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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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 第2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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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高燧回到船舱里,提起茶壶,咕咚咕咚灌下半壶茶水。
    长期的海上生活,不只晒黑了他的面容,也让他的行事作风产生不小变化。好似出闸猛虎,走出领地的狮子。突然间发现,外边的世界如此广阔,未知的前路如此令人兴奋。
    回忆往昔,朱高燧时常会想起同孟清和的谈话。如今细细品味,看似荒谬的想法,只有亲临其境,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奥妙。
    海上航行,注定有很多不习惯的地方,也比不得王府中的锦衣玉食。但朱高燧喜欢,该死的喜欢。
    寻找新大陆,追剿海盗船的生活是如此令人着迷。这种感觉更甚于在草原上策马奔腾,挥刀砍杀。
    面对一望无际的蔚蓝,恨不能大吼几声。
    仰望广阔天际,海风鼓起长袍,好似肋生双翼,下一刻便要腾空而起。
    咚咚。
    船舱的门被敲响。
    朱高燧放下茶壶,舱门外,站着负责审讯海盗的锦衣卫。
    “殿下,海盗藏宝地已问明。是否前往?”
    “当然要去!”朱高燧笑道,“母后喜欢红宝石,大食商人手里的那些,孤看不上。倒是海盗手里有不少好货。还有刻着头像的金币,融了,正好做父皇的万寿节贺礼。”
    锦衣卫应诺。
    很快,船队分成两路,一路继续前行,到海图上标注的岛屿停泊。另一路前往海盗藏宝的港湾,距离海岛并不远,两个时辰左右即能往返。
    朱高燧沿着缆绳下到小舟,登上前往寻宝的战船。
    郑和王景弘留在宝船上,侯显随行。
    十余战船,近二十艘马船,浩浩荡荡开往藏宝地点。
    指路的海盗缩着脖子,被提上战船,没有起半点反抗的念头。敢反抗的海盗都被丢进海里,唯一的下场就是葬身鱼腹。
    越是穷凶极恶,杀人无数,越是惜命怕死。
    剿灭十余股海盗,明军早有心得。
    海盗藏宝的地点算不上隐蔽,却难驶入大船。
    小舟再被放下,朱高燧同侯显一并上岸。
    岛上林木稀疏,多是被海水冲刷过的岩石和洞窟。
    海盗领众人来到一块形状奇异的岩石前,挖开半米厚的土层,掀起几块挡板,一处隐于地下的洞窟赫然展现在众人眼前。
    几十只木箱堆在一起,箱盖几乎合不拢,缝隙中隐约透出耀眼金光。
    打开箱盖,立刻有皮袋落出。
    捆绑袋子的皮绳崩断,浑圆的珍珠滚落在地,白黑两色,竟有龙眼大小。
    木箱一只只打开,惊叹一声连着一声。
    造型奇异的金像,三尺高的珊瑚,精美的金壶,镶嵌各色宝石的弯刀……各种形状的金币银币,很多没有装进箱子,直接散落在地,火把照过,满目金光。
    饶是见惯皇宫珍宝的朱高燧,也愣了两秒。
    弯腰捡起一柄弯刀,擦过刀柄上一块花纹,朱高燧目光微沉,这不是一般商人能有。这支海盗很可能抢劫了某个海岛上的“王室”,或者是朝贡的船队。
    不过,事到如今,已经没有追究的必要。
    收刀回鞘,朱高燧下令,将岩洞里的财宝全部抬走。随后走到瑟缩的海盗跟前,缓缓抽—出长刀,在海盗惊惧的目光中,手起刀落。
    鲜血喷涌,人头滚落在地。
    如此,也算是为弯刀的主人报了仇。
    离开海盗藏宝处,战船驶往预定海岛,同船队汇合。
    此座海岛是船队第二次下西洋时发现。
    岛的东面是天然深水良港,岛上有淡水,没有大型的食肉猛兽。除了海鸟,多是一些奇怪的石像。
    朱高燧对此毫不在意。
    天家贵胄,凤子龙孙。
    遇上他,管他哪路神仙,是鲛盘着,是虎蜷着。敢不从命,架上火炮全部轰掉。
    “殿下,照此速度,再有一月既可抵达新地。”
    “好。”朱高燧用匕首划开面饼,夹入烤过的干肉咸菜,一大口咬去小半个,“这些孤是外行,你安排即可。”
    “是。”
    庞大的船队继续前行,沿途遇上海盗,不管三七二十一,通通灭掉。不过,总有两三个漏网之鱼,见势不妙提前逃跑,侥幸活得一命。
    事后传出消息,航行在海上的大明船队,陡然间披上一层恐怖的外衣。
    “那是一群可怕的魔鬼。”
    “魔鬼穿着用鲜血染红的长袍,袍子上有金色的怪兽!”
    “被船上的魔鬼盯上,没有人能活着逃走。”
    “太可怕了,如果不是提前得到消息,我会和暴风号的船长一样葬身海底。”
    流言越传越广,发展到后来,单是听到“大明船队”四个字,就能让海盗们鸡飞狗跳,惶惶不安。无论多凶狠的海盗,听说大明船队要从自家门前经过,第一反应都是收拾行李搬家跑路。
    东西太多,搬不走?不要了!
    财宝没了可以再抢,命没了,死抱住金币有什么用!
    在大明船队下西洋期间,海商们惊奇发现,往日里肆虐逞凶的海盗突然不见了踪影。
    时常有海盗聚集的“黑市”也变得冷冷清清。摊主空闲得直打瞌睡。
    “海盗?没有海盗!”
    “对,我们这里没有海盗!”
    “快走!再问东问西,小心老子揍你!”
    海商们面面相觑,有门路的私下打听,才得知“真相”。
    自此,众多海商开始视大明船队为“保护神”。有倒霉商船遇上海盗,见躲不过去,船主硬着脖子吼一句“我在明朝有人!”
    海盗握刀的手当即就会哆嗦两下。
    本打算杀人劫货,最后也只抢劫两箱香料,硬着头皮也不敢杀人。可见“大明”两字威力之巨。
    大明船队行经之处,遇上海商船队,不用招呼,立刻有成船的货物送上。
    给钱?
    不要,坚决不要!若能随船队航行一段路程,熟悉几句大明官话。一船货物算什么,再送一船!
    沿途停靠岛屿,道出身份,热情款待,开展贸易不必说,有的岛上,国王一家早早收拾好包袱,只等随船启程,到大明朝贡。
    暂时不回大明?
    没关系。船队到哪里,咱们跟到哪里。
    总之一句话,一颗红心向大明!
    次数多了,朱高燧产生出和老爹一样的烦恼,国家强盛,人太出名,有时也愁人。
    大明船队在海上宣扬国威时,明朝迎来了番邦使臣朝贡的高峰期。
    自永乐九年五月,南京城门前,朝贡的使臣队伍便排成长列。
    北方的鞑靼,瓦剌,兀良哈,女真。
    南方的暹罗,占城,真腊,老挝。
    隔了一座喜马拉雅山的古里,锡兰,柯枝,小葛蓝,加异勒。
    乘船前来的旧港,南巫里,爪哇,满剌加,苏门答腊。
    一波又一波朝贡队伍抵达应天府,鸿胪寺和光禄寺忙得脚不沾地,会同馆再次爆满。
    随着朝贡队伍抵达,闻讯赶来的商人也是络绎不绝,客栈房间不够,许多掌柜都挤大通铺,伙计只能在客栈里打地铺。
    人一多,问题就多,治安问题频发,五城兵马司指挥和应天府府尹愁得嘴角起泡。
    没办法,朱棣下令北京会同馆提前“开张”。女真,朝鲜,白帐汗国,以及立陶宛和莫斯科大公国的使臣,不必进京,直接由北京会同馆接待安排。
    “敕汉王驰北京,设宴款待朝贡使节。”
    一道敕令,结束了朱高煦的屯田生涯。
    朱高煦打心里不想离开宣府,忙活两年,眼看要出成绩,丢开手不管?
    舍不得啊!
    无奈老爹有令,不走也得走。
    换上亲王常服,乘上象辂,望着渐远的玉米地和土豆田,满眼不舍。
    沈瑄忙着练兵,徐辉祖卧床养病,压根不理会朝贡的使节。北京行部官员找上门,一句“留待汉王殿下抵达”就被打发。
    孟清和也变得忙碌。
    永乐八年,皇庄和勋贵庄田播种的玉米土豆已有收获。产量不如想象中喜人,抗旱抗寒的特点却显露无疑。
    船队带回的几名“红人”都被留在大明,帮助解决番粮种植期间产生的问题。
    通过翻译,孟清和了解到,这些人来自“库斯科王国”。
    “库斯科?”
    孟伯爷敲敲脑袋,没一点印象。
    他对美洲历史并不了解,压根不知道,二十年后,这个还不起眼的国家将会征服整个南美洲西部,统治延续几个世纪,成为美洲三大文明之一,印加帝国。
    如果他知道……大概也不会改变什么。顶多露出个吃惊的表情,然后该做什么做什么。
    他想要的是美洲的农产品,对生活在那里的人并不感兴趣。至于土地,这是上位者该操心的事。
    自被国公爷开导之后,孟清和清楚知道,很多时候,该糊涂就不能聪明。操心太过,劳心劳力太多,未必是好事。
    他现在该想的,是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收成问题。从九哥送来的消息看,今年的收成应该相当不错。
    七月之后,孟清和留在军屯的时间越来越长。时常蹲守寻人的换成了定国公。
    进入秋收时节,田里的麦稻高粱陆续开始成熟,荒田中种植的玉米也结出手掌长的棒穗。
    孟清和试着掰下一穗,拨开,玉米粒算不上饱满,清香的味道却让他笑咧了嘴。
    “伯爷?!”
    见孟清和生吃玉米,亲卫来不及阻止,脸色骤变,差点上手去抢。
    番粮能吃,却也是煮熟下口。没听说可以生吃。
    万一吃出问题怎么办?
    “没事,我只是尝尝味道,没打算吃。”
    孟清和笑笑,将咬过一口的玉米递给亲卫,“我再掰两棒,回府煮了,大家都尝尝。”
    “谢伯爷。”
    这片荒田是孟清和的“军田”,上一年开垦,今年方才开始种植。他不愁粮食,干脆全部用来种植玉米。
    回城时,恰好遇上从宣府赶来的朱高煦。
    见到亲王象辂,孟清和当即下马,上前行礼。半天没声音,抬起头,只见朱高煦目光灼灼,盯着他身后,眼睛眨也不眨。
    回头看一眼,明白了。
    “高福。”
    “卑职在。”
    “把你手里的番麦呈给王爷。”
    “是。”
    接过玉米,朱高煦满意了。
    跃身上马,孟清和暗中嘀咕,爱好种粮的汉王,出海抢劫的赵王,没事找邻居打一架的永乐帝……大明果真是个神奇的朝代。
    孟伯爷尚且不知,城中还有一个惊喜等着他。
    成功从三头身增高为四头身的朱瞻壑,站在城门口,翘首以待。
    看到朱高煦的象辂,大眼睛一亮,见到跟在象辂旁的孟清和,小脸顿时笑成一朵花。
    “父王!”
    朱高煦见到朱瞻壑,疲惫一扫而空。见儿子“扑”过来,笑容满面张开双臂。
    不料朱瞻壑行礼之后,中途转向,“少保,我长个了,能拉开铁弓。皇祖父许我到顺天,继续跟着少保读书!”
    话落,两个人脸绿了。
    一个是被儿子扔在一边的朱高煦,另一个,就是与朱瞻壑一同北上的户部尚书夏元吉。
    南京
    迁都之议尚未过去多久,各番邦使臣尚未离京,早朝之上,永乐帝又抛出一个大雷。
    “为国家社稷,朕欲立皇太子。”
    立皇太子?
    朝堂上静默许久。
    早些年,谁提这事都要挨板子,遇上天子心情不好,下锦衣狱,全家流放。这两年大家都学乖了,天子反倒主动提起?
    曾支持平王的文臣难免有些不是滋味,可也知道,如今的平王,无论如何担负不起太子重任。
    从哪个方面考虑,最合适的人选都是汉王。
    大势所驱,天子之意。再坚持已毫无意义。
    奉天殿中,群臣跪拜,齐声道:“陛下圣明!”

  第二百三十三章 大典

    永乐九年;十月朔;天子下诏,立汉王朱高煦为皇太子;布告天下。
    册汉王妃韦氏为太子妃。以宣府为汉王嫡长子朱瞻壑封地;不就藩,享亲王禄。余子暂不封爵,享郡王禄。
    诸藩王子未受爵者;嫡长子为世子;众子为郡王。长子不为嫡,有嫡子;以嫡子为世子。违者降爵。
    平王久病不愈;许其长住金陵,不归藩;享普安州一地赋税。平王府不设官属,只立王府左长史行朝贺之仪。以校尉五十人护卫王府,听宫中调遣。
    平王世子留京侍疾,增俸禄至九千石,入宫中读书。
    对于平王妃,圣旨未提一字。
    随后,天子令礼部议封皇太子大典,并进东宫朝仪。
    南京礼部同北京礼部查阅洪武旧例,参照封懿文皇太子大典定下章程,却未得天子首肯。
    两位礼部尚书,四位礼部侍郎及部下郎中等人,捧着打回的奏疏不明所以。眼巴巴瞅着皇帝,不通过没关系,至少给点提示。具体怎么改,大家也好有个参照。
    永乐帝偏偏不从人愿,一目十行看过,表情不变,御案上一压,直接抛出两个字,“再议。”
    参不透上司的喜怒,工作能力再强也是白费。
    连续折腾一个多月,奏疏改了不下十次,东宫官属名单都拟好了,册立皇太子的典礼章程仍没定下。
    这样的日子,猴年马月才算完?
    说到底,什么样的章程才能让天子满意?
    两京礼部再没心思争长短,完不成天子的交代,争出子丑寅卯也没用。
    为集思广益,礼部尚书发动部下官员,洪武朝旧例不通过,可以参照前朝。元朝一样行不通,还有前宋,前唐。
    北京礼部左侍郎记忆力超群,家学渊源,自幼博览群书典籍,竟将汉时册封皇太子的相关资料找了出来。兴冲冲带到衙门,与部中同僚一起研究。人手不足,便绑上布条,挑灯夜战。
    数日后,北京礼部上下都挂着两个黑眼圈,拿出拟定的章程,双眼发红,双手发抖,颤巍巍活似古稀老人。
    “如此,陛下总该满意了吧?”
    奏疏由快马飞送入京。经南京礼部润色补充,查无缺漏,上呈御览。
    暖阁内,礼部尚书屏息静气,生怕再被皇帝将奏疏打回来。
    好在永乐帝没说再议论,勉强点头通过。提起御笔,在奏疏上批了个准字。
    一个“准”字,着实得来不易。
    得到准信,两京礼部无不激动万分,抱头痛哭,泪如泉涌,连端茶送水的小吏都忍不住红了眼圈。
    皇帝再不批,怕是部中老爷不得不挑战上古先秦的礼仪典章,不容易啊!
    册封皇太子的仪式虽未举行,东宫仪仗俱已备妥。
    比亲王制,略有增减。
    香炉,香盒,旗幡,节髦幢,稍刀盾戟,圆伞方扇,令旗花鼓等,凡器具均为金,漆必为大红。
    朱高煦身在北京,出入不再打亲王仪仗,但也没有马上行太子仪仗。
    经过岁月磨砺,朱高煦性格未变,行事却日渐稳重。南京官员尚无所觉,北京行部和边塞武将却深有体会。
    “殿下愈发肖似今上。”
    脱去一身傲慢之气,哪怕被驴踢了脑袋,朱高煦也不会再说出“天策上将”之类缺心眼的话。
    事实上,永乐帝朝议立皇太子时,他正挽起裤脚,在北京郊外军屯下田巡视。
    金黄的麦田,齐刷刷的高粱,新奇的番粮,这一切的一切,比番邦使臣的歌功颂德更吸引他。
    永乐帝压根不会想到,将朱高煦调往北京接待番邦使臣,他竟敢怠工溜号。匆匆举办过一场宴会,其后再不见踪影。番邦使臣丢给行部官员,自己跑到田里完成未尽的农耕事业。
    秋收之时,朱高煦拎一把大宁杂造局新制的镰刀,下到田间收割稻麦。
    不只他来,朱瞻壑也被带来。
    按照朱高煦的话说,“孤的儿子怎能不识五谷,不晓稼轩?”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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