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婿鉴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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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婿鉴定期-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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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又把书乱放了?”
  一瞧见姐姐嘴边的笑意,杜千岁忽然觉得她笑得好可怕,“我……我没有乱放,它自己……长脚跑了……”
  “喔?书会长脚,那你这颗猪脑袋怎么还在?”她笑眯眯地捏他两团颊肉,下手不轻地转了两圈。
  她是个坏姐姐,以凌虐幼弟为乐。
  “会痛啦!姐姐,肉肉快掉了。”小肉丸踢着小肥腿,高声叫喊。
  经过的下人捂着嘴偷笑,没人上前解救可怜的小少爷,大家都知道这是姐弟情深的表现,大小姐非常疼爱相差十五岁的弟弟。
  “你吃那么肥,掉一点肉有什么关系,我叫你背书,你给我看故事书,嫌肉太多,要我拧一些下来榨油吗?”小时不学好,大了没出息。
  肥嘟嘟的小男孩惊恐的睁大眼,为时已晚地想到姐姐交代的功课。“管家哥哥,我们快逃,姐姐要杀人了。”
  杜千岁巴着秦万里,死命抓着他脖子不放,小小的脑袋瓜子里想着个子高的人跑得比较快,姐姐铁定追不上。
  “做错事还敢溜,你完蛋了。”她直接拎着他的耳朵,美目圆睁。
  秦万里假装没瞧见小少爷的求救眼神,目光规矩地直视前方,无视杜家上演的姐弟情仇。
  但他微微扬起的唇畔似是带笑,神色柔和的望着打闹成一片的两人,温暖的瞳眸深处看不见即将到来的乌云。
  第4章(1)
  “杜千桃,你这个叛徒,你怎么可以出尔反尔,背叛我们情比金坚的奸情。”
  “忘了带字典就回去翻一翻,不要丢人现眼了,国文造诣这么差,你的医学院是怎么考上的?”真是的,自爆其短。
  “沈贝夏,你给我滚到一边,本小姐是来讨债的,你少在这里碍事。”老虎不发威,把她当病猫了。
  “哈!本人刚荣膺杜大小姐护卫队队长,你敢动她一根寒毛,先踩过我的尸体再说。”她的责任重大。
  听她夸张的说词,长相清秀的女孩笑着啐了一句。“神经病啦!谁要踩着你的尸体,我们还没上大体解剖,等有需要时再请你提供。”
  “呿,咒我早死呀!”没心没肺的冷血动物。
  “是你先要贡献给医学做临床试验,我只是不好拒绝,勉强收下你的大爱罢了。”
  程玉璋是个阳光女孩,削薄的短发让她像个漂亮的男孩子,为人乐观又健谈,开朗的个性如同一颗小太阳,随时在散发光和热。
  而沈贝夏是中美混血的南岛姑娘,五官轮廓相当深,不过外表还是偏东方人较多,非常爱哭,而且热情得让人受不了,朋友常笑称她是来者不拒的大火球。
  这两人都是杜千桃的高中同学,也曾经相约一同考上医学系,一个主攻外科,一个负责内科,一个朝小儿科出击,三人毕业后到杜家的医院工作,干掉食古不化的老学究。
  但是杜千桃的母亲过世后,这个理想成了空谈,三个好姐妹也疏远了一阵,直到上了大学才又在同一学校重聚,再次结为好友。
  除了程玉璋真的考上医学系外,沈贝夏以十分差距饮恨,目前是外文系才女,杜千桃则以榜首之姿入了企业管理系,是该系的系花。
  “你们口渴了吧?来喝杯凉茶止渴。”柔细的嗓音轻轻召唤。
  “没良心,也不想想我对你有多好,居然冷血无情的抛弃我。”害她孤零零的在医学院里孤军奋战,还得面对一群臭男生的嘲笑。
  “拜托,你有完没完,都念两年了,你不累呀!”每次一碰面就老调重弹,她听得耳朵都快长茧了。
  程玉璋没好气的一瞪眼。“你们再两年就毕业了,我医学院要读七年耶!剩下的三年谁要陪我熬呀!”
  她越想越心酸,眼睛也越瞪越大。
  “你还要实习一年。”沈贝夏坏心地提醒她,让她整张脸皱得像苦瓜。
  “我恨你们。”全是她们害的,误交损友。
  “让你恨。”沈贝夏不痛不痒。“哇!这凉茶好好喝,不苦不涩,甜度刚好,桃花,你上哪买的?”
  听她夸凉茶好喝,贪嘴的程玉璋赶紧抢来一杯,沁心的凉意一下肚,暑气全消。
  “家里带来的。”她不吃外食,周姨每日都为她备妥三餐。
  “是不是你那位帅得撞墙的管家准备的?”如果是,她要多喝几杯。
  这叫望梅止渴,吃不到上等肉就只好啃杯子。
  “天气热,他不希望我中暑。”其实她体质偏寒,不容易中暑。
  “啧!真好,有凉茶喝,又有美色可赏,你真是幸福呀!”沈贝夏一脸向往,托着腮帮子作白日梦。
  “有钱你也可以请个男管家,何必羡慕别人?”程玉璋个性很直,说起话来不转弯。
  “可是上哪儿找个兼具实用和美观的大帅哥,你指点我条明路,我马上找来。”又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人比人,气死人。
  “这倒是,我家的管家长得像四角龟壳花,老师板着一张脸,没见他笑过,瘦瘦小小的,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清末遗民,割了下面的太监公公。”一想到那张死气沉沉的脸,程玉璋猛抽了口气,打了个冷颤。她家那一只脚进了棺材的张管家怎么跟人家比。
  “不过长的太帅也麻烦,简直是走动的祸害。”没事找来一堆桃花,烦都烦死了。
  “什么意思?”
  杜千桃不以为意,无动于衷的尝着现烤的糯米糕,倒是身旁的程玉璋迫不及待的追问,好奇得很。
  “你们还记得八班的沈晶晶吧?”那个自诳是校花的女人,老用鼻孔睨人。
  “你是说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像只孔雀的沈晶晶?”她印象不深。
  “对,就是她,听说她高二那年就煞到桃花家的秦管家,还偷偷写情书给他。”作风大胆,一点也不害臊。
  “情书……”记忆拉到过去,思绪飘远。“……有香水味,粉红色的信封,折成心形的信纸。”
  原来是那个沈晶晶。
  “咦!信被你收到了?”不会吧!人家满满的爱慕之意呢!
  “万里把信交给我,托我还给本人,高中女生对他来说太小了。”她记得他想把信揉成一团扔了,是她拦了下来。
  “你偷看了对不对?”沈贝夏好不兴奋,好像自个儿偷窥了别人的私密事。
  “信本来就是给人看的。”她一点也不觉得愧疚。
  “哦!沈晶晶一定哭的很惨,在你把信还给她的时候。”她有点幸灾乐祸。
  “我没还她。”杜千桃语气淡薄的道。
  “咦?”没还她。
  “我另外写了一封信婉转提醒,染指别人家的管家是不道德的行为,望她收起垂涎眼光,每日三照镜,勿以丑颜骇邻。”她写得文情并茂,堪称佳作。
  “你……你好狠……”好在她没对帅管家起非分之想,不然……呃!等等,人家情书寄情干桃花什么事,干么回信羞辱人……噢喔!她发现大秘密了,原来好友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等一下,以沈晶晶的个性,她怎么没到班上找你麻烦?”同样是大小姐,有些人就是气焰高得令人受不了,老把别人当蝼蚁,放在脚底下踩。
  “信末署名是我家万里。”杜千桃面容恬静,嗓音细细柔柔。
  高呀!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嫁祸别人,难怪吃了瘪的沈晶晶不敢声张,那一阵子消沉许多,没见她大呼小叫地把同学当她家佣人使唤。
  沈贝夏与程玉璋吞了口唾液,面面相觑,心中庆幸不曾得罪过心胸狭小的好友。
  “不过呀,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疼,前些日子我听国贸系的猫小妹在系上传话,说沈晶晶对你家管家余情未了,打算再一次出击,这一次她誓在必得,谁也休想阻拦。”
  这个“谁”不用多作注解,知情的人都晓得所指何人。
  “挺好的,勇气可嘉。”日子过得太闲了,总要找些刺激。
  “为什么这句‘勇气可嘉’听起来有点冷飕飕,像寒流过境?”明明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怎么心头直发寒?
  “同感。”好阴森的气氛。
  两个同属阳气旺的二十岁女孩,不约而同的拉拉领子,感觉寒毛直竖。
  她们不由自主的在心里想着,或许她们对这位充满灵性美的同学不甚了解,她但笑不语的恬静神态真有黑山老妖的味道。
  老树下,微风轻送,淡淡的花香迷蒙了季节的气味,一排排栀子花吐露着芬芳,随风摇曳,带来优雅风情。
  和平常一样,三个同校的高中同学只要没课,便会相约来到僻静的小花圃旁,这里有喷泉不断地小池塘,还有高低不一的木头椅,是忙里偷闲的极佳去处。
  由于姿色各有千秋的说那人是校园名人,因此特别引人注目。
  于是乎,她们的聚会场所也是众所皆知,不过三人在一起的画面实在太赏心悦目,美得像一幅画,所以鲜少人来打扰。
  大家都以为三美聚在一块谈的是诗词歌赋或是课业上的交流,其实不然,若是走近点偷听,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大家都被骗了,漂亮的女孩子也会说人是非,加油添醋地数落别人的不是。
  在这宁静的午后,理应是风平浪静的小聚会,可是加入沈晶晶的话题,顿时有点风云变色,出现了小小的,令人心惊胆颤的杂音。
  偏偏这时候,风中飘来一股浓郁的玫瑰香气,习惯前呼后拥的沈大小姐呆了几名“侍女”,仰着下巴,盛气凌人的登场。
  “杜千桃,我有话要跟你说,你跟我过来。”
  神色闲适的杜千桃动也不动地微抬眼睫,语气软柔。“刚吃饱,不想动。”
  碰了个软钉子,面子挂不住的沈晶晶声量杨高,“这是我们两家的家务事,你想让别人听得一清二楚吗?”
  “我们杜家和你们沈家扯不上关系吧!何况又不是做什么坏事,没那么难以启齿。”事无不可对人言,她心虚什么?
  她恼怒的一跺脚。“沈云芳你总认识吧!”
  “谁?”她扬起眉,美目澄澈。
  “沈云芳,我小姑姑。”她不高兴地重复。
  “喔,你小姑姑生病了吗?需要我安排她住进我们医院?”这事得乔一下,普通的病房那些大小姐怕是住不惯。
  “你在胡说什么,我小姑姑没病,你别装傻,硬说没听过我小姑姑的名字。”
  她理所当然的态度让人一头雾水,杜千桃两手一摆,当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麻烦你解释清楚,我对没头没尾的猜谜并不拿手。”
  “我小姑姑是你父亲的相亲对象。”她高傲地抬起下颚,衣服和她多谈有损格调的样子。
  “相亲对象?”几时的事?
  “上个星期六,我大姑丈安排他们在‘湘园’餐厅见面,但是你父亲没有来。”让他们一家尴尬的枯等,还以为赴约的中途出了意外。
  “你大姑丈是谁?”无关紧要的人与事,她通常不会耗费灵力去“看。”
  “杜庆松。”
  她眼眸中精光一闪,璀璨如星。“原来堂叔是你大姑丈,还真是一家人,可是没人告诉堂叔吗?我父亲到德国参加脑肿瘤研习会,为期三个月。”
  “什么,三个月?”她讶然的睁大眼。
  “不知堂叔是跟何人联系的,父亲上周四晚上七点的飞机,是我送他到机场的。”她脸上带着笑,但笑意不达眼底。
  事实上,父亲尚在国内,并未接手国外学会的邀约,下个月十七是母亲的祭日,他不可能出国,每年的这一日,他总会在她坟前待上一整天,直到太阳西落。
  父亲再婚她乐观其成,爸孤单一人的背影令人鼻酸,但是不能透过居心不良的堂叔,他的野心一直很大,想趁机接收父亲的位置,让秋水纪念医院成为他一个人的所有。
  “他说是管家……”她说到一半忽地收口,神色懊恼。
  “是万里吗?回头我念他两句,扣他半个月薪水。”杜千桃面带愠色,严斥“下人。”
  “不不不!不是他,我听错了,你不许处罚秦管家。”一听她要严惩心仪已久的男人,沈晶晶连忙跳出来否认,不知自己被耍得团团转。
  “做错事本来就该受罚,不过你也不肯定是他,等我回去问清楚再做定论。”
  她笑得温婉,最佳上扬的弧度维持在四十五度。
  “我跟你一起回去……”等杜千桃一瞥眼,还“咦”了一声,她才惊觉话说得太快,赶忙改口。“我是说我好久没去你家坐坐,刚好我姑姑和你父亲可能成为一家人,我们小辈应该多走动走动,联络感情。”
  杜千桃含笑的看了看她,莲舌轻灵地吐出一句。“你知道你身后跟了一名婴灵吗?”
  闻言,她脸色刷的一白,惊慌失措的左顾右盼,眼中的慌乱清晰可见。
  “桃花,你真的看见她背后跟了个婴灵?”胆小的沈贝夏小声地问道,动作极快的一个箭步跳离三步远,眼露疑色地张望左右,看看是否有奇怪的“东西。”
  而学医的程玉璋倒是不信这些怪力乱神,她揉揉帅气的短发,两手插腰哈哈大笑,直说沈贝夏是胆小鬼,草木皆兵的闻鬼色变。
  杜千桃不点头也不摇头,由她们臆测,她随口一提不负责任,真真假假,看不到还是看不到,说再多也没用。
  可是她怎么也料不到,一时的失算竟然惹来不小的麻烦,还是她自找的。
  “不要再跟着我,回去你该去的地方。”阴阳殊途,少有往来为佳。
  一颗球似的白光上上下下地跳动,十分兴奋地发出童音。
  “你看得见我是不是,都没有人看得到我,我要跟你回家。”嘻!嘻!嘻!他有家了。
  “不行,我不是你妈。”哪里来,哪里回,有一定的规矩。
  “那你当我妈呀!我会是很乖的小宝宝。”他不吵也不闹,还会乖乖吃饭。
  第4章(2)
  “我还没结婚。”她一口回绝。
  “可是我那个妈也没结婚,她不要我,把我打掉。”小球沮丧的在地上滚动,显得有气无力。
  “你去找她,重新投胎,她欠你一个出生的机会。”她是不相干的人,不该找上她。
  “我不要,她不要我,我也不要她。”小小尖球拉长成三岁男童的形体,撅着嘴使性子。
  杜千桃瞄了他一眼,不为所动。“由不得你做决定,没人可以选择自己的父母。”
  “谁说没有,我选中你当我的妈妈,你把我生出来,我就有生命了。”他不要再游荡了,他想要有个家。
  “办不到。”他当是母鸡下蛋吗,噗一声就生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男童像跳针的唱盘,声音尖锐得令人无法忍受。
  他想当人,想要有爸妈疼爱,而不是来不及出世的婴灵。
  “因为我目前没打算怀孕,也不想太早当妈妈。”最重要的一点是,她未婚。
  蜡烛两头烧的杜千桃让自己过得很辛苦,一边要顾及学校的课业,一边得守着将来要留给弟弟的医院,提防有心人士图谋不轨。
  她才二十岁,虽然聪明却仍欠缺社会历练,有些事对她来说十分吃力。
  她放弃医学院选念管理科系,为的是增加学识和经验,从中学习管理人事及财务,将所学运用在现实生活中。
  “没关系,我可以等你,土地公公说你会是很疼孩子的母亲。”小童笑眯眯地咧开缺牙的嘴。
  “土地公……”杜千桃脸色欠佳,亮璨水眸蒙上一层黯然。
  明明是沈晶晶造的孽,和人有了孩子却堕胎,导致婴灵无处可去,偏偏他不去缠带他来到人世的罪魁祸首,非要缠上她,她招谁惹谁?
  难道是她道破天机,才有此一劫吗?
  “我不会当你妈,你也不会投胎当我的小孩,快快离开,别让我收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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