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方国家的埃德加从小就明白,一个人被支配、被剥削并不最可悲,真正最可悲的是连“被支配和剥削的价值”都没有的人。
埃德加还在庆幸的功夫,楚云升已经消失在楼道口。
他得花上一段时间在开发区的小镇上,起码在紫炎魔虫完全恢复后,他才能考虑如何闯出黏液区。
楚云升刚出小镇,顺着弹坑向东边没潜行多久,便飞速地退了回来,一只紫炎魔虫赫然出现在小镇的东边不远的地方,正巡弋四野。
这里已经是虫子的天下,楚云升不敢贸然举动,被发现了就是送死!
他悄悄地朝西边隐去,心中却异常大胆地盘算着:如果再封印一只紫炎魔虫,两只紫炎魔虫并驾齐驱,再弄上一队的金甲虫,这才有希望突出虫围!
但紫炎魔虫又岂是那么好捉的?他之前的惯用的手法,随着虫子对他封印虫的警觉性越来越高,已经不再能用,得重新想个万全之策。
不过在此之前,楚云升的目标是那些天空中飞翔的青甲虫,他需要重炼战甲,甚至要准备两副以上。
闯出黏液区,他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数量的虫子的围攻,昨天虫子的围攻,只算是毛毛雨而已。
他一切的状态、攻击元符、战甲、武器等等,都要是在目前二元天境界中能做到的最好的程度!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章 明天我要走了
楚云升仿佛又回到了恐怖之城,他像一叶幽灵一样,游荡在无人的小镇,穿梭其间。
为了最大限度保存猎取的赤甲虫的元气,楚云升弃暗能枪不用,重操寒冰箭,当初在迷雾之城,他在那所俱乐部,曾取回那里的所有弓箭。
不论是枪法,还是箭术,都不是他的强项,说到底,除了制作图纸和编制调试程序,他也没什么强项,一个阳光时代兢兢业业的职员,那才是他原本安身立命的“技术”,不过现在,那些他曾经依靠着养家糊口的“技术”,连个P用都顶不上了。
枪击、射箭、骑术等等,在他的原先的世界里,基本距离这些很遥远,他一直以为那是有钱人且有闲人玩的运动,和他基本是不同世界。
余小海的箭比他射的好,那是因为当年余小海为了追一个女孩,将血汗钱全花在了俱乐部上,结果还是空罔一场。
楚云升一个精打细算的人,从来是不肯做那种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的事情。
老老实实地上班,老老实实地攒钱,老老实实地争取跑赢CPI,老老实实地想办法买套房子,然后老老实实地娶个知道酱油多少钱一瓶的老婆,再老老实实地生个老老实实的儿子OR女儿……才是原本他这种平头百姓最真实一生的写照。
然而,一切都烟消云散了,他的人生在2012年的最后几天,发生了180°的大转弯。
他得学会如何射箭,得学会如何开枪,得学会如何逃命,甚至连杀人,他都得去一一学会。
实践再次证明乌龟王八蛋的确都是逼出来的,技术也是一样,他成不了百步穿杨的神射手,但远远地熟练地射中一辆汽车大小的赤甲虫的能力,还是能够通过长久的实战磨练出来的。
如果楚云升躲在暗处,而在射程之内,赤甲虫无大幅度运动动作,他如今也能做到箭无虚发。
但如果他不动,虫子动,或者,虫子不动,他动,命中率也能有一半。
再如果他动,虫子也动,这种情况,非特殊情况,楚云升从来不射,射也白射,基本上都是箭无实发。
他绝不会浪费一点元气在无用功上。
不是他不够大气,搞到一只赤甲虫,仅仅才能获得两个量左右的元气,其中的风险,却是丝毫不能等称的。
他一张消耗最少的攻击元符,就需要十五个量左右的元气,相当于近八只赤甲虫。
像如今这种满地都是虫子的情况,早已不是当初申城那种落单的一两只等他猎杀的时候了,八只赤甲虫足够他冒着被大量虫群发现的危险,忙活一阵子了。
偷猎到足够箓制一张封兽符元气的数量的时候,楚云升终于可以改变策略,封印一只赤甲虫作为诱饵,不断吸引对封印虫警觉而来的赤甲虫,加速他的捕猎速度。
每当黑暗重新统治大地的时候,楚云升便悄然返回那十五层高的大楼,这栋大楼,楚云升做过些手脚,在一楼到三楼布满了赤甲虫厚厚一层的腐蚀黏液。
那些烦人的老鼠,也再来过一两次,前后被腐蚀黏液所阻,又或者它们是惧怕里面藏有虫子,后来路过这里,竟都是绕道而行,让黑人埃德加惊叹神奇,匪夷所思。
对楚云升这个始终隐于盔甲和斗篷之后的神秘男人,埃德加又敬又怕,每天反反复复地使用着敬语,生怕触犯到楚云升。
而黑暗降临后,他便殷勤地烤好那些死老鼠的肉,然后在火堆旁,抱着步枪,充当警哨,度过一个又一个漫长的黑暗夜晚。
光阴似箭,这一呆,就是两个多月时间,天气又开始渐渐转冷,应该是到了阳光时代的冬季,时常天空中也会飘下皑皑的雪花,撒满了大地。
埃德加的胡子长了出来,又被他用不知道那里来的匕首刮掉,接着又长了出来,他又孜孜不倦地刮掉……楚云升实力和物资以惊人的速度逐步恢复,大量的摄元符一张接着一张被充满,在黑夜纷纷转化为攻击力强悍的三阶攻击元符。
虫子都是火属性的怪物,楚云升箓制的攻击元符依是侧重于克制他们的冰符,除了他已经十分熟练的冰崩符,为捕捉到第二只紫炎魔虫,也为了防止突围的时候,遭遇到不可估计的怪物,楚云升不惜耗费巨量元气,一口气箓制出近十张的冰困符。
成功率约为50%其中因箓制冰困符失败而浪费掉的元气,触目惊心,即便手中摄元符已经渐渐地充实,在第五张冰困符箓制成功后,楚云升不得不停止这种浪费到极点行为。
他还有更加生疏的第三种新的攻击冰元符需要箓制——冰旋符,楚云升亲自在小规模的虫群做过实验,当冰旋符激发后,在他近身五十米内的赤甲虫,被飞旋的冰锥刺,摧毁到片甲不存!
古书上记载冰旋符和离火符的威力相当,但对付火属性的怪物时,冰旋符便更胜一筹。
楚云升着实是被上次虫子围困地怕了,那些虫子一层一层地叠在他周围,没有这种大规模清除四周的攻击符,自己迟早会再次陷入上次那样的绝境。
但同样,这种每张消耗元气巨大的高阶攻击冰符,甚至还有些箓制字符没有搞清楚确切的涵义,硬是靠着一边摸索,一边实验,一边箓制,以足够箓制惨重的元气浪费为代价,只成功箓制了十五张冰旋符!
成功几率30%,甚至比不上冰困符。
为此他不得不冒险去袭杀金甲虫,作为元气补充,否则单靠赤甲虫那点元气,根本不足以支撑他如此巨量的能量消耗。
就这样,楚云升仍嫌太少,冰旋符不比其他元符,和剑战技相互配合,是他关键时刻清除障碍的神兵利器。
但他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极限,不比金陵城的时候,那会虫子袭城,留下大量尸体可供他吸收元气火能量,现在只能靠他一个人袭击虫子,数量上自然相差极大。
唯一让楚云升欣慰的是,封兽符的箓制手法他日趋熟练,几乎败绩,成功率直逼100%,如若不然,他真不知道如何才能冲出虫子的粘液区。
他做过试验,在“珉”的感召力和自己目前二元天境界的控制能力双重限制下,同时能控制住的封印怪物只有十只,再多,不是被“珉”夺去控制权,就是自己无暇顾及,毕竟自己不但要用封印令控制它们战斗,自己本身也需要亲自上阵冲杀。
因此,楚云升直接放弃了力量弱小的赤甲虫,而是直接寻找金甲虫和青甲虫进行封印,相对来说,他发现青甲虫的扑捉难度远大于金甲虫。
这种高速飞翔在天际上的怪物,楚云升糟糕的枪法和箭术很难对它们形成真正有效威胁,反倒是数量比不上青甲虫,却喜爱行动于地下的金甲虫,频发地遭到楚云升地下成功的偷袭。
楚云升前前后后一共封印了20只金甲虫,5只青甲虫,虽然不能同时将它们释放出来,但可以将作为备战之用,一旦战斗中的10只封印虫出现死亡,可以立刻用备战的封印虫补上,始终保持10只封印虫的冲锋队形。
他曾想过利用青甲虫直接飞跃整个黏液区,但看看巨坟上栖息的密集的青甲虫,便放弃这个想法,五只青甲虫的力量根本不足以支撑他在天空上和巨量的青甲虫展开战斗。
在最终利用第一只紫炎魔虫作为挑衅方,成功诱引出之前在小镇东面见到过的那只紫炎魔虫,并使用冰崩符和冰困符,以及剑战技的如暴风骤雨般的三重打击,猎获了这只喜爱巡弋的紫炎魔虫。
楚云升的战斗计划也逐渐成形,以一只紫炎魔虫为阵型先锋,九只金甲虫为喷火大队,直插黏液区,尽最大努力逼近黏液区的另外一端,等到地面封印虫死伤消耗近乎完毕的时候,想来距离闯出黏液区也没有多少远了,此时再做最后一搏,利用剩余的5只青甲虫飞跃天空,做最后的冲刺。
只要一出黏液区,“珉”便无法知晓他的具体位置,到时只要找到一个小镇甚至一个村落、山坳,凭借六甲符消除气息的能力,能躲过虫子追击并不费力。
随着时间的流逝,虫子的黏液区已经直抵开发区小镇边缘,过不了多久,这里就要被黏液之地所淹没,他就必须要走了。
最后的几天时间里,楚云升再没有离开过十五层的大楼,除了继续滋养那些封印的虫子,同时也将战甲用在金陵城收取回来的青甲虫的甲壳重新淬炼,从二品普通级升入到精炼级,原本闪烁着金光的赤红战甲,一举转变为古朴、凝质地深青色,和青虹的千辟剑,浑然一体。
并且备份了一副一摸一样的二品精炼级青色战甲,以及一副普通级赤红色战甲。
六甲符同样也做了一些备用,这些都是楚云升保命的根本。
埃德加被他忽如其来的盔甲颜色变化,惊了一跳,好在他还披着红色的斗篷,否则埃德加只怕以为又来个Spuer…Man!
到了最后一日,黏液已经吞没了大半个小镇。
漆黑的夜晚,十五层楼上,微弱的火光在家具拆成的木柴头上蹭蹭地跳跃着。
火头上烧烤着也不是老鼠肉了,鼠肉已经被他俩个吃的一干二净,现在只能用楚云升提供的虫肉充饥。
“明天我要走了。”楚云升吃完一片虫肉,忽然静静地说道,他和埃德加一直说话不多,基本各做各的事情。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七章 祭祀中心
“啊!”埃德加如遭雷击,他知道总会有这么一天,但总觉得到来的特别快,这些日子,是他过的最平稳最安全的一段时间,虽然他不知道每天楚云升出出进进忙些什么,但他仍能清楚地楚云升的越来越紧迫的节奏。
“伦农先生,我,我能跟您一起走吗?”埃德加紧张地问道,生怕楚云升吐出一个NO来,见楚云升半响没有理睬他,他又急忙地补充了一句:“我不会托您的后腿,我只跟在您的后面就行了。”
“你和我一起,将必死无疑。”楚云升清淡地说道,他并非是在恐吓埃德加,就连他自己都不敢保证安然闯过黏液区,不要说一无所持的一个普通人了:“留在这里,我会给你一些虫肉,你也许还能活过一段时间。”
楚云升抬头望望了漆黑的窗外,说是一段时间,也许是一个星期,也许只有两三天的时间,一旦这里全部变为黏液之地,虫子会很快发现他,并消灭他。
“伦农先生,请,恳请您允许我跟您一起走吧,我知道留在这里迟早都要被虫子吃掉的……”埃德加央央地祈求道。
“你真的要跟我一起走?你当知道,进入黏液区,凶险异常,我不会保护你,也不会照顾到你,你即便跟着我也是死路一条。”楚云升摇了摇头道,其实他本不必和这个黑人说这么多,明天天空放出微光,他便可独自上路,埃德加跟不跟着,是埃德加自己的事情,他不会为一个素不相识的黑人而分出精力。
“是的,伦农先生,我决定了,无论如何也要试一试!请允许我追随您吧,我可以为您烤肉,为您放哨,做什么都可以,您也不需要分担精力照顾我,我会用步枪射击保护自己,哪怕最终还是难逃一死,我也没有什么悔恨了。”埃德加脸色期盼地说道。
“你懂得射击?”楚云升略有惊讶地说道,埃德加一个黑人,本是总研究部的研究员就让楚云升很吃惊,在他印象中黑人和科学家似乎相差很远,倒是会用枪有些靠谱,阳光时代美国的大片中,黑人持枪抢劫的镜头有很多很多。
“尊敬的伦农先生,在美国,我是一个守纪合法的公民,作为枪支爱好者,我有着合法的持枪证,并且拥有自己喜爱的枪械,这只步枪我也可以熟练地射击,请您不用担心。”埃德加抬起手中的自动步枪,一丝不苟地回答道。
楚云升倒是忘记了,太平洋对岸的那个国家和自己的国家的国情不同,普通的老百姓也是有可能接触到枪支的,如果埃德加能够进行熟练射击的话,倒是可以将他废物利用一翻。
物纳符中还有一支暗能1型步枪,在楚云升获得暗能2型步枪后便一直没有使用,特制的子弹总研究部也给他补充过一些,现在还剩下82发,他一直使用的是纯火元气的元气弹,基本也没有使用过它们。
枪支上,都被楚云升的火兵符封印,其威力远超原本的普通暗能枪。
如果给埃德加武装起来,躲在金甲虫的甲壳缝隙中射击,一把封印暗能枪也抵上得上十来只赤甲虫的力量,虽然不多,但也可用,而且在那把暗能枪上,现在对于楚云升来说,能多出一点点力量,都是好事。
“OK,埃德加,每个人的存在必须有他自己的价值,在明天7点之前,我希望你尽快熟悉这支新枪,而且你只有82发子弹,一发都不能浪费!”楚云升从宽松的斗篷蓑衣里,“掏出”暗能1型步枪,递给埃德加,严肃地说道。
“是暗能1型步枪!?”埃德加惊喜地低声叫道,作为总研究的研究员,他虽然无权知晓最新暗能2型步枪,但造出来有一段时间的1型,他还是的知道的。
暗能枪,对于那些不能觉醒的普通人类来说,它的意义是极为重大的,这点作为黑暗武士一员的楚云升可能感觉不到,但埃德加是个彻头彻尾地普通人,一柄让普通人能够像黑暗武士一样战斗的武器,是所有普通人类的渴望。
“伦农先生,您太令人惊讶了,请您放心,我一定尽快地熟悉它!”埃德加敬佩地说道,抚摸着枪身,他作为一个外国人,当时是没有资格加入金陵城最尖端的新型武器的研究工作,连使用它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我仍要告诉你,一旦进入黏液之地,生死各安天命,如果你发挥不了暗能枪的作用,即便你遇险,我也不一定有精力顾及到你,你明白吗?”楚云升平淡地说道。
“我明白,伦农先生,我知道自己的位置。”埃德加郑重地点了点头道,这是他唯一的机会,唯一能够追随楚云升逃离这里的机会,这一线生机,他绝不会浪费。
“明白就好,熟悉它之后,早点休息,明天7点,我们准时出发!”楚云升裹起斗篷,看了埃德加一眼,合上了眼睛,自打金陵城以来,他几乎都严重缺少睡眠,尤其是这两个月,为了最大限度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