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洛·万斯探案集:班森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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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洛·万斯探案集:班森杀人事件-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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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有一个可能,”终于他眼睛望着壁炉,口中嘀咕着。
  他再看了一遍报告,“我看到在十三日那天夜里,欧斯川德上校和布朗克斯区市议员莫瑞提同赴位于四十七街上的戏院观看午夜场歌舞剧的演出,他们在午夜前不久抵达,整出戏看完凌晨两点半散场……你和这位议员熟吗?”
  马克汉锐利的看着对方的脸,“我曾见过莫瑞提先生,他又怎么了?”我从他声音中听出刻意压抑的兴奋。
  “通常一个布朗克斯区市议员早上都在什么地方?”凡斯问。
  “应该在家里,或者在山姆俱乐部……有时候要赴市政府开会。”
  “老天——这是个最不适合政客的活动。你可否查明一下莫瑞提现在是在家中还是在俱乐部?如果不太麻烦的话,我想跟他谈谈。”
  马克汉的眼光在凡斯脸上溜了一会儿,一言未发的到书房打电话。
  

22凡斯理论的纲要(3)
“莫瑞提先生在家,正准备去市政府,”他回来后宣布,“我请他赴市区途中经过这里稍做停留。”
  “我希望他不会令我们失望,”凡斯叹气,“但值得一试。”
  “你在玩猜谜吗?”马克汉问,问题既不幽默也不自然。
  “相信我,老家伙,我不是想把事情搞得更复杂,”凡斯说:“给我一些你一向慷慨付出的信心,在中午以前我会把凶手交给你,但是我要你接受他是凶手的事实,我相信这些不在现场证明对我十分有用……一个不在场证明——正如我最近告诉过你——是一个复杂并危险的东西,它可能带来严重的嫌疑。没有不在场证明并不代表什么。我在这些报告中看见郝芙曼小姐在十三日夜里就无法提出不在场证明,她说去看了一场电影后就回家,但没有人曾看见过她,她有可能去了班森府上探访母亲,看起来十分可疑吧?即使她去了,那天晚上她唯一的罪过就是太过于孝顺……换言之,这里有一些其他的不在场证明轻易即可揭穿,我知道其中之一是伪造的。所以请做一个有耐心的好人,最重要的是这些不在场证明必须详细的再调查一遍。”
  十五分钟后莫瑞提抵达了,他是个二十余岁严肃英俊穿着讲究的年轻人——和我想像中的市议员不同——说得一口清晰纯正的英语,几乎完全听不出布朗克斯区的口音。
  马克汉介绍我们彼此认识,并简略的说明请他来此的理由。
  “昨天一位刑事局的探员才问过我相同的问题,”莫瑞提说。
  “我们看过报告,”凡斯说:“但是太笼统了,可否请你详细告诉我们那天晚上你和欧斯川德上校碰面后都做了些什么事?”
  “上校请我晚餐和看戏,我们约十点钟在餐馆碰面,饭后大约在午夜十二点之前到达戏院,在那里一直到凌晨两点三十分,我陪上校步行返回他的公寓,进去喝了一杯酒,闲聊了一会儿,大约凌晨三点半搭地铁回家。”
  “昨天你告诉探员,你们在戏院坐的是包厢?”
  “没错。”
  “在整个表演期间,你和上校是否都不曾离座?”
  “不,第一场结束后,我一位朋友到包厢来打招呼,上校去了洗手间。一吊二场结束时,上校和我则到外面的走廊上抽烟。”
  “第一场结束是在什么时候?”
  “十二点三十分左右。”
  “走廊在什么位置?”凡斯问,“我记得是在靠街的那一边。”
  “你说对了。”
  “靠近包厢处不是有一个直接通往走廊的出入口吗?”
  “是的,那天晚上我们就是从那里走到走廊。”
  “第一场结束后,上校去洗手间多长时间?”
  “几分钟——我不能肯定说到底是几分钟。”
  “他在第二场开始时回来的?”
  莫瑞提想了一下,“我想不是,我想他在第二场表演开始后几分钟才回来。”
  “十分钟?”
  “我不能肯定,绝对不超过十分钟。”
  “如果加上中场休息的十分钟,上校可能离开了二十分钟之久?”
  “是的——有可能。”
  访谈到此结束,莫瑞提离去后,凡斯靠在椅背里一边思考一边抽烟。
  “意外的收获!”他下结论,“你知道那间戏院就在班森家的转角处,你了解当时的情形了吗?……上校邀一位市议员观赏午夜场的戏剧演出,选的是靠近通往走廊出口的包厢座,十二点半前他离开包厢,经由走廊偷偷溜往班森家,被允许入内之后杀了班森,然后赶回戏院,二十分钟足够了。”
  马克汉坐直身子但并未说话。
  “现在,”凡斯继续,“我们来看看一些已经证实的事……圣·克莱尔小姐曾告诉我们,上校指控班森耍诈以至于他在班森操纵的投资中损失惨重,他和班森冷战已经有一星期之久,显然他们之间闹得十分不快。他在餐馆看见圣·克莱尔小姐和班森一起,知道她必于午夜十二点返家,所以他溜出戏院在十二点半时下手,可能他原先打算迟一点,大约一点三十分到两点间再动手。身为陆军军官,他拥有一把柯尔特点四五口径的手枪,而且可能还是个神枪手。他急切的希望有人成为这桩命案的代罪羔羊——他不在乎是谁,还打电话给你询问此事。他是少数几个班森在衣冠不整时愿意见的人之一,他和班森相交十五年,普拉兹太太曾见过班森在他面前除去假发。此外,他一定很清楚屋内的隔间,毫无疑问的当他带领他的老朋友经历纽约市灿烂的夜生活后,一定在班森家中留宿过无数次……你对这一切的看法如何?”
  马克汉一直在室内踱步,双眼几乎阖上,“原来这就是你一直对上校兴趣盎然的原因——不停的问人是否认识他,又邀他共进午餐……你最初是如何认定他有罪的?”
  “有罪!”凡斯惊呼,“那个无用的蠢蛋有罪·!马克汉,你的想法真是太荒谬了。我相信那天晚上他是去洗手间梳眉毛整理仪容,你知道吗?舞台上的女演员一眼就会看见坐在包厢中的他。”
  马克汉突然止步,面色一沉,双眼冒火,在他尚未破口大骂前,凡斯平静的开口说:“我在碰运气。上校是那种老派的花花公子,绝对会到洗手间去打扮自己——你知道,我宁愿相信这个事实……天哪!除了你极度不快之外,我们今天早上可是大有进展,你现在有五个嫌犯,只须用上一点法律手腕,就能够成功的起诉其中任何一人。”
  

22凡斯理论的纲要(4)
他将头往后靠,“首先是圣·克莱尔小姐,你曾经一度确定是她做的,并告诉少校已准备下令逮捕她,如果能够成功的推翻我对凶手身高所做的测里实验,法官一定会采信你的说法。其次,是李寇克上尉,我得用极大的力量才能阻止你逮这个家伙入狱,就拿他那篇精采的自白书来说吧,你有足够的证据指控他,而且即使你遇上困难,他会助你一臂之力,因为他巴不得你判他有罪。第三是林德·范菲,你成功起诉他的机会比任何人都要大——大量完美的间接证据,任何一位陪审员都会乐意判他有罪,至于我自己,光凭他穿衣的品味就会毫不犹豫的判他罪了。第四,我骄傲的提出普拉兹太太,另一件间接证据充足的案子,从线索中推衍出来的结论无懈可击。第五是上校,我刚刚才排练了一遍指控他的演出,如果再多给我一点时间,我可以再精心策划一番。”
  他停下来对马克汉和蔼可亲的笑了笑,“请仔细观察,这五个人全都符合有罪的假设,每一个人在时间、地点、机会、方法、动机和行动各方面都符合法律上逮捕的要件,唯一的问题就在:这五个人全部都是无辜的,实在烦死人了。如果嫌疑最大的人竟然是无辜的,那该怎么办?……实在令人困扰,不是吗?”
  他拿起不在场证明的报告,“除了继续调查这些证词之外,别无他法。”
  我不明白他在这些不相干的枝节上大做文章有何目的,马克汉更是一头雾水,但我们两人都相信他的疯狂行径背后一定有很好的理由。
  “现在,”他若有所思的说:“下一个人是少校,应该如何对付他的证词?我想用不了多少时间。他就住附近,他不在场证明的关键人物就是公寓的夜间管理员,来吧!”他站起身。
  “你怎么知道管理员现在在那里?”马克汉反对。
  “我刚才打过电话,知道他在。”
  “这实在是太无理取闹了。”
  凡斯拉着马克汉的手臂,故意把他往门口拖。
  “没错,”他同意,“但是我常常告诉你,你把一切事情都看得太严肃了。”
  马克汉竭力反抗,试图将手臂从对方掌握中挣脱出来,但凡斯意志坚决,经过一阵挣扎,马克汉投降了。
  “我就快不必忍受你这些欺骗的伎俩了。”他咆哮着钻进一辆计程车。
  “我已经全部用完了。”凡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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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1)
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十点三十分
  班森少校的寓所位于西四十六街,介于第五、六大道之间,是栋小型隐密的单身公寓,入口简单高贵与街道齐平,比人行道高出两个台阶。进入大门后是一个狭长的甬道,左侧有一个接待室,电梯在后面,楼梯底电梯旁是电话总机所在。
  我们抵达时,两位穿着制服的年轻人正在当班,一位立在电梯旁,另一位坐总机前担任接线生。
  在入口处凡斯拉住马克汉,“有人在电话中告诉我,十三日当晚他们其中一个刚好当班,去看看是哪一个,用你尊贵的检察官头衔吓唬他一下,然后把他交给我。”
  马克汉勉为其难的走进去。
  经过简短的讯问之后,他将其中一位年轻男孩带到接待室里,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来此的目的。
  凡斯以一副早知道对方会说些什么的自信开始发问。
  “班森少校在他弟弟被杀害的那晚是几点钟回到家的?”
  男孩的眼睛睁得老大,“十一点左右回来的——百老汇秀结束后。”他仅仅犹豫了一下便如此回答。
  (我将以下的对话以问答方式写出以便节省纸张。)
  凡斯:我猜想他一定跟你说过话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告诉我刚从戏院回来,表演糟透了,害得他的头很疼。
  凡斯:他一个星期前说的话,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男孩:为什么,因为他弟弟在那天晚上被人杀了!
  凡斯:因为谋杀案的刺激,以至于你很自然记得班森少校的一举一动?
  男孩:当然——他是被害人的哥哥。
  凡斯:他回来时,是否特别提到当天的日子?
  男孩:没有,他只说大概因为是十三日的缘故,他才不幸的选了一个烂表演节目。
  凡斯:他还说了什么吗?
  男孩(微笑着):他说他要让十三日成为我的幸运日,把口袋中所有的零钱全都给了我。
  凡斯:一共多少钱?
  男孩:三块四角五分。
  凡斯:然后他就回到自己的房间?
  男孩:是的,先生,我送他上去的,他住三楼。
  凡斯:那天晚上他有没有再度外出?
  男孩:没有,先生。
  凡斯:你怎么知道?
  男孩:我一定会看见他,整个晚上我不是在接电话就是开电梯上上下下,我不可能没看见他走出去。
  凡斯:你当时一个人当班?
  男孩:晚上十点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当班。
  凡斯:除非经由大门,否则无法出去?
  男孩:是的,先生。
  凡斯:你再度见到班森先生是什么时候?
  男孩(想了一下后):他打电话来要一些碎冰,我拿上去的。
  凡斯:几点钟?
  男孩:我不记得了……对了,我想起来了,是十二点半。
  凡斯(微笑着):是他问你现在几点钟了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让我看他客厅里的钟。
  凡斯:他是如何说的?
  男孩:我把冰块拿上去时,他已经上床准备睡觉了,他要我把冰块放到客厅的水壶里,我正这么做的时候,他叫我看放在壁炉上的钟指着几点,说他的手表停了他要重新调整时间。
  凡斯:他还说了什么?
  男孩:没什么,他只告诉我不论谁打电话给他都不要叫他,他想睡觉了,不希望被打搅。
  凡斯:他特别强调这一点?
  男孩:他的意思正是如此。
  凡斯:他还说了什么吗?
  男孩:没有,他只说了声“晚安”就将灯关掉,我也就下楼来了。
  凡斯:他关的是哪盏灯?
  男孩:他卧房里的。
  凡斯:从他客厅里能否看见他卧房里的情形?
  男孩:不行,卧室在走廊的另一端。
  凡斯:那你怎么知道他关灯的呢?
  男孩:卧室的门未关,里面的灯光投射在地上。
  凡斯:你出去时是否会经过卧室?
  男孩:当然——必须经过它才能出去。
  凡斯:门仍然开着吗?
  男孩:是的。
  凡斯:那是卧室里唯一的一扇门吗?
  男孩:是的。
  凡斯:当你进入公寓时,班森少校在哪里?
  男孩:在床上。
  凡斯:你怎么知道?
  男孩(有些愤愤不平):我看见他躺在床上。
  凡斯(停顿了一下):你确定他不曾下楼?
  男孩:我告诉过你,如果他下来我一定会看到他。
  凡斯:他可不可能在你开电梯上去时下楼来,而你没有看见他?
  男孩:当然有可能,但我拿了碎冰给班森少校后就不曾开过电梯,一直到凌晨两点半莫托古先生回来后。
  凡斯:在你拿冰块上楼给班森少校到莫托古先生凌晨两点半回来中间这段时间里,你不曾用电梯载任何人上去?
  男孩:一个人也没有。
  凡斯:这段期间你不曾离开过?
  男孩:我一直坐在这里。
  凡斯:那么你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午夜十二点半在他床上?
  男孩:是的——一直到第二天清晨有人打电话告诉他说他弟弟被人杀了(显然是普拉兹太太),大约十分钟后他下楼出去了。
  

23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2)
凡斯(给了男孩一块钱):没事了,但是你不许告诉任何人我们曾来过,否则你很可能被抓起来——明白吗?……你现在可以回去工作了。
  男孩离开后,凡斯恳求似的看着马克汉,“老家伙,为了保障社会正义和公理,现在你必须再度做出与平日本性相违的行为,粗俗一点的说就是:我要立刻潜进少校的公寓。”
  “为什么?”马克汉抗议的叫嚷,“你是不是昏了头?男孩的证词没有任何漏洞,也许我很愚蠢,但我还能分辨一个证人说的是否是实话。”
  “他所说的当然全是实话,”凡斯平静的表示同意,“所以我才想亲自上去一趟,来吧,马克汉,少校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突然回家……还有,”他笑了,“——你曾答应过我会给我任何协助,难道你忘了吗?”
  马克汉强烈的抗议,而凡斯也十分的坚持,几分钟后,我们已经潜入班森少校的公寓里。
  从公用走道通过唯一的入口进去,房里有一条狭长的甬道可以直通后面的客厅,甬道靠近门口的右边就是卧室。
  凡斯直接进入客厅,右墙上有一座壁炉,壁炉架上摆着个桃花心木做成的古董时钟,壁炉架旁的角落里有张小桌子,上面放着银制水壶和六只高脚杯。
  “这就是刚刚提到过的钟,”凡斯说:“这是男孩放冰块的水壶——用仿雪弗耳银铜合成板做的壶。”
  他站在窗户前往下看后院,高度大约是二十五至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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