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来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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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来种田- 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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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少爷,您这么喜欢,偷偷去黑熊岭几次了,如果让老爷知道,估计也给您纳妾了。”小厮尽职尽责,自然希望自家少爷好。

    付问琴摇头,“有些人不是银子能解决的。”父亲不还想请林晓给管家接回骨头吗,不然好好的武林高手就变成普通人了。可面对付家送去的五百两银票,林晓是怎么做的?

    他一想到林晓当着付家人的面把那银票砸回来,都觉得面皮发烫。

    父亲总是不相信自己,林晓又岂是那些普通姑娘。不然他何必这样执着。

    人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惦记,这边付问琴肝肠寸断,那边林晓和徐朗谈笑风生。只是在看到那些犯官家眷中一张熟悉的脸时,林晓傻眼了。

    “春……春兰?”林晓记得这个人,当初醒来,她跟另外两个丫鬟在一起照顾明尘的。当初他们送亲的队伍遇到顾大雷那帮土匪劫掠,这些人不都跑了吗,怎么在这里?

    春兰瘦的几乎就剩下一把骨头了,难得林晓能认出她。看到熟悉的人,春兰瞪大眼睛,满脸的不敢相信。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见那边林晓摇摇头。

    看了一眼人牙子,春兰果断的闭嘴。

    倒是她身边的男人,似乎发现了什么,一脸激动地盯着林晓。

    那边徐朗微微蹙眉,满心的忧虑。(未完待续。。)

289安置

    百味楼里,春兰和她丈夫一顿猛吃,林晓担忧的看着他们,“慢点儿慢点儿,喝点儿水。”到底有一路逃难的情谊,林晓还记得当初几次逃跑春兰他们都帮忙了,现在看他们落魄成这样,自然没有看着的道理。

    十五两银子买下两人,也算是帮了他们吧。

    徐朗抱着儿子吃饭,他只吃自己面前一盘素菜,远处那些肉食那两个人狼吞虎咽的,他都没有动。不是徐朗挑剔,而是在那种地方生活那么久,他也不确定这两人是否还健康。况且……一想到这两人知道林晓前身的身世,徐朗隐隐担忧。

    这样的人到底还有多少,将来会不会给林晓带来麻烦?

    徐朗眯着眼睛,眸子里涌动着寒光。

    春兰不经意的碰上徐朗的眸子,吓得一哆嗦,忙不迭的低头。

    她第一次见徐朗,却一眼就知道这个男人不像是表面上那样好说话。

    明尘怎么认识这样的男人?

    春兰满腹心思,却也顾不上问什么。

    吃了饭林晓带两人回家,徐朗有心拒绝却也不好张嘴,只是眼神警告性的看了那两个男人几次,回去的路上他似乎是不经意,一巴掌拍断了一根路边的树,吓得春兰两口子战战兢兢的,直往林晓身边凑。

    春兰倒是明白人,一路上并不多话。她那个男人显然是个心思多的,眼珠乱转,一路上问这问那。可惜无论是林晓还是徐朗都不大喜欢这人。什么都没说。

    林晓看的直蹙眉,却也没说什么。晚上安排住宿的时候却是让收拾妥当的两人分开睡了。

    “我晚上要跟春兰姐说说话,你就住厢房吧。”林晓可没客气的叫姐夫。那男人盯着她瞧了不知道多少眼,还以为自己做的多隐蔽。如果不是照顾春兰的情绪,林晓早动手了。

    “好好,你们姐妹有话,是该好好说说。”男人盯着春兰,“妹子是富贵人家,你可别乱说话啊。”满满的威胁味道。

    林晓哼了一声。那边徐朗冷冷的开口,“别乱攀关系,妹子也是你能叫的?”这人。都被卖身了还认不清身份,那贼眉鼠眼的是往哪儿看呢?

    徐朗气的不行,真恨不得好好教训教训这家伙。

    男人讪笑,“是。是。老爷教训的是,小的这就回屋。”警告似的看了春兰一眼,在徐朗冰冷的注视下溜溜的回屋了。

    房间里,林晓看着春兰。“你们当初不是逃了吗,怎么又被当成犯官家眷卖了?”她不解,按理说当时每人身上多少有些银子,找个乡下地方嫁个人,以春兰的面貌应该过得不错的。

    春兰低声哭。“是都逃了,逃到京城本来想找个活计。就又进了大宅院,谁曾想那户人家犯事儿,又被发卖到幽州府……”春兰越说越委屈,“如果不是碰到你,明尘,我都不知道怎么活了。”

    这一路上他们都被折磨坏了,犯官的家眷压根不被当成人的。春兰本就是有几分姿色的,犯了事儿的人,谁把你当人看?

    那些官差明里暗里的欺负,还有那些犯人之间的争夺她都忍过来了。她被那些官差欺负的够呛,却也坚持自己最后的底线,那些官差也不想出人命,倒也相安无事。结果自家那个男人为了几口吃的竟然主动把她送出去,好几次春兰都不想活下去了。

    林晓听她说的,脸都绿了。

    “你怎么就嫁给了这样的男人?”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林晓对此深有体会。“就算是你到了年纪也该挑一挑吧。”那个男人不是她说,只一眼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春兰大哭,“我一个下人,能有什么办法呢?他是管家的侄子,我要是不嫁给他就要嫁给一个老跛子,我……”下人向来不由自己,她想活下去,能有什么办法。

    林晓叹气,知道春兰说的是事实。

    “对了,寒梅和秋菊呢?”当时四个人是在一起的,送亲的时候那三个也当成她的丫鬟跟着,结果遇到顾大雷,人都散了。

    春兰抹着泪,“寒梅也跟我一起,在府城被另一伙人买走了。那丫头是个厉害的,一路上不少人盯着她,谁都没得手。”主要是寒梅没有一个丧尽天良的丈夫,春兰恨,恨不得杀了那男人。

    “秋菊当时跟我们走散了,我好像看到她……”春兰顿了顿,“她大概被抓上山了,许是已经……已经没了吧。”被土匪抓去的,哪里还有命活下来。

    林晓倒是一愣,“当初那伙土匪吗?”如果是顾大雷的人,那秋菊应该没事儿,顾大雷可有一条就是不许祸害女人的。秋菊被抓上山估计也是嫁人了。不过想到顾大雷的山寨被围剿,林晓又是一阵心凉。

    春兰点头,“我看到你被抓走了,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林晓胡诌了一个借口,道:“春兰姐,这里是我家,你先安稳下来。至于你那个男人……”林晓还真有点儿犯难了。

    春兰却义正言辞道:“妹子,我也不瞒你,我是跟他过够了。如果不是我胆小,我真想杀了他。”她咬牙切齿的,那些被送出去的日子,让她苦不堪言。

    林晓叹气,“那好吧,这件事儿交给徐朗处理,你就别担心了。”事实上如何安置春兰,林晓也没想好。

    倒是第二天徐朗主动找上林晓,“那个男人我看贼眉鼠眼的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昨儿半夜他还想摸到上房来,被我教训了一顿,人是不能留了,就送走吧。”他说这话的时候没背着春兰。春兰一脸愧疚,“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为了她,人家也不会买她男人。

    林晓摇头,“跟你没关系。”她顿了顿,“人直接卖给人牙子吧,咱们也不要银子了,就让他们卖远点儿。”眼不见为净。

    至于春兰,她看了看徐朗,“让春兰先留下来吧。”人瘦的就剩下一把骨头了,林晓要是不管她,还不知道她能不能活下来呢。

    徐朗蹙眉,那边春兰一哆嗦,吓得跪地磕头。

    “少爷、小姐,春兰的命是两位救的,以后我就尽心尽力伺候你们,决不敢有二心。”她在大宅门多年,有些事儿比谁看的都透彻。(未完待续。。)

290**的日子

    窗外春兰勤快的扫着院子,林晓和徐朗坐在屋里吃早饭,林晓不时的往外看一眼,总觉得这样似乎不大好。

    徐朗叹气,“丫头,既来之则安之,咱们不能改变世界,那就只有尽自己的努力来适应世界。”他们家的日子会越来越好,以后下人也会越来越多,林晓总这样心软,可怎么是好。

    林晓拿筷子戳饭粒,“我知道,可是春兰姐她……”

    “她没什么不同的,如果你看不习惯,我也把她送走。”徐朗不是那不容人的性子,只是他和林晓身份特殊,为了避免麻烦他总归要想的多一些。谁让他们家小丫头是个嘴硬心软的呢。

    “我最近看好了一个田庄,水田很少,但是那边有河,我想了,咱们自己雇人挖水田,回头去朝廷登记,还能省不少银子。”他顿了顿,“到时候把她送去田庄,当个管事什么的,也算你的一份心意了。”也免得林晓整日看着春兰做活不自在。

    林晓点头,“也只能如此了。”何止是她不自在,这些天她看着,春兰其实也挺不自在的。毕竟两人曾经都是林家的下人。

    想到林家,林晓又是一阵蹙眉,总觉得当初明尘在林家过于奇怪。可惜那林家老爷子重病,她想问什么也不能够。

    算了算了,左右明尘已经死了,她林晓跟林家不会再有任何关系。

    徐朗笑着道:“你同意就好,回头那边收拾好了。我就让春兰过去。”这样一来怕是家里还得添人。

    家里条件也好了,徐朗跟林晓商量着买两匹马,再添两辆马车。一辆拉人,一辆是那种拉货的大车。不过马匹这东西两人也都不会伺候,徐朗就想着再买人的时候挑一个好的庄家把式。

    挑了个时间把春兰送走了,当初买人的时候对外也只是说远房亲戚,所以人走了也没有人多想。只是村里有那心思多的,看到春兰长得不错,也曾经托人变相试探徐朗的口风。听说春兰是个寡|妇。暂时没有再嫁的心思,众人的心思也就淡了。没多久,春兰这个人也就被大家伙忘记了。

    徐朗买的田庄不小。离黑熊岭稍微有点儿远,在县城的另外一边,倒是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只是那边的山坡地有点儿高。不大规整。另外河道没人清理。大片的水田地,幽州府这边还没有人种水稻,那水田地都被水淹了,看着汪洋一片,也就没有人买。

    大概三百亩的山地,因为地不好,才卖了五百两。徐朗看重的是那片水田地,跟那户主一交涉。那片地也是无主的,当初这片山地也是户主自己开的。买山地的时候在县衙落户也是说好了包了一大块的水田。徐朗看周边的水田也不错,就在买地的时候给衙门记挡的人送了二十两银子,多划了一百多亩的荒地进去,大部分都是那水田。

    衙门的小吏还是个好说话的,又看在那二十多两银子的份上,当时劝徐朗多划些山地,好歹能种些果树。

    徐朗笑着拒绝了,笑话,这片地离县城不远,回头你们就知道我这二十两银子花的多值了。

    于是花了五百二十两,徐朗买了三百亩的贫瘠山地,还有将近两百亩地的水田。这银子花的值。那三百亩的山地徐朗去看过,也没什么不好的,就是幽州府他们住这片多是平地,看起来不大好,其实再往里面走,就都是山地了,人家还不是一样种粮食。

    田庄本就有一些佃户,徐朗把春兰送去,让她当个内管事,跟原来的人也不犯冲突,这样挺好的。

    春兰也高兴到了新地方重新开始,于是两全其美。

    林晓和徐朗去田庄看了一次,那么老大一片地方才花了五百两银子,这也就是地广人稀的幽州府刚刚建立,等再过些年绝对不止这个价钱。

    不过那二百亩的水田想清理出来难度也不小,徐朗问了一下,田庄上真正懂水田的没几个,来年想要种上这些田只怕还有的麻烦。

    不过地算是买好了,也就不担心了。

    徐朗又跑了几趟县城,挑了几次,到底挑了个一家四口都是沧州府那边过来的,夫妻两个三十几岁,两个儿子十几岁也都是壮劳力。男人叫王贵,媳妇也没个正经名字,就叫王贵家的,两个儿子大的叫王柱子,小的叫王桩子,都是十六七岁能吃能干活的年纪,徐朗倒是挺满意的,两个小子虎头虎脑的,都有点儿一根筋。问了才知道,感情王家夫妻两个是表兄妹,难怪呢。

    王贵一家就住在门房那,王贵家的平时做内院的活计,帮林晓做做饭、洗洗涮涮的,那爷三个就跟着徐朗,平日里挑水、砍柴,眼瞅着秋收了,都种过田也都是庄稼好手。

    林晓现在的日子过的不错,整日里不说饭来张口水来伸手也差不多,直觉人都要待懒了。好在眼瞅着就要秋收了,他们又有得忙了。

    秋收田庄那边不用忙,说好了这茬庄稼收走是人家的。只有家里这边的地。

    水稻先熟了,徐朗早就跟狩猎队的人都说好了,还是按天给钱,供两顿饭。

    可就在徐朗准备割稻子的时候却发生了变故,于举人家里也要收地,今年人手不够,想要雇村里人,已经跟里正打了招呼。结果何文年一问,大家伙老早就被徐朗定下了,何文年没招,狩猎队的人他也指使不动,再说这种事儿你情我愿的,人家徐朗也就雇了二十个人而已。

    本来村里还有六七十的劳动力,除了几家田地比较多的,去于举人家的也能有三四十。可每年这时候都是于举人家里挑壮劳力,今年却是被徐朗挑剩下的,那边管家就有点儿不高兴了,说的话夹枪带棒的。

    “这徐朗挺厉害啊,年纪轻轻的,连我们家老爷的面子都不给。”上次因为小少爷的事儿他被徐朗揍了一顿,这还嫉恨着呢。

    他不敢当着徐朗的面说这话,就在村里扯闲话,故意说得难听。(未完待续。。)

291丰收了

    “这徐朗也太不把我们老爷放在眼里了,竟然跟我们家老爷抢人,我们老爷是举人,他是什么东西?”

    正好狩猎队的人路过,听到这话当即嗤笑,“说什么给不给面子,放不放眼里的。去徐兄弟家干活是我们兄弟自己决定的,你一个奴才在这装什么大尾巴狼?”

    说那些都是没用的,于举人不但给的钱少,就供一顿饭还是贼难吃的。秋收本就是体力消耗巨大的时候,哪怕这些日子吃的是大鱼大肉,等秋收过后也得累的脱掉一层皮,何况吃的不好的,弄不好就是一场大病。

    谁也不傻,有那好吃好喝的还能多赚钱,干啥去于举人家受气?干点儿活像是给他们家做奴才似的,哪有在徐朗家有说有笑的热闹。

    “好,好,你们都向着徐朗,忘了这黑熊岭谁是老大是不是?”管家气的不行,平日里这些泥腿子看到自己哪个不是陪着笑脸,自从上次被徐朗揍了一顿,怎么看这帮家伙看自己的眼神都是不怀好意。

    管家不知道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把这矛盾指向了徐朗,连带着回家一念叨,就有点儿影响于举人的态度。

    于举人平日里不大管这些事儿,听说了这件事儿后也对徐朗很是不喜。不过他自恃身份,也不想跟徐朗计较,两项里倒是平安无事。

    每年秋收都是最忙碌的时候,徐朗还是雇了二十个人。连带着王贵家的三个劳动力和他自己,这就是二十四个人,割地、扒玉米。拉车,忙活了四天那二十亩地才完事,这主要还是因为大家伙对扒玉米这个工作流程不大熟悉的缘故,徐朗又是个半吊子,秋收全靠摸索,自然就慢了。

    玉米杆连带着那些玉米棒子全都拉到自家大宅子里,那边水稻一天就割好了。倒是不急着拉回来。

    剩下仙人庙村那三十亩地的高粱就好办了,徐朗带着王贵家三个劳动力,又在仙人庙雇了五个人。忙活了几天也就把粮食都弄到家了。

    在村里许多人家还在地里忙活的时候,徐朗和林晓花了些银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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