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一只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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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一只虎-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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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过抓住战争的间隙,开始对自己小队的义军开始进行集训。而这些日子以来,李过也收养了二百个十二三岁到十五六岁看上去健壮的孤儿,交由黄秀统率。当然,太过幼小孩子李过也暂时无能为力,不能去管,毕竟这里是军队,不是幼儿园。

    李过收养的这些孤儿大多是起义民军的遗孤,这也为李过赢得了好名声。这种行为,令各家的农民军头目都对李过颇有好感,尽管李过的身份还是很低。

    那些农民军头目心里都打着算盘。奶奶的,这个乱世,整天和官军打仗,万一哪天脑袋掉了,保不准自己的孩子能得到这个李过的照应。

    这个李过对待自己人一点也不虎,反而傻傻的,收容些半大娃子顶什么用?不过冷眼望去,那个李过除了训练苦点,似乎对那些孩子还算不错!

    于是,各个头目对李过的态度愈发的好了起来,甚至有些献殷勤的样子。

    李过虽然身体负伤,但伤势并不严重。加上粮草充足,所以准备练兵。现在需要分分秒秒的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想法,一点时间也不要错过!

    李过想到的是,一切好的办法要有人来传播,所以传播的人要识字。李过要让自己手下的士兵识字,不必学问精深,只要能看懂字的意思就行。当然,军事训练绝不可少。

    第二天早操过后,李过没有命令士兵解散。他站在高台上,大声的说道“从今天开始,我们每个人都要学文化!”

    看着台下众士兵不解的表情,李过赶忙喊道“不是,学写字!”

    底下的义军士兵议论纷纷,学写字?那应该是秀才举人干的事,这里大多都是泥腿子一个,学那破字有什么用!

    李过没理会士兵的议论,一挥手,十几个做饭的士兵和几个厨师模样的人,抬着一口大铁锅走了过来。几个士兵迅速搭好了支架,将锅架了起来,在锅底下点起柴火。那个厨师模样的人在锅里倒上些油,又放了几大勺糖,熬了起来,紧接着,大块的肉也放了进去。

    士兵们眼珠子瞪得溜圆,因为他们看见厨师正向锅里大块大块的倒肉。莫非要开斋,要改善伙食?要知道,这些起义的农民军在家是连饭都吃不上的,因为饥饿才造的反,参加了农民军也只是不愁温饱而已,都是为了生存吗!

    现在一只虎李爷命人大锅煮肉,这可真是太好了。所有的士兵眼睛都放着光,期盼着肉快点熟。

    看着士兵们急切的眼神,李过不觉好笑,抓紧练兵的计划准能成功!

    “你们这些兔崽子!想吃肉么?”李过问道。

    “想!”士兵们喊得山响。

    “做梦!”李过骂道“肉,是给有学问的人吃的,什么叫有学问,识字就叫有学问!现在,谁认识字,都站出来吃肉!”

    刘体纯是李过重要的助手,也粗识几个字,第一个站了出来。

    李过提起毛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刘体纯大声念了出来,李过一挥手“体纯,吃肉!”刘体纯乐呵呵的拿着碗夹了一块大肉,美美的吃了起来。

    亲兵黄秀也走上前来,认出了几个字。黄秀在锅里夹了一块瘦些的肉咬了起来。

    “谷英,你不是也识字么?你来!”李过喊着一直追随他的谷英。

    谷英挠挠脑袋,走上前,看着李过写的字半响不吭声。

    “奶奶的!这几个字你不认识?”李过惊异的问,因为一直以来,李过闲暇的时候是会教谷英这些小头目学些字的,这几个字其实是很简单。

    谷英涨红了脸,低声回答“不认得。”原来,谷英一直认为学字没什么用,所以李过教他们认字的时候,谷英想来是这耳朵进那耳朵出了。

    把李过气的,一脚将谷英踢了一个趔趄“滚一边去!没肉吃!”

    谷英低着脑袋走到了一边。

    于是,认字的人纷纷走向前来,认字,吃肉。不认字的只能干着急,眼馋。

    一个叫张二侉子的士兵是个老兵油子,一向不把普通士兵看在眼里。他想,莫不是李爷在开玩笑?于是,张二侉子仗着资格老,也走到李过身边。

    李过见是张二侉子,心中有些惊喜“张二侉子,你不是说过,你是睁眼瞎,不认得字么?”

    张二侉子连忙摇头“李爷,我认得,我认得。”

    “好!那你就念念。”李过把字递给他看。

    张二侉子看着纸上那字,眼睛越睁越大,几乎没把眼珠子睁出来,那字还是不认得。

    “说啊,念什么?”李过热切的,满怀希望的问。

    “念,念,谢李爷赏肉!”张二侉子谦卑的看着李过。

    “赏你个大耳瓜子!滚!”李过对着张二侉子的头就是一顿爆栗。

    认字结束后,李过清点吃肉的人,除去他和刘体纯、黄秀,二百人的小队只有二十来人念过书。反倒是黄秀的二百孩儿兵里倒有五十来人认识字。

    李过点点头,这比例也算很高了,不过这还远远不够,因为李过的计划很大。

    看着台下不识字众人失望的表情,李过大声喊道“今天你们没吃上肉,只能怪你们命苦,没上过私塾。你们不用郁闷,明天还有肉吃,只要你们明天好好识字,好好做学问,你们就吃得上肉!明天吃不上,你就只能怪你们自己了!”

    “你们不要小看识字,我把你们看的很重,因为你们将来要跟着我不止是打仗,你们还有更加重要的任务。未来,你们将是宣言书!是宣传队!是播种机!”

    李过顿了顿,看了看听得稀里糊涂的义兵们,大声说道“你们是未来的希望!”
第十一章 小胜后的反思
    看着疾驰而来的张千总,李过手持丈八蛇矛,向张千总杀去。

    张千总根本看不起农民军,作为关宁铁骑的千总,久经战阵,战斗力是极强的,当然有资格蔑视对手。他却不知道,李过自幼便跟随李自成习武,武艺精湛,一只虎的威名并不单纯是勇敢。

    张千总跟随曹文昭多年,手中的刀虽不如曹文昭使得精纯,却也了得,对着李过如闪电般劈来。李过大吼一声,一抖枪花,将张千总的马刀拨转一旁,手中枪略收,向前猛力一刺,一枪刺穿张千总的咽喉。张千总张大嘴巴,还没发声,便已经跌下马去。只是张千总的一只脚仍然挂在马镫上,那马猛地一惊,拖着张千总的尸体斜拉拉的向回跑,留下一条血迹。

    这小股的明军有些慌乱起来,纷纷拨转马头向后跑,李过怒吼一声,“追!”

    农民军士气大振,呼吼着向前杀来。

    后面掠阵的李自成和张献忠等人也是大喜,催动人马向明军攻击。

    曹文昭性情暴烈,很是勇猛,当即大怒,挥动大刀便要向前杀。洪承畴连忙制止,命令明军“放箭!守住阵脚!”

    李过正在向前冲杀,看见明军正准备放箭,于是大声命令义军停止追击,但是农民军号令不齐,仍有很多人向前冲去。一阵箭雨飞过来,还是有二十多义军被射中。冲到前头的李过左拨右挡,但是位置太过靠前,嗖的一声,一箭射来,正中李过的左臂,李过左臂一痛,松开了左手,只剩下右手拿着枪了。

    这时,两个正在逃跑的明军看到了便宜,迅速掉转马头,提刀向李过杀来,想要把李过斩于马下。

    这两个明军是那个被李过杀死的张千总的部下,看到这个机会,要替张千总报仇。

    李过一愣,咬紧牙关,忍住左臂的疼痛,再次握紧长矛,对着一个明军就是一枪,那明军虽是躲闪迅速,但李过的枪仍然贴着明军的脸颊刺了过去,将他的耳朵豁穿,吓得这个明军落荒而逃。

    而此时,另一个明军举刀冲来,李过胳膊受伤,已经来不及反击了。

    正在危急时刻,李过的马后窜出一匹战马来,战马上的那人身体瘦弱,在奔跑的马上东倒西歪的挥舞着长刀冲向准备偷袭的明军。

    明军刚要抵挡那人手里挥舞着的长刀,不曾想,那人冷不防将手里的长刀撇了出去。偷袭的明军一愣,没见过打仗把自己武器乱丢的。可是长刀撇的准,一刀正劈在那明军的面门。

    明军骂了一句“你他娘的不会打仗!”便一头栽下了马。

    李过愣愣的看着,因为从他身后跨马窜出来的是黄秀。

    黄秀倒是不虎,砍到明军后,连兵器也没捡,便又骑马跑到了李过的身边。

    此时,看见明军射箭,义军也鸣锣收兵了。

    此时,府谷城里城外,欢声如雷,义军们都喜笑颜开。城头上观战的王嘉胤也不住微笑点头。

    李自成和张献忠早已赶到李过身边,李过也带着义军向府谷城里返回了。

    对于李过的这次胜利,农民军举办了盛大的庆功宴。因为虽然这场小规模的战斗不过属于小胜,但是面对的却是明军最精锐的军队,象征着鼓舞士气的意义更大。

    因为胜利,李自成和李过叔侄破例坐到了前台的宴席上。

    首领王嘉胤亲自为李过倒酒,并大声宣布,李过因为作战勇敢,特赏战马一百匹。这样的奖赏却是很重的,要知道,在这样兵荒马乱的年代,义军们最需要的除了粮食就是战马,一百匹战马是需要很多银子才能买来的。不管是明军还是义军,精兵大都是骑兵。

    王嘉胤之所以奖赏这么重,最主要的是激励义军的士气,要让每股义军都觉得,只有拼死打仗才能得到最大的好处。

    李过得了一百匹战马,心中自然高兴。而众多义军首领或是欣羡,或是嫉妒,表情不一。

    张献忠倒是说句公道话,他端起酒,对着李过“来!补之,咱们哥俩喝一个,好样的,打败了关宁铁骑,真不愧是一只虎!谁要想得到战马,就得奋勇杀敌,不然,连个毛也得不到!哈哈!”张献忠大声笑了起来,把酒干了。

    李过一仰脖,也喝下了酒。

    李过心满意足的走回了帐篷,黄秀已经给他打好了洗脚水。

    李过把脚放进热气腾腾的水里,舒服的长吁了一口气,歪了歪头,看着身边的黄秀“黄秀,今天你很勇敢,说吧,你有什么要求。”

    “我的命是爷救的,我没有要求。”黄秀低声说。

    “可是你今天等于救了我啊,咱们就两清了。”李过说道。

    “两清不了,如果没有爷救我,今天我又怎么会帮您呢?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这辈子都不离开您!”黄秀的眼睛瞟着李过。

    李过摇了摇头“那可不成,你现在是小孩子,等你长大了还要嫁人呢!”

    黄秀的脸一红,心说,我的命是你救的,救我的时候你让我把衣服脱得光光的,全身上下哪里你不曾看见,这辈子,不嫁你又能嫁谁呢?我还是小孩子?再过两个月,我都十六岁了,已经到了出嫁的年龄了。难道李爷真的看不上自己?不管了,做牛做马也好,一切认命!

    李过不知道黄秀的想法,黄秀在李过的眼里依然是小孩子。

    李过在想今天的战斗。今天看上去义军似乎占了便宜,可是义军是乱糟糟的一片,根本谈不上军纪,要是遇到胜利还好,一旦遇上失败,很可能溃不成军。而反观洪承畴、曹文昭部的明军,却是军令森严,进退有度。而即使这样的明军,在未来遇到满清军队也没有胜算。

    李过心里愈发的着急起来,要强军!可是自己一个人是不行的,还要有帮手。一个好的军队或是政权,要看干部的能力和忠心,李过也要培养自己的干部。

    李过看了看黄秀,心想这个小妮子还算听话,便问道“黄秀,你认识字吗?”

    黄秀点点头“小时候家里有几个闲钱,读了几本女贞集和列女传。”

    “哦,好好!我有这样一件事跟你说。”李过首先向这个别人眼中的侍卫,其实侍女的黄秀灌输了自己的思想。

    “知道人人平等吗?”李过问。

    “不知道?”黄秀晃了晃脑袋。

    “就是不管皇帝、王侯将相,所有的人都一样。”李过解释着。

    “那不乱套了?”黄秀问着。

    李过想想也是,在这个年代,太超前的想法会让人感觉自己是疯子,也绝不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

    “那你知道替天行道吗?”李过又问。

    黄秀点点头“知道,替天行道就是帮助穷人,扫灭不平之事。”

    “对对对!你说的对!”李过心想,这下黄秀有点开窍了。“我就要做替天行道的事!”

    黄秀听了说道“那我跟着你一起做。”心里暗暗的说,我永远跟着你!
第十章 防守府谷
    李过收留孩儿兵和训练部队的事,在府谷县城攻破后才算有些眉目。农民军首领王嘉胤攻破府谷县城,应该算是件大事。因为王嘉胤不仅仅是攻破城池,而且占据府谷城准备据守。

    当然,这并不单单是王嘉胤自己一个人的主意,而是得到了大多数农民军头领的赞同。大多数的人的想法很简单,奶奶的,说不定哪天脑袋掉了,先占个县城享享清福。这种想法说明了早期农民军起义的盲目性。

    李过早就知道自己和李自成悲惨的结局,极力想扭转局面,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可是起义初期,农民军虽然声势浩大,但面对明军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来人微言轻,做不得主,只得和李自成跟随高闯王听由农民军首领王嘉胤的吩咐。

    府谷县城被攻占,让三边总督杨鹤大感着急。在当时官员的眼里,攻城掠地本就是明目张胆的造反行为,而据探子带回的消息说,王嘉胤占领府谷有称王称帝的意思,这就更是大事了。这不比在乡下打家劫舍,那在明朝官员的眼里只不过是闹匪乱而已。所以,作为封疆大臣,有守土之责,守土其实就是守城!

    于是,杨鹤责成新上任的延绥巡抚洪承畴督率宁塞总兵杜文焕、延绥总兵曹文昭前往府谷剿灭农民军。

    洪承畴,字彦演,号亨九。此人知兵善任,倒是明末不可多得的帅才,手下的兵将勇猛善战,号称洪兵。总兵曹文昭是洪承畴手下的一员骁将,曹文昭治军严谨,手下的兵丁是赫赫有名的关宁铁骑,所向无敌。杜文焕虽未曾隶属于洪承畴,但在陕西也是有名的勇将。

    临行前,三边总督杨鹤率领所部各官送出城外。杨鹤亲自给洪承畴倒了一碗酒,杨鹤把酒递到洪承畴手里“亨九,此次前去平贼,定能成功!”

    洪承畴虽是文官,却也豪气万丈,端过酒碗,一口干下,然后把碗用力一摔,向杨鹤拱了拱手,说道“大人,绝不辱命!”说完,跨上马头也不回的率领明军奔往府谷县城。

    杨鹤想叮咛洪承畴尽量招抚农民军的话也没说出口。

    此时,汇集在王嘉胤身边的农民军,在府谷县城的兵力已有四五万人,而洪承畴率领的两路人马只有不到五千人。从兵力上看,义军是占有绝对优势的,而且有不少是明军的逃卒,战斗力也是不弱。但是农民军组织松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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