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群英会”由我的三哥端王李铮来主持,传说他文韬武略,气势不凡。我见过一次,只有一个感觉,口才极佳。这会儿就能验证,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从“群英会”历史讲起,再唱颂歌一般的夸了赤唐国、和国、日月国一番,当然重点是赞赤唐国当今皇上英明神武云云。
我远远看见水墨宇走向我,我冲他笑,他回了一个温柔的笑,示意我放轻松,半路有人截住了他,他便跟那人走了。
三年前,水墨宇作为和国“群英会”开幕式中头舞的策划人和主要表演嘉宾得到各国称赞后,本届的头舞策划人和表演人也早早选定为他了。对他而言,这届已经得心应手了。
我的皇上老爹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他一脸笑意,刚刚落座,前面的李铮便宣布“头舞”开始。
掌声雷动,围坐在舞台下的乐师们奏了首曲子,我估计是表示欢迎各方远客的礼乐。此刻的舞台十分的华丽,绝看不出它原来的用途。
匐在漆红大鼓上,我的心突然有些紧张起来,大概是受了这种场面的影响。十几个壮汉抬着大鼓从后台走出,又是一种乐曲响起,应该是过渡性音乐。
当鼓被放上舞台的时候,我的心居然镇定下来,涌上来的是饱满的表现欲。说实话,我好久没有强烈的表现欲了。
我的脸上依旧戴着淡金色面纱,一身高洁的仙子般的轻盈装束,没有艳丽的浓妆,没有冗沉奢华的装饰,顶上一朵青丝绾成的牡丹在玉簪的映衬下大气而典雅,我这一身,简单而不失高贵,清凌凌如破水而出的凌波仙子。
水墨宇抬头看了我一眼,他手落音起,《飞天》前奏便倾泻而出,我起身走了个舞步,双手用力一展,水袖翻飞,在空中打出优美的曲线,这个开场动作顿时赢得了场下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声。
随着《飞天》副曲加入进来,我的芭蕾舞专业动作逐一上场。大鼓是我的舞台,我在鼓上时而轻点,时而跳跃,身形灵动,优美而高雅。水袖飞卷,或舒或收,自成一段风情。我眉目扫处,无一人不惊艳,无一人不叫好。
音乐渐渐到了高潮部分,所有乐器合奏,声势浩大,随着音乐,我身体上扬,脚尖着地,立了起来,场下有人注意到了我的动作,惊叫了一声。紧接着越来越多的人都发现我竟然只用脚尖点地跳舞,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有震撼性。
铃铛声脆,我心中一笑,只怕下面的动作,会让他们从座位上摔下来了。
这个动作,专业名称叫“三十二个挥鞭转”,难度非常之高,以前被我妈逼着练了很久,也没有几次能够完美完成,因此这次,我并不准备完全按要求完成这个动作,只想尽力而为。
标准的动作是:单腿脚尖上连续转三十二圈,另一条腿要连续做三十二次挥鞭似的动作。在转的过程中脚尖着地面积只比五分的硬币稍大一点,而且一点也不能移动地方,还要做得很标准,很美。由此可见该动作的难度之大。
我完成一个圈时,场下人声鼎沸纷纷叫好,当我转的圈越来越多时,场下的声音就越来越小,当我以一个优美的姿势结束这个动作时,上万人的玄武场上竟然寂静无声。
所有人都被我的表演震慑住了。我甚至看见皇上也看得嘴巴圆成了鸡蛋状,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庄重的神态。
跳完这个高难度动作,后面接的只是几个过渡性的简单动作。但这时,我的任何一个动作看在场下众人的眼中,竟都成了仙姿一般,掌声和叫好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以至于我结束头舞退到后台时,场下还是一片为我欢呼的声音,这也让我颇为激动。
脚尖动作,我是第一次在人前跳,水墨宇也是第一次看到,可惜现在不见他的人影,否则我真该看看他眼中是什么样的激动。
跳完舞下来后,我清楚的感觉自己在四个丫头眼中的地位又升了一级,上升为“天人”级别,她们看我的眼神除了敬慕更多的是崇拜。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相信从今以后,天下之中“南国一绝色”的才情便无人敢质疑了。
我暗自笑着,坐在休息间里,四个丫头眉飞色舞的描述着刚才场下的盛况,我没心思听。
感受到有目光射来,我抬眼寻去,竟看到昨日在郑王府寿筵上见到的那个男子负手站在不远处。
依旧直勾勾的冷眼看着我,嘴角有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我鼓起勇气,走向他,感受到他身上的冷冽之气越来越重,“你是谁?”我终于问出口,“为什么如此看着我。”
他把头转向一旁,并不看我,冷冷道:“我若看你便是你的福气。”
“沙渚!”我唾了一声,转身离开。
他竟没有回话,我转身一看,哪里还有他的人影?
耳边却传来他冷冷的声音,“你是我选定的妻,明晨我来接你。”
[第一卷 满庭芳:第十二章 古痕]
他说,我是他选定的妻,明晨他来接我。
我说,他不过是个疯子,自负而狂妄,森严的皇宫岂是他想来便来的么?他太不自量力,想到这里,他的话便如青烟般从我脑中袅袅消散开去。
我遣人去找水墨宇,他们说他早已离场,急匆匆不知赶去何处。他平淡如水的性格,什么事会如此在乎?甚至一贯周全的他会忘记告知我一声,或许我在他的心里的份量始终不如我希望的那么重吧。
没了他,留在此处便觉无趣,我招来宫人摆驾回宫。
今日的皇宫比平日显得清冷了些,“群英会”的比试已经开始,宫里的主子多半都去观看这三年一度的盛事了。
“群英会”的比试项目分为文试与武试。顾名思义,文试主要比文、诗、词、歌、曲、艺、棋;武试则比武艺、布阵、战术、算术等。自赤唐国曾祖皇帝那届开始,女子可以参加文试,但武试至今仍只限男子参加。
在赤唐国内,武试士子一向进不了前十名,因而无论是皇族还是百姓始终关注的还是文试,文试在国内的发展也非常神速,文试的七个分项目中,赤唐国人至少也能拿下两三个“状元”,三四个“榜眼”、“探花”。因此,这一届的所有士子中文试士子占了绝大部分。
对于颇有才华的士子而言,参加“群英会”也是一条步入仕途的捷径。赤唐国规定,进入前三名的士子可以直接入朝听用。而正常的做官途径则颇为繁杂,首先要通过每年两次的郡试,获得士子身份;然后再参加一年一次的州试,取得升人资格;接着又参加一年一次的国试,成为殿人,殿人已算有功名之人;最后殿人再参加每两年一次的皇考,前百名入朝听用,授予官阶。
因此,士子如能在“群英会”上一举成名,最少也可少奋斗两年。
我倚腮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心中空荡荡的,却说不上来为了什么,以前的我极少会有这种百无聊赖的心情。
景润宫里也空荡荡的,我只留了几个宫女和太监听用。其他人,尤其是那四个近身婢女在回宫的路上虽未抱怨,却也看得出极不情愿,我便拿了宫牌让他们自行出宫去观看比试。
像我这么体恤下人的主子恐怕不多吧,我自嘲的暗笑。
水墨宇究竟是为了何事,才如此行色匆忙毫无交待的离场?
这一天剩下的时间,我一直纠缠在这个问题上,久久不能释怀他对我的忽视。可是,直到晚膳过后,四个丫头回来,也没有水墨宇半点消息。
宫女太监们兴奋的谈论着今日比试中表现出色的士子和令人激动的话题,我既不想制止也不想听。
心里等着水墨宇。
然而奇怪的事却还没完结,夜深人寂,荀隐竟没有出现。
难道他出了意外?以他的功夫这不大可能。
或是他决定不告而别?荀隐的外伤在南蛮贡药的神奇作用下昨日就已经全好了。
他难道不知道,他就这么不声不响的走了,我会难过吗?
而水墨宇呢,就这么不留半点消息的离开,那我又算什么?
这时的我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这个颇为奇怪的夜晚,改变了我今后的人生……
此刻,我知道自己在做梦,梦里的水墨宇淡淡的看了我一眼,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另一个女子拉着她的手,越走越远,我拼命的追赶,却无论如何也追不上,终于摔倒了,我努力地爬起来四处寻找,他已经不见了。
我大声地呼喊他的名字,水墨宇。
痛!好痛!疼痛令我幽幽的醒来,睁开眼,闯进眼帘的却是“他”的脸,俊美非凡却冷冽无比,我猛然记起,他说过,他来接我。
我被自己的记忆吓得浑身一震,才发现他的手正钳住我的下颚,“好痛”我叫道,奇怪,我的声音怎么软绵绵的。我努力想撑起身子来,却发现全身已绵软无力。
他冷冷地看我一眼,强硬的抬起我的下颚,面无表情道,“做我的妻,即使做梦也只能叫我的名字。”
松开手,他冷然道:“记住,你的丈夫叫古痕。”
说完他将我无力的身子抱起,让我的头抵在他的胸前,他的下颚抵住我的头,温暖的手在我的脸上来回摩挲,言语却依旧冰冷,“我美丽的公主,以后你是我的妻。”
“你给我吃了什么?”我挣扎着想起身,却无论如何也办不到。
蓦然插进一个冰冷的女声,“你吃了‘软骨散’”语气阴冷冷的,没有人气。
我循声看去,古痕的身后坐着两个容貌一模一样的冰美人,双胞胎!说话的是左边那个,右边的那个也看了我一眼,却没有说话。
原来武侠小说里常写的“软骨散”真有让人骨软的功效。
古痕收了收臂力,将我抱得更紧。
这是一辆非常大的马车,竟比我去郑王府时乘的马车还要大,甚至还要奢华。与皇家御撵争锋,难道他不怕惹来杀身之祸吗?
啊!我倒忘了,他连皇家公主都敢劫持,还在乎这个吗?……可他是怎么办到的?我明明睡在景润宫里,他是如何穿过三道守卫森严的宫门将我劫出?而我又怎会丝毫没有察觉?马车行驶的速度并不快,他的神情也很轻松,看来身后并没有追兵。难道没有人发现公主被劫了?还是他们追错了方向?
我迷惑的望着他,“你究竟是谁?”
他抬起我的脸,在他的脸上轻轻的磨蹭着,答非所问,“现在是辰时了。”
他是否是想告诉我,他说凌晨接我,他已经办到了。
难道皇宫守卫就如此不堪一击吗?那些金甲禁军干什么去了?竟连一国公主也是护卫不住,令人说接就劫?我在心里气得破口大骂。
而这个古痕,简直是个疯了,要我做他的妻,我可没答应,“你掳走我,就是与赤唐国、和国作对,你是不是疯了?”
“疯?”古痕冷冷的嗤笑一声,“我从不做不疯的事情。”
我不敢看他的眼,他的眼犹如深渊,瞥一眼也令人生畏,“掳走一个有婚约的公主,于你并没有好处。”如此明显的利害关系,难道他看不到?他又能有多大的势力,可以与两国抗衡?
“是吗?”他捧起我的脸,依旧没有表情,“我喜欢的东西,花多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更何况,为你并不需要花多大的代价。”他说得云淡风轻,在我听来,却更证明他疯了。
“我不知道你究竟有多大的势力,可你以为你能与一国抗衡吗?”我兀自作着最后的抗争,试图说服他,虽然我明知这是不可能的。
古痕突然似嘲似讽的大笑几声,捏紧我的脸,一字一顿的道:“你以为,为了你,他们会拿整个国家与我争锋?”
天啊,说这话,他已经疯到骨子里了,他完全疯了……
我完全不想再说话,任他抱着,心里希望那群没用的禁军能尽快追上来。然而我的希望却一遍遍落空。
马车行驶了三天,速度并不快,却一直没有停过,除了中间换了两次马以及各人解决内急问题之外。我一直软绵绵的躺在古痕怀里,他真的是个疯子,宁愿亲手给我喂饭,也不愿解了我的“软骨散”。以他和他身后那两个名唤“落尘”、“弄尘”的婢女的功夫,我即使完全正常也不可能逃出他们的手心。
马车仍在行进,不知道出了多少座城,奇怪的是无论多晚,这辆马车都能畅通无阻的入城、出城,待遇形同皇家御撵。
伴着日落、日出,日落又日出。我心中企盼追兵赶到的念想一点点沉寂下去,三天了,不可能没人发现公主失踪,皇上呢?我娘呢?水墨宇呢?拯救我的追兵呢?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我难过得甩了甩头,全身疲软的连这个动作也完成不了。古痕轻拂着我的脸,淡淡的道:“日落时,我们就到了。”
“到哪儿?”我想知道我会被带到何处。
久未开口的弄尘突然接道:“天下最美的城——醉城。”她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像嚼着棉花糖一样,不像她姐姐落尘,总是冷冷冰冰的感觉。
我全身一颤,口中喃喃,“醉城”,我听过这个名字。
从荀隐的口中,也从娘的口中。
荀隐说,醉城里江湖人物的数量只怕比三国加起来还要多。“鬼教”总坛便在醉城,“鬼教”里的“鬼”大部分寄生在醉城。天下间,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最想去的地方都是醉城。穷人到了醉城可以变富,富人到了醉城可以变得更富,还可以享受到一切极乐。
我娘则说,当今天下有一处赤唐国、和国、日月国都管不着的地方,那就是醉城。它屹立在三国的边境,虽只是一座城,可谁也没把它看成一座城。那地方有个奇怪的规矩,三国百姓可以自由出入,但朝中官员和军中将领擅自进入者必死于非命。近百年来这一规矩似乎已成为各国与醉城间的默契。因此,各国若有官员或将领死于醉城,也必不会追究。
醉城,这就是古痕带我来这里的原因吧。若我娘所言确实,我一旦入了醉城,即使皇上和水墨宇也鞭长莫及了。他们会不会为了我打破近百年来的默契呢?
我原以为,醉城就像我心中的梦幻之都——巴黎一样遥远,却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如此的亲近它,却是跟一个疯到骨子里的疯子。
古痕啊古痕,在醉城中你又扮演着什么角色?
(今天实在太忙了,赶紧先奉上一章,感谢大家支持,呵呵。)
[第一卷 满庭芳:第十三章 城主]
古痕说日落,果真日落时分,马车入了醉城。
这辆马车竟在醉城中也享受着优待,进城时依旧不需停下检查。我不禁思忖起古痕的身份来。马车进了醉城没有停,一路听得街贩叫卖起起伏伏,这种时候街市竟还如此繁华,可知醉城的风貌当真与别的城池不同。
行了好一会儿,马车终于停了,车门竟是从后方打开,落尘、弄尘利落的下了车,想接过古痕怀中的我,古痕却停也不停径直抱着我下了车,震得两个丫鬟呆立当场,竟似被吓住了一般。
我抬眼看了看,眼前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富家宅院,高悬的匾额上有两个烫金大字“古府”,古府门前立着两尊石雕麒麟。下了车,古痕依旧没有停,抱着我直接往洞开的门里走,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迎了出来,指使身后两名丫鬟接过我,古痕冷眼一斜,说了句:“多事!”两个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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