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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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颜-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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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墨宇啊!”

  “哦,”短路的脑袋终于反应过来了,“公主是说六殿下呀,大概在忙‘群英会’的事吧,六殿下半月前来赤唐就是专程为忙这事的。前阵子因为公主生病,殿下每天陪着公主,都没有空闲管这事,现在公主好了,殿下可能就去忙了。不过昨个儿殿下还来过呢……”

  “他来过?我怎么不知道?”我一脸惊喜,看来他还是挺关心我的。

  “那会儿公主睡下了,殿下就没有进来。”

  我的目光扫向周围当值的宫女,“那你们怎么不告诉我呢?”害我还以为自己单相思呢。

  “奴婢知罪,奴婢下次不敢了,请公主恕罪。”齐刷刷一溜儿的宫女都跪了下来。我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古人的尊卑观念如此根深蒂固,我都劝到懒得再劝了。

  摇了摇头,我轻叹,“都起来吧,也不是什么大事,什么罪不罪的,都起来吧。”看来我就不是做颐指气使的主子的材料,见她们怕成这样,再大的气都消了。

  “谢公主。”

  “言儿,你刚刚说的‘群英会’是怎么回事?”我对这个名字比较感兴趣,当然更重要的是“群英会”是水墨宇正在做的事情。想想我那时空不知道哪个地方电视台好像也有一个节目叫做“群英会”,不过具体玩什么就不记得了。

  言儿一面梳理着我的头发,一面详细的讲述,“回公主,‘群英会’是咱们赤唐国、和国、日月国三国每隔三年举行一次的比试大会,今年正好轮到咱们赤唐国举办……”

  听了半天,我总算有点明白了。美其名曰“群英会”,其实也就类似于二十一世纪的运动会,当然不会是比游泳,田径、体操、排球……这些运动项目了。但性质差不多,也有类似于金牌榜之流的排名。

  从言儿期待的表情和憧憬的眼神判断,“群英会”应该是属于奥运会那种高级别的。而且天下三大国,三国皆参加,想来规模一定不小。

  当今天下,最大的三个国家分别是南赤唐,北和国,以及疆域最大且雄踞西方的日月国。三国之中,赤唐物丰民富,日月国兵强马壮,和国两项都不突出,但好在比较平均,而且国民尚文,也就是说国民的文化素质比较高,多产才子才女。

  听言儿说,群英会那天宫里的主子都可以携带宫女太监出游,而且自曾祖皇帝那代开先河之后,女子也能参加“群英会”中的比试项目。这总算是给了我一个盼头,否则真会把我给憋坏了不可。

  若真应了那句“故国三千里,深宫十二年”的话,我可就不只“双泪落君前”了,我非要把玄机老头揪出来打一顿,好端端居然把我丢到皇宫里当金丝雀。

  锦衣玉食的帝王家生活虽然不错,但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

  
[第一卷 满庭芳:第三章 刺客]


  天河落远日,已是月上西窗时。

  我挥挥手让言儿等一众宫女下去休息,偌大的寝宫内只留了一盏长明灯,看进闪耀的灯芯中,我开始想念我远在异时空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可好?

  我老爸是个典型的暴发户,富得流油却胸无点墨。我老爸一生娶了三任妻子,一共育了五个子女,我排行第三。我妈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一个很高雅的舞蹈家,我的芭蕾舞也正是师从于她。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我妈那种清雅人物当初是怎么会看上满身铜钱味的老爸的。

  也许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我六岁那年,老爸金屋藏娇东窗事发了,妈便带着我离开了老爸,开始了对我魔鬼式的培养计划,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后怕。那时候我整天幻想自己变成超人,估计我妈是打定心思要让我成为杰出的艺术家了,不是让我练古筝就是弹琵琶,(我妈生平最爱这两种乐器)后来还添加了小提琴,每个老师都请最好的,真是不惜血本。

  而我外公是个书画名家,也不知道真是我天资聪颖还是他实在闲得慌,非逼着我跟他学习书画,结果书法还算小有所成。画画,可实在是把他老人家的脸丢到太平洋去了,他让我画老虎,结果怎么看都像一只猫,还是体型硕大的变异品种。正所谓我若能成画家,母猪也能上树了。

  可是魔鬼式教育还在继续,就在连我自己都以为注定要做个艺术家的时候,我老爸终于出现了,而就在他和我妈争执我究竟是报考艺术系还是商学院的时候,我终于偷鸡成功,以状元的身份考进了让他们大跌眼镜的临床医学系(情节需要,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为这事我妈和我呕了整整半年的气,我老爸则粗人一个,一听“状元”撑足了他的面子,笑呵呵也就忘了他原本要我报考商学院的事。

  呵呵……现在想来仍是值得大笑。

  “什么人?”忽然听到窗前有声响,我张惶道。

  灯光很暗,我起身正准备到窗前查看,身子却蓦然向后一倒,嘴就被一只从身后伸来的手给严严实实捂住了,一股熟悉的血腥味马上冲击了我的感官。

  这个人流血了。

  “你不乱叫,我就放开你,如何?”一个低哑却颇有磁性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还能感觉到这个男人起伏不定的气息吹拂到我青丝如瀑的秀发上。而我的身体正被他紧抱在怀中。

  又是这种情节,在古典小说里漫天飞的刺客情结,不知道是不是正因为这样司空见惯所以我反而麻木了,一点危险感也没有。

  我居然——一点不害怕,从一开始也没打算叫人。

  看我点头,他试探的松开了手,见我确实没有叫喊的打算,他才完全收回那只沾满血污的手,另一只握剑的手也从我腰上拿开。

  刚一松开,他整个人就失去平衡,向后倒去。

  见他正努力尝试以剑支撑身体,我这才放心,拍了拍胸口,“幸好只是跌倒,还没晕过去。”否则要我把他搬到床上去,那就太难了。

  他那身高,至少比我高出二十五公分以上,当然这是保守估计。

  没错,我打算救他,可要先声明我既非花痴,也非医生的职业病犯了,但我确实找到了一个说服自己救他的理由——救他的报酬,那会比较有吸引力。

  显然,我刚才那句没头没脑的话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倚剑坐在地上斜盯着我,“你不害怕?”

  “怕,为什么不怕?”我笑着坐回自己的桌前。

  他似乎来了兴致,“那你为什么不叫?”

  “叫有用的话,我早就用了,难道听到我叫声跑进来的人能快过你手中的剑?”

  他摇了摇头,“不可能。”

  “那不就对了,没用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做?”我索性玩起桌上的长明灯,“我和你谈笔买卖,你考虑一下?”可能我老爸无师自通的经商才能还是遗传了一点给我。

  “哦?”他似乎颇感兴趣,“你要和我谈什么买卖?”房内的阴影很完美的隐藏了他的一切表情。

  “我可以救你,不过你伤好后要帮我做一点事。”

  他动了动,“那要看是什么事?”语气很严肃。

  我不以为然的看了看他,“我不认为你有得选择?除非你根本不想活了。现在就算我不叫人,只这么耗着,也能让你血尽人亡。你想活下去,就只能接受我的条件,放心我决不会要你做让你为难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尽管料定他不会不答应,我还是加上了最后那句话。

  他在阴暗中笑了笑,声音很有磁性,也意味深长,“看来你很会做买卖。”

  “这么说,你是同意了?”我高兴的问。

  “正如你所说,我有选择吗?”他似乎无奈的笑了。

  “OK,搞定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你听不懂的。”我开心地找来文房四宝,开始落笔。

  “你做什么?”

  我偏头看了他一眼,“写契约书呀,免得你事后赖账。到时我可就欲哭无泪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他又笑了笑,“你这丫头说话真有意思。厄,你可以叫我,荀隐。”

  “隐藏的隐?”

  “呵呵,对,隐藏的隐。”他又笑了。

  写好了一式两份契约,我递给他一张,“好了,你在上面画押吧。”

  “哦,不,是签名。”我急忙纠正道。

  他把签好的契约交还给我,“你的字写得很好,你叫李绛?”

  “是啊,你觉得很好听吗?”我将契约收了起来。

  他明显顿了顿,“李姓,可是赤唐的皇姓啊。”

  我翻了个白眼,“不然你以为我凭什么说能救你?”

  他长叹了口气,“我早该想到。”

  我根本没心思理会他叹息什么,走过去扶起他,“还能动吧。”我能感觉到当我的手触到他的那一霎那,他身体蓦然一僵。

  好不容易把他安置到了我平时侧躺的贵妃椅上,又点了两盏灯放在案头,端了一盆清水,剪了件白衣裳做成纱布状,再取来几瓶外伤药,据说是我坠马后皇上派人送来的,说是上等的南蛮贡品,没用完,就一直搁着,想不到今日倒派上用场了。

  荀隐一直没有说话,只静静地看着我进出忙碌,当我一切准备好,在他身前蹲下时,他却突然直直地盯着我说:“你很美”。

  这种行为在古代是不是应该算是轻浮孟浪,而古代良家女子多半应该骂他无耻之后便羞愤离去吧。

  可惜他现在遇到的是我。

  我醒来的第一天就知道自己很美,所谓“南国一绝色,西北有二娇”中“南国一绝色”指的便是我,李霓裳,而“西北有二娇”指的则是西方日月国镇国将军之女玉逐云,和北方和国宰相之女花向晚,我与玉逐云,花向晚并称为天下三大绝色。那两人到底有多美我是不知道,可我,有娘的绝品基因在,想丑也不大容易。说实话,我与娘在容貌上有七分相似。

  没有理会荀隐,我也无暇深究他眸中的颜色,直接剪开了他贴身的血衣。再小心翼翼的以清水清洗伤口,上药,包扎,整套程序我处理起来有条不紊。而整个过程中,荀隐也没有叫出一声,就连我不小心牵动了他几处伤口,他也只是轻描淡写的别过了头。但不一会儿他又会表情平静的转过来,盯着我看,仿佛在欣赏一件珍稀物什一样,眼神也由最开始的惊艳,变为惊诧,再变为现在的朦胧复杂。

  “你研究完了没有?荀公子。”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陌生人面前,我竟毫无兴趣伪装成温柔无害的模样,反而用最真实的一面面对他。

  “哈哈——”他又开始笑。

  直视荀隐深邃的眼眸我调笑道:“你身为刺客,应该有刺客的操守,哪有刺客像你这么爱笑的?”哪部YY小说里的刺客不是一副酷酷的样子?却只有他一直在笑。

  “你以为我是刺客?那你救我不怕危险吗?”荀隐眼中隐约透着一丝不甚清晰的狡黠之光。

  “你是不是刺客我不知道,你进皇宫想做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倒是奇怪皇宫内怎么没有人发现你……”荀隐浑身一震,而后颇具深意的以目光邀请我说下去。

  我顿了顿,“否则,你一开始就不会放开我。因为无论我叫或不叫,倘若你身后有追兵的话,你都处在危险中。抓住我做人质至少多分逃走的希望。你既然放开了我,那就表示,你担心的危险只来源于我的呼救,只要我不叫喊,就没有人知道你的到来,你也就安全了。”

  我理了理思路,继续说:“你既然无心伤我,可见你并不是个嗜杀的歹人,又或者你的目标并不是杀人,否则的话对你来说,面对个死人总比面对个活人要安全些的。”我按照小说里刺客的逻辑来分析。

  听到我的分析,荀隐给了我一个激赏的笑容,却没有说话,而后忽然转向了窗外的那轮孤月。

  月华流泻,清凉如水的月光与闪烁的灯光勾勒出荀隐举头西望的侧影,看上去是那么的高傲,却也是那么的孤独。

  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一个谜一样的男人。

  他的年纪看上去并不大,或许二十七八岁光景,长相也并不俊美,但菱角分明的脸在微黑皮肤的映衬下格外有性格,也就是所谓的“型男”那种类型。

  可他浑身有种沉的很深的成熟感,总让人觉得他的心思飘忽不定,若隐若现,难以捉摸。

  他虽然时时挂着笑,可这种笑往往比不笑还令人害怕,因为根本猜不透他笑容的背后究竟藏了怎样一把刀。我还是怀念水墨宇的笑,笑得像春风,像阳光,可以直接照进人的心里,温暖人心。

  “如果我告诉你,我是逃进皇宫避难的,你信也不信?”荀隐突然看向我,以调笑的口吻问道。

  我愣了愣,“信,这种荒唐的理由你既然敢说,我为什么不敢信?”

  “哈哈,你真的很有意思。丫头,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荀隐慵懒的斜支起头。

  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答,“你问吧。”

  “你有没有一丁点儿的怕我,尤其是我满身是血的时候?”荀隐似乎很看重这个问题,他问的时候,语气非常的严肃,没有半点调笑的意味。

  我想也不想,抬起头看着他,“本来或许会怕你,你这人不太容易读懂,人们对自己读不懂的东西都会有距离感,往往会存点畏惧之意。但见到满身是血的你,我反而又不怕了,这证明你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而且那时候在我眼中,你更是个病人。”

  在医生眼中是没有好人与坏人之分的,有的只是病人,没有一个医生会害怕自己的病人。

  记得刚进医学院的时候,闻到血腥味,我甚至难过得几天吃不下饭。但现在,每每闻到这种味道时,我感到最多的却是份沉甸甸的责任感,因为流血的是有血有肉的病人。

  回思适才自己的回话,似乎太过直白了,可在这个人面前,我却兴不起一丝矫揉造作之情,他总能轻易的牵引出我心中最真实,最坦诚的语言。明明不过刚刚相识,却让我有种相交几个世纪的错觉。

  在他面前我似乎可以活得很自我。

  
[第一卷 满庭芳:第四章 虚惊]


  天亮之前,我终于处理完荀隐身上的诸多伤口,又顺带将寝宫收拾了一遍,我天生爱洁净,总见不得脏。

  打理好这些我才注意到荀隐的衣服不是被砍烂就是被我剪烂了,早已不能蔽体,形同半裸。应该说他的身材很好,只不过这时看在我的眼里却只是副病体而已,顶多算是副比较好看的病体。

  我让“景瑞宫”门口当值的小太监给我偷偷找了一身太监服,回来让荀隐穿上,他当时的表情就像是吞了只苍蝇一样,说不出是嫌恶还是别的什么。

  我笑得花枝乱颤,把衣服丢给他,“在宫里你不穿太监的衣服,难道想让我给你找套宫女的衣服?”

  他挣扎了一番最后还是穿上了,只是对他而言衣服有些小了,捉襟见肘的,这也没办法,我已经特意交待找套大号的了。

  看他穿了衣服,我便进内室和衣睡下了,忙了一晚,真是累了。我懒得再管荀隐,反正像他那样的人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

  当我醒来时,已经快开午膳了,不见荀隐,想必自己找个什么地方躲起来了。用完午膳,我闲着无事,本想看看书,可那些竖体排版从右往左看的书我实在是适应不了,这大概也算路径依赖(经济学用语)吧。

  以前这个时候,我应该正抱着电脑漫游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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