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洛·万斯探案集:班森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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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洛·万斯探案集:班森杀人事件-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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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早上管家柯瑞引我进客厅。柯瑞是英籍的老管家兼厨子。我步入客厅时见到凡斯穿一件上好丝质睡袍,脚蹬灰色丝绒拖鞋,坐有扶手的大沙发,一本瓦拉德收藏塞尚画作的画册摊在他膝上。
  “原谅我无法起身,范,”他用轻松的口吻说:“整本《现代艺术发展史》摊在膝头。还有,你知道,早起令我疲倦。”
  他翻阅手边的画册说:“瓦拉德这家伙送出不少塞尚作品的目录,昨天我已仔细的看过,在打算购买的作品上做了记号,今天画廊开门后你立刻去替我买下。”
  他将手上的目录交给我。
  “我知道这不是件愉快的差事,”他慵懒的微笑着说:“以你学法律的头脑看来,这些画可能一文不值——这些画和传统的画有极大不同,你或许会认为其中有几幅挂反了——事实上有一幅真挂颠倒了,连凯勒也没发现。不要不耐烦。范,这些都是非常有价值的艺术品,数年后价格会大涨,对爱财的人而言是极佳的投资,将来比你处理我姑母遗产所获得的大笔律师净值股票还要值钱。”作者注:事实上,那些凡斯用两百五十、三百美金收购来的水彩画,四年后价格涨了三倍。
  凡斯对艺术有着强烈的爱好,并非只是狭窄私人性质的收藏,而是大肆搜购世界性有价值的艺术珍品。艺术是他的主要兴趣和嗜好,他是研究日本绘画和中国绘画的专家,对壁毡和瓷器亦有深度的研究。我曾听到他对客人谈到关于塔纳格拉小摆饰,谈话内容若印成文字,将会是一篇杰出的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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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菲洛·凡斯在家里(2)
在收藏艺术品方面,凡斯一向凭直觉,他拥有许多绘画和艺术品。他的收藏品看起来十分庞杂包罗万有,但形式或线条上,总有一些共同点。内行人眼中看来,他收藏的品味有自己独到的风格。不管如何,我一直认为凡斯是个不寻常的人物和有哲理的收藏家。
  凡斯家位于东三十八街,在一栋旧楼的最顶两层,装潢得十分豪华气派,宽敞的房间和挑高的天花板,屋内摆满他所收藏的那些稀有画作和艺术品,但又不显拥挤。他所收藏的绘画从意大利文艺复兴之前的作品到塞尚和马蒂斯;原版画作中有米开朗基罗和毕卡索的作品,至于他的中国画珍藏可以算得上是全国最大私人收藏家。
  “中国人,”凡斯有一回对我说:“是东方最伟大的艺术家,从作品表达出他们的哲理,相较下,日本人就显得肤浅多了。虽然中国艺术品从清朝后开始逐渐没落,但是我们仍然能够感觉到那种特质。”
  凡斯对艺术的鉴赏力惊人,他丰富的收藏品相当于一个博物馆。他的收藏包括:古希腊酒瓶、十六世纪意大利盛圣水用的水晶碗、都铎王朝时代的合金制品、印度佛像、明代观音雕像、文艺复兴时期的木雕和拜占庭时期遗留下来的象牙雕刻。
  关于埃及收藏品包括一个金色的罐子、水中女神的雕像(可媲美罗浮宫的收藏);近代油画和素描几乎全部悬挂于图书室的墙上,书架上方摆了非洲人祭拜仪式时戴的面具和图腾,来自苏丹、奈及利亚、象牙海岸和刚果各地。
  我之所以不厌其详的描述凡斯对于艺术的狂热是因为:如果你想弄清楚自六月的一个清晨,接下来发生在他身上一连串如通俗肥皂剧般的经历,你必须先熟悉此人的内心性情和嗜好。热爱艺术这个事实非常重要——那是影响他性格的最主要因素。我从未曾见过任何一人可以如他般静若处子,动如狡兔。
  凡斯是一般人口中的“业余艺术爱好者”,但是这么称呼对他而言并不恰当。他有着非比寻常的文化触感和超高智慧,还有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在芸芸众生中显得特异独行。对一些次等的人事物,他会不经意的流露出轻蔑的态度,这些人送他一个“势利眼”的封号,但至目前为止,他对人的态度不论谦恭或鄙视,全是发自内心,毫不作假。我相信他憎恶愚蠢远超过粗俗与鄙下,我曾在不同的场合里听见他引用法国政治家富歇的名言:“愚蠢之罪在于罪不可赦——愚昧无知比犯罪还要不可原谅。”
  凡斯是一个愤世嫉俗之人,但很少无病呻吟,他有年少轻狂式的尖刻。对他最恰当的形容应该是:一个傲慢无趣之人,但却能以旁观者的眼光洞悉生命的真谛。他对人类所有的行为都有兴趣,但仅用此来证明科学,而非人文方面的研究。虽然他不甚有魅力,但是那些无法对他产生崇敬之意的人也找不出半点讨厌他的理由。他是一个现代唐吉诃德,一口英国腔的英文令那些对他认识不深的人十分倾倒,这是大学毕业后在牛津游学的成果,事实上,他偶尔也会装腔作势。
  他的样貌出奇英俊。他的嘴看起来与麦迪西家族肖像有异曲同工之妙,挑高眉毛时有些嘲弄傲慢的味道。脸部轮廓深刻但表情十足,饱满的前额似一位艺术家而不像名学者。他那双冷灰色的眼睛相距颇远,鼻子挺直瘦削,下颚中央有一道深痕,他总让我联想到电影《哈姆雷特》片中的男主角约翰·巴里摩尔。
  凡斯身高六尺,身型优美强壮。他是剑术专家,曾担任过大学剑术校队队长。他喜爱户外运动,不必花太多的时间练习即可以做得很好。他的高尔夫球杆差只有三杆,还曾有一季代表国家马球队与英国争夺冠军。他非常厌恶走路,只要能够坐车,他连一百码也不愿意走。
  他衣着一向入时,剪裁合宜。他花许多时间在私人俱乐部里,最常去的是史杜文生俱乐部。他曾告诉过我:是因为它的会员人数众多,成员包括政商界的知名人物,但是他从不参与任何严肃的话题讨论。偶尔观赏现代歌剧,他还是古典交响乐和室内乐音乐厅包厢座的长期订位者。
  他是我见过最怪诞的扑克玩家,凡斯这样的人竟然偏好平民化的扑克游戏而非桥牌和西洋棋,还将人类心理学知识应用在扑克上。这一切与我将要叙述的事件有密切的关系。
  凡斯对人类心理的了解非常奇特。他精确判断人的能力,再加上自己不断学习研究,使他的此等天赋到达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境界。大学时,他选修许多心理课程或相关的科目,当我仍在法律必修科目中打转时,凡斯已经深入文化课程的领域。作者注:在我认识凡斯不久,他有一次对我说:要明白世界文化的精髓必须通晓多国的语言,尤其是现在,希腊文和拉丁文的经典作品经过翻译之后变得面目全非。”我将这段话记在这里是因为他除了英文之外,广阅其他语文书籍,加上他惊人的记忆力,对于他在语言运用上助益颇大。
  凡斯的思维十分冷静客观,是少数能够不受传统、感情用事和现代迷信所影响之人,他能够洞悉一般人行为举止,找出背后真正的动机。他避免被教条式的思想所束缚,保持冷静,以理智的逻辑思考。
  “除非我们能像外科医生那样,以专注而冷漠对待实验白鼠的态度来看待人类的难题,否则我们无法寻求真正的答案。”有一回他说了这样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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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菲洛·凡斯在家里(3)
凡斯的社交生活活跃但不热闹,这是对大家族关系的妥协,但是他并不喜爱社交——我未曾见过一个比他更不合群的人——当他对外社交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是被强迫参加。事实上,在那个难忘的六月早餐前夜就是因为他必须履行社交“义务”,否则我们应该在前晚即谈妥购买塞尚画作的细节。当柯瑞为我们端上早餐时,凡斯仍在抱怨,而我为此际遇感到十分感激。检察官于上午九点来访时,凡斯正舒适写意的在家中享用早餐,错过这些,我极可能无缘经历此生中最紧张刺激的四年生活,而纽约市最凶狠恶毒的罪犯亦极可能仍逍遥法外。
  凡斯和我正舒服的靠在椅背上享受第二杯咖啡并燃起一根烟,这时门铃声大作,柯瑞应门后只见检察官怏步走进起居室内。
  “真想不到!”他用嘲弄的口吻大声说道:“全纽约最著名的艺术鉴赏家已经起床了。”
  “这是对我的侮辱。”凡斯回答他。
  很明显的,检察官没有说笑的心情,他的面容严肃起来。
  “凡斯,我来这里是为了一桩重大刑案——艾文·班森被杀了。”
  凡斯有气无力的挑动眉毛。
  “真的?”他慢吞吞的说:“真糟糕!但是他活该。不管发生任何事,你也不用如此大惊小怪,坐下来喝一杯柯瑞特调的咖啡吧!”
  马克汉犹豫了一下。
  “好吧,等一两分钟也无妨,不过只喝一杯。”他面对着我们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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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犯罪现场(1)
六月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点
  如果你记忆力不差,应该还记得约翰·马克汉在轰动一时的选举中击败对手汤米·霍尔,当选纽约郡总检察官。若非因对手分散票源的缘故,他极可能在四年后竞选连任时获胜。他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工作狂,让整个地检处成为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的大本营,他为人清廉,不但赢得选民热情的支持,还获得那些和他理念相悖对手的信任。
  他就职数月后,一家报纸用“看门狗”来称呼他,这个绰号一直跟着他到离职那日。在他任期内起诉成功的案件不胜枚举,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
  马克汉四十多岁,身材高大健硕,灰白的头发在比实际年龄显得年轻的脸孔掩饰下并不明显,他与一般人眼中“英俊”的标准尚有一段距离,但却有一股独特的高贵气质,这种特质在往后的政治人物身上几近绝迹。他性格豪爽好胜,而他的无礼是建立在良好教养的根基上,绝非一般上流社会人士的趾高气昂。
  没有工作压力时他是个十分和蔼可亲的人。但在我初识他时,曾见他的态度在刹那间由友善变为严厉,好像另一个人——一个严厉、不屈不挠、正义的马克汉。在我们后来相处时,我曾目睹过无数次这样的转变。事实上那天清晨当他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时,我知道在他刚毅的外表下其实深为艾文·班森凶杀案所困扰。
  他很快将咖啡一饮而尽放下杯子,凡斯用怪异的眼光望着他说:
  “为什么班森之死令你如此魂不守舍?我想你应该不会是凶手吧!”
  马克汉不理会他的揶揄。
  “我现在正打算去凶案现场,你想和我一起去吗?你曾说过想亲身参与调查,我现在来兑现对你的承诺。”
  我记起数月前在史杜文生私人俱乐部里,大家谈论着一宗发生在纽约市的凶杀案,凡斯说他想陪同检察官调查下一宗案子,马克汉应允了他,对于人性行为和心理的兴趣让他和马克汉成为多年好友,这也是他的请求能够获准的原因。
  “你还记得!”凡斯懒洋洋的回答他:“一份贵重的礼物,虽然我很难消受。”他望了一眼挂在壁炉上面的钟,“但是时间不对,或许有人会看见我。”
  马克汉焦急不耐的在椅上挪动身子。
  “如果满足你的好奇心能够弥补你在早上九时见人的狼狈样,你就必须动作快一点,我是不会带一个身穿浴袍脚踏拖鞋的人出门,我给你五分钟时时换衣服。”
  “你急什么呢,亲爱的?”凡斯打了一个呵欠,“那个家伙已经死了,不是吗?他又不会逃走。”
  “动作要快,”马克汉催促着说:“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态很严重。照目前状况看来,可能会掀发一起丑闻,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想追随一位众人眼中伟大的执法者。”凡斯站起来回答并奉承的向他”鞠躬。
  他唤来河瑞,命他拿衣服进来更换。
  “我要参加一个由马克汉先生为死者召开的会议,穿着应该整齐端壮,全丝的西服应该够暖和了吧?……配上紫罗兰色领带。”
  “我想你该不会还要戴朵绿色康乃馨吧!”马克汉埋怨道。
  “啧,啧,”凡斯轻声叱责,“真不像是检察官应说的话!那种装扮早过时了,只有街头卖艺者才这么打扮。告诉我关于班森的案情。”
  在柯瑞的协助之下,凡斯迅速穿戴整齐,在他故作轻松的态度下,我知道,凭他的观察力和警觉心,很清楚这是一桩大案子,我可以感觉到他的兴奋和跃跃欲试。
  “我相信你知道艾文·班森这个人,”检察官说:“今天清晨他的管家发现他穿戴整齐坐在客厅沙发上,头部中弹身亡。她立刻打电话到当地警察局报案,这个消息马上转到总局,我的助理通知我,我本打算以警察局例行侦察手续处理;但半小时前,艾文的兄弟班森少校亲自打电话给我,要求我负责此案,我和少校认识二十年了,实在无法拒绝,所以我以最快速度吃过早餐后打算亲赴现场。路过你家时,我记起你上次的请求,顺道进来问问你愿不愿意与我一起去。”
  “真周到,”凡斯在门口的小穿衣镜前边整装边说。他转身对我说:“你也来吧,范,一起去看看班森的尸体。我想一定有些马克汉的手下被我挑剔半天后会说我就是凶手,为了安全起见,最好有一位律师在我身边,你不反对吧,马克汉?”
  “当然不。”他回答,虽然我知道他希望我最好置身事外,但是我对此案已经产生莫大的兴趣,遂跟着他们两人一起下楼。
  当我们坐进停在楼下的计程车向麦迪逊大道驶去时,我一如往常的为这两个在个性上南辕北辙的人之间的友谊感到惊异——马克汉是个直率、传统、吹毛求疵、对生命的看法过于严肃的人;凡斯是个随性、快乐、多变的愤世嫉俗者,而他们之间的差异却成为彼此之间友谊的基石。凡斯从马克汉身上认识到生命的坚固和不可改变的事实;马克汉视凡斯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象征,事实上他们之间的情谊绝非泛泛之交,虽然马克汉偶尔反对凡斯的作风和意见,但我相信他对凡斯的智慧非常佩服,并认为在他认识的人中无人可出其右。
  那天早上我们驶往上城途中没有人开口说话,马克汉看起来忧心忡忡。当我们的车子转进四十八街时,凡斯开口问道:“除了见到尸体时要脱帽之外,在这件清晨谋杀案中还有什么应该注意的社交礼仪吗?”
  

2犯罪现场(2)
“把你的帽子戴好。”马克汉咆哮说。
  “老天!”难道我们是进犹太会所不成?译注:犹太人进会所时头上必须戴顶小帽。有意思!或许我们也该脱鞋以免和歹徒留下的脚印混淆。”
  “不必,”马克汉告诉他,“你们什么都不用脱,这里可和你们平时晚上的聚会完全不同。”
  “亲爱的马克汉!”凡斯用责备的口吻说:“你那些可怕的道德感又跑出来了。”
  马克汉无心与他舌战。
  “有几件事我必须先警告你们,”马克汉正色说道:“看来这将是一件轰动的大案子,一定有许多的猜忌纷争,我不会因能亲身参与这个案子的调查而窃喜。我的助手说目前案子由刑事局的希兹巡官负责此案,我相信他一定会认为我接手是为了出风头搏宣传。”
  “在体制上你不是他的上司吗?”凡斯问。
  “就是因为如此,所以事情更复杂……我宁愿少校没打电话给我。”
  “这个世界充满了希兹这种讨厌鬼。”
  “不要曲解我的意思,”马克汉立即纠正他,“希兹是一个能干的人。事实上,他是我们所有警员当中最好的,他被指派调查全案可以证明总部对这个案件的重视程度,我的接手应该不至于有任何不痛快,但是我希望气氛能够尽可能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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