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空的时间,浑水早前称做空一家公司花费时间不一样,少则2~3个月,多则半年,比如做空新东方,浑水就花费了6个月的时间。考虑到安全的因素,布洛克虽无法来到中国,但是期间他曾遣派多人,以顾客或潜在顾客的身份,造访了多家新东方培训中心,与潜在的特许加盟商攀谈以了解情况,甚至遣人专程报名新东方课程,并与大量低级别的新东方员工聊天来获取信息。不过,“浑水们”也并不是完全排斥与公司高层的接触,在浑水做空新东方的过程中,浑水所雇佣的员工,还录取了与新东方财务总监在美国的对话细节。
此外,美国的文化是凡事都讲求有迹可循,讲求证据,所以这些调查人员都会被要求在调查公司时,一定要尽量留下包括照片、录音在内的各种证据,放在报告里面,这样才会得到美国投资者的认可。
近些年中国也出现了一些不知名的小型商业咨询公司充当“代理调查公司”,主要为国内外专业的投资机构做尽职调查,当然也会承接一些对冲基金的项目。这些商业咨询公司虽本身资质难以言说,但可以利用公司名义,以协助做市场调查为由,开出每小时600~800美元不等的佣金奖励,暗中找上市公司流水线上的工人谈话,或者利用商业间谍手段获取公司内部资料。
一些被做空的企业高层就非常无奈地表示:“为什么要这样采集信息?为什么它们不能光明正大地到我们公司来调研?”并表示愿意把所有的财务信息,甚至订单资料公开给它们看。而另一家在美上市的中资企业的董事长也曾经对传媒说,有的调查人员专挑休息日去拍分公司工厂,就为了能在写报告的时候偷换概念、混淆视听,毕竟很多普通美国投资人并不了解中国,从地缘和意识形态上说,他们更容易相信美国的这些所谓调查机构。
除了上市公司本身,浑水还非常重视对关联方的调查。关联方一般是掏空上市公司的重要推手。关联方包括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兄弟公司等,还包括那些表面看似没有关联关系,但实际上听命于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浑水很注重参考竞争对手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借以判断上市公司的价值,尤其愿意倾听竞争对手对上市公司的评价调查,这有助于了解整个行业的现状,不会局限于上市公司的一家之言。
对于“浑水们”调查的准确性,香橼的莱福特曾经表示,这种调查是一个花销非常大的事情,浑水由于有比较多的支持,所以一般能请到比较优秀的人来做调查。但是,实际上,浑水、香橼这类做空机构从来没有针对报告所含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而且也从没对外公布其公司的地址和股东信息,甚至也没有任何报告撰写作者的信息。在很多情况下,一些做空机构的取证手法,是非常不合理的。
在做空中概股时,经常在“浑水们”的报告中被提及的信息来源是工商资料,这也被称为中国企业应对竞争对手或者做空机构时的一个重要的制度性漏洞。
那些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注册数据,包含财务报表、股东的相关记录、向企业出资的情况、有关租赁或购买物业及许可证的资讯都躺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浑水曾经对媒体表示这是一座关于企业历史以及企业与其他人和其他企业之间关系的资料宝库。我们可以委托任何一家中国的律师事务所调出这些数据,这就是调查中国企业的机会。
浑水经常以中国公司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商资料作为做空公司的证据。而在希尔威遭到AL的质疑指控中,多数的论据都是来源于工商资料。事实上,中国企业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商资料,与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内容是不一样的,因此经常会被做空机构拿来作为做空报告的论据。
集体诉讼环节再次蚕食中概股
中概股被做空股价大跌,做空机构坐收渔利,这还仅仅是中概股在美国资本市场上被蚕食的第一步。在随后跟进的集体诉讼、退市、私有化等各个环节中,中概股们都会遭遇到在这个号称透明、监管重重的美国资本市场的各类组织,它们都打着监管的旗号来牟利。而被做空之后,必然要跟随的集体诉讼阶段就是这样一环。
在遭到浑水做空之后没多久,新东方遭到了包括GlancyBinkowGoldbergLLP、HolzerHolzer&FistelLLC、LawOfficesofToddM。Garber、Faruqi&FaruqiLLP等7家在内的美国律所分别组织发起代表投资人的集体诉讼。针对的投资人基本都是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间购买新东方美国存托股ADS的个人和机构。而这样的诉讼模式并没有什么特别不同寻常,因为以往被做空的机构,都是如此被律所发起集体诉讼的。σ米σ花σ书σ库σ ;http://__
事实上,被做空后遭到起诉只是一个方面,中概股在美国资本市场上一直就是遭到袭击的好标的。多数中概股都有在股价发生较大异动的时刻被律师事务所盯上的经历。关注那些经常发起集体诉讼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发现,类似的集体诉讼比比皆是,而其中还有不少是针对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有财务问题、被做空机构狙击或者是受到宏观政策的影响,导致股价出现暴跌的中概股。
集体诉讼案子的平均诉讼时间是3~5年,一旦律所代表的投资人赢得案子,那么被告的企业将会面临巨额的罚款,而长达5年的诉讼时间,公司会因为名誉受到影响,而妨碍到公司的融资或者是发展的进度。且上市公司在这段时间内,要极力地配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上交各种材料和证据,劳民伤财,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面对这样的集体上诉,中国的企业都会选择和解。而一般情况下,这笔和解的金额非常巨大,律所将会分食掉将近30%的钱。
2012年下半年,安博教育、香格里拉藏药集团、双威教育集团以及美东生物这些被做空过的企业,都曾遭遇集体诉讼。而中概股在美国资本市场上,遭到集体诉讼的案例越来越多,仅仅是2011年,此类的案子就有20余起,占到美国市场证券诉讼案件的近25%。从这一角度来看,中国企业在美国机构的做空局中,就要被吃两遍:股价因做空而下跌以及集体诉讼的赔偿。尽管如此,与做空一样,根据美国法律,做空产业链上的机构这样赚钱却是完全合法合规,而中国公司们却仍然不得不背负不诚信的十字架。
集体诉讼很常见
证券集体诉讼是美国特殊的法律制度,在全球其他国家较少见,但是在美国资本市场上非常常见。集体诉讼通常由律师事务所牵头。与浑水在网上发表做空报告一样,这些律师事务所在中概股被做空之后,也会早早地开始在公司网站上招揽业务,尽管集体诉讼潮的到来相对做空可能还要滞后一段时间,但律师也要在市场上早一点出来争抢业务。
之后,律师事务所会寻找遭受共同伤害的原告,若受到资产损失的投资人愿意加入,只需要签署相应的文件,并提供必要的资格认证信息,就可以作为主要的原告加入集体诉讼的环节。原告通常不需要支付律师费,胜诉后由律师扣除费用后平分,败诉则由律师承担一切费用。通常集体诉讼案值较大,成为律所一桩很大的生意。如果案件涉及面广,将有不止一家律师事务所介入并“招揽原告”,通常最终法官会将几个集体诉讼的案件合并成一个授理。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中,20%曾经有过被集体诉讼的经历,而刚刚上市的企业被起诉的可能性更大。被做空的中概股,基本上都遭到了集体诉讼。
不得不说,美国证券市场是股东律师淘金的宝地,很多诉讼发生的动机一般都是律师事务所为了挣律师费,于是在毫无法律经验和意识的中概股上下手便成了这些律所的首选。在中概股被做空之后,必然伴随着律师事务所召集被做空股票的股东一起发起的集体诉讼环节。
中国上市企业在美屡遭大规模的集体诉讼,主要是美国有一批专门在中概股上找茬的且合法的律师事务所。中国概念股会成为一个很好的标的,是因为初次踏上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极少接受关于美国资本市场的投行、证券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在遭到集体做空之后也不能在第一时间非常专业地进行应对。而国外的这样一批紧盯着上市公司一举一动、专门以提起集体诉讼为生的律师,常被称为“股市秃鹫”,他们表面上积极地为投资者摇旗呐喊,而实际上的目的则是为了收取高昂的律师费。
集体诉讼中,律师代理费经常会高达胜诉赔付金额的30%。这也就意味着,若最终胜诉,代理律师将会是真正最大的获益者。所以他们都有在无任何费用花销的前提下,发起集体诉讼的原始动力。不过,专门以此赢利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并不是美国律师界的主流手段,这一行为也被专业的律所所不齿。
集体上诉专业户
在新东方被浑水袭击之后的1个月,美国律师事务所HolzerHolzer&FistelLLC就宣布,该事务所已经和另外几家律所代表为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间购买了新东方美国存托股(ADS)的投资者,针对新东方发起一项集体诉讼。而它已经是代表投资者在中概股被做空之后起诉企业的一家律所老手了,它曾经的业绩是参与诉讼过柯莱特和中国高速频道。
而类似在美国律师界比较火的律所还有霍华德史密斯律师事务所,它曾经对麦考林、分众传媒、艾瑞泰克发起过集体诉讼。罗森律师事务所的业绩有麦考林、中国教育集团、中国生物、东北石油、东南融通、西安宝润和盛大。GlancyBinkow&GoldbergLLP,GBG律师事务所还对新东方、多元环球水务、中国高速频道、九城、侨兴电话和纳伟仕发起过集体诉讼。Faruqi&FaruqiLLP的业绩有第一能源、江波制药、中国能源技术、泰富电气等。而BrowerPiven,曾经对绿诺、麦考林、九城、中国生物发起过集体诉讼。
不过,这些律所比起诉讼专业户CoughlinStoiaGelerRudman&Robbins(以下简称CSGRR)来,还是小巫见大巫。它曾经对巨人网络、分众传媒发起过集体诉讼,它就是被美国律师同行认为的“股市秃鹫”式事务所。资料显示,CSGRR是一家专门从事证券欺诈、公司接管诉讼、保险、反垄断、消费者欺诈、环保和公共健康、公共利益的诉讼机构。无论在金融圈内,还是在美国律师行业,CSGRR都颇有名气。
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的CSGRR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至今,已对在美上市公司提起了上千起集体诉讼,矛头所向不乏美林证券、花旗银行、爱立信、戴尔、雅虎等五百强大公司,为股东挽回利益不下540亿美元。据悉,CSGRR律师事务所的一项著名案例是为安然欺诈案受害人挽回72亿美元损失。而早前它也因为成功狙击巨人网络、分众传媒而在中国律师界名声赫赫。
虽然CSGRR在集体诉讼界已经是大名鼎鼎,但是其综合实力仍然是一家在美国排名200名开外的律所。因为其专长仅仅是调查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然后通过集体诉讼获利。它惯常的做法是,每家公司一上市,其律师们就买上几十股,如果他们能集合10个这样的股东,就可以对公司发起集体诉讼了。因为在美国的法律界规定,只要买入20股就意味着拥有起诉上市公司的资格,只要股市有暴涨或暴跌,股东就可以告上市公司没有做好妥善的信息披露。而这种做法通常被同行所不齿。
集体诉讼的正常途径是,受到损失的投资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诉讼,但在CSGRR的操作中却是相反的。这些律所会先找好上市公司作为标的,然后再找投资人,继而发布通告称准备召集受损害的投资人,接着进行网络登记或是电话报名。登记的投资人一旦达成赔偿协议,或者是在法庭上上诉,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受损害的程度获得相应赔偿。
做空只是为了挣钱
做空机构都是趋利的,其所有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发布种种做空报告只是希望它们在行权日那天能赚到钱。名义上,浑水和香橼都声称自己是独立的研究机构,实际上它们这些机构之间除了常常互通有无,通常背后还有一批大的对冲基金暗中支持。泰富电气在私有化的过程中,杨天夫就发现除了老虎基金以外,还有芝加哥几个大的做空机构都买了泰富电气的期权。而分众传媒在遭到做空的前夕,也打听到老虎基金的人正在上海秘密地对分众传媒进行调查。
所以,不管“浑水们”把自己标榜得多么的高尚,其实它们都只是那些做空中国企业基金的传声筒,而更加糟糕的是,那些先把中国企业运作上市的基金们,由于掌握了公司财务最原始的材料,做空起来是一打一个准。这背后无疑有一个很大的产业链在运作,而这一产业链的最原始动力,就是为了挣钱。确实,在做空优质中概股时所引发的股价异动,让浑水和香橼们持续赚钱,且赚钱的金额连布洛克本人都称大大超过了自己的想象。↙米↙花↙书↙库↙ ;www。7mihua。com
既然完全是为了赚钱,为何“浑水们”不直接将标的选择为体量最大、流通性最好的公司呢?其实,这就像赌博一样,大家都在赌一场不知输赢的战争。且在没有积累起信誉的前期,不知能力深浅的做空机构,一开始就要扳倒大公司,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浑水们”的逻辑是,先在市场上找一些确实有问题的中国公司,而那些早前中介机构们批量运作到美国OTCBB挂牌的中国企业,为“浑水们”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在这里,“浑水们”一打一个准,也慢慢开始积累起自己的信誉,从开始的做空市值不到1亿美元的OTCBB上市公司,再到通过正规渠道赴美上市的新东方、分众传媒、展讯通信等,胃口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大。
由于中国企业对美国资本市场不甚了解,再加上双方存在信息差的情况,即使公司不存在太大问题,在遭受做空袭击之后中概股们也不知如何应对。更为严重的是,在袭击一些小公司的过程中,“浑水们”已经积累了一定信誉。而随着中概股企业主们的警觉,以及对做空后该如何反应和对抗越来越娴熟,做空中概股已经变得越来越难了。而“浑水们”的专业性,也开始受到争议。
公司之所以被瞄上,一般是因为有想要做空的基金认为公司估值过高,有挤压的空间。做空者先搜集资料,如果发现有效,就会决定做空,它们将搜集到的材料发送给已经在市场上有了一定影响力的“浑水们”,“浑水们”再将写好的报告发送给更多的基金公司、股东一起来做空。华兴资本包凡分析道:基金意识到时机差不多的时候,它们就会让研究公司正式发布这个报告,同时它们在二级市场上集体砸盘。这一定会引起恐慌,届时卖盘汹涌。当股价跌到一定价格,接受股票质押的银行等机构就会斩仓,股价于是更跌。等到跌到理想价位,做空者再进来补仓,把借来的股票还掉,一轮做空就结束了。
做空中概股的滑铁卢,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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