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破坏神之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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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破坏神之毁灭- 第36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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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着不少的怪物,见到我们这些外来者,二话不说就扑了过来。脸上带着悍不畏死的凶残暴戾气息。一点也不掂量掂量实力差距,让我十分怀念雾气之沼后面那段路程。

    这些从火焰堆里钻出来的怪物,种类可就多了,有些类似沙漠环境,偶尔还能遇到火焰陷阱这种玩意,单独遇到火焰陷阱的话并不算麻烦,就算一时为能察觉,最多被阴一下,而后绕开就是。麻烦的是陷阱加怪物的组合,或者是堵在必经之路。

    “你认为这里的区域之主如何?”每次来到新的区域,对这里的主人的揣摩,都不可避免,小半天过后,我们两个就已经讨论起来。

    “嗯,不像雾气之沼那样,有小矮人这种野草一般收割不尽的食物,不过这些废墟到是透露出几分诡异,我没办法猜测。不过还是老规矩,能绕则饶,能避免战斗尽量避免。”

    “我也这么觉得,这些废墟总感觉不简单,或许会和三魔神这样的存在牵扯上关系,这可就不好玩了,我们还是快点绕路,离开这里吧。”

    小狐狸表情严肃的点点头,如果这里不是通往四魔王地盘的必经区域,她宁愿选择绕远路,哪怕要跨过两个区域,也不愿意踏足这里一步,文明这种东西最是神秘,一旦被纠缠上就难以脱身。

    “这次没有那些烦人水汽的干扰,我绝对不会认错路了。”自信满满的拿出地图,小狐狸开始规划接下来的路线,而后继续出发。

    没了水汽的阻扰,小狐狸规划的路线效率惊人,一路上虽然遇到了不少怪物拦击,但基本上没有遇到大规模以及实力强大的怪物,如果说越靠近中心,怪物的规模和实力就会越强,包括可能遇到区域之主,那么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我们现在一定是绕着火焰废墟的边缘在行走,因为遇到的怪物规模和实力一直相仿,这甚至让我们有种在第三世界轻松历练的感觉。

    所以说,只要路线走的好,地狱世界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这么个意思?

    花了五天时间,我们简简单单的就绕过火焰废墟,和前面一对比,简直轻松的像是在做梦一样,也就穿过活火山区域的时候可以一比,问题是活火山区域那环境,别再提了。

    第五个区域是沉沦荒原,一直居高不下的温度总算是在这里开始降下来了,虽然依旧热的跟在西部王国似的,但是经历过前面几个区域之后,我们竟在这种地方找到了一丝丝的……凉意!

    或许回到第三世界以后,我们已经能微笑着对别人说——今年夏天来的早,我想去鲁高因避暑。

    沉沦荒原这里又有一种类似小矮人那样的野草割不尽的家伙,沉沦魔,这两大地狱一族生态链最底端的怪物,各有各的特色,论个体实力的话小矮人要更胜一筹,像吹箭小矮人以及小矮人巫师这些阴人高手,曾经给冒险者带来不小的麻烦,曾几何时在游戏中被小矮人团团包围,无数菜刀吹箭招呼,或者不小心靠近小矮人巫师,被一口地狱烈火喷个狗血淋头,瞬间跑尸的经历,无论是高手还是菜鸟都经历过。

    不过奇怪的是,虽然小矮人总能造成巨大麻烦,甚至精灵族这等强大种族也将它们列为第一劲敌,但是这些小家伙却很少能够雄霸一个区域,成为区域之主,比如说之前的雾气之沼,它们就是类似移动干粮一样的存在。

    然而,比它们更弱的沉沦魔一族,却不乏佼佼者,最成功的例子不用说,就是毕须博须,是安达利尔手下的一大能臣,为地狱一族立下不少功劳。

    你说除了实力以外其他的因素,种族团结,小矮人也不差,沉沦魔巫师会复活,小矮人巫师也会,基本上,沉沦魔有的小矮人都有,甚至更强几筹,为什么沉沦魔的成就反而更高呢?甚至连在敌人——也就是我们这些冒险者眼中的口碑,也比小矮人高很多,别忘了在吟游诗人的歌里,沉沦魔可是有着冒险者的母亲这个外号。

    这就显得有些不合理了,有不少学者都下过功夫做了一番研究,最后轻易得出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结论。

    样样都比沉沦魔优秀的小矮人,为什么混的会比沉沦魔差,到了哪里都是过街老鼠,那是因为小矮人比沉沦魔的作死本事大了去了。

    别的不说,你想想看,虽然小矮人号称是库拉斯特森林里的两大主人之一,颇有和精灵族并驾齐驱之势,但实际上它真正统治过库拉斯特森林吗?并没有,因为库拉斯特所有的物种都是它们的敌人,它们谁都招惹,到处作死,引敌无数,全是靠着恐怖的繁殖能力,杀之不尽,才保持着长盛不衰。

    于是乎,有关于小矮人的研究这堂课教会了我们两个道理,首先是人作死,必定死,其次是老马的生命力超越了小矮人百倍。

    咳咳,话题扯远了,回到沉沦荒原来,混到这里,我们基本上也了解了,一个区域的名字和这片区域的生态环境有着密切练习,沉沦荒原里的沉沦二字,绝对不是随意取来,很有可能,这里的区域之主是类似毕须博须那样的沉沦魔巫师或者是拉卡尼修那样的沉沦魔。

    我更愿意是沉沦魔巫师,因为如果是毕须博须那样的沉沦魔巫师,一般个体实力不会很强,全靠种群数量弥补,至于是拉卡尼修那样的沉沦魔,个体实力就有可能会很强了,又有多少玩游戏的新人没有过追着它四处跑却连跟毛都摸不到,最后反而被它的闪电给放倒过的经历呢?(未 ;完待续 ;~^~)
章节目录 第二千六百三十四章 瞬间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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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沦荒原里当然不止沉沦魔一种怪物,哪怕这里以沉沦魔的力量为主,但依然改变不了沉沦魔处于食物链底层位置的事实,许多怪物,无论依不依赖进食获得生存能力——其实很多地狱怪物并不需要进食,可以直接从邪恶力量中获取生存要素,但是,进食可以满足它们的嗜杀邪恶本性,也算是一种间接性的获取。

    这样的怪物大量集聚分布在沉沦荒原的外围,乃至接近中心,而统治这里的区域之主,也并不介意它们的存在,就像往羊群里放上几头狼,虽然会损失一些羊,但时刻散发着威胁的狼却会让这些羊更健康,更强壮,到最后甚至敢于反抗和主动攻击狼,分食狼肉。

    相比之下,小矮人一旦数量过剩,则是会自相残杀,强者生存,在抑制强大繁殖能力和进化的道路上,两者采取的方法都是大同小异,只不过小矮人更直接凶残,令人闻之惊悚。

    罗格营地外的鲜血荒野和冰冷之原也存在着大量的沉沦魔部落,但却远远比不上沉沦荒原这里如此纯粹和系统完整,这两天光是行走的沉沦荒原边缘,随眼所见到的东西,就已经让我和小狐狸大开眼界,原来我们一直所熟悉的沉沦魔还有这样不为人知的一面。这样的想法屡屡在脑海里浮现,根本停不下来。

    沉沦魔虽然实力低微,但是这个种族的文明却是我所见过的地狱一族里最先进,最完善的,和它相比。小矮人那种的种群只剩算是蛮荒文明,它们抱成一团形成大大小小的部落,只不过是为了为了生存而下意识做出的举动,而沉沦魔却已经摆脱了这种低俗趣味,向着更崇高的理想和目的前进,虽然在大陆的智慧生命眼中。它们的社会依旧很原始。

    这才是沉沦魔真正胜过小矮人的地方,如果说有一天,或许是几万年、数十万年后,沉沦魔会成为地狱世界里的主宰,有人这么告诉我。或许我会相信。

    为什么地狱世界长久以来形成不了文明?为什么像双尾那样的向往文明的怪物要躲躲藏藏?并不是地狱怪物不够聪明,而是它们天生的邪恶本质所致,再有地狱的统治者也不允许文明诞生,因为混乱邪恶是地狱的本源力量,一旦产生了文明,就意味着有了秩序,混乱和邪恶就会被削弱,地狱也就不再是地狱了。

    大家只要快快乐乐的享受厮杀。然后听我的命令就好了,这就是地狱统治者的想法和手段。

    唉,我也是闲着慌。去想这些学者才该去想的东西做什么?

    挠了挠头,我和小狐狸利索的干掉了一群上百数量的沉沦魔,眼看没掉什么好东西,不由嫌弃的撇了撇嘴,调头离开。

    小矮人和沉沦魔什么的,最穷最讨厌了。

    这些沉沦魔的攻击**。意外的很强啊,强到一旦发现我们的行踪。哪怕千里迢迢也要像只猎狗般追上来,暗黑大陆那些沉沦魔和这里的相比。简直温顺的像只绵羊。

    不过,到是可以理解,在这种地方,不敢向狼下嘴的绵羊,都已经被吃了,为了生存,再温顺的沉沦魔也能化身成一头头猛虎,当然只是说性格,实力就呵呵了。

    我担心的并不是这些沉沦魔,而是区域之主。

    普通的沉沦魔如此凶残,攻击**如此强烈,那么身为这里的主人,估计也是一样的德性,攻击**强烈,意味着区域之主很有可能将整个区域都扩大为它的狩猎场,而不仅限于在中心地带兜转打牙祭。

    这意味着,我们行走边缘的路线很可能并没有什么卵用,该遇到的还是会遇到,当然,到不是怕了对方的实力,而是我又想起一个沉沦魔比较无耻的特性。

    那就是抱大腿,没错,这些家伙因为个体实力弱小,所以很喜欢抱大腿,并在其中充当一下狗头军师的角色,你看毕须博须不就是抱了一条又粗又大的大腿吗?安姐那大腿,啧啧,估计女野蛮人看到了也会自惭形秽。

    我们得谨防这里的区域之主也抱上了大腿,抱上大菠萝那条比安姐还要粗的蜥蜴大腿,那才叫令人头疼,不过,想抱大腿也得有一定的实力和智商才行,就让我拭目以待吧。

    很快,在沉沦荒原已经渡过了三天,除了纠缠不清的沉沦魔以外,并没有遇到特别的阻碍,温度也降下来了,小狐狸的心情十分之愉悦,时不时就要嘀咕上一句,这才是我想象中的地狱世界嘛。

    我很好奇她脑海中的地狱世界到底是什么样?不过其实也没差,沉沦荒原这才是地狱世界的一般常态,我们之前所经历过的那几个实在有点变态。

    就一直保持这样的难度,痛痛快快让我们闯过去吧。

    带着这种侥幸想法,今天的路程刚走了小半天,忍耐了足足三个区域没发作的准悲剧帝属性,毫无预兆的跑出来捣乱了。

    远远的,一股窒人的气息忽然从沉沦荒原深处直奔而来,背后拖着一条滚滚烟尘,毫无迷茫,速度惊人,直直向我们散发出杀机。

    冲着这一点,我和小狐狸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什么偶然遭遇,对方的目标明显就是我们这两个不速之客。

    瞬间,我和小狐狸摆出战斗姿态,也是在瞬间,对方就横跨了数公里的距离出现在我们眼前。

    好快,速度型敌人?

    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只沉沦魔,个头大小和普通沉沦魔并没有任何异常,我个人认为。绝对是那四个史泰龙沉沦魔点错了进化树。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眼前这只沉沦魔就很正常,就点对了正确的进化树,虽然体型上没什么值得吐槽的地方,但是它那和普通沉沦魔一般矮小瘦弱的身体上覆盖着的金闪闪半身甲。以及左右手上装备着的金闪闪小片刀和小圆盾,差点让我以为跑错了片场,不小心来到了黄金十二宫。

    很显然,这货在品味上点错了进化树,什么?你说我也只是个见到金子就忘乎所以的品味低俗之人?混账,胡说。我是喜欢金币,但是你有见过我将全身涂的金灿灿吗?长辈从小就告诉我财不能外露,我才不会像这家伙这么白痴。

    “我先上!”见敌人是速度型选手,小狐狸见猎心喜,心痒难耐。举剑迎上,迅速和这个品味低俗的金色沉沦魔纠缠到一起,眨眼间,方圆数百米就响起了噼噼啪啪连绵不绝的金属碰撞声,我细心的数了数,在一秒钟的时间里,小狐狸和对手的武器已经碰撞了超过百次。

    正好啊,

    这只金色沉沦魔的实力。介乎于世界中级和高级之间,看样子应该就是沉沦荒原里的区域之主了,和我预料中的有些差距。我本以为应该还要再强上一点,然后加上一大群的,数量过万的手下,这种组合,哪怕是世界巅峰强者见了也不敢惹,世界圆满强者见了也想绕道。

    没想到。眼前的敌人实力差了一筹,还是单独一个行动。完全放弃了身为沉沦魔的最大优势,它是不是太自大了一点?光是这样的话小狐狸就足以应付了。

    呃。我只是说应付,可没说战胜,毕竟实力差还是有的,小狐狸的速度虽然完全压制对方,但是很明显,这家伙虽然品味低俗,但一套金色半身甲也不是白穿的,防御比起正常的沉沦魔高太多,小狐狸的武器好几次落到它身上,都只见火花四迸,这防御都快赶上同等级的攻城兽了。

    要是小狐狸手中有一把胜利之剑的话,估计十来分钟就能将对方砍瓜切菜了,所以说好武器好装备还是很重要的。

    转眼间,小狐狸和金灿灿沉沦魔已经交锋了数分钟,由一开始的绝对速度较量,又转到了其他方面的较量,显然是金灿灿沉沦魔看自己引以为豪的速度不是小狐狸的对手,打算改变战斗风格了。

    不过小狐狸除了速度以外,别的方面也不差,无论远程近战都能拿的出手,用我的话来说就是她的基础根基很扎实,哪怕突然间突破到了世界之力境界,也依然没有落下。

    战斗由一开始频繁的噼噼啪啪金属碰撞,转变为了诡异的阴风阵阵,战场扩大到了方圆十里的范围,时不时见到金色光一闪,然后是滋滋滋的红色闪电激发,这是金灿灿沉沦魔的招式,我就想吐槽,它和拉卡尼修到底有什么奸情?

    小狐狸也不甘示弱,刺客的陷阱技能被她玩出了花样,影子训练更是诡异莫测,在这个等级的敌人面前,她终于得以发挥出真正能力,你说那些什么个恶魔屠夫,以及没能碰撞出火花的巨大刺木魔,这些敌人都有点太欺负刺客职业了。

    嗯,就这么让小狐狸好好玩耍个半小时……不,一个小时也行,然后该是我出手了。

    我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啪啪作响,速度型强者一般体力不高,而且战斗消耗很大,最不擅长应付持久战,当然,卡洛斯那种家伙除外,圣骑士一旦套上耐力光环,你绝对看不懂。

    我给出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战斗时间,也足够小狐狸过瘾了,再下去她可能就要因为体力因素而被金灿灿沉沦魔压着打了,毕竟实力存在不小的差距,最关键的是小狐狸没有逆天的装备。

    不,还是有的,她拿出了龙骨剑,终于让金灿灿沉沦魔见血了,显然,这只小狐狸并不满足只是过过瘾这个结局,她想越一大阶打败敌人。

    我的天狐圣女大人,内心毕竟是高傲的。

    那么,给她两个小时也无所谓吧,反正不差这点时间,我和恶魔屠夫还消磨了两天多呢。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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