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是比我小的,明明我才是大人。
“答应么?”他又问了一遍。
我犹豫的站在那里,思考了很久才勉强的点了点头。他一下子将我抱了起来:“答应了?你答应了吗?!安兰,你真的答应了吗?!”
他似乎是太高兴了,居然将我抱起来扛到了空中,然后飞快的打着转。就好像发了疯似的,他紧紧搂住我:“你答应了,你真的答应了!安兰,你真的答应了!”
声音有些颤抖着,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方千亦。只是因为我答应了,就激动成这个样子?全天下那么多女人,全天下那么多女人都想嫁给他,他却偏偏只对着我一个,护着我,求着我,这样我还不嫁,我就是白痴了。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 怪梦
他将我送回了家,并且帮我烧了一壶水。堂堂方家大少爷,掌握着数百数千个公司的命运,每一分钟都价值好几百万,现在却站在我这个简陋的屋子里帮我烧水泡茶。他把醒酒的药放到了桌上,然后轻轻帮我拉好了被子:“你先睡一会儿,如果明天早上起来头还晕晕的,就把桌上的药吃了。”
“恩。”我顺从的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枕头沉沉的睡了下去。
梦中的天空好像变成了一片粉蓝色的画布,上面被厚重的笔刷重重的画了一道痕迹,我的脚印留在上面,一步一步延伸到更远更远的地方。在梦里,我明明是闭着眼睛,却能够看到周围的一切,我想要睁开眼睛看的更加清晰一些,却觉得眼皮很沉。我开始走路,迈开脚步发现下面是一滩水,延伸到天空之外,蔚蓝的刺痛眼睛。
蓝色的天空,蓝色的水,我站在蓝色之中,伸展开了手臂……
均这样的世界,仿佛有一种让人感到安详感到冷静的滋味,周围一片广阔,我站在其中,享受着周围拂过的风。书上说,喜欢蓝色的人,性格沉着而稳重,他们很诚实,很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能够关照周围的人,与人交往彬彬有礼。蓝色,是代表博大胸怀,永不言弃的精神,看到蓝色,就好像看到了整个世界,整个天下,那是一片广阔的,一望无际的世界。这个梦很长,长到好像我在里面站了一个世纪之久,我睁不开眼睛,却看着天空看着脚下深蓝的水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我好像在朦朦胧胧中醒过来,支起了身子打开了旁边的床头灯。
柜子上的闹钟正好指到六点,天空还一片黑压压的灰暗,我眯了眯眼睛,然后爬了起来推开床。
停在外头的一只小鸟被我吓到了,扑哧扑哧朝着下面飞去。我仰起头,耳边“哗哗哗”吹过的是风声,大的几乎要把我的屋顶都给掀起来。
耒早上了么?
我探出头去,看到下面是空荡荡的黑暗,路灯还亮着,没有一个人。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感觉到有什么影子靠了过来,我来不及转过,肩膀上忽然承受了一股力量,让我支撑不住直接摔了出去。
身子在往下坠落着,却又好像悬浮在半空中,我的手臂被人拉住了!
努力的看上去,看上去,我只看到一个穿着礼服的男子,他的手里握着一根红宝石权杖。是郑廉吗?
“想要上来吗?”那个人开了口,声音温温润润。
我拼命的挣扎着想要拉住他,但是总是搁着一段距离,我触碰不到他的手,只是被他拉着,却怎么也碰不到他:“救救……救救我……”
“我要你……妙安兰,我想要你呢。”那个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我的身子一下子沉到了下面,好像被人重重甩了一下,“砰”砸到地面。
“啊!!!!!!!!!!!!!”我惊的一下子睁开眼睛坐起来。发现自己摔到了床底下,窗外已经是一片明亮。闹钟显示着七点半,我床头的手机还在拼命震动着。
刚才……那是梦吗?
好奇怪的梦啊。我揉了揉眼睛从地面站了起来,屁股有一点疼,估计是摔下来的时候摔的太重了,床上的手机震个没完,我拿起来按下通话键:“喂?”
“妙小姐,您现在还有两个星期零四天的时间,之后便要来郑家工作,希望您在这之前已经完成了您的心愿。”电话那头不是别人,真是郑廉那个管家,他就像催命鬼似的,每天都来提醒我一下,虽然并没有嘲讽的意思,但是总让我觉得好像是在藐视我嫁不出去。
随口应付了几下我挂了电话,当把手放下去的时候忽然看到了手指上的戒指……脑海顿时闪电般的回转到昨天晚上。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而且是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事情!!!!!我想想,我得仔细想想!
——安兰,我们结婚吧。
——当初便是因为他们你才离开我的,不是么?所以现在我让他们离开。在他们和你之间,我会选择你。安兰,希望你也可以选择我,不要总是逃开,因为一点小事就逃的远远的,难道我真得不值得你信任吗?
——答应么?你答应了吗?!安兰,你真的答应了吗?!
——你答应了,你真的答应了!
答应了,我答应了,我答应了方千亦的求婚!!!噢买噶,我答应了方千亦的求婚!昨天晚上,半夜三更,我还是喝醉酒的时候答应了方千亦的求婚。天啊,这可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情。我在那样的情况下,神志不清昏头转向,就这么被他三言两语给**了去!我靠,方千亦这厮,还真是会挑时间啊。
有点气恼的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客厅的餐桌上摆放着一瓶东西,下面压着一张纸条,纸条上的字苍劲有力:“安兰,这是醒酒药。”
是方千亦留下的……
虽然心里有一点小抱怨,但是不得不说还是觉得暖暖的。其实我现在这年纪能够找到方千亦这样的金龟已经很不错了。(笔者:人家可不单单是金龟这么简单,人家还是一只帅气的金龟!不但帅气,而且绅士,优雅,无与伦比,哇咔咔咔!)
将醒酒药放进了柜子里,我把纸条丢进了垃圾桶……汗,请不要误会,我不是不懂风情,只不过我现在已经过了那种青涩朦胧的少女时代,不会傻到收集对方随意丢放的东西。像什么用不了的笔啊,橡皮屑啊,别针啊之类的玩意儿,小学初中的时候才会这么做吧?
我堂堂一大学毕业生,而且工作了四年,现今虽然没有多大成就,但是至少也有一点小积蓄。啧啧,这种可爱的行为我还是收敛一点比较好。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 这么快?我还没准备好!
走进厨房想要烧早饭,弯下腰发现米袋里早就没米了,前几天回家我都是直接在楼下买外卖上来的。说到这个外卖啊,还真是没创意啊,整天就这么几道菜,换来换去也这样,不知道弄个新花样,价钱还这么贵,花菜里头塞点肉丝就卖得跟肉一样的价钱,简直就是敲诈。
扭捏的转过身挪向了冰箱,打开之后发现里面还有几瓶牛奶几个鸡蛋,想着早上要不吃几个煮鸡蛋算了,反正也只是填饱肚子而已,还可以减肥呢。
正抓着两个鸡蛋要走回厨房去,忽然听见敲门声,我连忙把鸡蛋放在了灶台上跑去开门。门还没转开之前就听见“啪啪”两声,鸡蛋滚到地上砸破了。
“啊……”我一声惨叫,然后痛苦的看着那鸡蛋……敲门声更重了。我愤怒的打开门:“干嘛,敲什么敲!不知道我在煮鸡蛋吗?!”
均门口站着的不是别人,正是方千亦。他愣了一下,随后提起了手里的两袋东西:“豆浆油条,你要么?”
“哇!你真是大好人!”我连忙将他迎了进来,然后拎过他手里的东西跑去厨房。豆浆很烫,是装在袋子里的,我好不容易剪破它就像洪水似的倾泻出来。我拿碗接起之后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给方千亦,一部分留给自己。
油条必须蘸酱油吃的,那味道才好。而且要是鲜酱油,想起来就让人留口水。
耒端着两碗豆浆出来之后我把油条放到他面前。他大概也是第一次买这种东西……咱们楼下早餐店是很多,但是名字千奇百怪,只有唯一一家非常正宗,就叫“早餐店”。估计方千亦就是在那里买的。
我利索的把油条分成两条然后蘸着酱油吃了起来,喝一口豆浆咬一口油条……啧啧,有一首歌怎么唱来着?你说我就像油条,很简单却很美好,我知道你和我就像是豆浆油条,要一起吃下去味道才会是最好。豆浆离不开油条,哈哈!油条也离不开豆浆!
“你很喜欢吃这个?”他见我眉开眼笑吃得很欢,便随口问了一句。
我很激动的点点头:“是啊,跟具体的说我比较喜欢吃油条,早餐可以白粥配油条,也可以豆浆配油条。不过我更喜欢豆浆,而且是咸豆浆不是甜豆浆哦。哎,你该不会连油条都不会吃吧?你要把它分成两半!你看,这中间是压过的,你一撕,就变成两根了,不错吧。”
他认真的点了点头:“恩。”
“蘸酱油啊!”见他呆着,我立刻按了一下他的手。他迟疑的蘸了一点酱油然后咬了一口……优雅的咀嚼着,等到咽下去之后才缓缓的开了口:“有点咸。”
“咸就喝豆浆,本来就要两个搭配起来吃的嘛,笨!”我教训道。
他顺从我的命令开始认真的吃起了油条喝起了豆浆,直到吃完早餐之后我问他:“好吃吗?”
他点了点头:“有你在,便好吃。”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方千亦以前是不会说这种话的,那个时候他特别霸道,什么事情都要我顺着他(虽然我经常没顺),现在离开了一年,好像彻底长大了,变得更成熟,更有魅力。而且还学会了说的话……真是的!
不过……貌似越来越喜欢了—0—!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忘的很快,本来以为自己放进去的感情并不多并不深厚,现在才发现……我错了。
我一刻都没有忘记过他,他一出现,我的目光就开始追随他了。
人啊0!哎。
早饭吃好了之后我在厨房洗碗洗筷子,他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过了一会儿等我出来,他便站起了身:“安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哪里?”我抬起头。
他微微一笑:“我家。”
“等……等等……你家?!喂……”来不及反应他已经带着我出去了。虽然现在的他比以前稍微有礼貌了一点,至少还能提前告诉我是去哪里,但是这霸道貌似还没有改掉嘛!我都还没有同意要去,就这么拉着我走!
车子在路上一停都没有停,直接开到了机场,并且开上了飞机。
那是一艘很大的私人飞机,下面存放仓库,可以停好几十辆车。方千亦将车开进去之后飞机就起飞了,他带着我下来然后走到了机舱里……那简直就不是机舱!那简直就是一个连接着餐厅的房间!全部都是高档的家具和设备,两个大厨带着白色的高帽子站在旁边伺候我们。方千亦打了一个响指然后随口报出几个英文,我听不懂,估计是菜名。那两个厨子就下去做菜了。然后他打开旁边的酒柜,从里面取下了两瓶葡萄酒:“这是我在法国新开的酒厂特别酿造的葡萄酒,度数非常低,你就算喝了也不容易醉。”
“我们去你家干什么?”犹豫的看了一眼他手上的葡萄酒,我总有一种羊入虎口的感觉。
他用一根细长的带着螺旋装置的开瓶器打开了葡萄酒,倒入了两只透明水晶杯里:“举行婚礼。”
“举,举行婚礼?!”我靠,这么快?!昨天才求的婚啊!
“我在**是21周岁,还没有到法定年龄。所以我转入了**国籍,居所是在波士顿。只要在**,我们两人就可以提早结婚。等到时机差不多了,再转回来,你的所有手续我都帮你准备好了。”他说的异常淡定,就好像干了一件极其普通的事情。
我却是下巴都要掉到了地上:“这么快吗?我……还没有准备好哎。”
“准备?不需要准备什么。波士顿那边已经一切都安排好了,酒宴,礼服,还有宴请的名单。明天下午我会把伯父伯母接过来,你在家里呆着,他们会好好照顾你的。”方千亦说着已经把手里的葡萄酒递给了我。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举行婚礼(上)
就这样,我被拐卖了。从**绑架到**波士顿,什么都没有带,什么都没有准备,直接被方千亦架上了结婚的礼堂。
礼服是着名服装设计师设计的,一身纯白,上面点缀了无数的珍珠钻石。我第一次试穿的时候显得有些兴奋,差点把礼服都给弄坏了。服侍我的两个女佣是方千亦特别派人去调教的,她们只顺从我的命令,而且绝对以我为中心。当我抵达郑家的时候所有人都向我弯腰鞠躬,包括那个曾经羞辱过我的女人,她穿着比较古典的**旗袍,身子向前倾着,头垂在下面,看不见表情。
方千亦的父亲苍老了很多,他站在对面的台阶上,看到我来了之后脸上漾起淡淡的笑;“你来了。”
我有点尴尬,他这话说的好像我跟他很熟似的:“呃,伯父你好。”
均“婚礼的事情我们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三天后就在波士顿举行,你的父母千亦会去接过来,到时候住在家里吧。”他侧过了身,两旁的人都退了开去,我和方千亦站到了他的身边。
就好像一把锋利的剑顿时变成了一堆废铁,此刻看到的这个男人,比一年前冷静,也比一年前沧桑。我不知道方千亦到底做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他对自己的父亲用了什么手段,让这样一个曾经站立在世界巅峰的男人变得如此黯淡。
而那个趾高气扬的女人,更是低着头站在那里不敢出声,她恐惧他的力量,也恐惧着我。
耒她用尽了那么多手段驱赶我,**我,最后却还是败在了我的手上。对她来说最屈辱的事情也许就是……其实我什么都没有做。反而我也在逃避着……可是身边这个男人却一步一步走过来,一步一步接近我。他不容许我的逃避,也不容许我的退缩。我要逃,他就拉着我,我害怕,他就抱着我,他替我遮风挡雨,终于划开了一片晴空。
当我老爸老妈被一起接过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的表情非常有趣,就好像是吃了大便一样。我换来换去,最后还是跟他结婚了?这什么世道……
服侍他们的女佣也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对他们就好像对上宾一样。无论他们要做什么要吃什么要看什么,她们都是第一时间满足。住在方家的这短暂的几天里,老爸心血来潮说要喝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酒,那几个女佣就把这件事情请示了方千亦,方千亦道:“只要是岳父岳母提的,全部满足,不用过问我。”
于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酒就被送到了我老爸面前。
有一次我老妈逛街看到了一家大厦里专门用来供着的非卖品宝石项链,我老妈随口说了一句真漂亮。第二天那条项链就送到了她面前。
方千亦每天忙完之后就会跟着我一起服侍我老爸老妈,陪他们看电视,吃东西,逛公园。方千亦的父母也会过来和他们聊聊天,谈谈心。
他的母亲变了很多,沉稳了,内敛了,不再锋芒毕露。
结婚的那天,我早早被女佣们拖起来打扮。上次试穿的礼服又改进了一些,变得请便了,上面的宝石减少了些许,估计是又怕我弄坏。我穿上礼服之后坐在那里化妆,世界上顶级的化妆师握着笔在我脸上涂涂画画,我则闭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