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很怕他们像是之前一样各种八卦,忙道:“表哥,这人脑子有问题,非说我是他媳妇,咱们赶紧走,让傻子缠上也不好。”推了徐朗一把,林晓给他使眼色。
徐朗心里咯噔一下,知道两人身份都不怎么光明,就准备走。不过走之前还虚张声势道:“傻子怎么了?傻子就可以欺负人吗?不行,这件事儿我得告官。”
“算了算了,他这样,咱们就别跟他计较了。”林晓真怕徐朗较真,忙推着他离开了。
“媳妇,媳妇。”伍大牛还在后面叫,被好事儿的人群拦住了,“哎呀,你这傻子咋这样,那不是你媳妇,你可别追了。”
众人七嘴八舌的,伍大牛急的嗷嗷乱叫,“那就是我媳妇,我媳妇……媳妇你快回来,咱们还没入洞房呢。”
大家伙善意的笑笑。
哪有人在大街上嚷嚷入洞房的,还真是个傻子。
眼看着徐朗和林晓的身影消失了,伍大牛嚎啕大哭,“你们把我媳妇弄没了,我要你们赔我媳妇,你们都是坏人,赔我媳妇。”
傻子发疯还有几个侠义之士拦着,可傻子这么一哭,大家伙反而不好意思了。
有那自认热心肠的就道:“那不是你媳妇,你就别哭了,快点儿回家让你娘给你娶一个媳妇吧。”天可怜见的,孩子长得挺好,可惜是个傻子。
“我不要,我就要我媳妇,我媳妇长得好看。”伍大牛还犟上了。
吓!
谁说傻子什么都不懂的?
众人这才明白,怪不得他非得抓人家姑娘呢,感情是看人家姑娘漂亮了。
知道傻子讲不通道理,大家各去忙自己的事儿,渐渐的就散开了。
“我说大哥,让你买个馒头你咋跑这来了?”伍二牛晃晃悠悠的走过来,看到大哥脸上的泪痕傻了,“大哥,谁欺负你了!”他挽袖子一副要跟人干架的姿态。在枣儿庄他们伍家可没怕过谁。
“二牛,我看到我媳妇了。”伍大牛跳起来抓住他胳膊,“你跟我去找媳妇,她跟一个男人跑了,娘果然没骗我。”
伍二牛眨眨眼,“媳妇,你啥媳妇?”这傻小子,真是想媳妇想疯了吧。
“就是我媳妇,你大嫂,我们拜堂了,你知道的。”伍大牛急的满眼通红,“咱们快去找,媳妇就在这。”
媳妇?
伍二牛突然想起那个聘聘婷婷的身影,顿时心头一热。
“大哥说的可是真的?”要是真能把那小娘子拐到家里……伍二牛的眸子里有慑人的光芒闪过。大哥一个傻子,娶了媳妇也是摆设,还不是便宜他。
一想到这些,伍二牛也特别上心。“大哥你别着急,咱们先把娘送回家去,回头叫了三娃和村里人一起来找。”就不信那个小娘们还能飞天遁地不成。(未完待续。。)
ps: 章节名错了,但是内容没错。
109红利
林晓简单跟徐朗把当初的事情说了,惹得徐朗一阵闷笑。
“没曾想你还嫁过人?”才十三岁啊,谁能想到,都成二婚了。
林晓这正郁闷呢,听徐朗打趣她就知道这家伙在想什么,索性破罐子破摔。
“这算什么,姑奶奶拜堂都跟人拜了两次了。要不是半路我逃出来了,没准还有第三次呢。”她当初穿过来可就是替那个林家大小姐林月如嫁人的。
徐朗瞠目结舌的,“你厉害!”
果然同人不同命,他这一穿过来差点儿被人灭口,这丫头倒好,别人争着抢着的拜堂。就是不知道那些要跟她拜堂的男人们,知道她的彪悍后还会不会那么乐意了。
林晓横了他一眼,“我都被人找上门了,你还有心情笑?”这男人到底有没有良心啊,还有没有一点儿风雨同舟的自觉?
徐朗奇怪道:“不过一个傻子罢了。”你居然会怕?
印象中好像就没这丫头打怵的事儿,不过是普通的百姓人家,说起来还是他们没理,徐朗还真不觉得这是个事儿。
林晓头疼道:“要是正常人我也就不说什么了,可你也看到了,那伍大牛这里有问题。”她指了指脑子,“你根本跟他讲不通道理,而且我那法子也不管用。”她低声叹气,“这事儿才犯愁呢。”回头再被那家伙追上可怎么摆脱啊。
催眠原来还看智商的?
徐朗歪着头,自己能顺利被她催眠。是不是意味着自己智商比较高?
如果让林晓知道徐朗此时的想法肯定喷他一脸:少年你跟个傻子比智商,你也好意思!
“放心吧,咱们住在黑熊岭那种偏僻地方。他一个傻子,就算他愿意,他家人也不会愿意跟他折腾的。”
林晓想了想伍家那些极品,摇摇头,“不好说。”
“实在不行咱们就让官府来解决,吓唬一吓就好了。”
林晓也没旁的好办法,只好先放下了。
两人去了文远书行。掌柜的看到两人就笑了,“巧了,东家昨日过来。正想找二位呢。”
知道是《痴情泪》分红的事儿,林晓和徐朗中午就跟着掌柜的去了百味楼见方文远。
方文远虽然是个商人,却也有一股东北人的爽朗劲儿。“这是三十两银子,第一个月的分红。”看到林晓挑眉。方文远笑着道:“别嫌少。上个月只卖了半个月,许多人还不知道这书,这还只是开始。这个月才开始几天,府城那边简单统计了一下,盈利就要比上个月多。”
林晓这才释然。
万事开头难,这也能理解。既然是半个月的,那就算了。不然就这么丁点儿银子,他还以为方文远私吞了呢。
“账本我也带来了。两位可以先查账。”
不得不说,方文远做事儿还是很靠谱的。
徐朗和林晓也没有说什么信得过方文远不用查账之类的胡话。亲兄弟明算账,这种生意合伙人之间就更是如此。
两人也不避讳方文远,当即算起来。徐朗本就出身世家,查账这种事儿难不倒他。林晓虽然对这古代的记账体系不大明了,徐朗简单说了两句她也就明白了,算术她还是会的。
伙计客气的送上来两个算盘,两人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让人准备了纸笔,两人在纸上随意记了一些阿拉伯数字,在方文远眼里却跟天书一样,看他们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就看完了一本账册,愈发吃惊。
文远书行是幽州府最大的书行,在每个县城都有分店。
徐朗速度飞快,林晓那边渐渐的上手速度也提上来。
方文远让下人吩咐晚些上菜,他也不着急,就笑呵呵的看两人算账,一副问心无愧的模样。
大半个时辰过去,两人把三十几本账册都算完了。对了一下数目,两人点了点头。
“怎样两位?”方文远胖嘟嘟的坐在椅子里,像是个弥勒佛似的。
“方老板办事我们自然是放心的。”徐朗客气的把账本推过去,“账本没问题。”如果不是这方文远作假,那这人就真是个办事儿讲究的。
方文远也是个妙人,“不是我吹嘘,两位跟我做生意不用担心。我方文远虽然是商人,却也是文人,尚且有几分文人的傲骨……弄虚作假的事儿我不屑,也不在乎这几个银子。要是觉得亏本当初我就不会答应,所以二位跟我合作不用多心。”
都说眼睛是一个人心灵的窗户,林晓在方文远说话的时候始终盯着他,见他目光清澈,暗自点了点头。
“如果信不着方老板的为人,我们也就不跟您合作了。”林晓笑眯眯的,“我都饿了,快让人上菜吧。”
方文远呵呵一笑,“林姑娘这么一说我也饿了。”他也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话点到即止。“巧了,今儿这百味楼收了一头鹿,我点了几道菜,徐兄弟、林姑娘尝尝,这鹿肉可不常见。”
两人心里闷笑,情知是他们黑熊岭那一批猎物,并不说破。
一顿饭宾主尽欢,方文远喝了几杯酒,拉着徐朗热络道:“徐兄弟那志怪小说写得好,就是太短了,要是能有一本像是《痴情泪》那样长的看着就过瘾了。”
徐朗自然可以写长篇,只是……“这志怪小说并不好卖吧,偶尔为之还好,长篇我看就算了。”他也不是专业做这个的,虽然脑子里故事不少,总写这个也不是长事儿。
让徐朗写志怪小说纯粹是方文远个人爱好,他也知道这有点儿强人所难了。
倒是林晓突然道:“其实,不见得非得写长篇的。”她放下筷子,“可以把那些短篇的志怪小说整理一个志怪小说文集,一样可以装订的好一些,也不用太多,只走精品路线卖给那些财大气粗的客人就好,这样赚钱更快。”人傻钱多的富二代败家子多了去了,就比如付问琴那个二货,不就是喜欢收集某一类书吗。
“这样也行?”方文远眼睛一亮,觉得有利可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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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好价钱
“我看行。”徐朗笑着点头,“其实不光志怪小说,某一类书都可以这样组合着卖,譬如那些特别热销的书籍,可以附赠一些新书,也当是提前宣传了,当然了,赠送给什么人还是要方老板自己掌握。”
方文远和徐朗都是做生意的行家,而林晓有不俗的见识,三人倒是聊了一下午。
眼瞅着时候不早了,徐朗和林晓告辞。
见徐朗又买了些药材,林晓奇怪道:“上次不是买了那多吗?”怎么还买药材上瘾了?
“上次那些是留着常用,这些是为了泡药酒。”徐朗神秘一笑,“回头你就知道了。”鹿鞭酒这种东西,你要是跟一般姑娘说铁定挨大嘴巴。可要是跟林晓说……徐朗想到怀里那一百两银子,就能想到这丫头一副财迷的样子。
回去的时候徐朗雇了一辆牛车,另外买了一百斤刘家烧锅的高粱酒,好家伙,一下子十几两银子进去了。
林晓暗自磨牙,这家伙,也开始大手大脚了,回头要是赚不回来这么些银子,是把他卖到妓|院呢还是卖到妓|院呢?
就徐朗这姿色,应该能值百八十两吧?
徐朗那边乐颠颠的购物,可不知道已经得罪了某个财迷的丫头。
结果,回家徐朗把事儿说了,林晓就迫不及待的道:“需要什么,我来动手。”一副迫不及待的模样,早忘了要卖掉徐朗赚钱的事儿。
她跃跃欲试的。恨不得把整头鹿都炮制了给付问琴送去。
补吧补吧,把身体养的棒棒哒,不然我们赚谁银子去。
“这三头鹿咱们都卸了。回头把鹿肉卖给付家就行。”剩下能做药材的部分,徐朗准备自己留一部分。
林晓别的本事不行,拆卸生物绝对在行。
忙活了一个多时辰,两人就把三头鹿肢解了。
“回头自家留一些吃,给赵大哥送些,就都卖给付家吧。”林晓看着那堆鹿肉,笑眯眯的。“付家那么土豪,这么多鹿肉怎么也能卖几十两银子。”还有三堆鹿茸,这些东西才是最值钱的。另外那三个鹿鞭……“徐朗,多泡几坛子酒啊。”
徐朗嘴角抽搐了一下,姑娘,你觉得你跟一个正常的男人说这话靠谱吗?
好吧。林晓不算女人。她是女汉子。
“我准备泡三坛子鹿鞭酒,都是上好的药材,给付问琴留一坛,等他喝好了。”徐朗笑笑,不再说话。
林晓马上心领神会,“少年,我发现你变聪明了吗。”果然在自己这个英明神武主人领导下,能让人脑子变灵活。
少年挑挑眉。我本来就很聪明好不好。
徐朗割下来十斤左右鹿肉留着自家吃,现在天气还没彻底冷下来。顶多放个三五天就放不住了。林晓知道他是给自家留的,忙道:“多留些,回头我做些鹿肉干放着。”吃货的人生,有时候赚钱也比不了想要吃美食的欲|望。
徐朗又挑好肉给她留了十斤,另外切了两份大概五斤左右的肉,“我先给里正家送一份。”一个村里住着,很多事儿都绕不开里正。
林晓明知道徐朗这么做是对的,还是不情愿道:“便宜他了。”这鹿肉几十文钱一斤呢。
徐朗知道她介意何家兄弟的事儿,可有时候就是这样,村子太小了,大家伙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有时候不能太过介意,难不成你以后都不跟对方来事了?那只会让人说你不懂事儿。
这都是这个年代信息、交通闭塞没有办法的事儿,毕竟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团体,有时候你是需要村里人帮助的,真得罪了反而不好。
要说付问琴办事儿还是比较靠谱的,徐朗从何家回来的时候正好遇到跟人打听路的付家管家,直接带回来了。
几乎都没有犹豫,双方就谈好了价钱。
因为是已经收拾干净的鹿肉,价钱就比整只那种卖肉要高一些。再加上有付问琴的交代,管家直接以每斤八十文钱的价格买走了三堆鹿肉。
鹿肉这种东西市场价值大概在六十到八十文钱之间波动,属于有市无价那种。付家一上来就给了最高价钱,当然让人满意。
幽州府也有个别的人养殖鹿,不过都是一些大户人家。鹿肉这种东西因为滋补,特别受大户人家的喜爱。付家虽然花高价买了,也不吃亏。
三头鹿四百多斤鹿肉,到手不到三十七两银子。林晓乐颠颠的,在见到徐朗把那散碎银子塞给管家的时候微微有些不喜。
自己累死累活才猎到的东西,凭什么还给他钱啊?
管家本来对少爷吩咐来这么偏僻的村子买鹿肉还颇有微词,特别是看到那堆虽然干净却切的零散的肉,就更不满意了。现在看徐朗这么会办事儿,他也高兴。
“管家大哥辛苦了,这点儿银子您留着喝杯茶。”徐朗知道这大户人家的管家都不缺银子,因此出手上也算大方。
“徐家小哥客气了,既然是少爷吩咐的,我们做奴才的自然会照办。”管家乐颠颠的收了银子,就没再提那鹿肉有些零碎的问题。
等送走了管家,林晓突然道:“徐朗,我们是不是赔钱了?”她怎么算都觉得不对劲。“我记得李大哥说过,一头鹿将近两百斤,大概能卖上三十到四十两银子,我们这三头鹿,怎么越卖还越少了?”
每次提到银子,这姑娘都格外精明。
今儿这是犯傻了?
徐朗照着她脑门弹了一下,惹得林晓惊呼,“你干嘛?”
少女红唇微翘,薄怒的模样格外惹人怜惜。
徐朗的心没来由的漏跳了一拍,随即尴尬的咳嗽一下。“你这傻丫头,李大哥他们是整只鹿卖的,自然比咱们卖的银子多。”他拉着林晓看那些整理出来的鹿茸、鹿鞭、鹿筋、鹿骨、鹿皮等物。
“你这傻丫头,看这些东西,可比那些肉值钱多了,不说旁的,就是这些鹿骨、鹿筋卖到药店就不比刚刚那些肉便宜。”他可不是危言耸听,鹿身上全是宝的话可不是一句空话,他整理后,东西就更值钱了。
林晓想到那鹿鞭酒就卖了一百两银子,当即眼睛一亮。(未完待续。。)
111林丫头救命
“这些鹿骨咱们留一些,剩下的我整理好都卖掉,如果不出意外也能卖一百多两银子。”这还是因为值钱的东西被他留下了大部分。
徐朗这么一说,林晓就高兴了。
“早说啊。”害得她白白担心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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