚子都饿了!

    “肚子好饿哦!”

    “嗯!等一下,妈妈给你找点吃的。”慕阳不得不离开温暖的被窝,起来披一件衣服就给小翌晨找吃的。

    从旅行袋里找出提前买好的一包小面包,撕开一个递给小翌晨,等她自己也吃完一个的时候才后知后觉——没刷牙呢!

    不过,吃得正香的母子二人只是愣了一下,相互看了一眼,然后继续吃自己的,吃一口小面包喝一口饮料,很有默契的没有说出来。

    喝一口冰凉凉的花生牛奶,慕阳不由得感叹,还是和儿子相处比较融洽啊!要是被他知道大早上喝冷的,还不知道得变脸变成什么样呢?

    只是,就在慕阳正准备撕开下一个小面包的包装时,房间门从外面打开了,楼曦拎着几个塑料袋回来,白色透明的塑料袋内层还凝结了一滴滴的水滴,都是里面热乎乎的食物散发的热气遇冷凝结成的。

    楼曦一点都不好说话,一回来看到桌上的被子都没开封就知道有人犯懒了,而且还很不讲卫生!

    在楼曦高达十万伏的高压注视下,慕阳和小翌晨默默的放下小面包,相互扶持着去找牙刷刷牙洗脸。

    楼曦放好早餐之后,还要细心的收拾残局,把掉在床上和地上的面包屑都捡起来,吃完剩下的包装袋都装到垃圾桶里,他现在觉得自己越来越有保姆的范儿了,都快成全职奶爸了!

    “吃完早餐之后就准备准备,婚礼在十点举行,离这里不远,走路过去也就四十多分钟。”楼曦吃完一个面包之后才说,然后就开始喝那一大碗粥。

    四十分钟?不远?也就?

    这个不是近距离啊!

    可是慕阳也只有默默喝粥的份儿,这里是西藏,不是n市那个大城市,不能这么挑剔!

    见到慕阳的沉默,楼曦倒是翘起了嘴角,她总算是会妥协了!这算是他这段时间最大的收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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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左右为难
    虽然心里还是很不愿意走路过去的,但是楼曦这n个人看起来就不好说话,实际里更是固执得不得了,慕阳又不想因为这一点小事和楼曦闹不愉快,特别是今天还是个好日子,实在是不适合谈话。

    “围巾换个颜色,”楼曦打量了一眼慕阳的装扮,从皮箱里拿出一条红艳艳很喜庆的围巾出来,正准备给慕阳换下来。

    “围这个,暖和又好看!”

    慕阳皱皱眉,想了一下,自己今天又不是主角,她是去观礼的,穿得太红艳了不好。“还是别了,我更喜欢这个蓝的,而且蓝的我戴习惯了,不想换。”

    “我说这个好看,蓝的都围了两天了,你还整天围着,不嫌脏啊?”楼曦的手敏捷的躲过慕阳想要阻拦的双手,麻利的把慕阳原本围好的蓝色围巾换下来,把那条红艳艳的围巾搭在慕阳的脖子上。

    慕阳无语了,要不是碍于翻白眼太难看,慕阳一定当着楼曦的面翻翻白眼。居然说她不讲卫生,嫌弃她脏?

    也不想想,是谁有时候两天不换衣服,那时候怎么不觉得脏?

    楼曦虽然成功的把红色围巾搭上去了,可是不会弄,平时看慕阳搭得轻松,小手拿着围巾两头随便绕绕就弄得很好看,他怎么怎么摆弄都觉得不好看,像两根绳子挂在脖子上一样,难看!

    “我不会弄这个东西,你来!”楼曦现在当甩手掌柜了,背过身去照镜子,整理他自己的服装,端详着他那刮得光亮的下巴,看看有没有漏网之鱼。

    慕阳这下真忍不住了,对着楼曦的后背使劲的翻了几个白眼,眼球都翻疼了。

    不会围还硬要她围这个红的,有毛病是不是?

    用了巧劲才把脖子上勒得有些紧的围巾打松,绕出好看的花型。

    在慕阳把自己打理好的同时,楼曦也终于认为自己穿着没问题了,回过神来看慕阳。

    “嗯!不错!”

    慕阳懒得理楼曦,转身去给小翌晨整理袖子和裤脚。

    楼曦懒懒的笑,小妮子当着他的面翻白眼呢!刚刚他对着镜子做出整理着装的样子,实际上是看镜子里的小妮子,那很难看的翻白眼表演尽收眼底,虽说很难看,但是得承认,小妮子翻得很认真,看起来很可爱!

    出门前,慕阳在次核对了要带的东西,还有给楼曦和小翌晨父子再理了理衣服,确保没有任何的不妥才出门。

    楼曦是很享受慕阳给他整理的过程,小翌晨就没那么享受了,因为享受的次数多了就习惯了!要些着急的站在门边望着情意绵绵的爸爸妈妈,那眼神分明就是在说:爸爸妈妈好了没,快点走了!

    这边的天气已经变得寒冷了,慕阳穿得多,但是因为是去参加婚礼,所以还是穿了个裙子,搭上厚厚的毛裤袜,看起来美丽冻人,而实际上慕阳除了露在外面的手有些冷之外,其他的都是暖烘烘的!

    一双方根的五厘米高的高跟鞋已经在这条笔直的大路上走了半个小时了,怎么还不到啊?

    慕阳有些无力和疲惫的望着眼前直直通向不知名处的路,路的两边挂了喜庆的红灯笼,但是慕阳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心情关心欣赏风景了,她只关心什么时候到!

    本来慕阳以为楼曦说四十分钟是从旅馆出来要走四十分钟,没想到他们一出了小旅馆,就有车子来接他们,让慕阳着实开心了一把,可是车子在大门口停下来,所有人都下车,走着过去。

    没等慕阳撑不下去,楼曦就出言提醒说到了。

    “前面就是了,再坚持一下!”

    慕阳强打起精神,尽力让自己看起来脸色正常,气不喘,脚不累,风采依旧。可是好难啊!她好想坐下来休息啊!

    “阿曦!”

    “哎,阿曦带嫂子跟娃子到了,赶紧的叫老邓出来!”

    “我先过去领人!”

    几个站在门口张望的军人不约而同的纷纷躁动起来,热情的张罗着,要不是还有其他的客人,慕阳不怀疑他们会飞奔过来迎接。

    “韦叔叔!”

    走在前面的小翌晨热情洋溢的跑向韦林木,上次来这里的时候,他就和韦叔叔还有邓叔叔他们玩得最好了,现在门口的这些人中只有韦叔叔是他认识的,当然是开心的迎上去了。

    韦林木开心的抱起穿得很帅气的小翌晨,对比他们周围那些穿着打扮都很质朴的孩子,小翌晨无疑就是一颗耀眼的太阳!

    韦林木之前就听知情的战友说慕阳疼小翌晨,今日一见,果不其然。小翌晨的穿衣风格都和上次来不一样,上次只是整齐干净,但是绝对没有今天这么……好看!他词穷,会的形容词不多,想来想去就想到这个词来形容。

    当然等小翌晨再长大一些,或许他还可以用玉树临风风度翩翩丰神俊朗这些他仅存的几个形容词来形容。

    “你小子,终于来了!”一拳打在楼曦的肩膀上,一声闷响,慕阳不由得侧目,看向被打的楼曦。

    楼曦也没什么夸赞的反应,就像是被打的人不是他一样。的确,那一拳用的是巧劲,看着力道大,其实没什么力气。笑逐颜开的回过一拳,楼曦也不甘示弱,一番敲打之后,几个人才能站着好好说话。

    “呵呵呵,嫂子别见怪啊!咱们粗人,见了面不会握手,就会这样来上两拳。”

    “是啊,嫂子别介啊,我们都习惯这样了。”

    “曦哥,不介绍介绍。”

    “是啊曦哥,听说嫂子上次来过咱们这,你怎么都不给小弟们引荐引荐?”

    几个大男人推推搡搡的往前站,但是又怕吓着慕阳,往后又倒退了一小步。

    想想看,慕阳穿得娇滴滴美艳艳的,虽然慕阳自己不觉得,但是那几个见过了西北这些粗犷的汉子,突然见到一个精致的女人,心里也有些慌了。就像是你一直都习惯了粗糙的刀,突然见到一把打磨光亮装饰高贵的刀,心里会不由自主的紧张,怕把这把金贵的刀给磨着蹭着了。

    “慕慕,这个是韦林木,上次你也见过的……”楼曦逐一引荐介绍自己身边的好兄弟,没介绍一个,慕阳就会顺着楼曦说的称呼礼数周到的和那个人打招呼问好,那毫无缺陷和自信大方的形态给楼曦赚足了面子。

    再说楼曦,相互认识之后,他就被战友包围起来,然后就完全忘了小翌晨跟慕阳,和几个或高壮或矮小的身穿绿色军装的男人相互攀谈,勾肩搭背的推搡着往会堂里走去,连个眼角都没给慕阳和小翌晨。

    小翌晨正和韦林木说着话,不知道被爸爸给忘了,更不知道妈妈被孤零零的一个人扔在寒风里,虽然没有瑟瑟发抖,但是也是形态可怜的。

    人生地不熟的,慕阳不会说藏语,只会几句蹩脚的问好和问价格的简单藏语,现在举目四望,觉得自己格格不入,悲凉啊!

    她给男人撑足面子,谁知道男人居然扔下她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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