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绿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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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绿之都-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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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等了,不好意思,能不能问下,你叫什么名字?”

  厉林微微一笑,手上伸出另一只手,一只黑色的暗手,一直伸啊伸,伸到风向东面前,然后豪爽地说:“厉林,厉害的林,森林的林。听铁里冲说,你是风境传人,应该是个不错的对手,所以想和你讨教几招。”

  一支黑色的怪手,风向东半点不犹豫就握住了,温度、触感全有,跟真正的手别无两样。

  “你的手真有趣!”

  “哦,是蛮有趣。”厉林抽回手,解释说:“暗手,黑暗境界的法式之一。我五岁时就有了,当时吓得大哭,你想啊,一个乖乖的小孩,突然长出这么只黑糊糊的手,不哭才怪。”

  风向东觉得这人有趣,好玩,调戏他说:“当然,当然,就算是我也会大哭的。”

  “对了,我不想伤你。”

  “我也是!”

  黑暗降临,从水面源源不断冒出,化成一个一个泡泡,粘在厉林身上,不多时,便结成团,罩在木头阵上。暗影式,暗境界上乘武学。风向东不敢大意,谈笑全无,刀已赤红,刀身布满了血纹。影子还在膨胀,移动,厉林消失于纯粹的黑色中,像一幅画被墨水毁灭。暗手长伸,像蛇一般缠来,直扣喉咙。风向东掌风一斩,白色的风掠过,将手切成两断。水被分开,倏忽间又合上。断裂的暗手落入水中,消失无踪。水泡渐增,黑色从地面扑扑弹出,布满大半个天空,不多时便浓得化不开,整个人变成了瞎子。唯一可见的是红色的刀,模糊的风向东,以及大片大片流动的黑暗。

  厉林在哪里?这是一个问题!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你能看见脚下的木头吗?”

  “不能,不过没关系。”风向指指脑袋,说:“我全都记得,放心,我不会失足掉进水里的。”

  “是嘛!”

  嗖嗖,嗖嗖,木头拔出水面,飘入半天,然后直落而下,插遍水中。黑暗,还是那片黑暗,木头的位置却已大变。

  “现在呢,你还记得吗?”

  风向东无奈摇摇头:“你把黑暗撤掉,让我瞧瞧,我就记得了。”

  黑暗开始剧烈颤抖,或拉或伸,变幻出各种形状,源源不断击去。风向东抽刀狂削,风从手起,抬着脚下木头在水面滑行,像个移动靶子。厉林神出鬼末,二人战成了团,外人一无所见。风向东的眼已经废了,除了刀,什么也瞧不见。黑黑的洞,空空的脚,立锥之地是木头。黑暗,让人恐惧。侧耳倾听,仿佛有水的声音,像一曲梵音,漫漫潜入血脉,化成千思万虑。

  远观的人迷惑不解,湖面上,除了一点红光飘黑暗,再无所见。

  此时,风向东唯一依靠的只有耳朵。风,在诉说,诉说敌人的位置。掌风与刀锋,破袭而击,卡,黑暗被震得飞溅,像许多墨水,洒在天空,煞是壮观。风向东人狂,刀疯,双足夹起巨木,平扑而刺。声音微小,如呢喃小语,似秋虫微呤,然而绝不会错。刀尖红光大闪,炸开小块黑暗。前面是虚空,不对劲,厉林消失了。

  黑暗分解,整合,四十九个黑色人,分布在木桩上。

  “你的耳朵很灵敏,居然能听破我的位置。现在,一共有四十九个我,哪一个是真的呢?”

  一道好难的考题。声音已经失灵,四十九个振动,汇于一流,替代喉咙,发出声音。风向东静静地,眼静,心更静。他清楚,与敌过招,若不能以动制静,便以大静制小静。一定有缝隙,组合的声音总不会天衣无缝,只有心静,耳静,人大静,才能听出差别,找到厉林的位置。

  风向东边听,连问:“你这是黑暗影分法吗?”

  “是的!”

  四十九个影分人,一同出手,四十九对暗手,像章鱼一般缠来。庞大的血能量,压垮一大片水面,湖凹出一个洞来。形势在变化,因为气势在变化。风向东嗅出一种味道,一种死亡的味道。刀,生出风来,风,生出一种境界。一刹那,白黑相撞,一个人从背后窜出,暗手一伸,穿透风向东的心脏。红刀浮水,风向东大睁着双眼,整个人被钉在空中。

  连小天惊得站起,风向东居然会败北,而且败得如此之惨。

  “向东!”

  风向东的脸冒出无数黑点,密密麻麻,他苦苦一笑:“你说了……不……不伤我的!”

  厉林淡然自苦:“兵不厌诈,人不厌诈,就算是亲朋戚友,说一千,道一万,你也只能相信一句。相信害死人,这是千年不变的古训。”

  一道寒光划过,暗手切成片断,节节落入水中。

  一个白衣人,蒙着面,站在一支巨大的风筝上,徐徐降落于木头上。风向东右手一抓,废了真正的九牛二虎之力,爬到树桩上。白衣人是谁?没人知道。风向东不知,厉林不知,就连罗阎也不知。叶魔眼识别不了血编码,这个白衣人不知使了什么手段,居然骗过了罗阎的千万只眼睛。

  “呵呵,越来越有趣了。”

  厉林镇定自若,然而只有他清楚,这镇定之后其实一点也不自若。黑暗无所不在,却独独没有察觉白衣人的到来。

  风向东好久好缓过气,说了声:“谢谢!”

  回答有点低沉,甚至不近人情,但口吻却轻松:“我没打算救你,我只是喜欢这游戏。”

  四十九个影分人,转攻白衣神秘人。夹击,截击,四十九种攻击形式一波全摆上了。风筝一夹,将人裹起,像个贝壳,将黑暗拒于体外。风筝一分二,二分四,越分越簿,像纱一般,飘在空中,倒映着日光,编织出一幅绝美的图案。四十九个影分人,四十九支风筝,彼此对峙,各成一派。人与人终于接手,风筝与影捉队厮杀,一场豪华的光影之争迈入高潮。厉林丝豪不敢大意,借着影手,极速闪躲,影分手,一分再分,护住周身。然而白衣人更是步法轻妙,脚到处,风筝迎接,站在木头上如履平地。厉林全心应战,风向东坐木调息。红色的刀跳出水面,向厉林斜刺而去。

  当,一道光,像流量一般从林间照来。将刀震偏,划过厉林的手臂。厉林应声疾退,黑暗收缩,包裹着人,像一道狂风,没入林中。回头望时,白衣人也消失无踪。刚才一幕,好似梦境,看得大伙如痴如醉。

  风向东游着水,回到岸上,尽管赚了三小时,可一点也不开心。伟大的风向东,居然一上阵就败了。

  连小天问:“没事吧。”

  风向东自嘲一笑:“没事,就是心脏差点被掏出来,这厉林不知道什么来头,的确有本事。”

  由于见证了44编队的厉害,大伙信心渐增,报名者渐多,一小时内,竟然达到500人。罗苏安排对战,大伙公正比试。连小天则躲在树叶中,睡起大觉来。风向东失败而归,心情大坏,连吹牛的力气也没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19 三个梦想
七条人影,远离兵场,守兵没有察觉,因为太快。

  草原上,远远停了两辆马车,车前站了两个人,一个中年人,另一个中年人。一个老人昂首挺胸,玩着弹珠,叼着烟斗。另一个老人则神态稳重,风骨高雅,淡然眺望远方。一个中年人叫金不完,圣城首富,药界领袖,坐拥182亿家财,拥有公会议政长席位。另一个中年人叫卓成仪,东宗第一财团卓氏财团次子,早年叛家,逃国,成为光荣派次首长。他们在等人,等阿志郎,自己的主人。

  阿志郎摘下面具,怔怔扫了两人一眼,问:“你就是金不完?”

  玩弹珠的中年人盯着阿志郎,一眼好奇,态度有点傲慢,连背都懒得弯:“是的,我就是金不完。听卓老弟说,你早就已经到了东宗了,怎么也不来我家坐坐?尽管我家庙小菩萨更小,可泡碗好茶的香火钱还是有的。”

  官味,官话,让阿志郎恼火,然而,权力之路从不简单,总得有些愚蠢的东西踩在脚下,才能爬到更高处。

  “我要的香火钱,你带来吗?”

  “带来了,在车上,我带你去瞧瞧。”

  阿志郎走了半步,突然转身,盯着金不完,光是盯着,不说话。金不完呵呵一笑,猜不透阿志郎的心思。阿志郎突然说:“以后,不要用‘你’来称呼我,记住,我是雅兰王室的后代,你既然为我办事,就该用‘您’。”说得不重,但也不轻,金不完感觉背上有点儿凉凉的。

  过了半刻,金不完低头认错了:“下次一定注意,您请!”

  一车的箱子,一车的新钞。阿志郎十分满意,吩咐道:“向佛,厉林,你们都回去吧。带着钱,带着圣军部的资料回去。卓次长,你也一同回去。告诉将领们,雅兰光复,指日可待。你们都将是新王朝的功臣,总有一天,我们的帝国将比天空还大,我们的功绩将比太阳还耀眼。”

  卓成仪作别,临行时说:“王子处处要小心。”

  七个人,一辆车,一大把的钱,消失在草原上。阿志郎心中无限感叹,盯着浩荡的江山,悲伤无处不在。曾经,这是自己的故土,但这片土地埋葬了自己的家人,空留下一道伤疤。无所谓宿命,命运从来都在自己手中。独自西行,穿越沼泽地,吃草,喝污水,走烂了朋脚,只身独影跋涉一千公里,才抵达雅兰遗族。卓成仪识人有术,推为首理长。厉兵秣马,点将选兵,目标只有一个,光复雅兰,重掌大位。现在,总算有钱采购军火了。更让他兴奋的是,飘摇的东宗正在倒塌,机会触手可及。

  金不完一言不发,搞不懂主人在想什么。

  “从今天开始,你装做不认识我,懂吗?如果让人知道我和你的关系,那么你的死期也就到了。”

  “是,我一定注意。”

  “我想在军部谋个差事,你替我张罗张罗。”

  “好的,不知道您想要什么官位?”

  “普通士兵。”

  “那不是太屈尊了嘛?”

  “欲成大事,不屈尊怎么行?好了,你可以走了。”

  阿志郎孤独离去,草原是他唯一相信的东西,至于人,都是棋子,为利来,为利往。他相信自己,但绝不相信他人。驾驭,像高明的骑手驾驭马一样,驾得越好,驭得越妙,便跑得越快。他像一个影子,指挥着光荣派十多万军队,期待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金不完额头冒着汗,等确定阿志郎没了影,才大骂一声:“他妈的,老子又不是小跟班,把我当什么了。要不是老子出钱,你的军队吃个屁。”骂了一通,金不完总算舒服些了。

  草原,还是那边草原,卓王公披着夜风,盯着远处闪烁的星星,心中无比踏实。从今天开始,脚下的土地终于抓在手中了,一个梦,坚持数十年,终于变得可靠起来了。

  红影人走来,瞬间便飘至眼底,盯着这个顽固的老头:“成功总是孤独的,最后一刻,有时并不全是快乐。”

  “至少有你在,我进一步,等于你进一步。”

  301年,红修罗告别仙都,将血化素配方交给卓王公,目的只有一个,将军队血化,组建最强大的血化部队。破烂的东宗,没有实力迅速推广血化素,强大的军队,强大的国家,这是未来之路。卓王公知道,几十年来,心由软而硬,任何困难,都压制不了心中的强国梦。然而再回首时,才发现坚持到底,只收获一个“老”字。他瞧瞧红修罗,有点羡慕,永生不老,难怪塔夫国主疯狂地追求着那个长生梦。

  红修罗问:“毁灭对手的感觉如何?”

  “卓家是最大的财团,我本可以风光继承家业,在钱堆里度过一生。不过,我还是弃商从政。我求官不成,三次被拒于门外,后来将女儿送进王宫,才一步登天。国家乱,我也乱。其实,成败无所谓,真正有趣的是过程。你问我毁灭对手的感觉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唯一的感觉就是没有感觉。”

  人因梦想而伟大,卓王公不知自己伟大不伟大,但回首前50年,至少未有一刻放弃梦杨。

  红修罗不关心感想,他只关心计划:“你打算什么时候组建血化部队。”

  卓王公断然道:“三年吧,三年之内,东宗将拥有最强悍的血化部队,五年内,东宗将击垮多罗,统一全大陆。”

  红修罗淡淡一笑:“我等了你十多年,不在乎多等几年。”

  卓王公冷嘲道:“你从来都是旁观者,事情再坏,坏不到你身上去,事情再好,也好不到你心里去,说真的,我真的挺羡慕你。”

  红修罗理解:“我不是人,我只是神,是一种规律,超然物外才叫神,操纵规律才叫神。心中无风浪,这是我,心中有风浪,这是你。咱们的世界是不同的,所以没什么好羡慕的。当我完成使命,便化为千万尘埃,消失不见。而你一旦老去,也必然随水土而去。从结果来看,我们是一致的,也没什么好羡慕的。”

  远处,星火微弱,卓王公心中的风浪也微弱:“和你谈话是一种乐趣。”

  “我先走了,祝你成功。”

  淡淡的影,一散就没了。一场戏,就这样散了,东宗王权马上就要落入掌中,一场更大的戏正在上演。

  望着草原,那片不属于丁遥的草原。每一年,丁遥只来西河兵场一次,金戈铁马声中入睡,晨钟战鼓中醒来,年轮似乎在回转。抬抬手掌,翻翻手掌,眨眼就是十多年。对于丁遥祝来说,军队就是一切。在多罗时,他统兵作战,一败涂地,军法处死。一瞬间,妻离,子散,只身逃到东宗。在多罗人眼中,丁遥是叛徒,如果不是卓王公极力保荐,丁遥根本没有未来。现在,他位居圣军部之首,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卓王公强兵壮国。

  对于丁遥的突然召见,连小天迷惑不解,静静等待问话。

  “你是连小天?”

  “是的!”

  丁遥打量了一眼,说:“本来第三轮考试要进行三天,你倒好,搞什么擂台赛,两天就分出胜负了,将军部的计划全部打乱了。说说,你当初是怎么想的?”

  远处的风,从身边路过,连小天感觉特舒服:“生存,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生存!”丁遥并不是不懂,而是太懂了:“你愿意到军部来任职吗?王公交待我了,如果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和我说说。”

  “不去。”

  丁遥有点意外:“为什么不来?”

  连小天断然说:“我只想赚钱,开药店,当兵不是我的想干的,当官也不是,所以不去。”

  丁遥不喜欢勉强人:“那好,你去吧。第三轮考试提前结束,全是因为你瞎搅合。军部决定,在面试之后再,进行一场加试赛,希望你能不负王公所望,顺利通过。对了,我有一句话送给你,勇士团的选拔,从来不是单纯的考试,背后牵涉权力的转移,也是七部表达态度的方式。你要么不站队,要么就站好队,一旦选错了,后果难以设想。”

  到底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西,目前还是未知之数。山雨欲来,这个游戏,连小天没有办法不玩下去。塔夫城主手握血鸽团,掌控王庭卫军33万人,在七部中,图灵与黑木两大族都是拥戴者,土布族更是王族支脉,一定鼎力相助。卓王公势力稍逊,但主宰京三师15万精锐,那兰河族撑腰。一旦开战,肯定石破天惊。政治,永远都是黑暗。连小天有两个选择,一边黑,另一边更黑。公会以梁可可为要挟,目的依然未明;卓王公态度暧昧,心中根底也不清晰。自己的角色是什么,还得别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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