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件事情要跟你们说,天安寺的镇塔宝物失窃了。”孟姜汝说完观察千岛一郎的表情。
千岛一郎跟唐少群的表情没有什么不一样,都是惊讶之极。
“啊,老孟,怎么可能呢?那么贵重的宝物据说是收藏在封闭极好的地宫,咋就突然失窃了?这宝物也不是被偷一次两次了。可贼们从来都是无功而返。因为地宫的构造完全是为了宝物的安全设计的。太不可思议了。无极大师怎么样?”唐少群担忧地问。无极大师是孟姜汝的师父,也是他们的师父,自然要关心的。
“他还好。千岛一郎,你怎么看?”孟姜汝一边吃饭一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
“我?我也觉得很蹊跷。是什么人如此厉害穿过地宫的重重机关最终得手的呢?”千岛一郎皱着眉头思索着。
“千岛,你怎么知道地宫有重重机关?”孟姜汝盯着他的眼睛,追问。
“传言啊。不是都这样传言的吗?汝,那到底有没有呢?”千岛一郎反问孟姜汝。
“有。但现在已经形同虚设。宝物已经没有了。机关被完全破坏掉了。”孟姜汝觉得自己一点用都没有,jǐng觉那么多天,这两天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扰乱,就把注意力从千岛一郎身上转开了。一不小心铸成大错。
“宝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咱们一无所知。就是被偷走了也无从下手啊,上哪里去找,找什么,怎么找。”唐少群说。
“这件宝物我们是一无所知。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件宝物目前还没有离开哈林。偷盗的人并不急于把它送出。至于他为什么这样做,以我的判断”
“以你的判断怎样?”唐少群急急地问孟姜汝。
“不得而知。”孟姜汝实事求是地说。他倒是很想给唐少群一个漂亮的回答,但真的做不到。直觉告诉他,偷窃者就是眼前的这个隐藏很深的千岛一郎。但他为什么没有在得手后离开哈林?这,他想不通。
千岛一郎至始至终微笑着。他看着孟姜汝,就像看到自己。一样机智过人。一样沉着冷静。遇到这样一个对手,千岛一郎觉得很是幸运。没错,宝物就他偷的。但他不想把那样稀罕的中国宝物盗取给rì本的黑社会组织“骷髅会”,rì本没有任何资格得到属于中国的任何东西。一个强盗民族曾经给这个国家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只有赎罪,跪求原谅。
而据他所知,青龙帮已经成为rì本“骷髅会”利用的工具,如果他再不下手,很可能宝物最终外流入rì本,那后果将不堪设想。他不愿意看到那一幕的发生,所以,先下手为强。他把宝物先行偷取到手。宝物被放到一个只有他和孟姜汝才能找到的地方,妥善安置好了。他只是想知道,孟姜汝如何不通过暴力或者不借助第三方力量譬如说官方力量把宝物从他手中夺取回去。哈哈这是个不错的挑战。
孟姜汝心想,我知道个屁啊。你丫收的东西我哪里知道。但千岛一郎就那么用眼神告诉他:你知道。
孟姜汝,郁闷得很。还可以这样,玩?
千岛一郎,为什么不可以?
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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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悲情一页
() 耿奇心烦意乱,他不知道为什么徐静娴突然跟他提出分手,而且那么决绝,没有任何商量回旋的余地。他曾经那么辛苦地去追她,好不容易才走到一起,可幸福快乐居然如此短暂。他想不通。
两年前,耿奇刚刚结束一段痛苦不堪的爱情,还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他跟相处六个月的女友分手了。是他提出的。虽然他很爱她。但是真的忍受不了她的猜疑。只要耿奇不在她的身边,她就会怀疑他去勾引别的女人。五分钟一个电话,五分钟一个电话,五分钟一个电话。有事不能及时回复电话时,耿奇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无休止的争吵。搞到最后,除了他老妈和姐姐的电话,别的女人只要打电话给他,她就会无理取闹个没完没了。一开始,耿奇也曾感到一种满足感,女友那样做说明她非常在乎他。时间短还行,长此以往,你说谁他妈受得了?这种在乎的方式真的让他透不过气来,他感觉自己完全失去了属于自己的空间时间。爱,不再是当初的甜蜜,而是一种深重的束缚。比死还难受。就是坐牢也还有放风的时候吧。可他放风的时间都没有。整天被一个女人死盯着,纠缠着,盘问着,哭闹着,魔鬼也会被折磨得崩溃的。耿奇在崩溃的前一秒,选择放弃。他要逃命。
可是偶尔想起来,耿奇还是有一点愧疚的。毕竟当初是他追的她,而当时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他就那么的从另外一个男人手里把她抢了来。谁也不想有今天这样的结局。那天,他独自一人在街道上走着。突然眼前一亮,在他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年轻女孩,气质非常特别,虽然长得很一般,但还是一下打动了他的心。女孩好像在等人,左顾右盼。左顾右盼中,帅气的耿奇还是霸道地进入了她的视线。捕捉到她的目光,耿奇迅速出击,他疾步向前,开始搭讪起来。原来女孩是在等男友。耿奇莫名地觉得兴奋,甚至刺激。是否男人都如此,喜欢竞争喜欢对手,无论哪个方面?反正,耿奇已经决定,这个女孩他追定了,不仅追,还要追到手。征服,是的,征服,耿奇喜欢这个词。最终,那个男人选择了放手,而耿奇得到了他想要的女人,还有成就感。
吵吵闹闹的六个月,不能说没有爱,但爱得太沉重。耿奇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他需要的是女人的体贴与温柔,更重要的是信任。但没有信任。没有信任还有必要在一起吗?分手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分得也不太平。耿奇是背负着陈世美的骂名灰溜溜离开的。女友一口咬定他是因为有了别的女人所以才想着跟她分手。懒得再解释了。耿奇承认了。女友放手了,因为绝望。也好也好,不然真的不知该如何收场。耿奇觉得自己解脱了。至于女友怎样的心情,他似乎也无法深切体会。分就是分了,再无瓜葛。只是依然留下了深深的yīn影,因为这是他的初恋。很久,他都一个人单着。初恋给他的痛,刻骨铭心。
但是现在,他心如刀绞。他终于能够理解要失去一个自己深爱的人是一件多么难以忍受的事。徐静娴啊徐静娴,你怎么会舍得我?那么多年轻漂亮xìng感的女孩追着我,我一个不想要,我的心里只有你,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在一起做任何事我都觉得是快乐的是充实的。我的要求不高,只要你和我在一起。就这还不行吗?
耿奇永远忘不掉他与徐静娴的相遇。两年前,就在他仍然无法走出与女友分手的yīn影时,却在生病住院时遇到了他这一辈子想要相伴一生的女人。这个女人因为急xìng阑尾炎被一个男人送到了医院。那个男人一眼就看出很爱她。耿奇则是一见钟情。三十七八岁的女人看起来那么年轻那么美丽那么清纯,犹如出水芙蓉,不染尘埃。女人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徐静娴。人如其名。名如其人。耿奇后来还知道,那个送徐静娴来医院的男人是她家的邻居,一位律师。律师是爱徐静娴的,耿奇看出来。徐静娴浑然不觉。谁管男人是谁,谁管他爱不爱。耿奇要就是要,爱就是爱。他在小腿仍然缠着绷带的情况下,一步一步走出医院买了一大束的红玫瑰送给徐静娴并当众表白,“请让我追你。请让我爱你。一生一世。”一天一大束红玫瑰。徐静娴出院时,接受了他的爱情。相恋后,他才知道这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不只是出水的芙蓉,还是激情的玫瑰,不只是激情的玫瑰,还是怒放的牡丹,不只是怒放的牡丹,还是dú ;lì的木棉。这让他更加惊喜,他要的就是这样的多面女人。他不在乎他们之间年龄的差距有多大,也不在乎她还有一个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儿子。他只知道他爱她。他什么也不在乎。前女友的影像已经毫无踪迹,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她,满心里装的都是她。如果结婚,他想要的女人也只有她,他耿奇深深爱恋着的徐静娴。
如今,这个深爱的女人却提出跟他分手,理由是不想耽误他。狗屁话!难道他的深情她不知道?他已经没有了心,心全在她那里。他都想好了,以后如果能够生个孩子,女孩要,男孩就打掉。他只有一个儿子,那就是徐静娴的儿子,孟姜汝。他会和她一起培养照顾这个儿子。可是现在就连这个机会都没有了。他非常喜欢和欣赏孟姜汝。这个孩子懂事孝顺好学。将来一定是前途无量。他真的不明白徐静娴为什么要作出这样不靠谱的决定。但是没用了,无论他作出怎样的挽留,她还是决意离开。他什么都不在乎了只想和她在一起,她还是要离开。
有时,爱与恨只是一步之隔。耿奇爱得深,恨得深。他不甘。他不甘自己付出那么多就被一句轻描淡写的“咱们分手吧”给抹杀了。最后一搏。他要讨个说法。他只是要讨个说法。他约徐静娴去他们经常光顾的“以爱的名义”咖啡馆见面,说只要像个老友聊聊天就好了。徐静娴答应了。没有人预料到这次会面充满了血腥。遭到再次拒绝后,耿奇绝望地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了他口口声声爱着的女人,一个手无寸铁毫无防备的女人。徐静娴倒在了血泊中。他扑倒在徐静娴的身上,嚎啕大哭,然后毫不犹豫地割破自己的手腕,贴着徐静娴的身边躺下,闭上了双眼。他爱他就要和她生生死死在一起。没有爱,他不能活。没有她的爱,他生不如死。
吉人自有天相。所幸咖啡馆的服务员及时发现立即拨打了120,两个人立即被送往医院。孟姜汝和他的兄弟第一时间赶到了医院。他怎么也无法相信两个人会是命悬一线的状态。这是曾经多么相爱的两个人。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要这样拿生命开玩笑?他已经失去了最亲爱的爸爸,他不能再失去他们。他爱妈妈,他也爱耿奇。无论怎样,他不恨耿奇。他希望妈妈和耿奇永远在一起。他默默地站在两个人的病床边,等待两人醒来。
唐少群也只能祝福了,他知道爸爸已经没了希望。爸爸的爱太过深沉。而耿奇的爱激烈却真诚,没有男人会轻易选择这样的方式,两败俱伤。虽然这种方式不可取,真的不可取。没关系,即使成不了一家人,他和孟姜汝仍然是最好的兄弟,不可改变。
“姜子姜子姜子,快看快看,他们醒了!他们醒了!”孟姜汝猛地睁开眼睛,果然,妈妈醒了,耿琦也醒了,离得很近的两个冤家终于醒了。孟姜汝流着热泪把两个人的手轻轻地放到一起,“妈妈,嫁给耿奇吧,他爱你。你不要恨他。我爱你们。”
妈妈虚弱地点点头,耿奇则紧紧地握着徐静娴的手,充满歉意地望着这个爱着的女人,希望她能原谅自己的一时冲动。他真的想照顾她和她的孩子一辈子。
还能说什么呢?悠着点爱吧,无论有多爱,生命才是最宝贵的。他人生命的权利更不能肆意剥夺。法律不是摆设。孟姜汝的妈妈没有起诉耿奇,而是选择嫁给了他。法律有话要说,孟姜汝拿喜糖堵住了它的嘴。妈妈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网开一面好了。
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第十八章 哑巴帅哥
() 曾倩那次不愉快的事件,尽管没有引起轩然大波,但还是给哈林中学的安保问题敲响了jǐng钟。经校董事会研究决定,撤销原保安处李忠飞的队长职务,开除事发当rì玩忽职守的钟宪民张来喜徐登壮等人。高薪聘请来自本市实力最强“火眼金睛保安公司”的顶尖高手为哈林保驾护航。
郑天赐任保安队长。
郑天赐,男,汉族,28岁,一米八七,身高体健,眼神犀利,特种兵出身。人称“百炼金刚”。但在一次军事演习过程中,不幸被炮弹炸伤右手。无奈退伍。后来加盟“火眼金睛保安公司”,深受公司老总欧阳建安的赏识器重。
这一次,郑天赐被安排去哈林国际中学去做保安队长有点闹情绪,他不解地打着手势:学校能有什么事呢需要我们公司的人去?欧阳建安通过助手告诉他:哈林有个女孩差点遭到外来流氓xìng侵,这事还不大吗?这个流氓不是一般的混混,而是青龙帮的一名成员。青龙帮现在已经不是过去的青龙帮了,依仗rì本的黑社会组织“骷髅会”越发猖狂,无恶不作。市局把青龙帮列在扫黑黑名单的第一位,希望公司也能予以协作。但目前首要的是保护学生的安全。只有你去最合适。明白吗?
郑天赐默默地点点头,答应前去赴任。
郑天赐即将赴任哈林不要紧,哈林再一次炸开了锅。
如果说昆让哈林女孩一见倾心神魂颠倒,那么郑天赐就是男女通吃,尤其是对于哈林的男生,那简直就是真神天降。特种兵啊,知道吗,特种兵。那是影视小说中才有的神。如今真神就要大驾哈林,你说哈林还能平静下来吗?除了睡觉需要闭嘴,别的时间就听到特种兵特种兵特种兵三个字横扫哈林的呼呼声。翘首以盼望眼yù穿,只待特种兵。
“你说,这个郑天赐是不是皮肤黝黑黝黑的,然后长得短小jīng悍?”唐少群躺在宿舍的床上,晃着脚丫子问孟姜汝。
“黑,是一定的。短小jīng悍就不一定了。你看电视上那些特种兵哪个不是身高八尺威风八面气壮山河?”孟姜汝觉得自己都不会形容了,反正他就是认为特种兵真的足够威风。有时看到银行的押钞员全副武装紧握枪支的威猛他就羡慕到不行,他们也应该是特种兵吧。真想穿上那样的衣服握着那样的枪,哎呀呀,那该多美啊!
“你说的是电视,又不是真的。我想这个郑天赐号称‘百炼金刚’,估计年龄应该很大,最起码得在四十岁左右。要是正当壮年,谁会去保安公司啊?我要是特种兵出身,我就去那些什么老板董事长身边去做保镖,那得多赚钱。遇到劫匪,我还有用武之地。我‘刷刷刷’就把他们撂倒。对手越强我越勇猛。如果再遇到个绑架什么的,我的高超狙击技术就不得不发挥一下了。‘嗖”的一声,子弹飞出,击中目标。爽死了。”唐少群越说越带劲,就好像他已经是特种兵了。
“白rì梦大爷,醒醒。你现在可拿的不是枪,是一根棒棒糖而已。”可唐少群说的又怎不是他孟姜汝想的?男儿都有英雄梦。真不知道那些个软骨头的汉jiān怎么来的,大丈夫自当顶天立地横刀立马纵横沙场为国捐躯无所畏惧。他,孟姜汝,只要祖国一声令下,定冲锋在前绝不孬种。
“哎,孟姜汝,跟你商量个事。”唐少群一骨碌爬坐起来,两眼放光。
“说吧,唐少。又想着去泡妞了吧?”孟姜汝实在太了解他了。
“小孟,你别整天把大爷想的太拉稀好不好?只有女人才让爷两眼放光吗?也太小看爷了。我是说,我们一起去当兵。怎样?特种兵!”唐少群紧盯着孟姜汝,期待他的回答。
“大爷,现在吗?”这小子有一出想一出。
“嗯,现在。我心里就好像有一团团烈火在熊熊燃烧,都快被烧焦了。你不信你闻闻。”唐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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