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女尊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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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女尊时代-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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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儿看着被绞了翅膀的小母鸡,那货很是蹦跶了一会,现在已经消停下来,吃她撒下草籽。她仿佛看到了将来鸡鸭成群,牛羊成堆的美好未来,嘴角不禁扯开了傻不拉几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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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背篓处。。女作

    批了一下午初中入学摸底试卷,好累哦……开学各种不适应!

    **

    “安……”独臂基诺走了过来,手中递过来一个玻璃药瓶,迟疑了片刻,问道:“你那个兽皮袋,也是用天兽的皮毛做成的吗?真好!一百多斤的花生,一下子全装回来了,还能背在背上。我们山洞里的兽皮,能不能也做成这样的袋子?那样的话,我们以后采集的时候,把袋子背在背上,可以双手采集,会快上许多的!”

    林安儿把视线从小野鸡的身上收回来,赞许地看着基诺。这家伙的头脑挺灵活的嘛!如果不是早早地丢了一条手臂,说不定部落首领的位子会落到他的头上。

    她接过药瓶,答非所问地问道:“基诺,风落背后的淤青,你帮他都揉过了?”

    通血化瘀的药品,安儿向来随身携带,没办法,她肢体不协调,外加运动残障,虽说体魄经过强化过,白嫩的皮肤却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若娅就强迫她,每次出来一定要带着化瘀的药水,皮肤青紫的时候,涂上去揉揉。

    刚刚她已经把按摩的手法教给了基诺,他学得又快又好,是因为天分高呢,还是因为受伤的是某人呢?

    基诺笑了笑,道:“都揉开了!安给的药,效果真好!”

    别看给某人揉背的时候,叫得唧哇狼嚎的,可等淤血全部揉开后,某人却颇觉神奇地称“不痛了”!如果不是他阻止的话,恐怕那家伙还要坚持出来帮着修羊圈呢!看样子,明天出去采集,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安儿点了点头,这才接着他开始时的话头,道:“部落里捕猎得来的兽皮,一是太厚了,二是没有足够结实的线,所以是做不成我那样的袋子的!”

    开玩笑,那可是最结实耐磨的布料,而且这世界连个金属毛都见不到,上哪制作一层一层的拉链去?不过……

    安儿突然想到了什么,拿出折叠式笔记本,两秒开机,在古老的资讯库里寻找着什么!

    基诺眼睛睁得老大,用力咽了口唾沫,伸出手小心地碰触了一下笔记本电脑,小声问道:“这……这难道就是达儿说的‘神书’?”

    神书?好吧,既然这群原始人是这样理解的,安儿也不多做解释。毕竟跟这群原始人解释现代化电器的功用和原理,是多么傻的一件事,还不如学着达儿他们,去周围捡几根柴火呢。

    “嗯!我记得里面介绍了一种背篓的编制手法……”安儿迅速地在电脑中检索着。

    “背篓?也是背在背上的吗?能装很多东西吗?”基诺好像一个好奇宝宝,求知欲特别得强。当然,如果忽视他浑身肌肉,和兽皮裙下若隐若现的大黄瓜的话……

    “找到了!!看,就是这个!!”安儿兴奋地把笔记本电脑屏幕,转向基诺,指着上面造型精美的土家背篓叫道。

    基诺好奇地把凑过去,“神书”里果然出现了大大小小的背篓。原始人不识字,安儿兴致勃勃地指着那些背篓介绍着:这是洗衣背篓,小巧玲珑,篾丝细腻,图案别致,花纹精妙;这是儿背篓,呈长筒形,腰小口大,专用来背孩子;砍柴、割喂养的草则用“柴背篓”,它篾粗肚大,经得作摔打;摘果子、草籽,例如今天的花生,则用“扎背篓”,它腰细,口呈喇叭形,底部成方形,高过头顶,像倒立葫芦,背得多。

    还有这种木制背篓,几根木棒,作成一能置物体的快架,用篾丝系着,是背猎物的好工具……安儿说得兴起,没有注意到她的周围,已经围满了泰雅部落的族人。

    他们眼中闪过一丝兴奋,对于“背篓”这种万能的神奇物件儿,心中充满了向往。自从安儿从天而降后,这些原始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生活中有许多不便,例如粗劣的武器,例如简陋的兽皮袋……如果安儿真的能做出如此“万能”的背篓,一定会给他们以后的生活带来方便的。

    安儿也越说越兴奋,当即就要示范着做一个。竹子是现成的,做羊圈和鸡圈的时候,砍得多没用完,都对在一旁呢。

    她用匕首把竹子割成一条条细细软软的竹篾,然后照着笔记本中最简单的圆底鼓肚背篓,认真地编织起来。

    编制的过程,并不是那么的顺利。电脑中写得看似简单,可是一上手编起来,真难坏了安儿。先编得底座,背篓的底座,圆圆的,相对来说比较小,按理说难度应该不是很大。不过,安儿编起来,却成了不伦不类的不规则图形,说圆不圆,说方不方的。

    安儿并没有泄气,咱毕竟不是手艺人,第一次编制,能有个大致样子出来就行了。再说了,这群原始人的要求肯定不会太高,丑点就丑点儿了,能背东西就成!

    饶是这样,安儿弄得满头是汗,终于在天黑之前,编出了一个怪模怪样的背篓。历时四个多钟头……

    如果拿到现代,这背篓谁看了,准会不屑地撇嘴——真丑!底子凹凸不平,放在地上都站不稳。背篓的主体部分,更是歪歪扭扭,好像被顽童揉坏了的泥塑似的,惨不忍睹呀!

    不过,在这群原始人的眼中,却惊为天人!一个个互相抢着传看,争着要背一背。还特地把花生装进去,让那个五大三粗的女人背着,在山洞前的平地上显摆了好一会儿。虽然外形那是相当的丑,可胜在结实和实用哪!

    在泰雅人的赞不绝口中,安儿红着的脸,渐渐恢复了常态!一回生,二回熟,咱总有编出漂亮背篓的时候!

    “我们回来了!!”阿桑响亮的声音,惊起了林中归巢的鸟儿,昏暗中“扑啦啦”拍翅的声音,此起彼伏。听着那货得意不已的声音,可以想象,他们的收获绝不会少了去!

    “拔拔回来喽——”

    “狩猎队回来了……”

    小孩子们带头朝着林中迫不及待地冲了过去,女人老人们则脸上挂上笑容,跟在孩子们的身后,快步迎了过去。那热情,一如昨日安儿刚来的时候。

    可以理解,狩猎队是整个部族的希望。一个部落的温饱重任,可都抗在了他们的肩头上呢!

    “安!拔拔!!狩猎队捕到了好多好多猎物呢,其中有一只那么大的野牛……”第一个窜出去的达儿,又第一个窜回来,向守在洞口没移动脚步的林安儿和阿布,报告着他看到的惊喜。

    “安!看我们猎到了什么!!一个大家伙!!”阿桑肩膀上扛着猎物,从后面几乎看不到他的人影,那货高大壮实的身体,全都隐没在猎物的皮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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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惊险捕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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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今天的收获,阿桑几乎不敢相信是真的。安儿辛苦了大半夜,磨制出来的骨矛,又尖又细,轻便却比以前的骨矛锋利百倍,更别说笨重的石矛了。螳螂壳做成的骨矛,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扔出去动静小,即使是羚羊这种机敏的动物,也是在骨矛插入体内的那一刻,才觉察到的。

    因此,一开始的时候,骨矛投掷小型猎物,几乎一投一个准儿。很快,狩猎队就收获满满的。

    本来,阿桑打算早一点收工回来的,可是狩猎队的兴致被勾起来了,哪有那么容易压下去?后来,他想着多猎些猎物存放在冷泉旁,以后如果运气不那么好,至少不会断了肉类。虽然,用稻米煮的粥味道真心不错,可依然没有肉类对原始人们有吸引力。

    再加上阿桑低头看到了手中的长刀,还没有用武之地呢。于是,他一挥手中的螳螂刀,带领狩猎队走得更远些。

    很快,他们在一处平缓的河边,看到了饮水的野牛群。说到野牛群,那可是让原始人谈之变色的存在。野牛可不像家养的那么驯良,它们野性十足,一头成年野牛,能够单挑一只凶猛的野狼,用牛角把对手顶个肚破肠流!这是部落里的老赛,亲眼看见过的。

    再加上,野牛一般的群体生活,即使是剑齿虎这样凶猛的野兽,也不敢轻易去挑战一个野牛群。

    部落里大多数勇士,都起了退却的心思。他们才不过十四五个人,那群野牛,黑压压的一大片,少说也有二三十头。他们如果头脑发热的冲上去,只怕不被牛角开膛破肚,也会被才成肉泥。

    可是阿桑却心里痒痒的,这么大一头肥牛,如果猎回去一只的话,足够部落吃上两天的。听说,野牛肉煮出来,味道很不错的!

    但是……这么大一群野牛,他也知道不能硬碰。看了看周围粗大的树木,他突然想出了一个相对安全的方法。

    阿桑让狩猎队,爬上河边的几棵大树,自己也挑选了一棵,藏匿在密叶之中。等那群野牛喝饱了,悠闲地走进森林的时候。

    阿桑一声令下,第一支骨矛已经刺进了最后一头野牛的脖子上。其他人也好像约好了似的,骨矛如箭雨一般,齐齐地扔向那头倒霉的野牛……

    野牛群乱了起来,它们东奔西突地寻找着敌人,却没有任何收获。那只受伤的野牛也够顽强的,在狩猎勇士们手中的长矛全都投掷完毕的时候,居然还摇摇晃晃地站在那儿,浑身滴着血,悲凉地哞哞叫着。

    牛群东奔西突地混乱了好一会儿,终于因没有发现目标,而渐渐恢复了常态。它们的队伍,缓缓地朝着林中走去。那只身上插了几支骨矛的野牛,步履蹒跚,想要跟上。可每走一步,刺入身体的骨矛,都会对它造成再次伤害,疼痛袭击着它,它的速度越来越慢,队伍越走越远,受伤的野牛眼中越来越绝望。

    “上!”阿桑从树上一跃而下,眼中充满了兴奋感。

    那只受伤的野牛,虽然伤痕累累,可是野性依然未曾被泯灭。它瞪大了猩红的眸子,鼻子中喷着气,前腿扒着地面,低下头把牛角对准了前面几只弱小的人类。

    哼!小小的人类,弱得跟只兔子差不多,也想捕猎它?别看老牛受了伤,对付起你们这些家伙,也是轻松容易的!

    野牛蹽起蹶子,朝着带头的那个傻大个冲了过去。两只牛角,在夕阳中闪着血色的光辉。

    阿桑自然看出这头牛已经是强弩之末,他怪叫一声,双手攥紧了长骨刀,迎着因受伤而影响了速度的野牛而上。

    野牛越来越近,阿桑背后的泰雅勇士们,心中都捏了一把冷汗。地面的震动,在他们心中凝聚起越来越浓的阴影。就在野牛跟阿桑的距离,只有两三步的时候,在族人们的惊叫声中,阿桑手中的长骨刀,朝着野牛的脑袋,用力地刺了出去……

    只听得“噗”一声,骨刀划破外皮,刺进骨头的声音,传进了每个狩猎勇士的耳中。阿土和另一个年纪较小的狩猎者,吓得闭起了眼睛,不敢睁开,生怕看到阿桑被野牛角顶翻的画面。

    “哈!野牛死了!阿桑把野牛杀死了!!”阿土的拔拔,高兴地拍着儿子的肩膀。因为太过兴奋,用力重了一点,阿土龇牙咧嘴地张开了眼睛。

    他看到野牛的那对尖利牛角,停在了距离阿桑腹部不到一个拳头的位置上,只差那么一点,阿桑就会被开膛破肚。再看那头野牛,脑袋被阿桑手中的长骨刀刺进去,阿桑手臂的肌肉,因为用力而肌肉贲起,他因为紧张和使力,脸部表情特狰狞。如果穿上古代官袍的话,活脱脱就一毛脸钟馗。

    “嗷——”狩猎队的成员们,在经过片刻的静默后,马上欢呼起来。他们把部落的勇士——阿桑抬起来,抛向天空,表达他们心中无限的喜悦。

    在阿土绘声绘色地讲述阿桑猎杀野牛的神勇事迹时,一旁的阿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自己乱蓬蓬的头发,嘿嘿傻笑几声,道:“不是我厉害,是安儿做的骨刀厉害!没想到,竟然能穿透野牛头上的骨头呢!还有骨矛,如果不是那几个骨矛,把牛刺成重伤,我说不定已经死在野牛的牛角下了!”

    阿土也点头附和说:“螳螂壳做的武器,真是厉害。如果能再猎到一两只……”

    “啪!”阿土的拔拔,手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训斥道:“你当巨螳螂是野鸡和兔子啊,随随便便就能捕猎到?如果不是安儿,只怕我们整个捕猎队,都成为螳螂的食物,别想回来了!”

    阿土揉了揉脑袋,嘟嘟囔囔地小声道:“不是有安儿吗?她手腕上的神器,是巨螳螂的克星。杀死一两只,又有什么难的?”

    “分猎物了!今天和明天,又可以敞开着吃肉喽!!”不知道哪个孩子,发出一声欢呼,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山洞前堆积如山的猎物上。

    一条巨蟒,一头野牛,再加上十几只小型猎物。可想而知,今天部落中的每个人,分到的猎物都是非常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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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好心当做驴肝肺

    一年级真难带,六七十个小屁孩,嗓子都喊哑了,也没几个听的。真挫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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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儿看着分到手的肉类,想到那些花生和没有脱壳的稻米,提议道:“天气越来越热,肉类不好保存。我们先紧着肉吃,那些稻米和花生,就集中起来,晒干了放进篓子统一保存。若是哪天捕猎到的肉类不够吃,或者冬天的时候食物不够,我们再统一拿出来分配。你们看怎么样?”

    其他族人还未表态,带女儿拉粑粑回来的娜娜,马上出声抗议了:“为什么要统一保存?分到手中自己保存不行啊?都放在一起,要是谁偷拿了些,可是发现不了的……”说着,眼睛看了看安儿的方向。

    “娜娜!你说谁呢?”阿布皱眉的样子,很有一种成熟的味道。

    娜娜不服气地道:“她喜欢吃稻米,我们每个人都看到了。她说让我们把稻米拿出来,给她统一保存,谁能说她没有存了什么心?”

    安儿在泰雅部落人心中的地位,已经上升到一种无法超越的存在。因此娜娜的话语一出,所有人——哪怕是三四岁的孩子脸上,都带着不赞同的表情。

    阿桑更是把林安儿当成神一样的存在,听自己女人一说,马上脸拉下来了,平生第一用不悦地语气对女人说:“你说的是什么话!安儿那样做,自然有她的用意!你再说安儿的坏话,全族都不会原谅你!快向安儿道歉!”

    “什么?你敢这样跟我讲话!你忘了当初讨好我的时候,对我说会永远对我好,永远听我的话了?现在这个女人来了以后,你们都变了!就连我的男人,也站在那个女人的那边了!我说的哪里错了?为什么稻米和花生要统一保存,难道我们自己分到手不会保存吗?”娜娜的声音尖利起来,她粗大的手,几乎指到了安儿的鼻子上。

    林安儿淡定地拨开鼻尖上的手指,慢条斯理地道:“娜娜,你不要太激动!阿桑说的对,我自有我的考量。况且,我又没说统一起来,要由我来保管,部落中可以推选你们信任的人,来保管这些稻米花生。

    统一保管,一来能够避免有些人保存不当,种子坏掉烂掉;另一方面,你们也知道,草籽落到地上,第二年能发芽长出新的草籽来。如果我们的食物一直充足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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