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戈壁沙漠虽然认出了那金环是他们师父所铸,送给了天工大王,但天工大王也可以转送他人,事隔三十多年,世事变化极多,谁也不能预知。
但我既然想会晤鹰主人,托那鹰做信差,岂非现成?戈壁沙漠的话,提醒了我。
我笑道:“请它带路,那是说笑,请它带信,那倒是真的!”
两人一听,神色阴晴不定,我明白他们的意思:“挑战与否,不关我事,我只是想和这奇人联络。”
两人迟疑:“你会请他开启密锁?”
我道:“或许会,但要看情形而定。”
戈壁沙漠没有再说什么,神情色依然凝重,过了一会,才道:“也就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我们再去研究,是不是有开锁之法。”
我摇头:“也是当时你们设计得太绝了,一点余地也不留,不然,何致于打不开它?”
两人苦笑,一个道:“当时顾客如此要求,我们自当尽力!”另一个长叹一声:“而且,只是我们打不开,要是天工大王出手……”
说到这里,两人不住摇头,神情黯然。他们始终不能肯定天工大王也绝打不开密锁,这也正是他们不敢向之挑战的原因。
两人小心翼翼地问:“你给他的信上,准备如何写?”
我取过纸笔来,一挥而就,递给了他们:“看,与你们全然无关!”
我写的是:“鹰仁兄,因缘际会,阁下之珍禽,乐何如之,禽已如此,主人如何,可想而知,遥念之情不可遏止,若能赐覆,足感盛情。又,曾通过传据媒介联络,并无结果。想来阁下定是世外高人,不染红尘,若有打扰之外,尚希原谅!”
两人见信上果然没有提起他们,也就放心,直到这时,我才注意红绫已退出了几步,手抚鹰身,神情不愉。我一看到情形,便已明白:“放鹰回他主人那里去一次,若它恋著你,自会飞回来。”
红绫深吸了一口气,咕咕哝哝,不知对那鹰说了些什么。当下,戈壁沙漠告辞离去,临走千叮万嘱,一有消息,立刻相告。
#奇#我把信卷好,塞进了鹰脚上的金环之中,不使脱落。然后假设鹰听得懂我的话,托它带信给它主人。
#书#红绫在一旁默然,显是不舍得和鹰分开,可是听我说到一半,她就笑了起来:“爸,这鹰主人若是阿拉伯人,收到了你的信之后,定像看天书一般!”
我笑道:“鹰听得懂我的话,鹰主人也就会看得懂我的信!”
红绫拍著鹰头:“你可得回来!”
她神情依依不舍,但还是随我出了屋子。红绫把鹰托在手上,向上一送,那鹰双翅扑扬,转眼之间,已从身边旋上空。去势快绝,不到片刻,已成了一个黑点。
红绫一直抬著头,她实在已没有可能再看到那鹰了,我要她进屋去,她却道:“我再看一会,爸,我心中不舍得,不会强装欢喜,你别生气!”
我感动之极,紧握住了好粗糙的手,拍著她的手背,说不出话来。
一直等到白素说了经过,白素大是感叹:“我们女儿,虽说懂得很多,但是`有你的总是有你的'、`不该是你有的,再强求也没有用'这种道理,她就不懂。”
白素的话才一住口,红绫便反驳:“谁说我不懂,我懂,那鹰该回来,就会回来;不回来,天涯海角去找它,也没有用!”
我拍手笑:“还真是憧,不含糊!”
红绫受了称赞,很是高兴,跳跳蹦蹦,回到了屋子之中,事情好像就此过去了。
当晚,我和白素提起了戈壁沙漠不敢向天工大王挑战的事,表示我的意见:“那书桌的密锁,绝无打开的可能,他们两人用它作难题去挑战,实在是极佳的机会,可惜他们不敢。”
白素听了,好一会不出声:“或许他们更瞭解那天工大王的本领!”
我感叹:“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竟然有这样的异人在,我们以前,竟一无所知,也可算孤陋寡闻了!”
白素笑:“真不知足,单是地球上的事,已没有人可以什么都知道,何况地球只不过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不知有多少事,是我们不知道的!”
我仍在感叹:“不但不知道,料连想像也无法想像。眼前的事,小仙究竟有什么大秘密,我就想不出来!”
白素伸手在我的额角上轻敲了几下,柔声道:“那就别想它!”
第二天,戈壁沙漠紧张地打电话来问:“有回音了没有?”
我本想和他们开个玩笑,但是一转念间,想到他们把这事看得十分严重,朋友之间开玩笑,也应该有个分寸,不能过分,所以我只是老实回答:“没有,那天工大工住什么所在,难道那么快就有回音?”
两人叹息:“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住在何处,近几十年,也没有人见过他!”
我道:“这就无稽得很了,怎知道这个人是不是还活著?可能早已死了!”
两人道:“每年,他总会透露一些讯息给天工一级、二级、三级。”
我好奇心大炽:“用什么方法?”
两人迟疑了一下,才道:“去年,12个天工一级的艺匠各人都收到了一份图样,制造一个精巧之极的部件,单是那一个部件,谁也猜不到有什么用,等到好不容易造好了,12个人集齐,把12个部件嵌好,仍然不知那是什么,可是一接通电源,那东西就发出了三下哈哈大笑声来。”
我不禁好笑:“这又有何难?”
两人道:“这自然不难,难的是,在大笑三声之后,整个物件,在三秒钟之内,自动解体,每个部件,均由300个零件组成,我们数了一数,一共是3600个零件,再也没有一个是联在一起的,我们12个人自认都做不到这点,那自然是天工大王所为了!”
我闷哼:“这种恶作剧很难安排?”
戈壁沙漠尖叫:“很难,简直难到了极点,难到了不可思议!不知要经过多少精确的计算,一点也不能出错,才可以有那样的效果,他用这个作为对我们的考验,我们合格了,因为我们在制造过程中,也没有丝毫错误,可是他却是总设计师,是天工大王!”
我在两人的语音之中,听到了由衷的佩服,这使我更想认识这个异人。
两人又道:“所以我们不敢轻易出难题给他!”
我叹了声:“其实,你们也大执著了,既然在技艺上,他有通天彻地之能,你们的挑战就算失败了,至多拜他为师,也可以学点本领!”
两人沉默了半晌,一个才道:“卫斯理,你不明白,我们的技艺虽不如他,但是相差也不至于如师徒!”
我道:“那难说得很,一线差,到不了那个程度,就可以拜人为师!”
另一个的声音苦涩:“还有一个极重要的原因,是早十几年,曾有三个天工一级向他挑战,结果失败,那三人奉命到他指定的地方去见他,却一去不回,再也没有在人间出现!”
我听了之后,先是一怔,接著“呵呵”大笑“你们没有看过金庸的小说,所以才会只向坏的一面去想!”
两人确然给我说中了,所以反问:“此话怎讲?”
我一面笑,一面道:“在《侠客行》这部小说中,武林高手,每年被使客岛派人请走,一去不回。江湖上都以为是遭到了杀害,但事实却是,一众武林高手到了岛上,都被一部绝世的武功秘芨迷住了!”
两人不笨,一点就明:“你的意思是,那三个天工一级,见了天工大王之后沉迷在他所传授的绝世技艺之中,所以一直没有再出现!”
我道:“我只是指出,有这个可能!”
两人又沉吟片刻,才道:“我们还是不敢试,因为我们现在,除了不是天工大王之外,什么都有,一试之下,可能失去一切!”
我冷冷地道:“悉听尊便!”
在这个问题上,我有点私心,我想由他们出面,请那天工大王出来,若是能打开那书桌的密锁,当然可以满足我的好奇心了。不料他们把事情看得如此严重,现在只好看飞鹰传书的效果如何了。
过了一天,红绫不著急,戈壁沙漠却又打电话来问消息。再过一天,他们竟然几乎每隔一小时,就来问一次,有一次我出去了几小时,他们电话再来的时候,竟然紧张得声音发颤!
于是,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你们如此紧张,我看在家里也必然坐立不安,不如带部空中侦察仪,到我家门口来扎营,那么,那鹰一回来,你们就可率先知道!
两人听了,居然大喜:“因所愿也,不敢请耳,怕给你赶走!”
我怔了一怔,他们已把电话挂上,大约一小时之后,一辆小卡车驶到我家门口,我看到小卡车的车顶之上,竟装有碟形天线,便知道戈壁沙漠真的带著仪器赶到了。
我走到门外,两人请我上车去参观,车上除了可供两个人坐卧的空间之外,全是密密麻麻的仪器,单是荧光屏就有七八幅之多。
两人十分自豪:“这套空中侦察设备,虽然不至于连一只蚊子飞过,便能辨出它的雌雄,但是一只蚊子,就绝走不了,电脑会在三分之一秒之内,自动读出飞行物是什么种类。”
我叹为观止:“那鹰,”
两人立刻接口:“高度500公尺,范围半径5000公尺,只要它进入这个范围,我们立刻可以知道,我们两人会全天候留守监视!”
我驻然失笑:“一有消息,就通知我!”
等白素和红绫回来,我对她们说起这情形,她们也大有兴趣。红绫更加好奇,上了那小卡车很久,我看到戈壁沙漠,鞠躬如也,送她下车,神情崇敬莫名。等她进了屋子,我问了一下,她轻轻描淡写地道:“他们的装备,略有不是之外,我提了一些改进的方法,他们很是高兴。”
我知道红绫在经过了她妈妈的妈妈的“教育”之后,各方面的知识已丰富,已到了地球上无人能及的地步。好的改进提议,自然使戈壁沙漠得益不少。这一点,自两人崇敬的神情上,可以看得出来。
一连三天,仍然没有讯息,这三天之中,我另外有一些不相干的事,常不在住所,每次回来,总看到戈壁沙漠失望的神情。
【五、求救信】那一天,我抵达家门口,正是黄昏之初,天际已有几抹红霞,晚秋时分,天高云淡,气候和景色都很是宜人,我看到戈壁在绕著车子踱步,一见了我,就道:“关老头下午来找过你,见不著你,很是失望!”
我没好气:“见到了我也没有用,我又不是天工大王,我打不开那密锁!”
戈壁神情默然,红绫这时,由屋中跳了出来,就在这时候,卡车的车号,突然惊天动地响了起来。
四周围本来极静,突如其来的车号声,把人吓了一大跳,戈壁都直跳了起来,嘶叫道:“来了!”
而不可思议的是,沙漠也自车中跳了出来,也叫道:“来了!”
两人都在车外,谁在车中响号呢?
当然,很快地我就知道,他们把雷达探测系和响号装置联接,在探测的范围之内,一有目标出现,车号就自动响起。
我知道了这一点之后,我和戈壁沙漠,有如下的对话:
我有点责怪之意:“你们也太任意了,这里上空,飞过的雀鸟很多,也有野生的鹰隼,要是一有大一点的鸟只飞过,车号就大鸣,这还像话吗?”
两在翻著眼,反问:“这几天,你们可有听到车号?”
我道:“那是你们运气好,这几天天上很平静!”
我有点迷惑:“那为什么,”
两人神情得意非凡:“黄金!我们的探测系统只对黄金起作用,天上的雀鸟再多,脚上戴著金环的,却是独一无二!”
事情一揭开,自然再简单不过,我很佩服他们心思之精妙。
这都是以后的事,却说当时,随著两人大叫“来了”之声,红绫也叫了起来:“看!”
她伸手向上指,我极目而望,看到了在夕阳的余晖之中,有金光一闪。
那金光才一入目之际,真是比针尖还要细,可是眨眼之间,势若闪电,陡然已下沉了许多,同时也看到,有一点黑影,随著金光在下堕。
是那鹰回来了,毫无疑问是。那鹰的来势,快得难以想像,约在一呼一吸之间,已经清楚可以看到它是束紧了双翼,向下疾俯冲下来的!
等到它来到离地只有几十公尺时,势子竟然不减,那倒叫旁观的人,都吓了一大跳,因为以这样的速度冲下来,撞在地上,非粉身碎骨不可!
戈壁沙漠和红绫,都发出了惊呼声,就在惊呼声中,那鹰已直冲了下来,连我心中都打了一个突,可也就在它将要撞到地上之际,双翅陡然张开,扫向地面,就看这一扫之势,带起了一股劲风,它的身子已腾空而起,竟然稳稳当当,落到了红绫的肩上!
这一切,都在不到一秒钟时间内完成,看到了这样的动作,才知道什么叫作矫健,当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之至!
戈壁沙漠忍不住喝采,红绫在鹰一到了肩头之后,就伸手轻按了它的身子,那鹰左右顾盼了一下,目光竟然停在我的身上 同时,向我举起了一足来。我立即看到,它足上的金环下,塞有布卷。
天工大王的回信来了!
这实在是令人振奋的事,我立时伸手过去,可是戈壁沙漠却比我快了一步。但是他们手伸得快,缩得也快,那鹰竟不让他们来取,利爪过处,向两人手背抓来,若不是两人缩得快,只怕就要鲜血淋漓!
刹那之间,两人的神情,自然难看之极,我为了避免他们尴尬,急伸手,把那布条自鹰足的金环之下,抽了出来,说那是“布条”,并不恰当,那应该是布块,如手帕大的,可是却被摺成了布条,取出之后,首先看到五字:“卫斯理亲启。”
我把布条向戈壁沙漠扬了一扬,既有“亲启”二字,那鹰不肯让他们去取,也很合情理。两人闷哼了一声:“真尽责!”
而我在这时,已是满腹疑窦了。其一,用布来写信,那大特别了,而且,我发现那布的颜色,灰不灰,白不白,很是残旧。边缘毛糙,不是剪,而是撕开来的,看来竟像是一件旧衣服中的一幅,以“天工大王”的气势地位,怎么会用这样的材料来写信?
而且,那五个字,字迹倒是苍劲有力,可是笔画断续,时深时淡,颜色不一,我倒可以看出,那是用烧焦了的炭写出来的。
用烧焦的树枝在旧布上写信,这难道是天工大王的一贯作风?
我先不将布条打开,只是充满疑惑地向戈壁沙漠望了一眼。
两人的观察力很强,自然也看出了蹊跷,他们摇了摇头,表示不明所以。
我注意到了布块在摺成了布条之后,另有小布条穿过,扎在一起,我先抽开了三根小布条,正要把布条抖开时,那鹰忽然扑向戈壁沙漠,把他们赶开了几步。
两人呆了一呆,一起叫:“卫斯理,只准你一个人看这信?”
我也觉得事情怪得可以,朗声应:“一般来说,写上了`亲启'的信,都是只给收信人独自看的!”
我这是怕红绫不高兴,所以才特地解释得明白一些。看红绫时,那鹰已回到了她的肩上,她笑嘻嘻地,绝无不愉快之色。
我知道事情太不寻常,就先不抖开布来,把布捏在手中:“我到书房去看。”
戈壁沙漠叫:“卫斯理!”
他们这一叫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信你可以一个人先看,但是信的内容,也须让他们知道!
我略停了一停,很严肃地道:“现在我不知道信的内容,所以我不能答应什么!”
两人又叫,叫声大是委屈:“卫斯理!”
我用力一挥手:“我一定尽我所能!”
反倒是红绫,对那信并不关心,那鹰回来,她已心满意足了!
我拿著那幅布,进了屋子,心中在想:不管那上面写些什么,只要有可能,我自然会和戈壁沙漠商量的。
进了书房,我抖开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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